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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丁情是如何从古龙数原著拼出一部《边城刀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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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丁情创作小说时,有关70年代全球器官移植进展的电视节目,已经有不少。

  20世纪70年代以来,器官移植已成为肾功能衰竭患者的切实选择。

  1966年,明尼苏达大学完成全球首例胰肾联合移植。此后肾移植技术逐步推广,但70年代初围手术期死亡率仍高达约60%,排异率在50%—70%之间。

  科学频道讲述、探讨的如何减少排异。

  1963年詹姆斯·哈迪完成的首例人肺移植虽证明了移植肺能正常工作,但受者术后18天死于肾功能衰竭。

  1968年11月14日,比利时根特大学医院的弗里茨·德诺莫为受者阿洛伊斯·威尔科恩实施单肺移植,成为当时肺移植领域的第一个中期幸存者,不过患者仅存活了10个月。

  科学频道讲述、探讨的如何延长存活。

  1967年12月,南非医生克里斯蒂安·巴纳德完成全球首例心脏移植,受者18天后死于肺炎。这虽不是70年代的案例,但直接影响了整个70年代的心脏移植探索。

  1970—1977年间,全世界每年平均仅实施约20例心脏移植,早期只有十分之一的病人能存活两年以上。

  正因为器官移植当时还不成功,因此,成功移植的手段,便成为科幻小说的素材。

  但不可否认科幻小说的催化作用,

  当时免疫抑制剂仅有硫唑嘌呤等,毒副作用大且效果有限,排异反应是普遍瓶颈。

  当时科幻小说关于不排异的药物幻想,实际指代于“环孢素”。

  但当1981年真正的“环孢素”由斯坦福大学研制出来并开始临床应用时,移植成功率便大幅提升。

  所以,丁情的科幻创意是值得肯定的,但限于其知识面,丁情仅仅能提到利用与人类接近的猴子作“头颅移植”实验的幻想。

  时至今日,换器官、永生实验的小说、电影,依然拥有大批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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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26   从因梦到风铃

  本以为丁情会很快进入“猴园”破案环节,但见丁情突然语风一转,写下了:

  答答的马蹄声。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过客。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上,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境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归人已归,思念已终,寂寞远离。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

  为什么丁情会突然变成诗人?

  不是的,丁情暂时还是分不清“大昭寺”与“大招寺”的“武术指导”。刚才如诗如画的文字,其实出现于《风铃中的刀声》中,原文如下:

  我答答的马蹄,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下,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情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远人已归。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

  搬运天才丁情,将古龙的“我答答的马蹄”改为“答答的马蹄声”,再将古龙的“归人已归,思念已终,寂寞远离。”删改为“远人已归”,便成为《边城刀声》的一段“惊喜”。

  上面文句在《边城刀声》是用于形容“因梦”,仔细一看,“因梦”名字实际改为“风铃”。

  但是,丁情让“风铃”这个女子“坐在风铃上”,他不怕风铃刺伤女子的皮肤吗?

  莫非丁情喜欢“倒立”动作,分不清“坐在风铃下”与“坐在风铃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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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丁情已经将《风铃中的刀声》的“因梦”,搬到拉萨(改名为“风铃”),那么原著的刀客花错改成了谁?

  第二部“第五章痴牙刀的人”,丁情写了“弯刀阿七”暗杀傅红雪,被傅红雪斩下了右手。

  丁情在若干文章细节中,尽量挤下古龙原著的元素,例如,“弯刀阿七”败了还“用一种很真诚的口气说:‘谢谢你。’”,傅红雪则“淡淡地回答‘不用客气。’”。

  丁情还写了:

  “左手一样可以用刀。”傅红雪淡淡地说:“在小李飞刀那个时代里有一位本来用右手剑的人,后来右手虽然断了,可是他的左手剑却比右手来的快。”

  傅红雪说的是荆无命,阿七知道,但他只是淡淡地回头,淡淡地对傅红雪说:“我离家已有三年了,我的故乡还有一位痴情的人在等着我。”阿七平静地说:“或许我会用左手来炒菜,用左手来陪她喝几杯。”

  □□□□□□

  这里有几重意思,其一是“有一位痴情的人在等着我”就是“因梦”(改名为“风铃”)在等阿七,丁情已经准备接入《风铃中的刀声》的内容,阿七相当于原著“因梦”一直等候的刀客花错。

