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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倪匡最费神之作“短打系列”___据《时报周刊》等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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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2 07: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19 12:45 编辑

§14 蝉、螳螂和黄雀
          <初载于《时周刊》第517期[1988-01-24~1987-01-30]>


       号称“永保不失”的永保镖局失了镖。
       这件事,不到半个月,已传得天下皆知——就算用八百里加快的急传法去传消息,也不会传得那么快,人的嘴,传起消息来,比马蹄快多了!

       永保镖局遵照开业时的诺言:失一次镖,立即退出江湖,把镖局歇了业。
       事实上,不照诺言也不行。
       一来,有第一次失镖,就会有第二次,谁还会把奇珍异宝,上门托保?
       二来,失的镖,不但价值连城,而且是藩王进贡皇帝的贡物,倾家荡产也赔不起,还得应付官府的盘问。
       所以一龙三虎,索性溜之大吉,反正天地之大,有的是藏身之处,也不怕官府追捕。

       一龙三虎到出事的地方去看过,看了之后,心中都疑惑之极。
       押镖的三虎,和两个镖头,四个伴当全都命丧在小道上,六个人胸口的刀伤,全都横胸而过,毫无例外,一看就可以看出,那是三虎那柄鬼头刀所造成;而且,一定是用了“横贯日月”这一招。

  三虎为什么要杀自己人呢?他杀了自己人,又是谁杀了他?

  三虎的尸身倒伏着,开始找不出伤痕,直到脱了上衣,才看到背后,对准心口处,有一个极深的小孔,流血不多,看来是锋利的铁针,直刺进去,刺穿了心脏,因而致命。
       那是什么独门武器,听都没有听说过。
       而三虎一身武功,等闲百余人近不得身,又如何会那么容易叫人用钢针刺死?

       更奇的是,三虎显然是一中针,便遽然死亡,所以仍然保留着死前一剎那的神情。
       那神情竟是极度的欢畅愉快,绝不像是什么有祸事发生的样子!

       疑团重重,一龙是老江湖,立即想到了省城那个美人有可疑之处。
       可是父子四人,怀着有仇必报的心,足足在省城丽香院外,埋伏窥伺了半年之久,并无特别发现。
       只见日夜,慕名来访的王孙公子不绝,半年之后,他们只好离去。

       一直到一年之后,凌晨时分,丽香院的一扇角门打开,一个头上裹着黑巾,看来窕窈的人影,闪出来,隐没在黑暗之中。
       这上下,不论大街小巷,阕无一人,她也没有遇上什么人。
       转弯抹角,走了三里许,在一所看来并不起眼的宅子前站定,抓住了门上的钢环,向外连拉了三下,才松开手。

      等了片刻,门打开尺许,里外一片黑暗。
      那人闪身进去,到了一间陈设古雅的书房之中,那里,全然是另一番景象,房内灯火通明,但由于窗前都遮着厚厚的帘子,所以没有半丝光亮外泄。

      在一张湘妃榻上半躺着一个老大的胖子,挺着大肚子,赤着上身,身后放着两大盒冰,两个妙龄美婢,正向着冰盒扑扇,好把凉风搧出来;另有两个美婢,在胖子身上敲捏。
      胖子瞇着眼,望着来人,来人抖开头巾,虽然淡扫蛾眉,可是艳光逼人,那四个美婢本来很能看看,这时,简直成了糟粕。

  胖子的眼更瞇成一道缝,美人把一个小布包抖开来,房中宝光大作,令得胖子的胖肉也颤抖起来,他反手遮了遮眼,闷哼了一声:“永保镖局的失镖?”
  美人点了点头。

  胖子摇了摇头:“这些东西,照说,每一颗值得一万两金子!”
  美人沉声:“我不要那么多,每颗三千两黄金就够!”

  胖子仍然摇头:“一共是八十一颗吧,你送给我,我也不要,没有人敢要,太热了,谁拿出去,谁没命。一龙四虎,去了一个,还有一龙三虎,虽说如今不知在哪里,可也没人惹得起!”

  美人柳眉上扬:“一年了,还热?还不够冷?”
  胖子的胖手指伸屈着:“十年也不够,五十年之后差不多了!你能留五十年,就算留了五十年,你还有什么用?那时,人都快死了,或许,早死了!”

       美人儿诱人的口唇颤动了几下,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
       胖子十分同情:“我收赃,算是最公道的了,江湖上谁都知道,要是放上三年五载可以脱手,我也要了,实在没有用,那是废物!”

       美人现出了自嘲也似的笑容,又将那些宝光四射的金刚钻包了起来。
       胖子又道:“也别经常打开来看,隔墙有眼,传了出去,你尸骨无存,嗯……三虎自己劫了自己的镖,为了你,你又杀了他,再把他尸体弄回他下手的地方去,是不是?”

