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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台湾奇侠传》作者林朝钧重要生平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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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1: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万步,即使林朝钧在普通中学(男女同学),与女学生谈恋爱,在日据时期也不允许。
       日据时期中学校(如台北一中、台南一中等)多由日本总督府管理,强调师道尊严与纪律,师生间若发生亲密关系,通常被视为严重违反教师伦理,校方可依内部规章解聘或处分。

       可能触犯刑法具有为:
       [1]若女学生未满16岁(当时《台湾刑法》沿用日本1896年刑法,1922年施行于台),教师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合意”,仍可能依第75条(准强奸罪)或第76条(准猥亵罪) 起诉
      [2]若已满16岁但属在校未成年(当时中学多为12–18岁),虽无专门“师生恋罪”,但若利用身份胁迫或权势,仍可被以强制罪、公务员职务上强制等相论处置

       林朝钧的年代,存在社会与校规压力。
       日据时期中学教师多为日本人或受日本教育的台人,社会风气保守,师生恋不仅遭校方严惩(如停职、解聘、移送司法),也可能被舆论挞伐;
       但实际处罚与否,高度依赖是否曝光、是否涉及性行为、女方家庭是否告发,并非所有恋情都会被追责。

       假如林朝钧在普通中学,从《诗报》的批评看,估计属于女学生满16岁、“自愿”“合意”,但因女方家庭告发或同事告发等导致“事件曝光”,受到解聘处分但未入罪。
       前推测女学生父亲向学方告发,导致学校无从“偏袒”林朝钧。

       推测理由同前,报社允许其任编辑,证明林朝钧未被“入罪”,但入了教育系统的“黑名单”,只好离开教职,但不妨碍在报社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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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1: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概率偏大的,依然是“州立、市立高等女学校”,带自传性质的小说也指向此。
       倘若如此,在三十年代的日据时期,范围可大大缩小。例如:

       “台湾总督府台南高等女学校”成立于1917年,位于台南市,属日治时期设立的中等教育层级“高等女学校”(相当于女子高中),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持续办学
       原址在台南市竹园町(今东区),即现国立台南第一高级中学(台南一中)对面、国立台南女子高级中学(台南女中)现址。
       该校于1945年后改组为“台湾省立台南第一女子中学”,1947年与南二女合并为今台南女中。

       和其他武侠小说作家不太相同,林朝钧本来有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变故,他可能安安稳稳地在“高等女学校”任职到终老。
       但因为与其授教一名女学生的“超越关系”,触犯当时的教规与殖民地法律,林朝钧丢失教职,不得已暂时鬻文为生,发表了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
       本来报社发预告准备刊载林朝钧的小说,但因故没有连载。
       从预告分析,林朝钧至少准备了三篇中长篇小说。
       而可能也因同样原因,林朝钧离开了报社的编辑位置。

       这就是林朝钧的重要生平,其武侠创作动因,也成为武侠作家创作动因中特殊的一类。

点评

出乎想象,自罚十杯!  发表于 2026-6-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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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 11: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6-2 08:27 编辑

       按:
       按照现代的眼光视之,林朝钧的或有过失主要是“公平教育问题”。
       如果林朝钧采取辞职做法或者女方转学校,继续维持“公平教育”、“不妨碍第三方利益”,就没有大的过错。

       因此当时论战时一些观点,将文学作品与作者个人行为分开,有一定道理。
       重要的是知错能改,社会应该给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例如萧敬人先生,以前也犯过错、且是大错,但社会予以其供改过自新机会,现在大家不是还在看他的武侠小说。他的武侠小说价值,也得到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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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楼述“1939年下半年紫珊室主(林朝钧)已在《风月报》任编辑,且与另一编辑林荆南关系良好,但可能1940年下半年离开编辑部。”

       那么林朝钧后期有否可能离岛向外发展呢?
       未必。
       至少在1941年,林朝钧应还在台北,为什么?
       虽然林朝钧《台湾奇侠传》余下部分在《南方》半月刊连载到1741年7月,但这不能成为林朝钧在台北的关键证据。