  所以,后面丁情又可以搬运《风铃中的刀声》的文字,其二就是将滋生“风铃”恨傅红雪的内容。

  其三,强行接入“荆无命”,丁情嵌入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元素。

  其四,阿七的兵器,丁情的描述是:“那是一把很弯的刀,弯如弦月”;

  而古龙的《圆月弯刀》中对丁鹏弯刀的描述是:“弯弯的刀,弯弯的刀光,开始时宛如一弯新月,忽然间就变成了一道飞虹。”

  丁情嵌入了《圆月弯刀》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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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只有有机会,丁情都会尽量用上古龙原著的元素、尤其是精彩名词。这是《边城刀声》前面的文字:

  “古老相传,在大地的边缘,在世界的尽头,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

  苏明明的声音仿佛来自那座山峰:“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有百年一见的奇兽,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

  “你说的是不是圣母之水峰?”叶开问。

  □□□□□□

  这里“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指地球最高峰——珠穆朗玛峰。

  古龙为何用“圣母之水峰”指代珠穆朗玛峰?

  因为“珠穆朗玛”在藏语里的含义有三种,第一是“圣母之水”,被古龙采用,第二是“大地之母”,第三是“第三女神”,第二、三均未被古龙采用。

  “圣母之水峰”也曾经被简略为圣母峰,一般都知道是指代珠穆朗玛峰。

  (早在1717年清朝的《皇舆全览图》里,就已用藏语“珠穆朗玛”标注了这座山峰,比西方命名早了148年。)

  如果对照陆小凤系列之《决战前后》原著,精彩之处如下:

  “我看不出,”西门吹雪道:“只不过,世上能使出这种剑法杀人的,并不止我一个人!”

  “除了你之外,还有几个?”

  “也不多,活着的绝不会超出五个。”

  “哪五个?”

  “叶孤城、木道人,还有两三个我说出名字来你也不知道的剑客,其中有一个就是隐居在圣母之水峰上的。”

  ……

  “严人英已找了人来对付你,其中有两个密宗喇嘛,还有两个据说是边疆圣母之水峰上一个神秘剑派中的高手。”

  □□□□□□

  按照古龙在陆小凤时代的设定,天下五大剑客,就包含了西门吹雪、叶孤城、木道人,以及“圣母之水峰”上的某剑客。

  所以,丁情一介绍苏明明(小时候在拉萨长大),便及时嵌入古龙《决战前后》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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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27   丁情突然提起的“果敢”

  丁情将“因梦”(改名为“风铃”)搬运到拉萨的文字证据如下:

  叶开当然知道“她”就是指风铃下的少妇:“娜娃?”

  苏明明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娜娃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才行。”

  她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

  娜娃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的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

  □□□□□□

  参考上楼的解释,“圣母之水峰”就是珠穆朗玛峰(北坡在中国西藏,南坡在尼泊尔)。

  “因梦”/“风铃”本名娜娃,在中国西藏,居于珠穆朗玛峰北坡。

  但丁情在叙述“因梦”/“风铃”/娜娃的故事时,又采取玄幻的写法,娜娃既是已经化为“芳魂”,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丁情的“娜娃”是一种“叠合”。

  而且丁情突然提到“果敢”。文字为: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敢”的一首情曲。

  是情曲,也是史诗。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

  妥交给我那住在杜溪下的果敢。

  我爱的果敢,你一定要活下去。……

  故国虽已沉沦,

  田园虽已荒芜,

  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

  □□□□□□

  丁情大概是找到一段“果敢”的资料,总结成:“果敢”故国虽已沉沦,但只要你勤勉努力,“果敢”故国必将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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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果敢”故国虽沉沦仍有机会复兴指什么?

