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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陆小凤

[转帖]《古(龙)金(庸)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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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8.远方一无所有,西门吹雪和花满楼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海子  

“他吹的是雪,不是血。他剑上的血。”这是西门吹雪,一个最冷的剑客。 

 “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这是花满楼,一个双眼看不见东西的瞎子。 

 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古龙相反相成的两种情怀:一种孤洁,骄傲,冷血,遗世独立,将生命的全部附丽于一种道(在西门吹雪身上是杀人的剑道),最终那道比生命更重要。另一种则对生命本身充满热爱,享受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用微笑来面对。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 

 “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这就是西门吹雪的美学。当花满楼听完西门吹雪这段话后,他对陆小凤说: 

 “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怎么会练成那种剑法的了。因为他竟真的将杀人当作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他已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给这件事,只有杀人时,他才是真正活着,别的时候,他不过是在等而已。” 

 那些才情孤高而时运不济的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快意恩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这种心态,都会把某一门技艺练到高处不胜寒的境地。你猜我想起了谁,我想起了鲁迅和他的“一个都不宽恕”。 

 那么花满楼呢?他的美学是: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并享受美,强调境由心造,从一朵花一粒沙中看到整个世界,并且,像海明威说的那样,在重压下保持优雅风度。这是另一种境界,带着禅的意味。林语堂曾经将它总结为生活的艺术。不过,十八岁的张爱玲却已参透了其中的秘密: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请注意句式:不是不能)。我懂得怎么欣赏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巅的绿叶。” 

 然而,就在如此的情境下,她紧跟着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个女人的天分该有多高,注定她一生痛苦。古龙的高明在于,他给这两人都安排了性格的转机。西门吹雪遭遇孙秀青后,生命中突然有了温情,他的剑不再逢人必杀。“西门吹雪也不禁笑了。他很少笑,可是他笑的时候,就像春风吹过大地。”西门吹雪有了情,然而这一来,他的剑法中也有了弱点,因为他突然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不如叶孤城快了。而花满楼在眼看着石秀云死在他怀里,眼看着上官飞燕黯然离去后,“忽然觉得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回想他和石秀云相见的那一场景,令人久久难忘: 

 石秀云垂着头,忽然问:“我们以后再见面时,你还认不认得我?”花满楼道:“我当然能听得出你的声音。”石秀云道:“可是……假如我那时变成哑巴呢?”花满楼也怔住了……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发觉她已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柔声道:“你摸摸我的脸,以后我就算不能说话了,你只要摸摸我的脸,也会认出我来的,是不是?”花满楼无言地点点头,只觉自己的指尖,已触及了她光滑如丝缎的面颊。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感情。 

 这是我读过的最美丽的爱情书写之一,其中有一种让人感到不安的不祥预兆,这不安中又蕴藏着惊人的美。

  有时我会想像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两个人的样子,他们的日常姿态,一定是看上去很美。不过,这时我就会想,幸好,我不必像他们那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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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9.江山如此多娇,叶孤城
  夜里我头枕卷册和神州         ──海子 

 在徐克版的《东方不败》中,诗诗问东方不败(林青霞)一个问题,大意是您已经富有一切,为什么还要如此苦苦相争?林青霞(东方不败)以一种英雄寂寞的表情回答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以毛润之的名句作答,如此一语惊醒我梦中人,堪称绝答。这个改编的编剧不得了,是高手中的高手。当我看到这个对白时,我首先想起的是叶孤城。 

 在古龙的作品中,皇帝的形象是绝无仅有的。如果我没记错,可能只在《陆小凤傳奇》中出现过一次。其时,叶孤城协助南王世子搞政变,情节设计有点像法兰西帝国的铁面人的故事。以下是白云城主和年轻皇帝相见的情景: 

 这里是皇宫,皇帝就在他面前。可是这个人好像连皇帝都没有被他看在眼里。皇帝居然也还是神色不变,淡淡道:“叶孤城?”白衣人道:“山野草民,想不到竟能上动天听。”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皇帝问:“为什么?”叶孤城道:“因为你手中虽无剑,心中却有剑。”皇帝默然。叶孤城道:“我也说过,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必伤自己。”他手中的剑已挥起。 

 说时迟,那时快,陆小凤从窗外飞进来,阻止了叶孤城这一剑,救了皇帝,而叶孤城也就变成“贼”了。之后大内保安头子魏子云与叶孤城也有一番对答: 

 魏子云道:“城主在天外,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何苦贬于红尘,作此不智事?”叶孤城道:“你不懂?”魏子云道:“不懂。”叶孤城冷冷道:“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 

 这里的关键词是:“成就是王,败就是贼”和“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前一句是价值观,源自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草莽英雄用来对付“朕受命于天”这种君权天授论的理论武器。(说来有趣,汉语中有许多完全相反相悖的口号和道理,上学时听黄子平老师讲过“朋友值千金”和“千金如粪土”的绝妙演绎,所以对这一特点有深刻印象)。陈胜、吴广之后,刘邦、项羽也讲过类似的豪言:“大丈夫当如是也”、“彼可取而代也”。另一句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叶孤城在武林中已是高处不胜寒,他要再往上走只能打江山的主意了,这种心境像魏子云这样做稳了奴隶的人确是“本就不会懂”。魏子云是没资格跟白云城主说“不智”之类的话的。圣人说勇者不惧,智者不惑,叶孤城具备了这些品质,他当然是英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单是英雄是当不了帝王的,能当中国的帝王的人一定得是英雄加流氓,就像刘邦能当皇帝但项羽不行;朱元璋能当皇帝但张无忌不行(《倚天屠龙记》结尾处朱元璋所设之计何等阴险歹毒,读来真是让人惊惧)。叶孤城不是流氓,本质上他和无花是一类人,所以,就像无花最终选择自裁一样,白云城主选择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因为他一定要选择尊严。这也是魏子云这样的人“本就不会懂的”。 