       1941年7月,《南方》半月刊 的第133期,林朝钧以笔名“林紫珊”发表文章《对于改题的感想与希望》,同期还有林朝钧好友林荆南发表的《经过与将来》;
       推测,林朝钧虽然离开了《风月报》,但与林荆南还保持友好关系,不排除就是因为林荆南而撰文的。
       但为什么该期能成为林朝钧在台北的关键证据?
       那是因为,《南方》半月刊 的第133期,发表文章是关于“期刊未来发展”、“改题(改革)方向”的“会议论文”。
       这个会议中有不少日据当局人员参加,包括帝国大学的日籍教授、台湾“皇民奉公会”  、台北宪兵队职员、台北警察署职员与和警察,所谓“改题”就是半月刊如何配合日据当局出刊的问题。
       第133期还有日人“龟山炎亭”等发表的《祝词与感言》。

       推测林荆南在“宪兵、警察包围下”开会,自己“底气不足”,请林朝钧过来“壮胆”——文章都是与会者的“发言稿”。
       林朝钧既然参加了台北宪兵队、台北警察署职员在场的会议,将发言稿《对于改题的感想与希望》发表,当然人也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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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得到更多的林朝钧生平,需要先提及一名清朝出生于“澎湖厅”的著名人士——澎湖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的进士蔡廷兰——被誉为“开澎进士”。
       (参考《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园对联“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之进士)

       此“开澎进士”字香祖,号秋园先生。1802年 (嘉庆七年)八月,生于澎湖厅林投澳双头挂社(现澎湖县马公市兴仁里)。
       1837年 (道光十七年) ,乡试中举,获聘台湾县崇文书院讲席,兼台湾县引心书院、澎湖厅文石书院山长。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 ,甲辰科会试中式第二百零九名,后因贡士覆试被考评为“不列等”、遭罚停殿试;
       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补行乙巳恩科殿试,中式二甲第六十一名,赐“进士出身”。

       此后,历任江西峡江县知县、南昌水利同知、丰城县知县等职。
       1859年(咸丰九年)三月,病逝于任内,享年五十九。

       文集代表作为《海南杂著》,为蔡廷兰道光中期飘流至越南期间的亲历见闻。
       而《澎湖纪略续编》为蔡廷兰辅佐澎湖通判蒋铺于1829年(道光九年)辑刊,只能算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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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6-2 20:20 编辑

        “开澎进士”蔡香祖,最为后人津津乐道的是《香祖诗集》,其中固然有蔡香祖自己的闲咏诗,更多是其与闽、台的名宦要员、重要诗家的酬酢诗作,对于研究清朝道光年时两岸文化交流,有重大的历史价值。
       因为历史悠久,编纂《香祖诗集》工作累积经年,不断有与蔡香祖有交往文人献出收藏诗稿,不断增添之中。
       其中一部分《香祖诗集》抄件,来自日据至战后台湾重要的企业家、诗人,台南人陈逢源。
       但据一份重要文献,其源头是一名1878年2月17日出生于台南市的著名文化巨公连横。
       为何是文化巨公?因为连横被称为“台湾太史公”“台湾文化第一人”。

       连横有多个外号,其中是剑花,连横著作之一是《剑花室诗集》。
       单列出原因是武侠作家李逸涛创作了义侠小说《剑花传》,未知是否从其得到“剑花”的灵感。
       但更重要是,上述重要文献是《“剑花室文集”に就いて》。
      (中文译名为《关于“剑花室文集”》或《就“剑花室文集”而言》,连横将《香祖诗集》抄件托付执弟子礼的林紫珊,林紫珊又将抄件转予台南人陈逢源。)

       连横一生多姿多彩,成就太多,仅以撰写《台湾通史》一事,便足于让后代记住连横。
       另外,作为考证相关,重点记述其台南生活。
       连横出生于台南市富商之家,为连南夫第二十四世孙。幼时在家塾发蒙,连氏祖宅地广十亩,庭园之间满植果木花卉。
       1889年,连横11周岁,其父连得政因家中人众扩造了祖居,又买下左邻一位官宦别业——宜秋山馆,作为他们兄弟的读书之地。
       1895年, 连横17周岁,台湾进入日据时期。
       1897年,连横19周岁,连横只身内渡,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求学,并将名字改为连横,取“合纵连横”之意。
       约1907年,连横29周岁,因参与“反清革命”两次险遭暗杀,被逼从福建返回台南。后担任由《台澎日报》改版而成的《台南新报》汉文部主笔,并在台南开始撰写《台湾通史》。
       直到1912年。

       关于连横的从教经历,林紫珊向连横付执弟子礼的可能时期,已找到资料,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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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6-2 19:07 编辑