  1659年前后,南明永历政权在清军追击下退入云南,不少人翻过怒江进入今天缅北一带。不愿薙发易服的明室宗亲、将士和云贵川百姓就此安顿下来,这个地域就是“果敢”。

  南明遗名,把汉家的耕作、语言和习俗带到了果敢。

  清朝雍正年间,杨氏家族在果敢建立土司政权,此后两百多年一直以土司世袭方式自治,社会结构和云南边地非常接近。

  但是1897年果敢被划入英属缅甸,大中华失去了果敢。

  而果敢一带,在划入英属缅甸之后的持续几十年中,90%的居民,依然是黄皮肤、黑眼睛、说汉语、写汉字。一个中国人,在此持续几十年中任何时间,跑过去,可以以为是在中国。

  缅甸独立后,果敢土司杨振材在缅甸国会提出议案,将果敢写入缅甸宪法,正式成为缅甸领土。

  1960年法律定局,中缅签订《中缅边界条约》,果敢在法律上被正式确认为缅甸领土。

  高祖辈在清末时期从四川迁往缅北果敢的彭家声,是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果敢同盟军)的创建者,1989年他率部与缅甸政府达成和平协议,成立缅甸掸邦第一特区,自己出任特区政府主席,果敢由此进入相对稳定时期。

  2026年重注:

  如今果敢九成以上人口是汉族后裔,说的“果敢话”其实就是西南官话。

  其日常生活高度贴近中国:

  [1]讲中文:果敢街头的招牌是简体汉字,学校教普通话课本,当地90%以上的教师来自中国云南,教材也基本和云南同步。

  [2]花人民币:当地商家报价直接用“元”,找零用人民币纸币和硬币,缅币反倒少见;打车、住店、吃饭基本都收人民币,扫码支付走的也是中国收款渠道。

  [3]用中国移动:早年果敢境内没有稳定的缅甸电信网络,中国移动在云南南伞、清水河一线的基站信号能覆盖到老街市区,当地居民办的手机卡有相当比例是中国移动号段。

  [4]用电靠云南:果敢长期从云南南方电网购电,电压插座标准与国内一致。

  [5]出行靠云南:街上跑的车很多挂云南车牌,加油也常从中国境内运过去。

  令人扼腕的叙事:

  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在果敢老街一带曾非常猖獗……

  这或是丁情撰述“果敢”时始料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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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28   从刀客花错到弯刀阿七

  “§24从因梦到风铃”提到丁情更因梦名为风铃,其自然结果就是,丁情更“刀客花错”名为“弯刀阿七”。

  果然,丁情写了:

  “三年。”苏明明说:“风铃在那株古松树下已有三年了。”

  “她的爱人叫什么名字?”

  “阿七。”苏明明说。

  “阿七?”

  叶开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影子,一个手拿着一把弯如月的弯刀的年轻人。

  □□□□□□

  傅红雪只砍断阿七的手,没有杀阿七。但在《风铃中的刀声》,刀客花错快到因梦身边时,被人一斩两断:

  “一条矫健修长的人影,用一种奇特剽悍的姿态在夕阳下奔跑。

  她又站起,明亮的眼睛里已开始燃烧起一股夕阳般的火焰。

  就在这时候,这条人影忽然断了。

  一个完整的人忽然断成了两截,从腰上断成了两截。

  他的腰忽然向后折断,一股鲜血忽然从他的腰身折断处飞溅而出,洒出了满天血花。”

  如果完全模仿原著,阿七必须死。

  果然,在第二部第六章,阿七被杀死。

  “弯刀阿七”最终被“杀手组织”派来的“拾荒老人”杀了,一个人一旦入了杀手组织,就终身难于退出。

  七种武器之《孔雀翎》,加入了“七月十五”(青龙会的杀手分舵)后退出等于叛变,古龙原著有"七月十五这组织的严密,他当然很了解,背叛组织的人,非但休想再活下去,连想死都很困难。"

  所以《孔雀翎》中主角高立为了对抗“七月十五”,不得不向好友借“孔雀翎”。

  丁情又使用了《孔雀翎》的元素。

  不过,“拾荒老人”杀“弯刀阿七”这部分,丁情“借用”了傅红雪“魔刀”的文字,诸如“漆黑的刀把,漆黑的刀身。”,而“漆黑的刀锋中那股说不出的诡异忽然闪出了一道光芒。”组合了多段文字。

  “阿七的头落地时,远在拉萨城外‘风铃’屋檐下的风铃忽然响了起来。”这是结合的写法,古龙原著文字是“风铃忽然响了。”。

  丁情写“拾荒老人”杀阿七的“一刀挥出,刀风破空。”,在古龙原著是“刀锋破空时,岂非也会带起一阵风声。”