 金庸的书中出现过好几个皇帝以及很多想当皇帝的人。和古龙不一样,金庸是有政治热情和政治抱负的人。从《书剑》开始,金庸就显示了很强的政治情结和政治洞察力,陈家洛被乾隆玩于股掌之上,竟会做出送香香公主给乾隆这样的政治交换,结果除了白白断送香香公主的性命外,得到的只是侮辱和血泪。到后期的《笑傲》、《天龙》和《鹿鼎》,金庸乱世于心,写了任我行、东方不败、左冷禅、岳不群、慕容父子、丁春秋、洪教主等一系列企图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一统江山的人物,其手段种种,读之令人不寒而栗。而慕容复最后成了疯子,足见金庸之良苦用心,我以为那是晨钟暮鼓。 

 就像一本书有一本书的命运一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叶孤城走了那一步,那并无可厚非,因为那种事就像他说的:成就是王,败就是贼。他对世事是看得很深很透的,他的“不智”在于他没有看清自己,没有看清他本质上不是那种人,这是他的悲剧所在。而江山如画,一代又一代的精英总在演绎着同一个故事,重复着同一种命运,正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之人复哀后人”。不过,当然了,这就是中国生活,这就是中国故事。我想起了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的一句脏话:“政治就像女人的阴道,再脏也有人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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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10.世事如棋,何足道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琴棋书画,这本是中国文人的美好装饰,然而在尚武的江湖,人们也喜欢附庸风雅。名震天下的《笑傲江湖》,原来只是一纸琴谱,可笑那洛阳王家,以为内藏武功秘籍,不免贻笑大方。早先汉人精英的最高理想是内圣外王,个人修养是一生的重中之重。养吾浩然之气,明心见性,格物致知,这是最重要的,如能文武双修,进而文武双全,那更是最好不过了。出将入相,是多少精英梦寐以求的荣耀。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王阳明王大师修有精湛的内功,某夜在中军帐里发声长啸,敌军闻声丧胆,估计谢逊在王盘山岛那一啸也要稍逊一筹。在琴棋书画中,惟有棋(围棋)是智力竞技,最终一定要分出胜负(除了三劫循环外),因此在文本中棋逐渐成为争霸的象征物,而江湖上的棋局也就成为寓意深远的傳奇了。金庸书中多次写到棋局,古龙则没有多少具体的描写,那大概是因为金庸棋力不错,并且深谙棋局中的江湖烽火吧。 

 在《倚天屠龙记》中,何足道是一个未及展开的人物,也是一个合乎标准的理想人物,因琴剑棋三绝而圣,江湖人称昆仑三圣,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性情中人。他的一生,因两个棋局而改变。第一个棋局是他画地自弈,因寂寞而自己和自己左右手互搏。其时情景如下: 

 白子不肯罢休,当下与黑子在左上角展开剧斗,一时之间妙着纷纭,逐步争到了中原腹地。郭襄看得出神,渐渐走近,但见白子布局时棋输一着,始终落在下风,到了第九十三着上遇到了个连环劫,白势已岌岌可危,但他仍勉力相争……郭襄棋力虽然平平,却也看出白棋若不弃子他投,难免在中腹全军覆没,忍不住脱口而出:“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那人一凛,见棋盘西边尚自留着一大片空地,要是乘着打劫之时连下两子,占据要津,即使弃了中腹,仍可设法争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这是何足道和郭二小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时郭二正因暗恋大哥哥杨过而愁肠千结,而何君对郭二则是一见之下,情愫暗生。然而天意如刀,郭二一句“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竟然一语成谶,何君的后半生只得偏安昆仑山一隅。不过当时何君尚未参透玄机,几天后他和郭二来到少林寺前,他随手以一块尖角石块划青石为棋局,正当少林众高僧叹服于他这手惊天绝技要认输时,觉远禅师用双脚抹去了何君划下的棋局。这个时候何君终于明白了命运的安排:中原虽大,却已没有他的立锥之地了。少年张君宝那一套自学的罗汉拳更令何君心灰意冷,从此他绝迹中原,虽创昆仑一派,不免终生郁郁。而少年张君宝也暗恋上了郭二小姐,那同样是一段不了情。何君和张君对郭二的感情,是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一切都还来不及细说,就已成匆匆往事。它有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感,又有着“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惆怅。后来张君宝成了张三丰,创办武当派,终生未娶;郭二小姐削发为尼,创办峨眉派,终生未嫁。只因这一段夙缘,又演绎出四十回的《倚天屠龙记》,真是世事如棋啊。 

 何足道这两局,金庸讲的是一个“弃”字。名缰利绳,当弃则弃;儿女情长,当断则断。道理是不错,但此类事从来是当局者迷,尤其男女情事,明知情深不寿,而像李莫愁这样的人还是要发出“情是何物”的天问。作为东方智慧的象征,围棋确是一项意味深长的游戏,西方的游戏中可能只有桥牌可比。这个观点我想我的师兄邱小刚和同学范山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兼通围棋和桥牌的高手。不过,一个阿根廷的智者通过观察国际象棋得出了令人震惊的诗句: 

