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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陆小凤

[转帖]《古(龙)金(庸)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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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18.爱人同志之一,王怜花和朱七七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林东威《夜读李商隐》  
我就是那个叫王怜花的男人。一个叫古龙的人把我安排在一本叫《武林外史》的书中,这本书也叫《风雪

会中州》。他安排我和一个叫沈浪的人演对手戏,并和他争抢一个叫朱七七的女人。这是一个误会,其实

古龙不懂我。我是一个心思很深很深的男人,深深地迷恋李商隐。我常常独自一人在深夜读李商隐。每当

我吟咏“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时,我就能体会到另一个诗人食指的感觉:“我的心骤然一

阵疼痛”,有一枚针扎在了心房。  后来,一个叫林东威的人写出了《夜读李商隐》:  
只有在庄生的梦里你才醒着  
听凭世界的手被诗歌书写  
一管笔提起来就悬了千年  
只等着泪水凝成珠玉  
琴弦断成华年  
灵感总是在东风无力的时候不期而至  
中世纪的格律之王  
在阴谋与爱情之间残喘  
把春心托付给杜鹃  
把后背暴露给人民  
只用两三个典故  
便草草了结了一生  
义山,你的完美是我彻夜难眠的病根  
不写诗的时候你扮演谁:  
碌碌无为的幕僚,一身风尘的旅人  
温柔的猎艳能手,凄婉的意淫大师  
改革开放的牺牲品,慢性糖尿病的受害者  
巴山夜雨已经淹没了晚唐的歌声  
一代人多年没有回家  
而谁是那双秋池涨水的明眸  
被千里之外的一首《无题》彻底照亮  
在寸寸相思中化为灰烬  
而效仿你就意味着在平庸之中成为天才  
伤心的话留给自己来说  
伤肾的事让给别人去做  
用几行七律把时代哄入梦乡  
自己守着床头横陈的爱情  
和衣斜倚到天明  
胡乱梳洗一番  
便翻身上马,径直驰入文学史  
这时蓬山已经不远,金屋尚未修成  
玉桃不偷也罢,灵犀没点就通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帝国的秋阳斜照着你的落寞  
你一旦开始回忆  
历史只好一片惘然  
一个汉语的幽灵  
穿行于平平仄仄的迷宫  
千年之后,世界从你的梦中醒来  
伸了个懒腰  
决定不再压韵
  
现在我偶尔会在电视上看到林东威,有时我很难相信电视上播英语新闻的那个男人就是多年前住我楼下宿

舍、读英国语言文学、写《夜读李商隐》的林东威。这就像我对现在的我也常常感到不真实一样。其实如

果我留心他的另一首诗《内心的雪景》,我应该真的相信诗人有时确是先知:  
今夜雪拥蓝关啊今夜  后现代的大军已经攻入了长安  
金斯堡在大麻的烟雾中怀念李白  想起落雪的江南  
一代精英们衣衫正单  围炉煮酒,些许风寒  
美人随意一笑  顿时使文学成为遗产  
因此天才注定要被内心更深的积雪掩埋  
在世界的迟暮之年热爱一切虚构的事物  
为了玫瑰的名字不惜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诗囊饱满骑驴下山冷不防被市场经济毁于一旦  
而究竟是谁在很险的韵角中与你狭路相逢,殷勤问安  
用一生的智慧细读你雪中肌肤,幽香暗掩  
谁抛却了书卷谁才能与文字表里如一,互为遗憾  
剩下万里江山在对一个冬天的回忆中  与敌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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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P>19.爱人同志之二,赵敏

 黄鹂久住浑不识 

 青鸟西飞意未回 

 帘前春色应须惜 

 楼上花枝笑独眠 

 我知道我是一个性情多变的男人,但绝不是因为我精于易容。经常变幻面具,只不过想体验生活的多种可能性。但我终于骗不了自己,我深知这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啊,我又怎能穷尽生活的可能性呢?我多变,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了解我。每当夜阑人静,我从血雨腥风的江湖回到李商隐,我的心事就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我在等什么:我希望我能走进《夜雨寄北》,和我的良人一起,絮絮私语。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就是我的梦,不过没有人知道我的良人她在哪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在江湖上遇到一个叫金庸的人,他送了我一本名叫《倚天屠龙记》的书。那天夜里我看到天亮。我知道我的良人是谁了。 

 是的,就是赵敏。不过我喜欢叫她敏敏。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见到她,因为我没有月光宝盒。如果我能见到她,我一定会跟她说一句话: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 

 那时候我和沈浪已经相逢一笑泯恩仇,化敌为友了。我陪着他和朱七七远游海外,算是结伴归隐,淡出江湖了。那时江湖已是李寻欢的时代。我每天翻看《倚天屠龙记》,慢慢地,敏敏的影子在我心里映得很深很深。我无以排遣,于是开始重写我一生的终结之书《怜花宝鉴》。终于有一天,沈浪看出了我的心事,他单独请我喝酒。我认为很复杂的问题,他却很简单地解决了。他说,你易容成张无忌,就能见到赵敏,你和她,确是绝配,但是,一个叫亦舒的女人常在她的书中说,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你好自为之吧。 

 我看着沈浪,突然明白一件事:沈浪爱的并不是朱七七,而是白飞飞──只有白飞飞才是他的下联。他能够很简单地解决别人的问题,但却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我脱口而出,用范遥安慰敏敏的话来安慰

沈浪: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在书中,当时敏敏的回答是:我偏要勉强。我喜欢这样的回答,为了爱情要在所不惜,但我知道沈浪做不到这样,他的内心软弱,没有这样的勇气。对此我也无能为力。我们杯酒言别,我易容为张无忌,然后我就见到了我的敏敏。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金庸的大胆,《倚天屠龙记》全书总共四十回,他却忍得住把赵敏这么重要的人物安排在第二十三回才初次出场。对我来说,这却再好不过,省得我从头做起,因为我只想见到敏敏。 

 现在我是张无忌,不,应该是现在张无忌身上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傻小子,一个是王怜花。吸引敏敏的,是张无忌身上的王怜花。只有王怜花知道敏敏喜欢什么,想要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敏敏时她女扮男装,在神箭八雄的簇拥下英姿飒爽。当时我就想,如果她真是男的,就是我在江湖上最好的对手。第二次见面在绿柳山庄,我看了她刚柔相济的书法,错落有致的园艺,确信她胸中大有丘壑。这些事张无忌是不懂的,但《怜花宝鉴》的作者是一个艺术家,他有一颗敏感的心,深深懂得敏敏身上的狂野和无邪。于是,我默许了弱智的周颠拔出奇鲮香木剑,让我的随从们中毒,然后借机单独去找敏敏要解药。唉,那不过是几棵醉仙灵芙的球茎而已,是王难姑《毒经》中的解法,其实,《怜花宝鉴》中有更好的解法。 

