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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古(龙)金(庸)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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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0 12: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自序:我的江湖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

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那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第二天中午12点前读完,因为12点前必须还给租书店。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但王枫此人很重要,因为他只看金庸,不看古龙──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仍然看不上古龙。这是有代表性的一种阅读标准,其经典表述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是武侠。”不瞒诸位,当年我和王枫的看法一模一样。看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倚碧鸳书神侠”后,别的武籍一看,最多是“紫霞神功”的水准,不入法眼。当时我住北大32楼307,斜对面304住着一位同班大侠韩荣刚,他读完金庸后,又将古龙、卧龙生、柳残阳、独孤红、诸葛青云、司马紫烟、温瑞安,以及海淀良友书店的所有武功秘籍一网打尽。本科四年,他专攻武学,但考试都能过,是个奇才。且说有一天我在他桌上看到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随手一翻,读到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我不禁笑出声来,我知道这是轻蔑的笑声。我说,这种烂书你也看。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多年后的某一天我猛然醒悟:韩兄那一笑是大智的一笑)。这之后的又一天,我看到我所敬佩的师兄邱小刚毕业后路过北京,随身带着《陆小凤》。后来又知道邱兄当时是心生厌倦,出走鄂伦春,只身所带竟然就是古龙。到了1989年的夏天,我突然迷上了古龙,说来脸红,看的第一本古龙正是小李飞刀,海天出版社1988年版,此刻仍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书架上。十多年来,我发现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古金。2000年夏天,我和沈灏在广州的木兰英酒吧谈古论金,我说看了古龙再看金庸,觉得金庸太重,就会更喜欢古龙。沈灏说会有一个否定之否定,最后又会重新喜欢金庸。
 
 我时常想,造化是多么的神秘和奇妙:既生金,又生古。假如江湖上只有金庸,或者只有古龙,那将是我们多大的遗憾。作为一个汉语的热爱者,我常常会对造化深怀感恩之心:在汉语支离破碎苦难深重的20世纪,上苍还是同时赐予我们金庸和古龙所创造的汉语奇迹。  

对我来说,金庸和古龙的书,不仅给我带来阅读的快乐,带来愉悦和慰藉,而且也加深我对道路问题的迷恋──这是我长久关注的问题。《古金兵器谱》,是我对古龙和金庸书中一些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一种描述。在这背后,是威廉·詹姆斯的一句话:“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发表于 2004-11-30 13: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真是好文章啊!真是高手所为!好久,没看到如此全面精辟的好文了!虽是转帖,一样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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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0 14: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就凭楼主转这么都就该加精!希望楼主以后长来!名剑风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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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2.走过大地 不留痕迹,那无名的老僧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地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像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 

 “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像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万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惟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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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3.活着,三个不一般的和尚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旧作《厌倦十四行》 

 我读初中时使用的英语课本中,常会有一些格言或谚语,是用来帮助理解某些单词、语法或惯用法的。我记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We eat to live,not live to eat.──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饭。”那是为了加强对一个句式和“eat、live”这两个单词的理解吧,同时,当然了,话中还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要我们自己领会。1991年的某一天,在写《厌倦十四行》时,我觉得我领会了这句话。在诗中,我写道: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我认为我理解得很深刻了。在古金的江湖上,除了无花和无名老僧外,有三个不一般的和尚,也以各自奇异的命运和态度,帮助我们理解“活着”和“吃饭”的意思。他们是老实和尚──一个集虔诚老实的圣徒、心狠手辣的杀手和油滑狡黠、装疯卖傻的老江湖于一身的古怪和尚;虚竹──一个想一辈子做和尚最终却被逐出空门的老实人;不可不戒大师──一个压根就没想做和尚最终却被逼做了和尚的采花大盗。 

 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凤》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象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凤》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尚黑吃黑死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件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像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姗姗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像,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作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惟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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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4.艺术家生涯,李寻欢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象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傳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傳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傳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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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身心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的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隆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扮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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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5.江湖情色之一,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西川  
1984年我还年轻,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作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情色小说”、“情色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色情,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情色”。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遗孀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情色课。 