       美人抿着嘴,没有任何表示,提着布包,又裹起头巾,向外便走。
       望着美人的背影,胖子叹了一口气:“小心,为废物丢了性命,不值!”

       美人出去,胖子用神凝听,突然,以意想不到的快捷跃起,冲出房去。
       美人离开宅子,在巷子里走着,快出巷口时,略停了一停,把手中的布包,顺手抛进了墙脚下的杂草丛中,加快脚步走出巷子去。

  胖子自宅子的墙上一跃而下,行动加风,扑向那墙脚下的杂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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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07: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辑  想当年故事

§01 人犯

      “想当年——”说这话的是一个老人,老得看起来不能再老了,说话自然也有点口齿不清,伸出来的手指,也在抖抖不已。
       老人指的是电视荧光幕,正播映新闻:两个警察押着一个嫌疑犯,上一辆警车。“想当年,押犯人可不是这样押的!”

       旁边的人实在嫌老人多口,可是又不想得罪他,顺口问:“想当年,多久以前啊?”
       老人认真算了算:“总有六七十年了,才民国,女人还缠小脚!我那年,不到十岁……”

       天极热,村子里的狗,都伏在村口那棵大树下躲着日头,小孩全都在村旁的小河里泡着玩水,热得谁的身子一离开水,就会有蒸汽向外直冒。
       不知道是哪里奔来的一个小男孩,光着屁股,一面奔,一面叫:“看押犯人!看押解犯人!”
       在河水里的孩子有一大半不知道什么叫“押解犯人”,但如果弄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才去凑热闹,那就不叫孩子,更不叫得小孩子了!

  这里可以说是穷乡僻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难得有一天,会有不同,既然有了“押解犯人”这种新花样,怎么可以不看?
       唿喇一下子,所有孩子全部都上了岸,身上水珠乱甩,跑着跑着,水珠就和汗珠混在一起了。
       翻过了一个土岗,就看到岗子下,十来株树,稀稀的一个林子里,有一个人坐着,两个人站着。

  两个站着的人,穿着草灰色的军服,挎着步枪,枪上还上着尖刀,铮亮,亮得迎着日头一闪,恰好叫那闪光扫中了眼睛,眼睛会痛!
       两个士兵的年纪都很轻,其中一个看到土岗子上忽然冒出了那么多孩子来,就向孩子招了招手,一个胆子大的孩子就走下去。
    “当然就是我,谁也不如我胆子大!”

       士兵身上的衣服全叫汗湿透了,乡下孩子虽然见识少,可是那年头,兵比蝗虫还多,他见过,所以注意力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
       士兵留意了这一点,向孩子说:“这是人犯——嗯,能替我们弄点水来解渴?”
  孩子咽了一口口水:“人犯?就是绑起来砍头,等人来大劫法场的那种?”
  另一个士兵说:“少胡说,弄点水来!”

       孩子答应着,一步一回头,仍在留意那人犯。
       其实他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人犯可能蹲着,身上连头带脚,罩在一只灰布袋里,看起来,和一袋土豆也就差不多少,只是偶然动上一下,倒像什么怪物,看了令人心悸。
       孩子奔开去,汲了水再来,别的孩子都散开了——大日头下面,看两个兵,和一口灰布袋,引不起孩子的兴趣,只有他,越来越好奇,想看看布袋下的人犯,是什么样的。
       他先让两个士兵喝饱了水,再向那个布袋走去,可是两个士兵同时吆喝:“走!走!”

  他心中恨极,可也不敢说不,走出了不多久,仗着身手灵巧,就上了一株树,向下看。
  那两个士兵互望着,一个道:“怎么样,排长派下来的任务……”
  另一个一挥手:“你要是下得了手,就下手!”

  那一个呆了片刻:“要是只派了我一个人,那倒好办了!”
  另一个闷哼了一声:“怎么好办法?”
  那一个扯开军装,脱着:“脱了老虎皮,带着人犯一走了之,开小差!”
      另一个“嗖”地吸一口气:“我也想,就是得看你!”
      两人互望着,连在树上的孩子,也觉得很僵。

       两人忽然又凑在一起,急促地讲着话,又把刺刀卸下来,从一柄枪的枪膛中,退出了一颗子弹来。
       然后,两人后退,各自飞快地把手中的步枪,你抛给我我抛给你,不住地抛着,看得孩子眼花缭乱,虽然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倒也觉得有趣。
  两人来回抛了少说也有三五十次,陡然齐声大喝,各自接住了枪,向对方瞄准。

  “枪声一点也不响,也根本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孩子在事后对别人说,“只见一个满脸溅血,身子晃悠着,向人犯走去,可是只走出了两步,就跌倒在地了!”
       那另一个又发一声喊,抛掉了手中的枪,脱了上衣,奔过去,抖开布袋。
       在树上的孩子只看到一团雪白的身体,正慢慢舒展开来,终于站直。

  孩子只有十岁,但也可以看出,那是一个极美丽的女人,乌黑的长头发,双峰挺得老高,那士兵一下子就把她拥在怀里。

  “想当年”的故事说到这里,例必有人心急地问:“又怎么样了?”
  “我没再看下去,村子里大人说过,看到了这种情形,得闭上眼睛,不然,会变瞎子!等我再睁开眼来时,只有大团苍蝇围着死人打转!”