 我回到绿柳山庄找解药,这样我就第三次见到了敏敏。凡事不过三,我想,于是我下了绝招:我脱下敏敏的鞋袜,手握那双完美的纤足,在她的身心中种下了一生无解的情愫之毒。这不是我在《武林外史》中对朱七七用过的错魂手段,那只是纯粹的生理手段,而我要得到的,是敏敏的芳心。 
 当我听到敏敏对我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时,我想可能事就这样成了。作为叙事人的金庸当时是这样描写赵敏的: 
 她一声不响地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 

 自然,我无从知道敏敏的内心活动,但是,当我接过事后敏敏差钱二败送来装着那两朵珠花的金盒时,我知道事确已成了。此后的一切,只不过是我和敏敏联手演绎的爱情故事。有时是我欲擒故纵,有时是她别出心裁,其间有多少令我意乱情迷的经典时刻啊: 

 只见赵敏一人站在当地,脸带微笑,其时夕阳如血,斜映双颊,艳丽不可方物。 

 这是金庸的妙笔生花,我已看出,金庸在行文时对敏敏不知不觉中也是有所偏爱的,虽然他在后记中说赵敏虽美丽但不可爱。这是作家们的惯伎,那个叫托尔斯泰的老头不也说他不喜欢安娜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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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我的下联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绝不是朱七七。只有一件事古龙没有写错:我热爱诗歌,性情多变。古龙让我在朱七七面前表演联句。句是我联的,但我不想在朱七七面前──我想她不懂这样的风雅,尤其不懂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李商隐的句子: 

 自传芳酒翻红袖 

 似有微词动绛唇 

 雾气暗通青桂苑 

 日华摇动黄金袍 

 垂手乱翻雕玉佩 

 背人多整绿去鬟 

 纤腰怕束金蝉断 

 寒鬓斜簪玉燕光 

 敏敏血溅华堂那一幕,是我毕生最大胆的一次冒险。不过,从那以后,我相信这世上确有人为了爱会在所不惜。而且我知道只有女人才会这样,男人中根本没有一个真正做到“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人们爱的是毛润之的“江山如此多骄”。 

 因为敏敏,我的人生得以改变:我终于触摸到了真实和幸福。而我此刻想起的不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是麦芒的《自画像》: 

 没有真实的镜子 

 却总是揣测万千变化 

 一个二十世纪的亡命徒 

 遁迹于古老的爱情 

 我想像麦芒那样大声对自己说: 

 我不想高山,不想大海 

 不想任何与庞大相等的事物 

 也不想装扮成它们的伴奏 

 你只需叹息,像一场梦 

 你只需存在,哪怕被毁灭 

 这一切已经足够幸福了 

 就不要再追求什么不朽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倚天屠龙记》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就到了结尾,我本想好好替敏敏画一次眉,但这个愿望终于没能实现。在离别的时刻,我感到难过的是,敏敏,她永远也不知道,是一个叫王怜花的男人陪她走过了她的花样年华。她永远也不知道,王怜花才是她的下联。在这伤感的自怜中,我还想借麦芒的诗对敏敏说: 

 小姐,请珍惜你美好的情感 

 凭着这你会永远一路平安 

 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对李商隐的理解又多了一份刻骨铭心。中世纪的格律之王啊,我这才知道,寻求对仗和下联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所以你才说:望帝春心托杜鹃。 

 只有沈浪理解我,他先给我找来了一个叫徐小凤的女人唱的李商隐,那样低徊性感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歌声,使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竟然也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之后他又找来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当听到“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时,沈浪说:“所谓对仗和下联,就是爱人同志。比如你和赵敏,比如我和白飞飞。” 

 此情可待成追忆?逐渐地,我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晚上读李商隐到天亮,白天则继续重写《怜花宝鉴》。

当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时,沈浪和我谈起了这些年的江湖。 

 “人虽未老,江湖已老”,沈浪以一句这样的感慨开头。他告诉我李寻欢的时代也已经被古龙以一本名叫《风云第一刀》(又叫《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结束了。在那本书中人们谈到了我: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占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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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沈浪给我讲这些是想给我一些慰藉。如果在我纵横江湖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可以想像我会如何地意气风发。即便是现在,我依然感到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毕竟这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人说的话。 

 “李寻欢之后,江湖上又出了一个叫萧十一郎的男人和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古龙将他们写进了《萧十一郎》和《火拼萧十一郎》两本书中。坊间传说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你看看吧。”沈浪说完,给我留下了那两本书。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
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也许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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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松居士笑了,道:“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 

 木道人道:“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陆小凤傳奇:绣花大盗》

 陆小凤一伸手,道:“请。” 

 宫九道:“理应你先。” 

 陆小凤道:“为什么?” 

 宫九道:“因为这是到鬼门关的路。”  ──《陆小凤傳奇:凤舞九天》 

 你愿意活得更长,还是宁愿活得更好?这是一个问题。什么是活得更好,是指生活的密度大还是说生活的质量高?这又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焦虑?因为诸如此类的问题永难回答。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一生去试着寻找答案,不过当你终于明白时,你的一生也已到头了:人生和历史一样,没办法再来一次。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生活只有一种可能性,并且没有一种生活不需要付出代价。在这样的警醒之后,我可以暂时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生活。 
 古龙在《陆小凤》中创造的各色人等,都在试着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江湖,并且都付出了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我偏爱《陆小凤》的主要原因。

  陆小凤出场那一节,颇为香艳高蹈。他的人,躺在青云客栈的床上;他的酒杯,放在他的胸膛上,他不必动手,只要深吸一口,杯子中的酒就进了他嘴里;为他斟酒的,是一个有着成熟风韵的非常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老板娘”,因为她的老公是“老板”朱停,而朱停,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其时,青衣楼的人正在找陆小凤,看样子多半是找他的麻烦。这个出场,是陆小凤一生的“路演”:醇酒美人,声色犬马,在出生入死险恶江湖的同时及时行乐。 

 先按下陆小凤不表,单说陆小凤的朋友“老板”朱停,虽然古龙对他惜墨如金,但他代表一种人生: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能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是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起来。 

 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福气的人。 

 他自己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做过一件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他还有件很自傲的事──他总认为自己比陆小凤还懒。 

 你只要一看见他坐到那张宽大而舒服的太师椅上,世上就很少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站起来。   因为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他都要先“停”下来想一想。 

 只要想开了,世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是非做不可的了。 

 在书中,惟一领略和见识了朱停的风范的,是青衣楼派来找陆小凤的那个叫铁面判官的人: 

 铁面判官看着他,上上下下地看了几眼,面上忽然露出一丝恶毒的微笑,道:“你老婆在客栈陪一个有名的大色鬼喝酒,你居然还能坐在这里?”

  朱停淡淡道:“小孩要撒尿,老婆要偷人,本就是谁也管不了的,我坐不住又能怎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乱爬?” 

 铁面判官大笑,道:“你这人倒真看得开,我佩服你。” 

 ……朱停一直看着他,道:“你有没有老婆?”