  棋子们并不知道其实是棋手伸舒手臂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棋子们并不知道严苛的规则在约束着自己的意志和退进

  黑夜与白天组成另一张棋盘牢牢将棋手囚禁在了中间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我没读过比这更透彻的关于世事如棋的文字。然而,金庸通过逍遥子的玲珑局却也喻示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其实,我以为那已不是道理,而是直面生活的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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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11.人心惟危,东方不败和任我行
  我播下的是龙种 

  收获的却是跳蚤  ──海涅 

 王枫博士在读本科的某一段时间,老爱唠叨八个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后来的某一天,我忽然想到,这八个字正好用来说《笑傲江湖》。这是一本充满妖气的书,我知道它写得很好,但是它让我越看越怕。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有同感。我的这种感觉很强烈。特别是,重读的次数越多,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有一段话不知大家是否注意过,那是东方不败和任我行、令狐冲、向问天、任盈盈决战前的一番话,他说: 

 “我初当教主,那可意气风发了。说什么文成武德,中兴圣教,当真是不要脸的胡吹法螺。直到后来修习《葵花宝典》,才慢慢悟到了人生妙谛。其后勤修内功,数年之后,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 

 我反复揣摩过这段话,颇为惊心。也许从中可以猜想到从秦始皇开始历史上多少雄才大略励精图治的帝王晚年的内心生活。在常人看来,他们的晚年会不可理喻地不爱搭理政务,而迷恋于种种怪异的东西,宠幸身边的一两个小人物,而从他们嘴里偶尔会说出一两句微言大义的话来。在他们看来,那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的。“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那是何等深远高蹈的境界。东方不败的这番话,虽是对着那几个人讲的,却有着浓重的自言自语的味道,是对他自己人生的总结。在他看来,任我行虽然是大人物,但一定不懂他所妙悟的真谛,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在任我行等看来最重要的教中事务,在东方不败看来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戏而已。最重要的事是参透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获得充沛丰盈的内心生活。同时,由于一人独行,他的内心又注定寂寞而凄凉。 

 令狐冲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见证者。刚刚听完东方不败这段内心独白,马上又目睹了令他感到惊怖的一幕,那是他们合力杀了东方不败后: 

 任我行伸手到东方不败衣衫袋中,摸出一本薄薄的旧册页,随手一翻,其中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他握在手中扬了扬,说道:“这本册子,便是《葵花宝典》,上面注明,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老夫可不会没了脑子,去干这等傻事,哈哈,哈哈……”随即沉吟道:“可是宝典上所载的武功实在厉害,任何学武之人,一见之下决不能不动心。那时候幸好我已学得吸星大法,否则跟着去练这宝典上的害人功夫,却也难说。”他在东方不败尸身上又踢了一脚,笑道:“饶你奸诈似鬼,也猜不到老夫传你《葵花宝典》的用意。你野心勃勃,意存跋扈,难道老夫瞧不出来吗?哈哈,哈哈。”令狐冲心中一寒:“原来任教主以《葵花宝典》传他,当初就没怀善意。两人尔虞我诈,各怀心机。”见任我行右目中不绝流出鲜血,张嘴狂笑,显得十分的面目狰狞,心中更感到一阵惊怖。

  任我行对付东方不败的心机如此之深,不由令狐冲不感到惊怖。这不仅仅是小说,也不仅仅是历史,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想一想,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这样的事还少吗?在书中,更令令狐冲惊怖的,应该是他的师父岳不群。他对付左冷禅、林平之、令狐冲乃至他的女儿和老婆的手段心机,更让人不寒而栗。可怜的令狐冲,幸好他没可能读到《连城诀》,否则铁锁横江戚长发“落泥招大姐,马命风小小”的“躺尸剑法”会让他手脚冰冷。 

 周润发在李安的《藏龙卧虎》中很认真地和杨紫琼讨论人生哲理,他感慨道:“人心中的江湖也是藏龙卧虎。”且看汉语中“人心”的后缀都是些什么:人心叵测,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过最精确的还是王枫博士曾经唠叨的“人心惟危”,幸好后面还有一句“道心惟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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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12.蠢男子之歌,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

  迎风流一千次热泪吧仿佛把蜡烛点燃掖进衣袖里下一千盘棋,赌一千回咒吧在一千张纸上写下一千个“我爱你”  ──麦芒《蠢男子之歌》 

 一个男人到底可以爱一个女人到什么地步,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为我讨论这个问题提供了经典的案例。为了更好地进行讨论,我想先从《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封面故事和麦芒的一组诗说起。

  1997年2月14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个名为“别人的爱情是那么美丽”的封面故事,讲了一组爱情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蠢男子,最后一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个聪明人。在两个蠢男子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用献血后得到的几十元补贴买玩具熊送给一个他单恋已久的一个英语系漂亮女生的穷小子。当然啦,漂亮女生有不少于一个的玩具熊和倾慕者。在讲这个故事时,穷小子已经做到了每月挣5000元,并且有一个对5000元很满足的女友。“我可以买许多个玩具熊了,但我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当年那个用‘卖血钱’买玩具熊的傻小子不复存在,我对他充满思念之情。”在故事的结尾,穷小子这样说自己。 

 《蠢男子之歌》是我的朋友诗人麦芒1990年写的一组诗,其中的《第三献辞:给亲爱的朋友》这样写道: 

 我把你们首先当作一个整体,亲爱的朋友在难忘的夜晚你们就是天幕悬挂着星星的睡眠和基督的面容虽生犹死和虽死犹生,这两个相反的成语多么一致地概括出我们在人世二十几年备感荣幸的客观处境。 