 “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 

 “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 

  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倒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得无动于衷,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 

 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地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与段正淳有私情,那倒没什么;对付段郎的手段,就叫当时的我开眼了。 

 桌上一个大花瓶中插满了红梅。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炕边点着的两支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这是调情的起兴。紧接着, 

 马夫人道:“……我只是记挂你……我身在信阳,这一颗心,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在你的身边?”她越说越低,萧峰只觉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的,说不出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萧峰虽感诧异,脸却也不由自主地红了。 

 狐媚偏能惑主,骆宾王所言不虚。金庸书中少有此类尤物,能与之匹敌的,只有《鹿鼎记》中的洪教主夫人。接下来的调情颇为情色。 

 马夫人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嗯,你不过是又来哄我空欢喜一场。”段正淳笑道:“怎么是空欢喜?我立时便要叫你真正的欢喜。” 

 然而这一回叙事的主动权在马夫人手里。她知道得不到她的段郎,便早早下了毒,又绑了段郎,然后一口一口咬段郎的肉,重新体验一次小时用剪刀剪那得不到的花衣裳的快感。绑和咬的真谛,后来看多了西片才明白。恐怖的是,马夫人做这些事时,却是“口中呜呜呜地腻声轻哼,说不尽的轻怜蜜爱”。这等情景,没有亲历是很难体会的。 

 之后白世镜出场,我们又知道了马夫人喜欢被叫“贱人”,喜欢被打巴掌,像《鹿鼎记》中的建宁公主。之后在她和萧峰的对答中,我们除了知道大骂脏话也能给她快感外,还知道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只因萧峰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洛阳百花会中没看她一眼而心生怨恨: 

 “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以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别忘了此时马夫人已被阿紫整成废人,她竟还以说出“带头大哥”的名字为诱饵,要萧峰抱她吻她。 

 这就是马夫人,金庸书中绝无仅有的人物。古龙书中虽多情色描写,但也只有林仙儿可以匹敌。马夫人,她的段郎叫她“小康”,“老色鬼”白世镜叫她“贱人”,萧峰叫她嫂夫人,而她是有名有姓的,她叫康敏。 

 1984年金庸的马夫人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1989年当我读完《多情剑客无情剑》后,我想马夫人终于找到了对手:林仙儿。说起来金庸书中的情色女子真是绝无仅有(可能只有马夫人和洪夫人),绝大多数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中毒者,比如阿朱,阿紫,小昭,赵敏,程灵素,郭襄,仪琳……比比皆是。古龙书中的情色女子是很多的,不过写得好的,能与马夫人匹敌的,大概惟有林仙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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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6.江湖情色之二,林仙儿

  有一句俗不可耐的格言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林仙儿是这句格言的信奉者和实施者。百晓生兵器谱上前十名的人物,林仙儿试过大半,除了如意棒太老,小李飞刀没搞定外。以美色和另类功夫搞定男人尤其是有名的男人,这件事本身让林仙儿兴奋。而对付不同的男人,林仙儿的手法也是不同的。 

 依书中的出场次序,林仙儿勾引的第一个男人是李寻欢。她用的是脱衣秀加言语挑逗的方法。在那小酒店中,当她除了面具外慢慢脱光在李寻欢面前时,她说: 

 “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样子,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接下来,她除下面具: 

 这赤裸着的绝代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用不着说话。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她在等待,也在邀请(此句`绝妙)。 

 可惜这次她碰上的是李寻欢,没有得逞。因此第二次见李寻欢时,她改用另一招,说从小暗恋小李,正好又住在小李的旧居,“当我知道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我兴奋得简直没法子睡觉……这屋里的所有东西……我都没动过……那床上,枕头上,还留着你的气息……”看官,这一招的威力,实不逊那脱衣秀,无奈小李还是不吃招。从此能让她兴奋的就变为陷害小李了。

  林仙儿对付兵器谱上排第七的青魔手伊哭,用的是受虐的把戏(马夫人对段郎用的是虐待)。古龙写道: 