  铁面判官道:“没有。”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若也有个像我这样的老婆,你也会看得开了。” 

 当然,朱停能过这样的日子,还得靠他有一双巧手,能做出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换回银子,不过,他是不喜欢工作的。他的态度,正如福克纳说的:人有那么多工作是非常可耻的。我想他也一定会赞成福克纳紧接着说的一句话:最好的工作是当妓院老板。 

 陆小凤的身上,有朱停的味道。人生苦短,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常识。但接下来怎么做,就千差万别了。《古诗十九首》的教导是: 

 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古诗十九首》是绝对的诗,铿锵绝决,有白金和乌木的气概。“秉烛夜游”,多么坚决的人生态度,汉人最高蹈的精神在这里被点亮。紧接着,《世说新语》,这部记载汉人高蹈精神的书,讲述了汉人中最敏感的心灵如何面对生活:穷途恸哭,土木形骸,礼法岂为我辈所设;雪夜访戴,秋风鲈鱼,人生只贵适意而已。接下来,汉人中最高洁的心灵陶渊明写下了五柳先生的生活:“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之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汉语诗人李白写下了《将进酒》: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青丝,青丝啊,趁着暮成雪前千金散尽,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李白发出了总结性的感慨: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以有也。李白以后,汉人的精神和生活逐渐萎缩,变得猥琐。千年后,古龙无师自通地接上了这一脉。在他的笔下,又出现了倜傥不群的汉人形象。在《陆小凤》中,古龙创造了群像: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朱停,金九龄,木道人,宫九……这些人或正或邪,但都鲜艳夺目。而陆小凤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人生态度,正是在和这些群像的对比中显现。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的这两句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他的两项功夫。人叫陆小凤,功夫是他的“双飞彩翼”轻功和名满江湖的“灵犀指”。他的灵犀指,夹住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但却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悬念:是否也能夹住西门吹雪的无情一剑?这是许多人,包括古龙和西门吹雪本人,都想知道的。 

 但是陆小凤深深懂得人生苦短,他是绝不会为了江湖上的虚名去一试生死的。这是他和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叶孤城的不同之处。他们不近酒色,只喝白水,毕生只为那一剑的风情而活着,情愿随时为谁的剑更快而流血。而陆小凤,他宁愿和欧阳情、薛冰、沙曼一起喝花酒,或者和花满楼一起千里迢迢去吃苦瓜大师的素席,再到银钩赌坊去赌一把。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陆小凤更能理解金九龄变成绣花大盗,木道人就是老刀把子,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时确实需要搏一把。而花满楼和朱停的享受人生,是陆小凤所爱。是的,陆小凤虽然不像王怜花那样深解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但却是李太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忠实信徒。 

 许多人都认为陆小凤和楚留香很像,其实,那是形象而非神像。楚留香,他是风流自赏的,他的言行,和李寻欢一样,有太多的自恋和做秀的味道。而陆小凤,他知道人生的苦痛和短暂,所以他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那很像我的朋友麦芒的诗章: 

 可怕的死亡教会我放纵欲望 

 二十岁是短命,一百岁也是夭折 

 上天不会再派同样的人 

 顶替我享受那份该得的恩典 

 既然我挣不到什么财产 

 那就索性赔个精光吧 

 像一只无所事事的雄蜂 

 交尾一次便知趣地去死 

 是人间的花,请在人间开放 

 哪怕被摘也胜似寂寞无闻 

 我只有一颗煮在肉锅里的良心 

 肉锅受煎熬,良心也不安 

 无论是麦芒的诗还是古龙的陆小凤,都使我对生命既敬畏又放肆。我想我对及时行乐是有很深很深的体会的,那也许是随心所欲,也许是随遇而安,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我只想在雕刻时光中眺望时光流逝,因为我喜欢用生活来消磨生活。每念及此,我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这很像我初读海子这句诗时的感觉:我要挥霍掉青春的岁月/然后去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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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22.怀着爱和凄楚,程灵素
 所以我问,愚蠢地问: 

 (但是我问谁呢?) 

 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旧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 

 第一次读到塞林格的《九故事》是在1988年,在当年北大图书馆二楼的开架阅览室,我用一天的时间草草读完。那本书已经被翻得很烂,书上有很多的批语和红杠,是那些喜爱塞林格的人留下的。第二天我跑了好几个书店找《九故事》,都没有,我很沮丧,那就像你很急切地去女生宿舍找她,她却总不在。后来臧棣知道我喜欢《九故事》,就把他的那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了,在1989年的一月。如此啊,好兄弟。 

 说实话,我从未觉得《麦田的守望者》有什么,但《九故事》令我欲罢不能。而我最喜爱的是其中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这篇故事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程灵素。 

 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 

 在《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中,爱斯美要萍水相逢的大兵塞林格(小说中的“我”和X军士的原型就是塞林格,参见保罗·亚历山大《守望者:塞林格传》)为她写一个故事: 

 “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的故事。” 

 “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 

 “悲惨凄楚的。我对研究悲惨的生活很有兴趣。” 

 爱斯美又双脚交叉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写,它可以──” 

 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吗?”

 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的了解正在不断地加深。并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她满意。然后,我们又握了握手。 

 “我们没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憾事吗?”她说。

  我说,不错,正是如此。 

 “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你的全部才能。” 

 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惟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斐。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斐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伴随她的是永远的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斐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斐,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这是程灵素临终前对胡斐的表白,更是她的自白──这段话,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说的。这是没有回报的爱在寻求永生。冰雪聪明但容颜稍逊的程灵素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或者说,金庸只能为她安排这样的结局。这难道不是非常悲惨的故事吗,如爱斯美所要的。 

 《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地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不过,也只能这样想想而已,江湖上的事,十有八九是不如人意的。就让我借用塞林格《献给爱斯美的故事》的结尾来结束我的絮絮私语吧,因为它对我是那样的贴切: 

 你是找了一个疲惫的人来为你写故事呵,爱斯美。而他,总有希望再次度过艰难,好好保存下他的全──保存下他的全──部──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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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23.集体生活,令狐冲
  你须冒受罚之险,但还得照常付款  ──希尼 】

 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 

 江湖上确有一个热爱集体生活的人,不过他不叫王怜花,他的名字叫令狐冲。有一种人天生就喜欢结交朋友,不为什么,只因为天性喜欢,喜欢一见如故,酒到杯干;喜欢呼朋引类,通宵达旦。令狐冲就是这种人,所以他天生属于江湖。因为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且,江湖永不寂寞。从华山下来,令狐冲的世界里就不再只是岳不群和岳灵珊了。江湖风波虽恶,江湖中人却是多姿多彩:

有采花大盗田伯光,有美貌小尼姑仪琳,有不戒和尚,有风情万千蓝凤凰,有推杯论盏祖千秋,有杀人名医平一指,有潇湘夜雨莫大先生,有狂徒名叫向问天,更狂的一个叫任我行,最狂的叫东方不败,而他却也是最低调的。这些人或正或邪,却都是性情中人,再加上一个重要人物任盈盈,令狐冲和他们在江湖上一一相遇,终于谱成一曲笑傲江湖。一个文采惊艳的女作家说过一句妙语,说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令狐冲的妙处在于他的许多对手同时也正是他的朋友。令狐冲,他有怎样的朋友和对手呢? 