 然后你们是个人,是一个个出生日和出生地,操着各自的口音向那些奇怪的女人求爱在大学里烟雾缭绕的下流聚会上有的狂饮,有的痛哭失声有的沉静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微笑这分别构成伟大诗歌的纯洁内涵因此我想念你们,借以饶恕曾经对我们不忠的时代和女人饶恕那穷困的生活和野蛮的风景以及自己的种种过错,千里之外或是咫尺之内,我都能触摸到你们熟悉的脸,比想像的还要英俊动人现在,请你们也想念我,一个蠢男子肝比心更大,除了赞美,什么也不愿听。 

 这是1990年,麦芒将他和他亲爱的朋友们(应该包括我)总结为“蠢男子”。差不多同时,我的另一位朋友臧棣在一首诗中写道: 

 爱情是一种疾病。 

 在讨论胡逸之和阿飞之前,我还得说说我自己。我得说我曾经也是一个蠢男子。大概也是在1990年,我写过一首名为《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的诗,写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为爱一个女生几乎献出了一切,而最后……不,我就不说结果了,还是请大家猜一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在另一首诗中,我写道: 

 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这三句诗写给我在1988年北京寒冬一段伤痛的日子,最后我靠一套《倚天屠龙记》和若干劣质红酒度过那年冬天。现在让我们一起重温《鹿鼎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断,看一看胡逸之的爱情哲学。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胜美刀王”胡逸之曾经是风流倜傥的武林第一美男子,某日在四川成都无意中看了陈圆圆陈姑娘一眼,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了能看上陈姑娘一眼,他扮成乡农去三圣庙做了伙计,二十三年中他跟陈姑娘说了三十九句话,他的心思陈姑娘她是一点也不知。其时韦小宝则迷上了陈圆圆与李自成的私生女阿珂,苦于搞不到手。这一日,因缘际会,胡逸之和吴六奇、韦小宝相聚在广西柳江的一艘船上。

  胡逸之说:“说来惭愧,兄弟二十余年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我在三圣庙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心满意足,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说到这里,吴之奇听不下去了,刚想劝劝胡兄,不料胡逸之却道:“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我不起,咱们就此别过。”韦小宝听得入港,大呼“且慢”。小宝说:“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胡逸之道:“小兄弟,这话可不太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地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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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13.蠢男子的爱情,阿飞去爱林仙儿啊!

  故事的结局大家都知道,最后韦小宝还是把阿珂给搞定了,办法就是把阿珂给“办”了。而胡逸之则终生暗恋,十足一个蠢男子。要想没有伤痛,学习韦小宝是一种办法,另一种办法来自开篇时提到的《三联生活周刊》封面故事中的最后一个故事,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这样写道: 

 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爱情已不是那么浪漫的一件事。我希望有那样的场景:我看书,我的妻子在旁边陪着我,她干什么都行,但最好是一个不看书不看报的人,织毛衣,看电视,我们还有一个安静的、不哭不闹的孩子。我想十年后,我应该能拥有那样的生活。但我不会再追求什么爱情,我希望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是我的事,从对方看来,也是她的事,但并一定是我们两人的事。我的意思是少一些情感上的纠缠。几年前,我也许还能说清楚我心中的姑娘应是什么样子,但她渐渐模糊了,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们好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三年多,但分手的理由极其简单:我的工作忙。后来我遇到另一个姑娘,那是因为工作关系,我是她的客户,我有一次很冒昧地请她吃饭,然后发现我们很谈得来,我们约会,那非常轻松。爱情要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如果你正忙着干一件事,有人却要你和她恋爱,你也许不会答应。我们都是很随便的人,我知道她已有一个男朋友,她也不隐瞒这一点。但这并没有约束我们什么,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但放纵和节制是那么和谐,这或许根本就不是一对反义词。我们都理智地认为她更应该与她的男朋友结婚。这件事情就是一段插曲,它考验了我能否节制自己的欲望:占有的欲望。事实上,我在各方面都努力学会克制自己。几年前,我戒酒;现在我戒烟;也许这也是因为无聊。以前无聊时就会抽烟喝酒;现在则要学会面对。无聊时还会找姑娘,寻找爱情,我不知道能否把这个也戒掉,我想过一种古板的、寂静的生活。“作为理想,我打算过一种下流的、丑恶的生活”,萨冈小说里的这句话曾经是我精神状态的写照。但是,对不起,我要引用另一句话:“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又让我认识到那没什么意义。”我避免让某个人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什么痕迹,就像接吻,你要让那姑娘先擦去她的口红。 

 在对待爱情上,蠢男子和聪明人各走各的路,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人们也许都很同情恋爱中的蠢男子们所承受的折磨与苦痛,不过蠢男子们自己的理解有时却也令人深思。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是一本沉重的书。书中的女主人公这样想:“我想我是爱他的。竭尽我的一切可能。但是这不是你想像中你所感受的那种爱。没有盛毒药的酒杯,没有永世沉沦和黑帆。人们谁也不为爱情去死……”备受情感煎熬和灵魂拷问的男主人公在这一瞬间感受到:“他觉得当时他是到达了幸福的顶点:黑暗中,只身一人,雨声嘈杂,既没有爱也没有怜悯。”在这里蠢男子感受到了绝望后的幸福。更高的境界则是努力让自己接近傻瓜吉姆佩尔的形象,因为《新约·哥林多前书》曾这样告诫我们: 