 伊哭将她的头发抓在手上,越抓越紧,仿佛要将她头发全部拔下来,林仙儿虽已疼出了眼泪,但水汪汪的眼睛里却露出了一种兴奋的渴求之色,眯着眼瞧着伊哭,呻吟着喘息道:“你为什么只敢抓我的头发?难道我身上有刺?”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话,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伊哭突然反手一掌掴在她脸上,接着,就紧紧抓住她的肩头,用力拧她的身子。林仙儿身子突然颤抖起来,却不是痛苦的颤抖,而是兴奋的颤抖,她的脸又变得滚烫。伊哭一拳打在她的小肚上,嘎声道:“贱货,原来你喜欢挨打。”林仙儿被打得全身都缩成一团,呻吟着:“你打,你再打,你打死我吧……”她的声音里竟也没有痛苦之意,却充满了渴望。 

 到此伊哭没有理由不被搞定。之后林仙儿又让伊哭去和阿飞火拼。因为,“比征服一个男人更愉快的事,就是在同一个晚上征服两个男人,再让他们去互相残杀”。 

 林仙儿对上官金虹、荆无命、郭嵩阳、吕风先,都有各自的一套。然而她最高妙的手段,是对阿飞的。他每次都要挑起阿飞的情欲,然后又不给他,用的借口是:“我要等结婚时才给你。”实际上是:“每个人都可以,就是阿飞不可以。”最厉害的是,有时她会用“手”(只用手)帮阿飞“解决”。这是只有古龙能写得出来的文字。金庸是不会也不敢这样写的。最终古龙安排林仙儿做了妓女,这是一个有想像力的命运安排,就好像命运要让她一辈子都以极端的方式用身体和男人打交道。 

 古龙书中的情色文字颇多,其中最经典的当推《护花铃》中郭玉霞与石沉偷情那一段:  罗帐再次坠下,但却有一只莹白如玉的修长玉腿,似乎耐不住帐内的春暖,缓缓落到床边……小腿曲起,一只纤掌,轻轻伸出罗帐,抚摸那纤柔娇美的玉足,直到帐中嘤咛一声,小腿突然伸得笔直,纤秀的足尖也笔直地伸挺着,还带着一丝轻微颤抖,就像春风中的柳枝。 
这一段真是江湖情色之绝学,不难从中看出郭玉霞充分享受了性的欢乐,相比之下,我要说,林仙儿其实是很不幸的,因为性事于她已不是目的,也不是享乐,而只是征服男人的手段。我很难猜测在她不计其数的性事中,是否有一次无功利的(康德意义上的)、审美的高潮。因此,林仙儿是个不幸的人。她很聪明,但缺少智慧,终于暴殄天物(天物就是她本人)。有一条修行的路是通过放荡而阅人历事,终成正果,如未央生。但林仙儿没有这样的大智大勇。林仙儿的一生阅人无数,有点以身度人的感觉,结果度人不成,自度更难。说到女性以身度人,必要达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境界,才能真正做到“何处惹尘埃”,说来可能只有群佛中的欢喜菩萨有这样的修行和正果。写到这里,我猛然想起王朔在《玩的就是心跳》中塑造的一个女性形象,那是我很难忘怀的人物,也是王朔写得最好的人物。她的名字在书中曾经叫刘炎,其实她叫什么并不重要。她并未真正出场,只出现在别人的叙述中,是主角方言所要寻找的重要证人。当方言找到她的前同居者李奎东时,李开始了一段了不起的描述: 