  “哼,解人犯,那才叫好看!”过了六七十年,说起来,仍免不了大口吞咽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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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07: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02  肉搏

  老头子坐在一张破烂的藤椅上。
  (“想当年”故事的主角,都是老年人——而在故事中,当年,他们却年轻,这一点,相当微妙。)
       老头子老得和那张藤椅差不多,放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有人注意。
       两件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加起来,结果,仍然是不引人注意。

       所以,老头子坐在仓库的一角,在仓库中心的那十多个年轻人,根本当他不存在。
       一个身形高大的,将一大捆一端削得极尖锐的水喉铁重重抛向地上,发出听来惊天动地的“帮郎”声响,跌散开来,每一个人都俯身拾起一支来,握在手中,挥动着。
      其中有一支,滚动着,发出声响,滚到了老头子的脚下。
      一个青年人跟了过来,看到老头子正睁大眼看着他,诡异得叫了起来:“这里有一个人!看,人那么老了,还活着!”

  叫声引得所有人向老头子望过来,那身形高大的显然是首领,“呼”的一下,挥动着手中的水喉管,声音之中,充满了暴戾:“别理他,今晚出发,对方也是个狠角色,埋身肉搏,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老头子在这时候,陡然霍地站起。干枯的双颊,在仓库昏黄的灯光之下,居然现出绯红的一团。
       他双眼有点发直,浑浊的眼珠中,却也闪耀着一种异样的光彩。
       只听得他用嘶哑的声音应着:“是!排长!保国卫家,决心杀敌!”

  他用尽了干瘪的胸口内的元气所发出来的呼喊声,对那些年轻人来说,听来陌生之极,但是老人的气势,却令得他们震愕!
      老人不但叫喊,而且有动作。
      他一扬脚尖,身子一个踉跄,虽然把地上的一截水喉铁踢了起来,但却并没有灵巧的身手配合,眼看水喉铁要向他当头砸下,他身边一个青年,眼捷手快,伸手接住。
      老人大是威严地喝:“给我!”

       青年不由自主,把水喉铁递了给他。
       他一接在手,扎了一个马步,陡然刺出,看来姿势不坏。
       他的神情,也变得近乎狂热。声音依然嘶哑,每一个字,都用他残余的生命逼出来:“肉搏!战场上最多肉搏战——鬼子武器精良,我们有的是不怕死的精神!”

  他一面声嘶力竭地叫,一面或劈或刺或扬或抑,身子或前或后或左或右,把手中的一截水喉铁,舞得虎虎生风,大有法度。
  各青年都看得呆了,大多数都想笑,可是却又笑不出来,只好盯着他看。

  老人仍然在舞动着手中的武器,仍然在嘶叫:“想当年,大大小小的肉搏战,不知进行过多少次……”

       老人回到了当年,他是年轻的战士,步枪上的刺刀,擦得铮亮,能映出他年轻倔强的脸。
       村子里,至少有三位姑娘,曾为这张英俊的、具有男儿气概的脸颠倒,愿意把自己的俏脸紧贴上去。
  铮亮的刺刀当然不是用来作镜子,而是要来杀敌人,一声“冲啊”,随着弟兄冲向前的时候,身子早已不再存在,存在的是一股勇气、一股意志、一股誓死都要保卫自己国家的决心。

        所以,飞快地奔跃向前,汗水湿透了衣服,也使得视线模糊,但却使自己目标更清楚。
        前方,密密麻麻,手中一样有着闪亮刺刀的敌人,也同样发出震人心弦的呼叫声,也在向前飞奔。
   看起来,双方都一样,但当然不同——一方面侵入别人国家,一方面保卫自己国家。

  正义和非正义!
  在这样的肉搏战中,这就判定谁胜谁败!

  他看到敌人的脸在扭曲、在晃动,他的刺刀刺出去,收回来,伤口射出一股又一股的血柱,冲在他的脸上,又烫又腥;鬼子的血,不是人的血!
       他不住地叫、不住地刺和劈。
       鬼子在他面前,一个一个倒下去,他看到了充满恐惧的鬼子的脸——鬼子既然会恐惧,也就没有什么可怕。
       于是,他的勇气更甚、气力更大;锋利的刺刀,一下斜劈,甚至曾把一个鬼子的脑袋,打斜劈成了两半!
       他绝不会忘记掉了半边脑袋的鬼子那种双手挥舞的样子!

