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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周树人先生历史悲情小说《采薇》校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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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2: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王室在舆论上首先打败商王的表现,是从“帝辛”到“受辛”的演化。
       而在“帝辛”死后,则是从“受辛”到“纣”的演化。
      商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原名帝辛,“帝辛”基本是尊称。
      而“受”在西周等地域一种含义是“坏蛋”,“帝辛”变成“受辛”,已被私下称为“那个坏蛋”“辛”
      到后期,“辛”与“纣”通假。“纣”其实是“谧号”。

     《说文解字》曰:“谧,行之迹也。”即一生行迹的汇总评价。
    《白虎通义》对谥(号)进一步解释是:“谥者,别尊卑,彰有德也。”

       对以前有地位者,在其去世后给以“谧号”。例如
       诸葛亮的谥号是忠武侯,岳飞的谥号是武穆。
    “谥号”始于周朝,到秦朝被秦始皇弃用,原因是秦始皇认为有“子议父臣议君”的嫌疑。汉初恢复使用谥号,一直到清代灭亡而终止。

   “谥号”始于周朝,还专门出台用来评定谥号的法令——《谥法》,第一部《谥法》法典出自周公。
     为何?需要对“帝辛”污名化。
     商朝末帝“帝辛”谥号为“纣”,《谥法》对“纣”的解释是“残忍捐义曰纣”,对“帝辛”追认了一个“下下”等的谥号。
   “帝辛”演化到“纣”,已经被周王室从舆论上彻底打败了!

     连孔子的学生子贡也没有使用“帝辛”,子贡曰:“纣之不善……”,为“帝辛”辩解,文字变成“那个残忍不正义的某”“实际没有那么差”,不是很滑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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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4 12: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回顾“帝辛”被公开鞭挞的罪行,权威文献是《尚书》中开列的纣王六大罪状(对应西周):
       一是酗酒;二是不用贵戚旧臣;三是登用小人;四是听妇言;五是信有命在天;六是不留心祭祀。
      酗酒是小节,不用贵戚旧臣和登用小人是见仁见智,听妇言要看具体的实例,信有命在天不算暴行;不留心祭祀是自大的表现,也非暴行。
     六大罪只剩下需要证据的“听妇言”。
     到了东周叠合春秋时期,再增加两罪:
     七、“谏而死”,例子是“比干之死”,参考伟人笔记,对比干需要客观分析(战国时期已有类似的不同看法)。
     八、“解剖孕妇让看胎儿模样”,这的确是暴行,有可能是“听妇言”的后续,但是否真的如此?是否为孤例?是否妄言?

     对于第八罪,考证到《谥法》已经实现对“帝辛”的污名化,真实性已经大打折扣了。

  “帝辛”之罪,战国增二十项,西汉增二十一项,东晋增十三项…….
    到了吾等看《封神演义》的时候,已经极度膨胀。
    找不到原来的“帝辛”的模样。
    由于不少人对“帝辛”比较模糊,为了更清楚表达,大多时候,只能忽略原本纣的“残忍捐义曰纣”解释,称商纣王,更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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