 田伯光是一个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横行无忌的采花大盗。他擒了小尼姑仪琳来到衡阳回雁楼,说的是这样风雅的话:“小师父,你有沉鱼落雁之容。这家回雁楼就是为你而开的。咱们上去喝个大醉,大家快活快活罢。”能说出这等语言的采花盗不是一般的采花盗。在回雁楼头,令狐冲为救仪琳,和他边喝边打边聊。大家都不放弃,却都没痛下杀手。其实,应该说是田伯光没有痛下杀手,因为其时令狐冲还没有学独孤九剑,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回雁楼头的那一场“坐斗”,虽然刀光血影,但两人却在斗智斗勇中亦敌亦友了。此时故事才到第四回《坐斗》。当情节进展到第九回《邀客》时,田伯光为不戒和尚所逼,挑着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长安谪仙楼美酒上华山来请令狐冲下山去看小尼姑仪琳。 

 田伯光笑道:“我曾听人言道,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最好的汾酒不在山西而在长安,而长安醇酒,又以当年李太白时时去喝得大醉的谪仙楼为第一。当今之世,除了这两坛酒之外,再没有第三坛了。”令狐冲奇道:“难道谪仙楼的地窖之中,便只剩这两坛了?”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两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的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须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的美酒,又如何能显得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上乒乒乓乓,稀里哗啦,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天下只此两坛,这份礼才有点贵重啊,哈哈,哈哈。” 

 在这里,一种男人之间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微妙而饶有情致的氛围出现了。于是: 
 令狐冲道:“多谢,多谢。”又喝了一碗,说道:“其实田兄将这两坛酒从长安挑上华山,何等辛苦麻烦,别说是天下名酒,纵是两坛清水,令狐冲也见你的情。” 

 令狐冲这一席话是情境中的经典对答,继续推进那种氛围,于是: 

 田伯光竖起右手拇指,大声道:“大丈夫,好汉子。”令狐冲问道:“田兄如何称赞小弟?”田伯光道:“田某是个无恶不作的淫贼,曾将你砍得重伤,又在华山脚边犯案累累,华山派上下无不想杀之而后快。今日担得酒来,令狐兄却坦然而饮,竟不怕酒中下了毒,也只有如此胸襟的大丈夫,才配喝这天下名酒。” 

 令狐冲道:“取笑了。小弟与田兄交手两次,深知田兄品行十分不端,但暗中害人之事却不屑为。再说,你武功比我高出甚多,要取我性命,拔刀相砍便是,有何难处?” 

 至此,那种氛围达到高潮。但是,如果仅此,那田伯光就不是田伯光了,而令狐冲也就不是令狐冲了。因此,深解个中奥妙的金庸笔走风生: 
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但你可知这两大坛酒,却不是径直从长安挑上华山的。我挑了这一百斤美酒,到陕北去做了两件案子,又到陕东去做了两件案子,这才上华山来。”令狐冲一惊,心道:“却是为何?”略一凝思,便已明白,道:“原来田兄不断犯案,故意引开我师父、师娘,以便来见小弟,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田兄如此不嫌烦劳,不知有何见教?”田伯光笑道:“令狐兄且猜上一猜。” 

 当此时,故人相见的雅致将逝未逝,而江湖的恩怨情仇已露峥嵘。以一种什么样的不同于流俗的方式使这两个矫矫不群的男人在雅致中拔刀,这是金庸此时要解决的问题。 

 令狐冲道:“不猜。”斟了一大碗酒,说道:“田兄,你来华山是客,荒山无物奉敬,借花献佛,你喝一碗天下第一美酒。”田伯光道:“多谢。”将一碗酒喝干了。令狐冲陪了一碗。两人举着空碗一照,哈哈一笑,一齐放下碗来。令狐冲突然右腿飞出,砰砰两声,将两大坛酒都踢入了深谷,隔了良久,谷底才传上来两声闷响。 

 现在我们知道金庸为什么之前要让田伯光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两坛酒的来之不易和弥足珍贵:是为了令狐冲这一踢。于是以下的推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田伯光惊道:“令狐兄踢去酒坛,却为什么?”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亵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两大坛美酒,便是将天下的珍宝都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得令狐冲做你的朋友吗?”刷的一声,拔出长剑,叫道:“田伯光,在下今日再领教你快刀高招。”
两人的关系在这瞬间凸显实质,但其间的变化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一个”区别于一般人的关键所在。否则,江湖上就不会有故事流传了。而没有多姿傳奇的江湖,那不叫江湖。事实上,对于田伯光和令狐冲来说,事情依然不会这样简单的刀剑解决,而必然要继续斗智斗勇,相互纠缠。所以虽然令狐冲已拔剑,田伯光却不拔刀;令狐冲想脚底抹油,田伯光却比他更快。别看令狐冲上面一番话义正辞严,其实,他本性上喜欢田伯光这样的江湖浪子,(所以后来当着岳不群的面,令狐冲也敢放坐以待毙的田伯光一条生路),那只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浪子。两人并不想真打,都想找台阶解决各自的难题。 

 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令狐兄却和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曾有同被共眠之乐……你今日对我不客气有什么用?你要维护华山派的清白名声,当时对那两位姑娘就该客气尊重些,却为甚么当着青城派、衡山派、恒山派众英雄之前,和这两个小姑娘大被同床,上下其手,无所不为?哈哈,哈哈。” 

 就这样,两人的纠缠引出令狐冲学成独孤九剑,江湖因之变色。在令狐冲的集体生活中,田伯光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物,而田伯光的命运也因令狐冲而改变。纵观全书,从田伯光到不可不戒,虽然金庸用的是喜剧的路数,但其间的禅意和佛理,却是耐人寻味的。 

 和田伯光的这种复杂关系,在令狐冲的江湖生涯中,是非常典型的。令狐冲的许多朋友,都是他作为名门正派的掌门师兄所不应该结交的。他们不是江洋大盗、采花淫贼,就是旁门左道、魔教中人。令狐冲和他们结交,在政治上是极其“不正确”的。在少林、武当、五岳剑派这样的主流社会中,“政治上的正确”对于像令狐冲这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和江湖中人作为立身之本的武功高超一样重要。在这样的背景解读中,我们知道,令狐冲和田伯光惺惺相惜,和向问天一见如故,和蓝凤凰哥哥妹妹,和任盈盈风花雪月,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其中的每一件都足以使他身败名裂。对于一个想在主流社会中不断“进步”的“聪明人”来说,像潇湘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主流社会中的边缘人物,都是不应该随便结交的。 

 但令狐冲生来就不是谨小慎微的人,也没有这方面的机心和常识。他是一个倜傥不羁的性情中人,天性喜欢和那些同是性情中人的人倾盖如故义结金兰,从不顾及出身和背景。他的行为的惯性是率性而为。所以,在五霸岗,他一见素昧平生的江湖豪客们如此情义,便脱口而出这样在“政治上极不正确”的话: 
 “众位朋友,令狐冲和各位初见,须当共饮结交。咱们此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杯酒,算咱们好朋友大伙儿一齐喝了。” 

 江湖政客岳不群听到这话就皱起了眉头:“冲儿行事好生鲁莽任性,不顾前,不顾后……他们奸淫烧杀,打家劫舍,你也跟他们有福同享?我正派之士要剿灭这些恶徒,你便跟他们有难同当?” 