  两个青年人扶住了摇摇欲倒、不住喘气的老头子。老人的声音更嘶哑:“不要以为我骗你们,全是真的,你们看看我身上的疤,全是刺刀刺的,敌人的刺刀!敌人刺刀再多,到底,还是叫我们赶了出去!”
  他双手扯着衣服,终于把衣服扯开来,瘦骨嶙峋,满是皱纹的肌肤上,布满了一道道的疤痕。

  他喘着气,抬头,挺胸:“想当年,我肉搏,拚杀的是日本鬼子,今晚,你们也要去肉搏,拚杀的是什么敌人?也是为了保卫国家?”
  所有的青年人都垂下了头。

  老头子缓缓回到藤椅前,又坐了下来,干瘪的胸脯,还在急促地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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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07: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03  私奔

       要不是他见过那青年人几次,他决不会有心思去听他们的对话
       ——虽然他们紧挨着他,双方的距离,只怕不会超过半公分,但他们都看不到他。

  环境其实也不是很奇特,在陋巷中,他用铁皮搭了一个棚栖身,青年人和他的女友,就靠着铁皮,坐在地上,商议着要私奔。
  他先听到青年人愤然的声音:“我们可以私奔!”

    “私奔”这两个字,扯动了他的旧伤疤,令得他震动,觉得几十年的旧伤,又开始在沁血,所以他缓缓坐了起来。
       从铁皮锈破的地方,向外看去,在悠悠忽忽的灯光下,看到了相拥着的一对男女,男的他见过几次,是在对面街上的熟食店卖饭盒的。
       女孩子偎在青年人的怀中,这时恰好抬起头来,眼中泪花乱转,神情吃惊:“私奔?”

  青年人有点激动,挥着手:“私奔!不理你母亲要多少礼金,要摆多少桌酒席,要……”
  青年人越说越愤慨,女孩子怯怯地:“那怎么行?我以后,怎么见姨妈姑姑……她们……”
  青年人狠狠地反手一拳,打在铁皮上,发出了“嘭”的一声巨响:“你是要嫁给你那些姨妈姑姑!”

   女孩子垂下头去,只听得她幽幽地叹息着:“难啊!难啊!”
        他不由自主,跟着在心中也念了一句——真是难!
       他爱的是东家女儿,东家开的是酒坊,方圆百里,赫赫有名。
       他甚至不是酿酒的师傅,只是一个短工,那年头,像他那种小伙子不多,当然由于家境贫困,学校一有假期,他就得四处去做工挣钱,筹备下一次的学费。
       东家已夸奖过他,称他为什么“有志青年”、“前途无量”。可是说几句夸奖话是一回事,要娶他的女儿,又是另外一回事。
       当他期期艾艾,向东家提到他和她之间的事时,东家那种盯着他看的神情,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结果是:四条大汉,把他抬出了一百里,东家扬言,在酒坊一百里的范围内,他右脚敢跨进来,就打断他的右腿;左脚敢跨进来,就打断他的左腿!
      他当然没有叫那种话吓倒,他趁晚上天黑赶路,爱情的力量,使他全然不知什么叫疲倦,太阳下山启程,一百里的路,天没亮,居然就到了酒坊的后面,悄没声地翻过墙。
      在墙角下的两头大黄狗陡然站起身,他作了一个手势,毕竟在酒坊做了近两个月的工,身上那带着酒糟味,狗鼻子闻到了熟悉的气味,也就没有吠叫,又伏了下来。

      他转过墙角,来到了她卧房的窗外。
      他耳朵贴在窗上听了听,听到了叫人心碎的嘤嘤低泣声,她的泣声!她一定哭了一天一夜,不然,低泣声怎么那样气若游丝?

  他缓缓吸了一口气,伸手在窗上,两短两长,轻轻扣了四下。
  啜泣声停止了!他的心跳也几乎停止——她听到了,那是他们约好的暗号,她听到了!
  他屏住了呼吸,一阵细碎的声音之后,窗子打了开来,在黑暗中看来,她的脸更苍白,满脸的惊喜,隔着窗,她竟然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头发!
  (和电影或小说中在这种情形下相见的男女的动作,大不相同。因为那不是电影或小说。)

  她抽噎着:“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咬着牙,也抓住了她的头发,两个人额抵着额,他和她,几乎同时说出来:“我们私奔!”
  他加了一句:“快,天一亮,就走不了!”

  她用力点头。他是怎么帮着她从窗子跳出来的,由于当时心情实在太紧张,已经怎么都记不起来了,想来总不会是扯着她的头发拉出来的。
  到了拉她上墙的时候,他发现了她手腕上红红的绳印,不禁骇然:“你爹打你?”
  她和他一面急步走着,一面摇头:“不,爹找了稳婆来,要验我是不是和你……好过,我不肯,他就叫人把我绑了起来……幸好我们没有……不然,不但我活不成,你也活不成!”