 “她是那种饱经风霜的人,对一切变故都采取泰然自若的态度。一切都不需要明说,一个眼色一个面部的微小变化都会使她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和对方的意图。她从不执拗他人,也不使他人为难,很温顺很平和,和她相处我很松弛。请别因此得出错误的印象认为她是凄恻寡言的活动木偶。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在人多的场合从不怯场总能落落大方应付自如。她没有小家子自怜自爱的忸怩作态,同天真未琢的少女不同的是,她欢快并不恣肆,雍容并不轻浮。任何调笑挑逗一旦变得狎斜变得不尊重,她就立刻感觉出来。我不是说她立刻就形于色,她感觉得出来但含而不露。所以我说她饱经风霜,有一种超然物外的镇定与从容,皮囊已锈但污无妨。当她垂下眼皮时你哪怕将她拥入怀中甚至侵入身体你也会感到她神飘天外与你距离遥远……就在我和她最熟悉的阶段我也觉得她是个陌生人,一个隐姓埋名的女子。你知道吗,她给我的不可捉摸的感觉太强烈了……有一天她出门后就没再回来。我等了很长时间,有段时间,每当门响我就以为是她回来,可每次都不是她……她样样出色,舞跳得好冰也滑得好。如果滑冰有业余段,她绝对是高段。每次一下冰场绝对醒目高出他人一筹,提刀旋转玩儿似的,像是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女人。”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一段时,我有触电的感觉。我突然觉得那种“皮囊已锈但污无妨”的生活态度正是光阴和光明的大道。当时我有一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顿悟感。即便你侵入她的身体也无损于她的自我,这是大智大勇。读这本书是1988年,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时常想起这个女人,她正是那种既能度人又能自度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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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7.献给小昭的诗
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旧作《赠别的歌谣》 

 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有清平送我的一首绝句:“太白枝头看,花开不计年,杯中浮日月,楼外是青天。”我很喜欢。同时他还写了他的志趣:武侠,睡觉。这是1988年的事。我和清平在1984年冬就已一见如故,按郁文的说法是:缘诗,缘酒,缘武侠。在《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我提及过清平曾经三天三夜躺在被窝里读金庸的事迹。清平最喜爱的人物是小昭,他一直跟我说要给小昭写一首诗。我很耐心地等着,终于在1990年冬天等到了,诗刊发在当时我们自办的同人诗刊《发现》第一期上,全诗如下: 

 小昭 

 海水的颜色已不如当年了中国的草木在为另一些人流泪小昭,小昭你处女的眸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么你腮边的泪痕还灿若桃花么 

 你的公子娶了另一位胡女痴心的阿离走在了佛的前头周姑娘依旧浪迹江湖小昭,小昭你在那张锦椅上坐了这么久离你的公子更远了么 

 光明顶的圣火早已熄了大都城里换了个中国皇帝不是你的公子,他与伙伴们已失散多年那两把宝刀宝剑也成了两堆废铁小昭,小昭那首小曲,急急流年,滔滔逝水唱起来还是从前的调子么 

 这里,对小昭的感情已不仅仅是喜爱;这里有心痛的感觉,有无可挽回的深深叹息,有不堪回首的悲凉思绪;这里是长歌当哭,远望当归。这是黯然销魂的别赋──为小昭的生离别。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我特别偏爱《倚天屠龙》,小昭、赵敏、黛绮丝、谢逊,都是我喜欢的人物。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还来不及多想,小昭姑娘一生的幸福已被断送,他们之间已是东西相隔永参商。金庸在书中给小昭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一次书写都为小昭的命运做着令人心悸的铺垫。终于结局来了,小昭姑娘变成了圣处女。那可能是人间最悲惨的命运安排,其凄婉哀绝,惟七心海棠程灵素可堪比拟: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而生离痛于死别,当小昭走时,金庸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风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最后一句令人绝望。而时过境迁,中国的草木已是在为另一些人流泪了……深情如清平者,寥若晨星。 

 清平原打算写一系列金庸人物,后来不知何故未见他篇。1992年我收到他给我的一首诗《秋天的酒:寄蔡》:

  离别了家乡告别了姑娘一支歌唱到今天已不能再唱兄弟啊,你可知秋天已经到来天蓝得像酒,我们往日痛饮的酒窖藏到今天还剩最后一缸这缸酒流淌我们也流淌这缸酒芬芳我们也芬芳这缸酒是神农一生的心血呀,这缸酒是献给戒酒的酒徒的,这些一言难尽的好人就是我们呀,这些在秋天走散的兄弟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好的人 

 清平最惊艳的诗句是《我们》中的两行: 

 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她说:青丝,青丝啊。

  我以为这也是献给小昭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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