 爱是恒久忍耐,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现在再来看阿飞对林仙儿的爱情。在常人看来,阿飞只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傻瓜,一个被林仙儿侮辱和损害的痴汉。但在阿飞看来,爱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愿意为林仙儿去死──那其实是他愿意为爱去死──只是这爱正好落到了林仙儿身上。古龙对林仙儿的感情结局的描写富有洞察力,但对阿飞则缺乏更有力量的处理。当林仙儿终于走投无路,想起去找阿飞时,且看古龙是怎么写的: 

 她忽然发觉自己还是有点爱他的。……也许她一直都在爱着她,只不过他爱得太深了,所以才令她觉得无所谓。他爱她爱得若没有那么深,她说不定反而会更爱他。……林仙儿抬起头,已看到路旁的小屋。屋里居然有灯。她忽然停下来,将贴身小衣的衣襟撕下一小块,就着雨水洗了洗脸,又用手指作梳子,梳了梳头发。她不愿让阿飞看到她这种狼狈的样子。 

 这里古龙对林仙儿的感情心理的变化的描写是非常准确的。接下来她以自己的方式向阿飞倾诉,然而: 

 她声音忽然停顿,因为她忽然看到了阿飞脸上的表情。阿飞的表情就像是想呕吐。……阿飞慢慢站了起来,一字字道:“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

  这时古龙对林仙儿的心理依然把握得非常准确: 

 林仙儿忽然觉得全身都凉了。林仙儿只觉自己的心在往下沉,往下沉……到这时她才发现她原来的确是一直爱着阿飞的。她折磨他,也许就因为她爱他,也知道他爱她。…… 

 这已经非常像《飘》的结局,像白瑞德和郝思佳的感情结局。只是古龙棋差一着,没有将阿飞处理成白船长那种自我内心的彻底绝望和走到人生尽头的无欲无求,而是用言辞加以报复,那感觉终是差了太多。最佳的处理也许是:爱也许还在,只是已与你无关。也就是说,阿飞绝不应是用唾弃的态度对待那时的林仙儿。这是我对古龙失望的地方。 

 这一篇已写得太长了。但有一件事仍要提醒恋爱中的男人们:一切都是你自找的,不能怪女人们,相反,要想想你的一厢情愿给她们带了多少烦恼。当然,我们知道你是一往情深的……最后请允许我用几句旧作来结束这篇太长的《蠢男子之歌》: 

 我的一生自暴雨中结束这是一事无成的一生它又从一个女人的哭泣中得到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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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14.如此啊,好兄弟──胡一刀和苗人凤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旧作《如此啊,好兄弟》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沉迷于看碟,一天至少一片。我喜欢那些讲男人之间、特别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的片子,比如《红潮风暴》、《刺激1995》、《七宗罪》。在漫长的重温古金的日常生活中,我常常想,在胡一刀和苗人凤,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李寻欢和郭嵩阳,阿飞和荆无命,傅红雪和叶开,楚留香和无花,沈浪和王怜花,乃至于我想像中的萧峰和萧十一郎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和心路呢? 

 《雪山飞狐》是一本结构精致的小说,其叙事模式类似黑泽名的《罗生门》,即由不同的人讲述同一件事,结果各不相同。不过,也仅仅是类似而已。黑泽明要探讨的是人性中很深层的隐秘的东西,而金庸的叙事不过是当事人从个人利害出发的趋利避害的手段。虽然如此,《雪山飞狐》仍然是一部“逸品”级的奇书。而我所感兴趣的,是书中两个主要人物胡一刀和苗人凤之间的故事──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胡一刀和苗人凤这两个当世武功最高者,因为一个误会的世仇而不得不一战。交战前,刚刚分娩才三天的胡夫人执意为胡一刀做了一桌菜,胡一刀正吃时,金面佛苗人凤到了,以下是宝树和尚(也就是跌打医生阎基)的叙述: 

 胡一刀头也不抬,说道:“吃罢。”金面佛道:“好。”坐在他的对面,端起碗就要喝酒。田相公忙伸手拦住,说道:“苗大侠,须防酒肉中有什么古怪。”金面佛道:“素闻胡一刀是铁铮铮的汉子,行事光明磊落,岂能暗算害我?”举起碗一仰脖子,一口喝干,挟块鸡肉吃了…… 

 胡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胡一刀哈哈笑道:“妹子,你是女中丈夫,你也算得上一个。”夫人向金面佛道:“苗大侠,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果真名不虚传。我丈夫若是死在你手里,不算枉了。你若是给我丈夫杀了,也不害你一世英名。来,我敬你一碗。”说着斟了两碗酒,自己先喝了一碗。 

 金面佛似乎不爱说话,只双眉一扬,又说道:“好。”接过酒碗。范帮主一直在旁沉着脸,这时抢上一步,叫道:“苗大侠,须防最毒妇人心。”金面佛眉头一皱,不去理他,自行将酒喝了,夫人抱着孩子,说道:“苗大侠,你有什么放不下之事,先跟我说,否则若你一个失手,给我丈夫杀了,你这些朋友,嘿嘿,未必能给你办什么事。” 

 苗人凤说出一件未了之事,是一个叫商剑鸣的仇人。之后,胡一刀拜托后事,读来颇为惊心: 

 金面佛道:“胡一刀,你心中有什么放不下之事?”胡一刀抹抹嘴,站起身来,说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我心里想:“常言道:斩草除根,金面佛若将胡一刀杀了,哪肯放过他妻儿?他居然还怕金面佛忘记,特地提上一提。”哪知金面佛说道:“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孩子一般看待。”