  他咬着牙,听她一面喘气,一面讲说,而在经过了黎明前的黑暗时,他们已走了七八里,进入了一个小山坳。
  白天,不敢赶路,就进了一个山洞,山洞以前有人来过,铺着干草,他和她并头躺了下来,他的视线,落在她由于呼吸急促而起伏的胸脯上。

       他们都年轻,那时候绝未曾想到以后怎么样。
       只是忽然之间,他们的视线接触了,无形的目光,轰然被点着,成了无形的火焰,在他们身内身外烧起来,烧得他们脸上有火光在忽闪。

  她在他的身边,用不可抗拒的声音说:“我要和你好,好过,死也值!”

  好过了。

       她是不是死了,他根本不知道。
       天大亮之后不久,犬吠声大作,东家带着人和狗,追了上来,实现了诺言,他的双腿,都被打断,又拖出一百里去
       ——他曾想过爬回去,可是,太远了。

  铁皮栅外的那一对青年男女走远了,他们决定了私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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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07: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04  拚酒

       经过了最热闹的时刻之后,自然就渐趋冷清,可是在酒楼中,情形多少有点不同
       ——人客最多的时候,未必最哄闹,因为那是正正经经吃饭的时候;
       而待到正经吃饭的顾客散了一半之后,才是喝酒顾客的世界,一个有了七分酒意的人所发出的喧闹声,可以是一个清醒的人十倍。
       所以,顾客虽然少了一大半,吵闹的声音反倒更甚。
       有两个酒客,彷佛所有的人都是聋子,每一句话,都扯直了喉咙在大叫大嚷,他们叫的是:“喝,来,干杯!”

       另外有人在起哄,起哄的拿着一瓶酒,在向杯子中倒,比量着多少,把杯子交给两个要斗酒的人。
       两个人接过杯子来,直着眼,仰起脖子,“咯咯”地向口中灌着酒,喉结可笑地上下移动着,叫人联想起宰了之后拔掉了毛的鸡脖子。
  杯子重重的放了下来,酒和涎沫一起顺着口角流了下来,两人挺着胸,斗鸡也似互望,同时又迸出了叫喝声:“再来一杯!”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他想喝酒,多喝酒,就成了豪气勇敢的代表;
       ——旁观者就算不喝酒,也会对勇于喝酒者加以鼓励,把大口喝酒、杯到酒干的人视为英雄人物。

       谁不想当英雄呢?
       于是,虽然自己不是很想,但是在对方挑战的眼神,言语、动作的刺激之下,在周遭人的鼓动、怂恿之下,也就时时有拚酒的情形出现。
       他好酒,酒量也豪。

      那一次拚酒,虽然是多年前的事了,可是还清清楚楚记得。
      现在,鼻端闻到了酒味,当年的情景,更如同在目前。

  天极热,毒日头晒得大地冒烟,时当正午,所有赶路的人,要么是不怕被晒焦,要么全躲到革家坟地来了。

      革家坟地有许多石墓,也有一间石屋,寄放暂时还不下葬的棺木,为当地大族革家所有。
      过往行人喜欢在这里歇脚的原因:
      一是由于离大道近,半里多地,拐进小路,一下子就到;
      二是墓地上有过百年的松、柏、桦、桧、榆、樟,全都高可耸天,形成了好大的一片树荫,躺在地上,抬头看去,再毒辣的日头,也就只成了细小的、耀眼的光点,再也没有了威力。

  那天,他来得早,到了一棵大树,靠树干坐下,除下了草帽,把帽边的一面卷起来,用力扑搧着,衣服早已湿透,脱了下来晾着。
  在他的四周围,自然也有各色人等,事情从那卖酒的汉子,赶着一头毛驴,拉了一辆小车,车上装了四大坛酒,来到林荫地开始。

       酒坛上贴着红纸封条,印着“老祥酒坊精酿老窖二锅头”字样。
       毛驴才一停下,就看得周围各色汉子,喉头发痒。
  人少有不好酒的,尤其是东奔西走的野汉子,“若不是浊醪有味,怎消磨这日月东西”!

  大家围了上来,各自掏钱,卖酒的汉子大摇其头:“这酒,是替革老爷送去的,不卖!”
  他那时年轻,气盛,用力一拍坛子:“有酒不卖,要下十八层地狱!”

      卖酒的斜眼看他,想要发作,可是周围的人,却都向着他。
      卖酒的多少有点忌惮,他胆子也更大了,伸手用力拍在坛口的封泥上:“你不卖,咱就自己来!”