 不错,这正是这样一种典型的思维方式:每说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简单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被他们破坏的。这和一个热爱集体生活,喜欢和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性情中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令狐冲和岳不群是早晚要分道扬镳的。像岳不群那样生活,要隐忍,制怒,处心积虑,才能得逞。得到什么呢?权力,以及主流社会的认可,从而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慰藉。想一想,人们平时最怕的是什么?是众叛亲离。所以,如果你想像令狐冲那样生活,你要学会承受被主流社会全面抛弃、众叛亲离时的巨大的空虚。你要先自问一声,你的精神世界是否已强大到能够单枪匹马面对整个社会,面对许许多多名叫岳不群和赵正义的人?即便性情不羁如令狐冲,也有许多拿不起放不下的时候。相比之下,萧峰、萧十一郎和杨过,在这方面倒更为刚烈决绝。只是,令狐冲身上有一种比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正是这一点,使令狐冲的形象更接近于一位我们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的情趣盎然的好朋友:无拘无束,亲切自然,于细微的创造性和宽广的包容性中触摸到生活的美。
我想说的是,我确实也喜欢和令狐冲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因为即便我们在一起呆着什么都没干,我们也可以大声地说,我生活过,有过不可重复的过去的好时光。 

 令狐冲没读过多少书,金庸要强调的是,是令狐冲的天性成就了他。联想一下,萧峰,杨过,这些金庸自己喜爱的性情中人都没怎么读过书;而那些读过书的人,像陈家洛、陈近南,包括杨逍,都是精神懦弱之人,(只有一个谢逊拿得起放得下,)此中是有深意的吧。除了天性,令狐冲的那些对手和朋友,那些多姿多彩如田伯光、蓝凤凰、任我行这样的人,他们也成就了令狐冲。没有他们,令狐冲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谁能想像一个人的江湖是什么样吗? 

 对生活的理解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智者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比如博尔赫斯,他在那篇可怕的《沙之书》的结尾写道:“我想起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退休之前,我在墨西哥街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工作,那里藏书达九十万册。有一天,我到那里去,躲过了一个管理人员,不去注意门多高多远,就让这本沙之书消失在地下书库的一个尘封的书架里了。”比如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波德莱尔喜欢孤独,但他喜欢的是稠人广坐中的孤独。”我想,这可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在大堂吃饭而不喜欢在包厢,为什么江湖上传言我喜欢集体生活。就让我用沃尔科特的“请坐。请享用你的一生”来结束我的集体生活吧: 

 这一天终将来到 

 那时你将欢欢喜喜 

 迎接你自己光临 

 你的家门、你的镜中, 

 与你互致欢迎的笑容 

 说:请坐。请吃吧。 

 你会重新爱这个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 

 上酒。上面包。把你的心 

 交还给它自己,交还给这终生爱你的 

 陌生人,你为了另一个人而 

 忘了他,他却还记着你。 

 从书架上取下情书、 

 照片、绝望的短笺, 

 从镜里削掉你的形象。 

 请坐。享用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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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炉火旁坐下。 

 “没下雪吗?”我问,“这种冷的天气,下雪反而好过点。” 

 大姐自书房中走出来:“三少爷来了吗?” 

 我装腔作势地站起来:“三少爷来了,他的剑没来。”  -----亦舒《玫瑰的故事》第四部《玫瑰再见》 

 有一阵我把能找到的亦舒都读了。为什么狂读亦舒?那是另一个故事,不在这里说了。单说亦舒的小说,有三部是不错的:《喜宝》、《风信子》和《玫瑰的故事》。有一天我和吴晓东谈起亦舒的书写作派,吴兄一语惊醒我梦中人: 

 “知道亦舒的写法学谁吗?古龙。” 

 不错,单句成段,快捷推进,正是古龙笔法,只是加了一份商业社会中受过教育的女人的刻薄和古怪。

这种叙事上的快节奏的推进和跳转,正是一种经典的商业写作技巧。有一阵北京一个叫王朔的人爱说所谓“写作的速度感”,其实就是这种手艺。如果你熟读古龙,看到上面那段文字,不由你不佩服亦舒的幽默感,也不由你不想起那个叫谢晓峰的人。 

 谢晓峰,很平凡的三个字,但这三个字成为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谢家第三个男孩的名字时,就变成了“三少爷”这三个字了。而这三个字是和一个“剑”不能分离的,所以这个故事就叫《三少爷的剑》。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轻松的故事。这本书说的是,对一个人来说,最难的是有关内心的问题:一颗芜杂纷繁的心如何找到安宁,一颗晦暗的心如何走上大道。与此相关的,是道路问题,究竟哪条路才是“我”的修远之路:纳尔齐斯还是歌尔德蒙,思特里克兰德还是莱雷,毕巧林还是道连葛雷……谢晓峰和他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天才,或者说,都是选民。但是,这既是父的恩宠,也是父的考验。 

 神剑山庄的创始人叫谢天,他应该是白手起家吧。两百年后,山庄传到了谢晓峰手里。他是谢王孙的第三个儿子,所以江湖上称他为谢三少爷;因为谢三少爷的绝代风华无人可及,所以江湖上将“谢”字也省了,就叫他三少爷。 

 “这个人一生下来,就仿佛带来了上天诸神所有的祝福和荣宠。他生下来后,所得到的光荣与宠爱,更没有人比得上。他是江湖中久不出世的剑客,也是武林中公认的才子。” 

 三少爷十三岁时就击败了华山门下的第一剑客华少坤,不到三十岁吧,就无敌于天下了。他的对手很少很少,也许只有燕十三一个人,不是“夺命十三剑”燕十三,而是变化出了第十四剑和十五剑的燕十三。

他的朋友也不会多,铁开诚,老苗子,娃娃,还有燕十三吧(因为按照古龙,最好的对手通常就是最好的朋友)。而他真正的敌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最懂他的,是他的父亲谢王孙。在书中,谢王孙出场早于谢晓峰,是在燕十三到神剑山庄找谢晓峰一决高低时见到的: 