  这里面有一种东西是宝树和尚、田相公、范帮主这样的人不能想像和理解的。当天夜里,胡一刀狂奔三百里,割了八卦刀商剑鸣的头回来,第二天和苗人凤打完后才把人头给他。两人就这样惺惺相惜地打了数日,晚上还抵足长谈。后来苗人凤的刀划破胡一刀的手臂,因刀已被人喂了毒药,胡一刀中毒而死,以下是苗若兰的叙述: 

 那时我爹爹也知道是刀口上喂了剧毒的药物。胡伯母见我爹爹沉吟不语,说道:“苗大侠,这柄刀是你向朋友借的,咱家大哥固然不知道刀上有毒,谅你也不知情,否则这种下流兵刃,你两人怎能用它?这是命该如此,怪不得谁。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日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相照,义重如山,你既答应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说着横刀在颈中一割,立时死去。 

 在汉人的精神传统中,一直有“季札挂剑”、“雪夜访戴”、“倾盖如故”这样的情结,讲的都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故事。这也是汉人的精神中令人神往的部分。“义”之一字,在汉语中是一个关键词,但却只可意会,难于言传。事实上,它就是通过这些故事来代代相传的。我的朋友范山,对萧峰的评价就是四个字:义薄云天。他也用这四个字评价我们的另一朋友邱小刚。我记得邱曾经和我说过这样的话: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是最深的,其次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而女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真正的关系的。 

 《武林外史》是古龙转折期的开山之作,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沈浪和王怜花之间由敌而友的故事,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故事的另一种经典叙事。这里先不表,留待后话。现在我想起的是1988年大学毕业时写给范山的一首歌谣体短诗《如此啊,好兄弟》: 

 在肮脏的街角 

 我们相依而眠 

 呼吸那么安详 

 如此啊,好兄弟 

 纵马跃过市场 

 怀抱心爱礼物 

 爱人那么美好 

 如此啊,好兄弟
 
 在古老的村庄 

 我们漫步而行 

 歌声那么瘦弱 

 如此啊,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好兄弟 

 范山一直固执而自私地认为,这是我写的最好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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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P>15.快意恩仇,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

  我和你之间的友情 

 虽然时常令我痛苦 

 却正是这种痛苦证明了它是高尚的  ──麦芒 

 我的朋友范山是一个血性男儿,他读古金读出了八个字:前四字上回已说到,是“义薄云天”;后四字便是“快意恩仇”。喜欢快意恩仇的人,一定也喜欢我行我素,多半是那些矫矫不群的性情中人,而要能做到快意恩仇,除了要有绝顶武功外,还要心意决绝,比如黄药师,比如谢烟客,比如任我行,比如萧十一郎。婆婆妈妈之人,比如段誉;阴险虚伪之人,比如岳不群;都做不到快意恩仇。恩怨分明,以牙还牙,决不做以德报怨的事,此其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决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此其二;心意决绝,手起刀落,决不做婆婆妈妈的事,此其三。否则,就谈不上“快意”两字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首推谢逊和金花婆婆在灵蛇岛“割袍断义”那一段。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谢逊却要金花婆婆先帮他找到张无忌。一个是明教的金毛狮王,一个是明教的紫衫龙王,双方谈不拢,终于不得不动手了。其时张无忌就藏在旁边草丛中,是这一片段的目击者,金庸在叙事时用的就是张无忌的视角。两人动手之前,是一段状物的白描: 

 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于凶险的情势之中,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两人相向而立,相距不过丈许,谁也不先动手。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将那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为文之道,张弛有度,在这紧张的氛围下,高手如金庸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果然,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 

 谢逊退了一步,声调忽变柔和,说道:“韩夫人,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那日我做哥哥的生病,内子偏又产后虚弱,不能起床。你照料我一月有余,尽心竭力,我始终铭感于心。”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又道:“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你给我缝这身衣衫,里里外外,无不合身,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你去罢,从此而后,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做哥哥的足感大德。”金花婆婆凄然一笑,说道:“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不瞒你说,自从银叶大哥一死,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谢三哥,光明顶上那些人物,任他武功了得,机谋过人,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谢逊抬头向天,沉思半晌,摇头道:“谢逊庸庸碌碌,不值得贤妹看重。”金花婆婆走上几步,抚着一块大石,缓缓坐下,说道:“昔年光明顶上,只有阳教主和你谢三哥,我才瞧着顺眼。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惟有你们两人,没怪我所托非人。”……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呼吸可闻,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说道:“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缠绵至今,总是不能痊愈吗?”金花婆婆道:“每到天寒,便咳得厉害些。嗯,咳了几十年了,早也惯啦。谢三哥,我听你气息不匀,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须得多多保重才是。” 

 行文至此,旧时情义已然溢于言表,溢于纸上,再叙就显多余了,于是又到急转直下的时候。当阿离说张无忌已死时,谢逊知道金花婆婆骗了他,于是恩断义绝的时候到了: 

 (谢逊)轻轻将殷离推在一旁,嘶的一声,将长袍前襟撕下,向金花婆婆掷了过去,这叫作“割袍断义”。 

 之后两人就动手了,双方毫不留情,与之前的娓娓叙旧形成鲜明对比。且看金庸如何下笔: 