  至此,可明白,丁情取书名为《边城刀声》,因为《风铃中的刀声》有大量的“刀声”描述、“刀声”意涵,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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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29   丁情“抄录”进入新境界

  第二部“第七章水晶屋中的王老先生”,一开始丁情写了:

  水晶装饰成的屋子,晶莹剔透的水晶墙,晶莹剔透的屋顶,在无风和无云的夜晚,从这屋子里可以看见柔美的月色和朦胧的星光。

  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水晶雕成的,甚至连桌椅都是。因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喜欢水晶。

  每个人都喜欢水晶,可是住在一间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水晶虽然可爱美丽,但是,太冷,太硬,也太无情,尤其是水晶做成的椅子。

  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有丝绒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着波斯来的葡萄酒。

  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水晶,他拥有的水晶也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这间屋子里的主人是一位已白发苍苍的老人,外面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叫他一声“王老先生”。

  □□□□□□

  即使阁下用电脑作古龙全集搜索,也无法从古龙原文中找出上述文字集的大部分。

  因为到了创造进入第二部“第七章”,丁情的“抄录”进入新境界,丁情已经学会了不完整地“抄录”,他要融入自己的创意。

  上文的主体是“水晶”。

  古龙作品中出现“水晶”部分,涵盖器物类的“水晶”:

  水晶杯(《边城浪子》紫水晶酒杯、《大地飞鹰》卜鹰的水晶杯、《名剑风流》水晶盆)、波斯水晶灯(《碧血洗银枪》《白玉老虎》《英雄无泪》)、水晶玉石屏风(《大旗英雄传》)等——只是用具,不是屋子。

  比喻类的“水晶”:

  《浣花洗剑录》:紫衣侯自海中现身,"有如古神话中的海神……自水晶宫中悄然现身"——"水晶宫"是比喻,并非真有一座水晶宫;

  《画眉鸟》:神水宫"湖水忽然壁立而起……宛如一道碧绿的水晶墙"——比喻湖面;

  《银钩赌坊》:封江后江面结冰"变成了一条又长又宽的水晶大道"——比喻冰面;

  《多情剑客无情剑》:"五毒水晶"是毒药名(中毒后肌肤透明如水晶);

  《大地飞鹰》:"水晶人"指皮肤透明如水晶的阴灵,是人物描写;

  最接近的综合描写是七把短刀系列的《海神》,其中有:

  "大厅里……所有的灯饰都是用水晶雕成的,配上黄金灯座"

  不过只有灯饰,屋体不是水晶。

  所以从“水晶装饰成的屋子”到“因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喜欢水晶。”全未在古龙所有作品中出现,表面看属于丁情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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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丁情如何构想出来?丁情的“原创”是如何创的?
       丁情从《大地飞鹰》的“水晶人”和喝酒用“水晶杯”得到的启示,《大地飞鹰》有10处“水晶人”的描述。下为《大地飞鹰》中倒数第2次关于“水晶”的原文:

       黄金色的屋子,黄金色的墙。黄金色的地,黄金色的屋顶。
  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黄金色的。
  绝对是黄金色的,和纯金完全一样的颜色。绝对完全一样。
  因为这屋子的四壁和顶都镀上了一层纯金,地上铺的是金砖。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黄金所铸,甚至连桌椅都是,连窗幔都是用金丝编成的。
  因为这间屋子的主人喜欢黄金。
  每个人都喜欢黄金。可是住在一间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黄金虽然可爱,但是太冷、太硬,也太无情。
  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挂着丝绒窗幔的屋子里,坐在一张有丝绒垫子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酒。
  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黄金。
  他拥有的黄金也比这世界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这间屋子的主人就是吕三。

□□□□□□

       丁情将《大地飞鹰》此处的“黄金”换为“水晶”,将“吕三”换成“王老先生”。
       就完成了“原创”。为了显示与古龙原文的区别,丁情开始“掺沙子”——加入“在无风和无云的夜晚,从这屋子里可以看见柔美的月色和朦胧的星光。”
       而这个句子,也是丁情集结若干古龙句子之后的“整改”。
       丁情如何想到“无风和无云的夜晚”?