 他穿得很朴素,一缕青衫,布鞋白袜。看起来他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就这么样随随便便地走到这绿水湖畔,看见这残秋的山光水色,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站下来。 

 也许就因为他太平凡,平凡得就像是这残秋的暮色,所以燕十三才看见了他。 

 燕十三看见他,也正如看见这秋夕暮色一样,心里只会感觉到很平静,很舒服,很美,绝不会有一点点惊诧和恐惧。  谢王孙的平凡形象是谢晓峰的反衬,正如他对自我的评价也是谢晓峰的反衬一样: 
 谢王孙道:“自从老人家仙去后,这里已经历了许多代,虽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他老人家,但是谢家每一代的子孙,都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做过些惊天动地的事。” 

 他笑了笑,接着说:“只有我,我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本不配做谢家的子孙。” 

 他笑得还是那么平静,那么恬适:“就因为我知道自己平凡无能,所以我反而能享受一种平凡安静的生活。”

  而谢晓峰生来不平凡,并且他知道自己不平凡,一定负有某种重大的使命,因此他从小就自觉地文武兼修,他的天才使他很快达到了江湖的巅峰。 

 “天上地下,只有这样独一无二的一个人,独一无二的一把剑,只有他的剑法才真是独步古今,天下无双。”

  但是,就在他到达巅峰之后(三十岁后),他遭遇平生最大的难题──内心的难题。为了寻求解决之道,他在家里摆下了自己的灵床,自己则变身为“没用的阿吉”,放弃了武功,混迹于江湖的最底层,饥寒交迫,逆来顺受。这是逃避,也是救赎。而逃避和救赎,都只是内心挣扎的外化和对道路的探寻。 

 然而苦行的道路也难以与世无争。为了老苗子和娃娃,“没用的阿吉”只有出手,而他一出手,就变回了三少爷了。此时的问题是: 

 究竟谁更快乐? 

 是阿吉? 

 还是谢晓峰?  在此后的江湖路上,谢晓峰在爱恨情仇的煎熬中,在生与死的剃刀边缘,继续着对道路的寻求。`第一次的领悟,是在他和铁开诚死里逃生后的一番对答中。他告诉铁开诚,在他自知必死的那一瞬间,想到的却不是亲人和往事,而是那一剑──第十四剑: 

 谢晓峰道:“本来我的确没把握能破那一剑,可是在那一瞬间,我心里却好像忽然有道闪电击过,那一剑本来虽然的确是无坚不摧无懈可击,可是被这道闪电一击,立刻就变了。” 

 铁开诚道:“变得怎么样?” 

 谢晓峰道:“变得很可笑。” 

 第二次的领悟是在他身中剧毒坐以待毙时与简传学的一番对答: 

 简传学慢慢接着道:“因为我知道你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认输的,因为谢家的三少爷只要还活着,就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 

 谢晓峰沉思着,终于慢慢地笑了笑,道:“你说的不错,我可以死,却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他遥望远方,长长吐口气,道:“因为我是谢晓峰。” 

 第三次领悟,是在他和燕十三生死决战后。当燕十三使出“夺命十五剑”时,谢晓峰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然而:他没有杀谢晓峰,却杀死了自己。 

 可是在剑锋割断他咽喉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已不再有恐惧。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清澈而透明。

 充满了幸福和平静。 

 守着燕十三的尸体,在漫漫长夜中,谢晓峰思考着燕十三为什么这么做。当晨曦来临时,  风吹树叶,阳光跳动不停,又仿佛是那一剑神奇的震动。 

 谢晓峰疲惫失神的眼睛里忽然有了光,忽然长长吐出口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这个历程就像是“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寓言。这个历程终于遇合大道。最后的认识出自铁开诚之口: 
 “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 

 所以,虽然谢王孙知道他的苦痛,却无法替代他解决。三少爷的路,只能他自己去走。只有他自己能让自己解脱。父的恩宠和父的考验都只能独自承受,就像人们世代相传的圣子耶稣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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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P>26.红字,段正淳和他的两个女儿阿朱阿紫
无论是当初 

 还是现在,我拒绝问自己是否幸福? 

 ──臧棣《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 

 这一篇,我要写的是段正淳和他的两个女儿阿朱阿紫,他们各自一言难尽的情事和令人心悸的结局。他们的故事,像一曲令人掩卷叹息的悲歌,其深长的寓意,令人深感不安。因为,他们的身上,有我们的影子;他们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情欲和命运,也是我们的宿命。因为,许多时候,他们就是我们。《天龙八部》,一篇读罢头飞雪。  

段正淳的一生是和刀白凤、秦红棉、阮星竹、甘宝宝、马夫人、王夫人这一系列女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他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爱情。不能因为多有女人就说他的爱情浅薄,他其实是发自内心地爱每一个女人,愿意为她们中的每一个去死。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尊重她们,是一个真正的绅士,面对尴尬局面和危难时刻,总是坦诚相护他的女人,而不顾及所谓的面子。 

 王夫人道:“这姓段的小子的臭脾气,我还有不明白的?别人硬逼他答允甚么,便钢刀架在脖子上,他也是宁死不屈,可是一碰到他心爱的女人啊,他就甚么都答允了,连自己性命也不要了。” 

 这一点和慕容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像慕容复那样的人缺乏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考虑到中国男人面对女人和爱情大多表现得像慕容复那样,段正淳的形象就更显难能可贵。段正淳和慕容复是有可比性的,他们都是血统高贵的王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也都身负重任。但面对人性最基本的考验──对真挚情感是否珍重和尊敬──时,段正淳表现了人性的应有之义,而慕容复则玷污了人的称谓。江山和美人,霸业和道义,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取舍,但像慕容复那样为人,即便一统山河南面为王,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呢?而像段正淳那样,即便为情所困粉身碎骨,那也足以心安。因为人生确有一些不容否认的最基本的价值和原则。 

 所以,我必须说,段正淳的风流不是他的罪孽。段正淳是那种在所有女人身上找一个女人的男人。他的罪孽是原罪:贪恋于多,永不魇足。他最终因无法保护他的女人们而从容自尽,那不是他的报应,而是他性情的必然而已。他的报应,落在了他和阮星竹所生的两个私生女阿朱和阿紫这一对亲姐妹身上。 

 天上长长的一道闪电掠过,萧峰眼前一亮,只见她肩头肤光胜雪,却刺着一个殷红如血的红字:“段”。 

 这是阿朱身上的红字,她还有一个金锁片,写着“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阿紫的肩上有一个同样的红字“段”,她的金锁片上写着“湖边竹,盈盈绿,报平安,多喜乐”。 

 阿朱和阿紫先后爱上了萧峰。萧峰毕生只爱阿朱一人。阿朱死在了萧峰手里。萧峰自尽后,阿紫抱着萧峰跳下了万丈深渊。其间的悲惨故事,令我不忍足述。而这一切悲剧的起源,就是她们身上的红字。臧棣的《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写到了海丝特,那个身上烙着红字的女人,以及爱玛和安娜,那些身怀原罪的女人。