 但见谢逊的一招“千山万水”乱披风势斩出,金花婆婆更向左退,谢逊大喝一声,宝刀上粘着的十余朵金花疾射而出。金花婆婆啊呀一声,足下一个踉跄,向后纵了几步。谢逊是个心意决绝的汉子,既已割袍断义,下手便毫不容情,纵身而起,挥刀向金花婆婆砍去。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在短短的片刻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于刀光剑影中,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从建功立业到滥杀无辜再到立地成佛,他都是心意决绝的──他也是金庸笔下惟一一个做人做事都绝不拖泥带水的读书人。在古金的江湖中,快意恩仇的人不少,但能集“义薄云天,快意恩仇”八个字于一身的,当推萧峰。相信很多人看到《天龙》第二部第十九回《虽万千人吾往矣》时,都会有血脉贲张的感受,至少我和范山是这样。萧峰为了替阿朱找薛神医救命,去了聚贤庄,那里正聚集着无数要取他性命的武林高手。下面这一段,讲的应该是“义薄云天”吧:</P><P> (薛神医)问道:“这位姑娘尊姓,和阁下有何瓜葛?”乔峰一怔,他和阿朱相识以来,只知道她叫阿朱,到底是否姓朱,却说不上来,便问阿朱道:“你可姓朱?”阿朱微笑道:“我姓阮。”乔峰点了点头,道:“薛神医,她原来姓阮,我也是此刻才知。”薛神医更是奇怪,问道:“如此说来,你跟这位姑娘并无深交?”乔峰道:“她是我一位朋友的丫鬟。”薛神医道:“阁下那位朋友是谁?想必与阁下情如骨肉,否则怎能如此推爱?”乔峰摇头:“那位朋友我只是神交,从没见过面。” 

 这一段文字着实令人折服。惟一令人遗憾和不快的是萧峰那位“神交的朋友”实在不怎么样。后来金庸安排了一个场景,让我等痛快了一下,那是在少林寺前,萧峰一把捉住慕容复的后背,说道:“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振,将他掷了出去。闲话休表,言归正传。且说萧峰在聚贤庄中,面对群雄,杯酒断交: 

 乔峰说道:“两位游兄,在下今日在此遇见不少故人,此后是敌非友,心下不胜伤感,想跟你讨几碗酒喝……小杯何能尽兴?相烦取大碗装酒……这里众家英雄,多有乔峰往日旧交,今日既有见疑之意,咱们干杯绝交。哪一位朋友要杀乔某的,先来对饮一碗,从此而后,往日交情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见证。” 

 当绝交酒喝到五十余碗时,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出现了: 

 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言语之中,颇为无礼。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碗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和我有什么交情?”说到这里,更不让他答话,跨上一步,已抓住他胸口,手臂震处,将他从厅门中摔将出去。

  我记得韩卫东常常跟我和范山说起这一段,说道“那个向望海”就大笑不止。此后是一场经典的以一敌众的战例,可堪和张无忌光明顶一战匹敌。多年来,范山兄念兹在兹的,就是萧峰“义薄云天,快意恩仇”的气概了。多年过去了,而今我更偏爱“唾脸自干”这四个字,也努力以此来为人处世。我已不喜欢说快意恩仇了,就像已不再吟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但我也不喜欢“人若打我左脸,我将右脸也送上去”。我喜欢“唾脸自干”,是喜欢“自干”二字。是的,不要用手去擦,让唾沫在脸上慢慢自己晾干,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和境界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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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2: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16.人淡如菊,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
  他们确曾在风中感受过风  ──西川 

 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是汉语诗学史上的不朽篇章,其中的《典雅》一章更是千年传颂的绝唱: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 

 眠琴绿荫,上有飞瀑。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是这一章的关键词,也是汉人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品格。在司空图写作《诗品》后一千年,一个叫亦舒的女人以《人淡如菊》为名写了一本言情小说,一个叫金庸的男人用《人淡如菊》作为他的一本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回目标题。这本武侠小说叫《连城诀》,其第三回即是《人淡如菊》。若干年后,一个叫王怜花的人又用《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演绎了一回《兵器谱》。历史和现实就是这样血肉相连。《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欢乐英雄》在古龙是个另类一样。《连城诀》中所写到的人心阴险和人性卑劣,在金庸的作品中惟《笑傲江湖》庶几可比。这是一本完全令人绝望的书,在这本书中,金庸对人类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因此读《连城诀》殊无欢乐可言。但是,在金庸的作品榜单上,《连城诀》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连城诀》中,惟有丁典和凌霜华的悲惨爱情故事,显现了人性的光辉,是这本如同暗夜一般的书中惟一耀眼的星光。“人淡如菊”,在书中是丁典用来形容凌霜华的,其实,这用来形容他们的爱情、他们的人生态度也许更为恰当。在弥留之际,丁典追忆了他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倾听者是全书的主人公狄云: 

 “那是在九年之前,九月上旬,我到了汉口,向药材店出卖从关外带来的老山人参。药材店主人倒是个风雅人,做完了生意,邀我去看汉口出名的菊花会。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剪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玉楼春。”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地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丁典初见凌霜华这一幕,就像范遥初见黛绮丝时一样:“那是一见钟情,终于成为铭心刻骨的相思。”从当天午后到天快黑,丁典徘徊于凌府前,不能自持: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是我心中想的,只是放这两盆花之人。就在这时候,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之后丁典受伤,凌小姐的父亲凌翰林凌退思,带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到荆州当了知府。丁典历尽一年多的追寻,终于探到凌霜花的踪影: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到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吗?可瘦得多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是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的朋友还更知己。” 