  四周围的人轰然叫好,卖酒的一下子按住了他的手,盯着他,目光之中,闪耀着狡诈和凶狠:“这一坛酒是二十斤,你想喝,要是你能喝光,就让你白喝!”
  他哈哈笑:“好极,抬回家去,十天八晚,准能喝完。别说一坛,十坛也喝了!”

       四周围的人又轰笑。
       卖酒汉子一字一顿:“你才想!你不是酒量好,充好汉吗?限你一个钟头!喝不下,我那毛驴快撒尿了,你等着喝尿去吧!”
  轰笑声更甚,他沉不住气,满身都在冒汗,声音自他喉际拼出来:“喝!”

  他拨开卖酒汉子的手,拍破封泥,大喝一声,端起坛子来,烈酒开始进入他的体内。
       他没再听到有声音,或许真是四周围真的静到了极点。
       他只觉得自己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吞火,火进了肚子,还在燃烧,烧向他的脚,烧向他的手,烧向他四肢百骸,甚至烧到了他的头发——他听到了吱吱声。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喝完了那一坛二十斤烈酒,事后,也没有人追究
       ——当然他至少喝掉了八九成,不然,那卖酒的汉子不会放过他。
       他陡然失去了知觉,跌进了一个可怕之极,充满了恶梦的深渊中,那一定就是地狱。
       他一层层跌下去,在每一层都受着酷刑的煎熬,他实在想死,可是却又无法求死。

  那种身体上的痛楚,使他骨头也在发出求饶的哀叫。
  要不是恰好有一个江湖郎中经过,他铁定要死。

  那走方郎中有经验,不由分说,在墓地的石屋中,撬开了一具棺材,把他抬进去,和死人靠在一起,用尸体的阴气煞火气,来消灭要把他烧成灰的火焰。

  在棺木中七天七夜,他才醒了过来。

       他叹了一声,想去劝那两个拚酒的客人别再喝了。
       可是,酒兴正浓的食客,怎会听一个年老清洁工人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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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15: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辑 阴谋杀人故事

§01 真和假

  他要杀她。

  他一定要杀她!他下了这个决心至少三年,计划了也至少三年。
  杀人是一桩不太困难的事,杀了人而良心不受谴责,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
  他可以随手列举她二十八项该死的理由,困难的是杀了她之后,他如何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那是困难之极的事,因为他和她并不是陌生人,他们是夫妻。
       妻子要是被人杀了,再笨的侦查人员,也会先怀疑丈夫,尤其是他那样的丈夫:靠妻子发了财,妻子凶悍绝伦,成为他做梦也想除掉的骨上之疽。

  总有办法的,他不止一次自己鼓励自己。
  总有办法的!

  宽敞的起居室无懈可击!聘自万里外的著名室内布置设计师的精心杰作,主人的高级品味再加上大量的金钱,通常不难出现这种无懈可击的情形。
       起居室外的景观,也无懈可击,这个城市的一小半,尽在眼底。
       白天,波光帆影;
       晚上,繁星一样的灯火,告诉黝黑的天空,城市中每一盏灯光下发生的故事,是如此之曲折离奇,变化万端。

       在起居室中的客人,也是无懈可击的,全是名流中的名流,不单是有钱,而且全有地位,演艺界的顶尖,学术界的顶尖,文化界的顶尖,专业人员的顶尖。
       三二十个人,在这样的聚会中,人人都可以成为焦点,人人也是最好的听众,不论是什么问题提出来,都有人可以就这个问题,侃侃而谈;
       问题的内容可以从“自养微生物的变异”到“月球矿石成分的分析”,可以从“颜师古考证金鼓就是钲”到“女诗人方维仪的诗”。

  他和她都是这个起居室中的常客,自然由于他和她都是他们到来中的顶尖人物。

      这些与众不同的人,这时正享受过了丰盛的晚餐。每个人的手中都有酒,兴致也在逐渐高涨;
      一个音乐家揭开了一角大钢琴的盖子,用一只手指,一下一下在琴键上敲着,看来是在验听音色是不是够标准。

      一双男女诗人挤在情人椅上,男诗人的手放的地方使有教养的会人故意装成看不见,女诗人更装出已经半醉的样子,咬着下唇,以免发出声音来
      ——诗人是只会吟诗:不作兴发出不好听的声音来的。

  几个人围着一个著名的医生在请教保健养生之法,一个旅行家讲述他在爱斯基摩的冰屋中怎么和赤裸的女主人同裹在兽皮中的经历,引得几个美丽得难以形容的女明星或时装模特儿或歌星,笑得花枝乱颤,各种名贵香水的香味,随着她们娇躯的晃动而四下散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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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15: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文学批评家和一个作家在讨论一个问题,他们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
  作家的神态有点悻然:“每个人有每个人运用文字的风格,我看不出我有什么不对!”
       批评家态度冷峻:“不关风格事,而是你用字不当。你形容一簇假花,假得十分逼真,你怎么说?”
       作家更悻然,朗诵似地:“假得和真花一样的假花!”
  他带头鼓掌:“好句子!”