       1914年,连横36周岁,于北京阅读了清室有关台湾的全部档案,记录了大量对其编写《台湾通史》有莫大帮助的资料。
       是年冬季,连横到台北。

       1915年连横返台。
       下一次离台赴内地的记录是1925年。
       连横在这个时间区间,应属于留台时间较久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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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重要的参考资料,链接为:
       https://www.chinanews.com.cn/tw/2016/02-26/7774158.shtml
   
      文为<连横纪念馆获赠《台湾通史》第一版影印本(图)>;
      2016年02月26日 10:36 来源:中国台湾网 。
      全文为:

       台湾写第一部通史的名人连横先生曾经于1926年至1927年寓居于此修撰《台湾通史》,并与连横纪念馆结下了不解之缘。
       连横先生所著的《台湾通史》在最高文献学和史学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曾被章太炎先生推为“必传之作”。书中对台湾的政治、军事、经济、财产、风俗、人物等均有记列,方便后辈对台湾各方面资料进行查阅学习、追根溯源。
       2013年9月,连横纪念馆成功举办了《台湾通史》研讨会暨“连震东与台湾知识分子抗日活动展”,在两岸反响良好。
       (中国台湾网、杭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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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6-2 10:27 编辑

      上楼记录了连横于1926年至1927年寓居于杭州玛瑙寺研究整理文史资料,撰写《台湾通史》。
      因此,连横有了离开台湾到杭州的一个年份,大约是1925年(辗转多地后确定在杭州玛瑙寺)。
      下面回到《香祖诗集》。
      由于连横的盛名与交往,连横得到了著名的《香祖诗集》抄件。
      上述重要文献是四十年代的文献,中文译名为《关于“剑花室文集”》或《就“剑花室文集”而言》,其中讲述了:

      连横离开台湾到内地转杭州前夕的1925年,将《香祖诗集》抄件托付予执弟子礼的林紫珊(林朝均),后林紫珊有将《香祖诗集》抄件转予台南人陈逢源。
      陈逢源与林紫珊(林朝均)、连横都是台南人,陈逢源是日据至战后台湾重要的企业家、诗人。

      由于紫珊室主的笔名是林紫珊,林保淳教授的《台湾武侠小说史》上面,介绍《台湾奇侠传》的作者紫珊室主“原名林朝钧”,“均”与“钧”字形高度相近(闽南话发音相同一样)。
      不排除林教授将闽南话发音的“均”录为“钧”。
     (也可能四十年代的文献将闽南话发音的“钧”录为“均”)

      因此,有非常高的概率是:这位保存《香祖诗集》抄件的林紫珊(林朝均),就是紫珊室主——《台湾奇侠传》的作者。

      这里有两个重大的变化,其一是,林紫珊向连横执弟子礼,且得到连横的信任,替他保存《香祖诗集》抄件
      其二是,林紫珊不是普通的女校教师,一头连着“台湾文化第一人” 连横,一头连着著名企业家、诗人陈逢源,三人都是台南人!

      林紫珊也有可能不是笔名,例如姓林,名朝均,字“紫珊”。


      (如果“师生恋”背后有大家族、邻居的故事(女方父亲反对),也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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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08: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6-6-2 08:32 编辑

       由于林紫珊对连横执“弟子礼”,因此,在大论战中,有许多人帮林紫珊(紫珊室主),就不奇怪。
       但有连横这么著名的“老师”,三十年代为何林紫珊会“落难”丢了教职?
       原因是连横当时没有在台南,也无法帮助这个“弟子”。而且连横以民族气节为重,为当时的日据当局、包括台南当局所不喜,无法借连横的盛名说法日据当局。

       1933年,连横移居上海。因不堪日本殖民统治,举家迁居上海,以“遂其终老祖国之志”。
       1936年,连横因肝病在上海逝世,享年59岁。
       紫珊室主自1939年6月(第88期)起于《风月报》开始连载《花情月意》。

       “师生恋”事件约发生于1937年前后,当时连横已经去世,甚至没有机会询问《香祖诗集》抄件、要回抄件。

       林紫珊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接受了林紫珊《香祖诗集》抄件的著名企业家、诗人陈逢源应该知道,但陈逢源先生已经作古,无从追问了。

点评

多谢。历史的周期性可用于预测。  发表于 2026-6-2 13:05
第一次知道连横。百度:中国台湾近代爱国史学家、诗人‌连横‌(1878 年—1936 年),他祖籍福建漳州,著有《台湾通史》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被誉为“台湾文化第一人”。   发表于 2026-6-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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