我时常会 

 直截了当地觉得有罪,但从未想到要死  

我不是天堂的姐姐,也不是地狱的妹妹 

 但是,阿朱和阿紫,她们成了地狱的妹妹。《塞上牛羊空许约》那一章,每次都让我潸然泪下。在阿朱心里决意要易容成父亲段正淳去赴萧峰的生死约前,有一段令人心碎的对白: 

 阿朱叹了口气,道:“我好难过,大哥,我真是没法子。我不能陪你了。我很想陪着你,和你在一起,真不想和你分开……你……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孤单,我对你不起。” 

 萧峰听她说来柔情深至,心下感动,握住她手,说道:“咱们只分开这一会儿,又有什么要紧?阿朱,你待我真好,你的恩情我不知怎样报答才是。” 

 阿朱道:“不是分开一会儿,我觉得会很久很久。大哥,我离开了你,你会孤零零的,我也是孤零零的。最好你立刻带我到雁门关外,咱们便这么牧牛放羊去。段正淳的怨仇,再过一年来报不成吗?让我先陪你一年。” 

 悲惨在于,萧峰完全听不懂阿朱说的话是语带双关──这其实就是阿朱的诀别之言。当大错终于铸成后,他们又有一番更令人心碎的对白: 

 阿朱道:“不,不,我要跟你说个清楚,再迟得一会,就来不及了。大哥,你得听我说完。”萧峰不忍违逆她意思,只得道:“好,我听你说完,可是你别太费神。”阿朱微微一笑,道:“大哥,你真好,什么事都就着我,这么宠我,如何得了?”萧峰道:“以后我更要宠你一百倍,一千倍。” 

 柔情缱绻,但这是永别前的柔情缱绻。没有萧峰说的以后了。阿朱死了,死在萧峰怀里。 

 他抱着阿朱,呆呆地坐在堂前,从早晨坐到午间,从午间又坐到了傍晚。这时早已雨过天清,淡淡斜阳,照在他和阿朱的身上。</P><P>  这一刻,金庸是如此的淡淡着笔,笔致和天气一样,已从之前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变为雨过天清淡淡斜阳了。而此时愈是平淡,愈加令人柔肠寸断。这一刻,萧峰在想什么呢?是他带阿朱去聚贤庄找薛神医给阿朱看病时的壮怀激烈,还是雁门绝壁上阿朱的清脆声音:“乔大爷,你再打下去,这座山峰也要给你击倒了。”那时的阿朱,“倚树而立,身穿淡红衫子,嘴角边带着微笑”。萧峰这时所想的,要等到多年后和耶律洪基谈起误杀阿朱这件平生第一恨事时才在心里默默说出:“我既误杀阿朱,此生终不再娶。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有一个阿朱。岂是一千个、一万个汉人美女所能代替得了的?” 

 就这样,阿朱走了,却也永驻萧郎心中了。命运轮回到了阿紫身上。就在萧峰和耶律洪基说完上面那些话回到他的南院大王王府时,单恋萧峰多年的阿紫终于向他敞露心扉:  

“我早知在你心中,一千个我也及不上她,一万个活着的阿紫,也及不上一个不在人世的阿朱……你答应姐姐照顾我,你只照顾我有饭吃,有衣穿,可是……可是你几时照顾到我的心事了?你从来就不理会我心中想甚么……我恨不得那日就给你一掌打死了,你也就会像想念阿朱一般地念着我……在那小桥边的大雷雨之夜,我见你打死我姐姐,哭得这么伤心,我心中就非常非常喜欢你。我心中说:‘你不用这么难受。你没了阿朱,我也会像阿朱这样,真心真意地待你好。’我打定了主意,我一辈子要跟着你。可是你又偏偏不许,于是我心中说:‘好罢,你不许我跟着你,那么我便将你弄得残废了,由我摆布,叫你一辈子跟着我。’ 

 萧峰摇了摇头,说道:“这些旧事,那也不用提了。” 

 阿紫叫道:“怎么是旧事?在我心里,就永远和今天的事一样新鲜。我又不是没跟你说过,你就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 

 萧峰轻轻抚摸阿紫的秀发,低声道:“……我这一生只喜欢过一个女子,那就是你姐姐……我关怀你,全是为了阿朱。” 

 阿紫又气又恼,突然伸起手来,啪的一声,重重打了他一记巴掌。萧峰若要闪避,这一掌如何能击到他脸上?只是见阿紫气得脸色惨白,全身发颤,目光中流露出凄苦之色,看了好生难受,终于不忍避开她这一掌。 

 阿紫一掌打过,好生后悔,叫道:“姐夫,是我不好,你……你打还我,打还我。” 

 这只是又一出悲剧的铺垫。阿紫对于萧峰的感情,就像游坦之对阿紫的感情。游坦之心甘情愿把自己的眼睛献给阿紫,阿紫也会这样对待萧峰:“姐夫,你的眼睛若盲了,我也心甘情愿将我的好眼睛换给你。”而萧峰对阿紫的感觉,本质上和阿紫对游坦之的感觉是一样的:不爱,所以并不将对方的感情放在心上,也不会为对方而改变自己的人生。 

 在这样的铺垫中,金庸将全书导向了最后的悲剧,那震撼人心的悲惨一幕。当萧峰自尽后,阿紫排开众人,抱起萧郎:“姐夫,你现在才真的乖了,我抱着你,你也不推开我。是啊,要这样才好。”这时游坦之也赶到了。 

 阿紫怒道:“我现在和姐夫在一起,此后永远不会分离了。你给我走得远远的,我再也不要见你。” 

 游坦之伤心欲绝,道:“你……你再也不要见我……” 

 阿紫高声道:“啊,是了,我的眼睛是你给我的,姐夫说我欠了你的恩情,要我好好待你。我可偏不喜欢。”蓦地里右手伸出,往自己眼中一插,竟然将两颗眼珠子挖了出来,用力向游坦之掷去,叫道:“还你,还你,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欠你甚么了。免的姐夫老是逼我,要我跟你在一起。” 

 阿紫抱着萧峰的尸身,柔声说道:“姐夫,咱们再也不欠别人甚么了。以前我用毒针射你,便是要你永远和我在一起,今日总算如了我的心愿。”说着抱着萧峰,迈步便走。 

 每一次读这一段,心酸和痛楚就会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一定要强忍着才能噙住泪水。而冷静的金庸,此时仍能高超地转换视角做一番白描: 

 群豪见她眼眶中鲜血流出,掠过她雪白的脸庞,人人心下惊怖,见她走来,便都让开了几步。只见她笔直向前走去,渐渐走近山边的深谷,众人都叫了起来:“停步,停步。前面是深谷。” 

 这一段,和前面所引的萧峰抱着阿朱的尸身那一段,是相称的。和雨过天清一样,这是喧哗即将归于寂静的前奏。紧接着,阿紫抱着萧郎跳下了万丈深谷,这是可以预见的。游坦之跟着冲向了深谷,这也是可以预见的。悲剧以死亡的方式结束了。这样的悲剧,也只能用死亡来结束。 

 这时轮到寂静来说话了,如臧棣在《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中所写: 

 寂静像誓言的种籽,我和它 

 埋在一起:与命运联姻的孤独是它的沃土 

 我赤裸着深入寂静的黑夜 

 用这闪耀的方式怀念同样赤裸的事体 

 我的双唇如花绽放:开始时 

 我以为这只可能是我们两人的秘密 

 他把夜晚变成远方的春天 

 把我变成花园深处轻盈的芳香 

 而身上刺着鲜红“段”字的女人和身上烙着鲜红A字的女人,有着相同的命运吗? 