  批评家冷笑一声,批评家之所以为批评家,是连“二加二等于四”这样的句子,他都有本领找出毛病来的:“用错了一个字,应该是:‘真得和真花一样的假花’!”
  作家也冷笑:“我写的是假花,当然应该用‘假’字:‘假得和真花一样’!”
  批评家打了一个“哈哈”:“矛盾而不合逻辑,应该是‘真得和真花一样……’!”

  争论声更大,把所有人的注意都吸引了过来,他大笑着:“有意思,古人‘推敲’,今人‘真假’,互相辉映,照我看,真、假都可以,譬如说……”
  他说到这里,四面张看着,像是不经意地,拉开了一只抽屉,顺手取出了一柄手枪来。有很多人笑了起来,有的指着主人嚷:“嗨,你私藏军火!”

       主人也笑着,不知如何解释,他扬着枪,像小丑插科打诨一样,人人都可以看出他的目的是在平息纷争;
       他道:“譬如说,这柄枪,当然是假的,但是假枪之中,若居然能射出子弹,那自然是假得和真的一样了。而居然,射出的子弹,如果能杀人时,那就又真得和真的一样了……”

       他一面笑,一面说,一面拨动了枪机,向着她,枪机扳下,惊天动地的枪声,令得人人血液都为之凝结。
       中了枪的她,额上一个小洞冒着血,原来站得挺直的身躯,缓缓向下倒去,像电影中的慢动作镜头一样。

  他首先叫了起来,向着主人:“天!你……你的枪是真枪!”

  枪是哪里来的,查不出来。
  事情是由开玩笑而起,绝对是意外,人人都可以证明。

  他伤心欲绝,因为他竟然在这样的意外之中,令她死亡,而她是他最爱的妻子。
  到底谁最先挑起真和假的争论,使他接口,造成意外,在发生了那么可怕的意外之后,还有谁能记得起?

  事在人为。
  总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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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1 16: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02 异和同

  她要杀他。

       当一个人下定了决心要杀另一个人的时候,杀人者应该有一定的理由,而且这个理由一定十分明确。
       可是她却不知道要杀他的理由是为了爱,还是为了恨。
  不过那无关紧要,因为故事是说阴谋杀人的过程,和如何在杀了人之后,可以逍遥法外。

       她是他的情妇之一。
     “情妇之一”的意思是:他有许多情妇,她只不过是其中之一,所以她和他见面的机会并不多;
       她有他提供的丰盛的物质生活,包括一层相当精致,大多数人看了都会引起艳羡眼光的花园洋房;
       但当她午夜梦回,独自紧抱着柔软的枕头咬牙切齿时,她着实怀念曾有壮健的男体把她紧拥在怀的简陋木屋。

       她不知在什么时候起,开始喝酒,而到了有六七分酒意时,她会闭着眼,忆想着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不过实在也没有什么好想的,在大都市中,那是典型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一个贫穷而又美丽的女孩子,成为豪富的情妇,其过程之简单乏味,早已被摒除在电影或小说的情节之外,不被受理了。

       开始时她自己安慰自己:很多美丽的女人都和自己一样,丰盛的物质生活对于穷怕了的女孩子来说,不但有极度的安全感,而且会对物质的提供者产生深深的感激;女性的这种感激,会衍化为对异性的屈服和顺从。
       所以尽管他有点性变态,她总是尽她一切可能,用她美丽的胴体去满足他,甚至,对他有着依恋崇敬的爱意。
  她知道,在他的心目中,她只不过是一个玩具,他有很多她这样的玩具。

  有一次,她伏在他肌肉已经松弛的胸口,用动人的甜美声音问:“我和你的……那些……她们……有什么不同?”
       她在问的时候,紧张得语音断续,问出来之后,心中的期望也很低;
       只要他随口说出一点不同来,她也就心满意足了,她把自己柔软滑腻的身体,尽量贴紧他,等待着他的回答。

  他却轰然大笑起来:“有什么不同,一样!你们全是我养的……”
       她没有听清楚他以下的话,或许人有保护自己生命的本能
       ——听清楚了他以下的话后,她恐怕当时就会不想活,宁愿死。

  当时,她没有任何不满的反应,甚至跟着他笑,当然更不曾流泪,而且更令他满意。
       不过从那次开始,她就计划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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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1 16: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设想一个又一个如何可以杀他的计划,成了她最大的生活目的;
      反正她有的是空闲时间,她把每一个计划,都翻来覆去地思考,一发现其中有小小的破绽,无法使她在杀他之后全然不受牵连的,就立即放弃,再作新的计划。