 幸福到此为止。凌退思为了得到丁典的“连城诀”以便寻宝,设下毒计,用“金波旬花”毒倒丁典,穿了他的琵琶骨,定期严刑拷打。凌小姐在丁典牢房可见的高楼上每天放一盆鲜花,作他的伴侣。当丁典终于练成神照功,当晚便越狱去见霜华,怎知霜华已因抗婚而自毁容颜,决意终生不下楼了。这一夜,肝肠寸断。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高楼窗槛前的花谢了却没有人换。当丁典扑倒在凌霜华的棺材上悲恸欲绝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有一件真相他并不知道,否则会更加死不瞑目。那是全书快结束时狄云为合葬丁凌两人时发现的:凌霜华是让他爹活着关进棺材的……人心之毒,竟至于斯。不过丁典临死前却说出了人与人的不同: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只可惜人和人确实不一样,而世上多的是凌退思(枉自有如此儒雅的名字)这样的人,像书中的戚长发、万震山、言达平三个师兄弟,像“落花流水”四大侠,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而像丁典和凌霜华这样的人,从来就不多。说来奇怪,这两人,始相遇于菊花,中相逢于蔷薇,终丧身于金波旬花,是为因花成谶。他们的故事,也像花一样,开了,谢了,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根本没发生过。惟一真实的,是花的名字──就像伟大的智者所说,我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玫瑰,我们看到的只是玫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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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17.谁能快乐而自由,郭大路

落山的太阳神奇的月  大饼烙好看大雪  你要抒情你就抒情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大饼  ──清平  在古金的江湖中,多的是风华绝代的英雄和倾国倾城的美人,但你若是一定要问:在古金的江湖,谁能快乐和自由?敢于大声回答的恐怕只有一个人,还有他的三个朋友。这是个很大路的人,他的名字就叫郭大路,他有三个朋友:王动,燕七,林太平。后来燕七还成了郭大路的老婆。  《欢乐英雄》在古龙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连城诀》在金庸是另类一样。这两本书是那种初看似乎不太光彩夺目,但越看越耐人寻味,越看越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终于,你深深意识到:这是真正的好书。这很像那一种女人,你和她相处越久就越觉得她耐看,让你觉得很难穷尽她……  像郭大路这样的人,现在很少很少了,也许已经绝迹。他只适合生活在古典时代,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没有他的立锥之地。就连欣赏他这种人的人,现在大概也不多了。郭大路,他的肠子是直的,腰和膝盖也是直的;他的拳头是硬的,而他的心却是软的。他明亮,他的词汇中没有阴暗也没有仇恨。他天真,有时也许还简单,并且常常因此而吃亏,但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古道热肠。你也许觉得他有点傻,但你没有他吃得香,睡得香,所以他比你快乐,因为他没有机心。他也有常人的虚荣,有自以为得计的小聪明,常常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但是这些毛病在他身上只会让你觉得他可爱,除了因为他善良外,他有他的独特的幽默感: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赏雪,赏梅,可以吃热烘烘的火锅,可以躲在热烘烘的被窝里读禁书,睡大觉。  这些乐趣都是别的季节享受不到的。  喜欢冬天的人当然绝不会是穷人,冬天是穷人最要命的日子,穷人都希望冬天来得迟些,最好永远莫要来。  只可惜穷人的冬天总是偏偏来得特别早。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  富贵山庄院子里的雪也和别的地方一样白,而且也有几株梅花。但一个人的身上穿的若还是春天的薄衣服,肚子里装的若还是昨天吃的阳春面,他惟一有心情欣赏的东西就是可以往嘴里吞下去,塞饱肚子的,绝不会是白雪梅花。  郭大路望着院子里的白雪梅花,喃喃道:“这梅花若是辣椒多好。”  王动道:“有什么好?”  郭大路道:“你看,这满地的雪岂非正像是面粉,配上几根红辣椒,岂非正好做一碗辣乎乎的热汤面。”  这就是郭大路,有两个字是他的写照:“赤子”。是的,郭大路是一个赤子。他的言行都是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的,没有矫揉造作,没有虚情假意,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修饰和雕琢,但绝无粗鄙和恶俗。所有人中只有他看不出燕七是女人,但他知道自己对燕七的感情。所以当他知道燕七是女子后,他一定要找到她。对于燕七安排的美人计,郭大路于春色无边时面对美人说:“不是不愿意,是不能……你虽然又美,又温柔,我虽然也很喜欢你,但在我心里,无论谁也无法替代她。”这个时候,郭大路并不知道燕七在哪里,还能不能找到,但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并没有强迫自己这样做,而是自然而然地这样做。扪心自问,在那样的关头,我想我很难自持。  但郭大路最珍贵的品质是不冷漠,有热情。人心历来是很冷漠的,于今为盛。但郭大路,他血仍未冷。而燕七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她懂得郭大路。她爱了,并得到他。在某个地方,我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说一个聪明的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深深地理解一个男人,爱他并得到他。燕七,她确是郭大路的红颜知己,除了没有必要安排那场美人计外。而王动,他是郭大路人生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兄弟,因为郭大路这样的人不能只和女人一起生活,哪怕是红颜知己,他一定还要和兄弟在一起。他惟一害怕的,是寂寞。但又有谁不怕寂寞呢?本质上,王动是和郭大路不一样的人。王动是王老大,他也确是做老大的人,而郭大路不是。王动是一个深沉而骄傲的人,他知道用减法来对付生活──这太了不起了。  这四个人,郭大路,燕七,王动,林太平,他们是真正的朋友,对人性有足够的信任,对身外之物没有贪婪之心。他们对生活有热爱,对未来有想像,他们的一生永远有远方。哪怕一生都在等待,那也是在希望中等待。他们,惟有他们,是快乐而自由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要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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