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子似乎讨论的是“那位男士最了解李寻欢”,而不是谁最喜欢李寻欢吧,喜欢一个人,是不是需要理由,那是另外的话题,虽然常常说毫无来由的喜欢上一个人,但毫无来由并不是真正的没有来由,而是那个来由说不清楚或是不能说出来,所以只好以“毫无来由”敷衍了事。其实喜欢一个人的真正来由是什么,相信每个人自已心里都清楚,至于能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那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贴子的名字是“你认为那个男士最了解李寻欢?”喜欢与了解并不是同一回事:可以喜欢一个人,但是不一定了解;也可以了解一个人,但是并不一定要喜欢。所以我前面说的,可以说是废话。
认为的后面,是结论,至于为何得出这个结论,那就需要一个论证过程,或者至少拿出自已的理由来,随随便便的打上“阿飞”、“铁传甲”这样的字眼,能说明什么?即使把这样的字眼重复上N次,又有什么样的证明力?比如张三和李四打官司,告到包公那里,包公下判词曰:张三有理,李四没理。固然是简洁明了,但是能让人信服么?甲、乙两支球队在比赛中间,裁判突然吹给乙队一个点球而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这能让甲队服气么?
考试中做选择题,A、B、C、D四个选项,不管你选择那一个,是不是需要自已的理由与判断?如果不需要的话,那肯定是闭着眼瞎猜乱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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