 现在我走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 

 我怒放,我飘飞,并在风的婚床上歇息 

 一片教堂的阴影,而非人们所说的生活 

 像网一样披挂在我的双肩 

 脚穿海丝特的步鞋,踏着落叶的谣曲 

 我消失,我闪现,像生与死之间多出的 

 一个亲吻。噢,时光多么深邃 

 这记忆一直把我深埋在另一个人的胸怀 

 命运的安排在于:霍桑和金庸,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国度,用不同的语言,写下了红字的故事。他们又经由臧棣和王怜花的解读和复述,成为另一个崭新的故事。而罪与罚,终究不过是命运。只是,在短暂的人生历程中,备受煎熬的身躯难以承受太重的红字。因为: 

 当死亡敲响那扇门时 

 我已是人间惟一的遗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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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13: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一切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玛格丽特·尤瑟纳尔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昔日的友人们送的书,不是他们写的书,是他们知道我喜爱而送我的书,比如臧棣送我的《九故事》,寿平送我的《A FAREWEEL TO ARMS》,吴晓东送我的《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THE MOON AND SIXPENCE》和《东方奇观》。晓东喜欢在送我的书的扉页上引用一段书的作者的话以志纪念,比如在《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的扉页他引用的是书中的一个短篇《不死的人》中的一句:“他们断定一切事业都是徒劳,决定生活在思想中,生活在纯粹的沉思冥想中。”在《THE MOON AND SIXPENCE》的扉页他引用的是老毛姆书中的一段:“It was a rision of the beingings of the world,the Garden of Eden,with Adam and Eve,it was a hymn to the beauty of the human form.”在《东方奇观》的扉页,他引用的是尤瑟纳尔的这一句:“在这个一切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尤瑟纳尔写下这句话的本意,用我的话说叫“不求不朽”。奇妙的是世事难料,她本人却于1980年因杰出的文学成就而当选为法兰西学院成立三百多年来的第一位女院士,成为四十个“不朽者”群中的第一个“女不朽者”。不过今天我不是要在这里讨论尤瑟纳尔这位我惟一敬佩的女作家,而是要借她这句话来说一说古龙的《七种武器》:“七个不平凡的人,七种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 

 天上白玉京 

 五楼十二城 

 仙人抚我顶 

 结发受长生 

 白玉京并不在天上,在马上。 

 他的马鞍已经很陈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 

 但他的生活,却永远是新鲜而生动的。 

 他从来预料不到在下一阶段旅途中,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李白的这四句诗是我所爱,古龙引它作第一个故事《长生剑》的扉页寄语,已于我心有戚戚焉。而他竟然想到用“白玉京”这三个字当作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的名字,而白玉京手里的那把剑就叫“长生剑”,其想像力颇令我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很短也很简单的故事,古龙很快就讲完了这个故事,结束时,古龙是这样收尾的: 

 这就是我说的第一个故事,第一种武器。 

 这故事给我们的教训是──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比不上那动人的一笑。 

 所以我说的第一种武器,并不是剑,而是笑,只有笑才能真地征服人心。 

 其后的六个故事古龙都用大体相同的方法收尾,依次如下: 

 第二个故事《孔雀翎》: 

 这故事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 

 真正的胜利,并不是你能用武器争取的,那一定要用你的信心。 

 无论多可怕的武器,也比不上人类的信心。 

 所以我说的第二种武器,并不是孔雀翎,而是信心。 

 第三个故事《碧玉刀》: 

 所以我说的第三种武器,并不是碧玉七星刀,而是诚实。 

 只有诚实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运气。 

 段玉的运气好,就因为他没有骗过一个人,也没有骗过一次人──尤其是在赌钱的时候。 

 所以他能击败青龙会,并不是因为他的碧玉七星刀,而是因为他的诚实。 



第四个故事《多情环》: 

 第四种武器,是一种很奇特的武器,它赋予人感情色彩,比碧玉刀还凝重,这就是多情环。但它也不是最犀利的武器,比它更犀利的是“恩怨,仇恨”,快意恩仇才是最令人致命的。 

 从第五个故事《离别钩》开始,古龙换了一种说法,不用上面那种句式了。关于《离别钩》,他在结尾处说了这两句话:“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和“骄者必败,这句话无论任何人都应该永远记在心里”。 

 第六个故事《霸王枪》,古龙说的是“勇气”和“爱”。在第七个故事《拳头》的结尾,古龙写道: 

 “朋友”。 

 多么平凡的两个字,多么伟大的两个字。 

 对这两个字,朱云最后下了结论。 

 “现在我才知道,无论多高深的武功,也比不上真正的友情。” 

 这七个故事如果单独成篇,都是很一般的作品;但当它们放在一起组成一部书时,就显现了一种说不出的意蕴,像青橄榄,平淡中回味无穷;又像青草,更行更远还生。我的许多朋友和我一样,特别钟爱《七种武器》,却又很难说出是为什么,颇有些“妙处难与君说”的味道。 

 如果一定要说点什么,我以为除了古龙在这部书的书写风格上的明亮清澈外,他对人性所寄予的信心是关键所在。笑容,信心,诚实,恩情,勇气,爱和友情,这人性中最美好的七种元素,带给我们慰藉和力量。七个故事的主人公,都不是武功最强的人,但他们凭着这人性中最美好的七种元素,战胜了对手,也战胜了自我。这七种元素,才是最有力的七种武器。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成熟,但不沉重;我感受到了年轻,但很沉着;我感受到了明亮和轻快,感受到了优雅和勇敢;我感受到了美和希望。对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比美和希望更重要呢? 

 我想我多少说出了点什么。尤瑟纳尔和古龙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我相同的启示:永不悲伤,永不害怕。“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而我们因古龙的《七种武器》拥有了美和希望。 

 此刻我还想起了天才的海子,他早在1984年年仅二十岁时写就的短诗《自画像》像镜子一样,正照亮我,给我力量: 

 镜子是摆在桌上的 

 一只碗 

 我的脸 

 是碗中的土豆 

 嘿,从地里长出了 

 这些温暖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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