       在《风铃中的刀声》中有“窗外有月无风”,《九月鹰飞》中有“夜,无云无月。”在《飞刀,又见飞刀》中有:
      “在一个没有星没有月也没有风的晚上,他从厨房里偷了好大好大一块还没有完全煮熟的卤牛肉,用一条麻绳像绑背包一样,绑在背后,就从这个天下武林中人公认的第一家族中逃了出去。”
       组合就变成“无风和无云的夜晚”。
      "朦胧的星光"大量出现于楚留香系列,例如《画眉鸟》——"在如此幽静的夜色里,如此朦胧的星光下,她看来实在有种令人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古龙有大量的“柔美”,几乎均用于女性,也有大量的“月色”,多用“皎洁”、“如银”等形容,唯独没有使用过“柔美的月色”。
       天才丁情,将古龙形容女性的文字移动用于“月色”。

       但无论如何“掺沙子”,如何替换,《边城刀声》第二部第七章开始的优美句子,还是属于古龙在《大地飞鹰》的“原创”。

       到第二部第七章为止,丁情虽然有小的原创,但暂时还无法“原创”大段的优美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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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30  从吕三的部下到王老先生的部下

  古龙原著《大地飞鹰》的精彩片段之二,是描述“富贵神仙”吕三对待两个部下手段,首选是吕三“最亲信的属下苗宣”,被丁情改为《边城刀声》王老先生“最亲信的属下”福伯(即“家里的总管”张福或福总管)。

  古龙《大地飞鹰》的文字从下面开始:

  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

  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二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不等他的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吕三很不愉快,但是他面上连一点点都没有表露出来。

  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苗宣。

  他微笑着问苗宣:“你是不是也想喝杯酒?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不想。”苗宣说:“不要。”

  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

  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

  “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他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

  吕三笑了。

  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

  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苗宣当作亲信。

  他问苗宣:“你是为了什么事来的?”

  “为了一件大事。”苗宣说:“为了那个班察巴那。”

  吕三仍然在微笑。

  “有关班察巴那的事,当然都是大事。”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

  苗宣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去。

  □□□□□□

  “最亲信的属下苗宣”犯了错误“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去。”之前还“不等他的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丁情写在《边城刀声》的文字是:

  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

  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三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居然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王老先生很不愉快,但是他在表面上一点点都没有露出来,他的脸上依旧带着慈祥的笑容。

  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福伯”。

  福伯姓张,叫张福,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福伯,或是福总管,因为他是王老先生家里的总管。

  看着忠心有过的张福奔了进来,王老先生轻轻地喝了一口,说:“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不想。”张福说:“不要。”

  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

  “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张福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

  王老先生又笑了,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

  也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张福当作亲信,他问张福:“你是为什么事来的?”

  “为了一件大事。”张福说:“为了那个叶开。”

  “哦?”王老先生仍然在笑。

  “叶开已经到了拉萨。”张福说:“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他一定会在这一两天内到‘猴园’来。”

  “这件事当然是大事。”王老先生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

  张福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来。

  □□□□□□

  丁情几乎照搬古龙整段文字,仅仅是将吕三换为王老先生,将苗宣换为福伯(张福)。

  “最亲信的属下”张福犯了错误是“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去。”之前还“不等他的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对照《大地飞鹰》接下来吕三的处理,与丁情写在《边城刀声》的王老先生的处理,几乎一模一样,省去大段文字,吕三说出可以杀苗宣的理由,即使苗宣是“最亲信的属下”,苗宣也知道吕三要杀他。

  丁情文字则是:王老先生说出可以杀张福的理由,即使张福是“最亲信的属下”,以免破坏吕三“令出必行、必执”的权威,张福也知道王老先生要杀他。

  杀“最亲信的属下”的原因是以免“令出必行、必执”的权威,亲信不敢反抗的原因,是因为有个儿子。

  丁情连这样的细节都照搬古龙原著,古龙的“他不敢并不是因为怕死。他不敢只因为三年前已经娶了妻,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今天早上刚刚学会叫他‘爸爸。’”

  被丁情搬运为:“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他不敢只因为四年前他已经娶了妻子,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昨天早上才刚刚学会叫‘爸爸。’”

  因为丁情学古龙学得“惟妙惟肖”,所以古龙忍不住在《谁来跟我干杯?》这样赞扬丁情:

  我这个朋友,在真理基本观念上,和我是非常相同的。

  有人甚至说他像是我的弟弟。

  甚至有人说他是我儿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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