       这是十分花费时间的事。
       所以,当她终于有了决定,付诸实行时,已过去了好多年,他也自壮年步入老年了。

       他的死讯十分轰动,豪富突然死亡,自然引人注目。
       一连十多天,他的死,都成为城市话题。而且有关人等,包括他的元配、警方、亲朋戚友、保险公司等等在内,都有些疑心,那是由于他死得实在太突兀:
       那天晚上,他有两个宴会(几乎每晚都如此),当他自第一个盛宴中提早告别,上了他那辆华丽的房车,驶向第二处宴会途中,心脏病猝发死亡。
       当时,他的元配就坐在他旁边,甚至不知他出了事,还以为他在闭目养神。

  心脏病猝发死亡,这是几个名医在死亡证上所填的死因,那些名医自然也知道,至少有十种以上的毒药,可以形成这样的结果,曾有一个提议解剖,但立时遭到了他元配的强烈反对。
      在超过十年的计划中,她也早成了毒药药物学专家,她也知道,至少有十种以上的毒药,在进入人体之后,可以使一个踏入老年的人“心脏病猝发”。
      她随时可以下手,拣了那一晚,是因为那是他们认识的日子。

      他早把她忘掉了,像忘掉了他别的女人一样,他无愧于心,因为那些女人都由于他丰富的馈赠而生活得很好。
      也许别的女人也把他忘了,可是她不同,她忘不了。

      杀人工具是早已准备好的,由一枚注射器改装——在她无所事事的日子中,那也不过花了她几天工夫;
      酒楼门前人来人往,他在几个人的拥簇下走出来,房车驶过来,元配在车上时,送行者还在拉着他的手寒暄;
      一个不起眼的女人经过,手中拿着伞,伞尖忽然在他小腿上碰了一下,他感到一下刺痛,可是女人走得很快,以他的身份,也不便当众呵责一个女人。
      所以,他甚至没有向被刺痛的地方目击,就上了车。

      他出殡那天,场面自然热闹。
      她在殡仪馆外伫立着,当灵车驶出来时,她真想冲过去大叫:“不同!我和别的不同,我会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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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2 09: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03 生和死

  他要杀他。

       杀人,阴谋杀人,绝非人类正常的行为,别说实行,要下这个决心,也不是易事。
       可是对他来说,情形有点不同,他要杀他的理由有千百个,随便举出一个来,就可以使杀人者心安理得,使被杀者死有余辜。

  譬如说,自卫,就是最好的理由——他绝对可以肯定,他如果不杀他,他必然会杀他!
  (在这里,有两个“他”,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要比较用心一点才行。)

       与其被杀,不如杀人,肯定会被杀,不如先下手。
       被杀和杀人,是生和死的大问题,人生除死无大事,人人皆有自卫的权利。
       他杀了他,绝不会内疚!

       第一次起了要杀人的念头,是很多年之前的事,同时追求学校中最美丽的女同学;没有他,他一定成功。
       结果,他不成功。

       自那次之后,似乎没有一件事,他和他不起冲突;
       一直到现在,两个人在社会上都极有名望,极有地位,在很多社交场合中都会相见,也在外表一点都看不出来地握手寒暄。
  只有他们两个人彼此心中明白,当他俩在握手的时候,都恨不得自己的手心中有着传奇小说中的那种毒针,见血封喉,轻轻刺破对方的手,令对方当场气绝。

  若是毒针不足以令对方死亡,那任何一方,都会号叫着,双手齐出,掐住对方的咽喉,把对方掐死!
  可是,想归想,做归做,很多年了,他们的寒暄,几乎不变:
  “哈哈:日本方面那宗买卖……”
  “真是,好像又到了我们集团手里?我不太理事了,竟不是很清楚。”

  或者:“听说几家银行对你不是很支持?”
  “我也听说了,反对最剧烈的是你?”

  又或者:
  “最近你弄上手的那位美女,嘻,上个月,曾和我一起到欧洲去!”
  “嘻,难怪,她有点性饥渴。”
  等等,类似如此,毫无意义,可是日积月累,却形成了一种无可改变的形势:他要杀他!

       他若不能杀了他,生活(甚至生命)变得毫无意义,毫无乐趣。
       他一定要杀他,铲除这个一切痛苦、烦恼的根源,铲除这个——在每一件事上,都处处和他作对的人,消除这个人对自己生命形成的威胁!

       杀人,当然要亲自下手,下手的机会也很多,他们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城里盛大的宴会,总是有他也有他。
       好几次,他手里握着锋利的餐刀,他想一下子把刀插进他的心窝去
       ——略靠左,第五和第六条肋骨之间;
       多么痛快,一个丑恶的生命结束,一个痛苦的生命得到解放,过程至多三秒钟。
       问题是,他绝不想余下来的日子在监狱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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