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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古龙英雄谱》(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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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11: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本书,写的很精彩。与古龙迷一起分享。 《古龙英雄谱》 作者:小刀小蔡 第一章 人在江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也不知被多少人反复吟哦过,简简单单的八个字,道尽了多少浪子的无奈…… 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着你的长发 让它牵引你的梦 ──题记  ①   查阅古龙的创作年表,不难发现1971年前后是古龙创作生涯的一个黄金阶段,如后人评价甚高的《楚留香傳奇》、《多情剑客无情剑》两部作品均是在此前后所完成,而同样完成于1971年的《欢乐英雄》却与以上两部作品风格窘异,书中没有了象楚留香或李寻欢那样风流倜傥、美酒佳人不断的人物,这既是古龙对常规意义上的英雄侠客概念的颠覆,也是古龙对现代武侠小说所做的一次有益变革与尝试。   在此之前我们看到的现代武侠小说,故事的情节不外是寻爱、夺宝、抗暴、复仇四者之一或其排列组合,故事的主人公则不仅身怀绝技、奇遇不断,而且大多衣着光亮、鲜衣怒马,似乎从不必考虑生活问题,而《欢乐英雄》则打破了这种常规套路,书中没有出现贯穿全文的完整故事,主人公也变成了一群善良而欢乐的普通人,他们和平常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他们也要吃喝拉撒甚至是常常会饥肠辘辘,他们的身上有着和我们一样的懦弱与伤口,与那些看上去有些高不可攀、完美无暇的所谓“大侠”们比起来,他们显得更真实、更可爱,也更容易激起我们心中的共鸣。   郭大路,王动,燕七,林太平,四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名字,听上去和我们现实生活中张三李四的名字一般地平淡无奇,古龙从一开始就没把打算把他们塑造成大英雄,全书的第一句话是介绍郭大路的:“郭大路人如其名,的确是个很大路的人。‘大路’的意思就是很大方、很马虎,甚至有点糊涂,无论对什么事都不在乎。”   这样的人岂非就生活在你我身边、俯拾即是?就是这样一个“大路”的人,他长得不够英俊潇洒,不会吟诗作画附庸风雅,不会花言巧语讨好女孩子欢心,还有着诸如好吃懒做、不讲卫生、喜欢向漂亮女人行注目礼等大多数男人的通病,他对什么都不在乎,包括金钱,千金散尽不会心疼,身无分文也不会发愁,因此他过得塌实,而且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快乐。   王动是回头的浪子,年少离家出走闯荡江湖,当他有一天结束浪迹天涯的生活回到家中,却发现父母已不在人世,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从此,他一直生活在了这种悔恨与愧疚的自责当中。但他绝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他也有动的时候,而且不动则已,一动就很惊人。有一次他在片刻内不停地翻了三百八十二个跟斗,为的只不过是想让一个刚死了母亲的小孩子笑一笑。有一次他在两天两夜间赶了一千四百五十里路,为的只不过是去见一个朋友的最后一面。”这段文字真是让人热血沸腾而又无比汗颜,扪心自问,现代社会看惯了太多尔虞我诈的你我,还有几人存有这样义薄云天、一诺千金的古义?   这样看来,象郭大路和王动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又是凤毛麟角,一点也不“大路”了,这个结论不免让人有些惭愧。   ②   《欢乐英雄》一书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一个话剧或室内剧的剧本更为确切些,这个舞台就是他们所终日生活的场所:“富贵山庄”,郭大路、王动、燕七、林太平四人是剧中的主角,而剧本所要表达的主题就是一个“情”字,包括他们的身上所演绎出来的亲情、友情、爱情这些人类所共有的、永恒的感情,以及用这些感情去消除暴力与化解仇恨的故事。   维系他们的,是伟大而纯粹的友情,这四个人在“富贵山庄”里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在危难关头能够做到割头换颈、生死与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奇妙,这是四个身世、经历与性格都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就成了好朋友,要说他们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隐藏在心底的往事:郭大路青梅竹马的情人离他而去,王动逃离了年少时参与了多年一个秘密组织,燕七有一个背负着莫大误解的伟大父亲,林太平要逃避一桩母亲指定的婚事。这些是他们不忍回首,不愿触摸的往事,“富贵山庄”里虽然什么也没有,但相互慰藉的友谊足以留住他们,给他们受伤的心以暂时的平静与安宁。   《欢乐英雄》以中国传统式的大团圆结局收场,这与全书积极、阳光的基调是相一致的。古龙是一个善于描摹男女之间微妙而复杂感情的高手,郭大路与燕七,林太平与玉玲珑,王动与红娘子,全都是至情之人,虽然他们最终都皆大欢喜地走到了一起,但其间的波折却刻画得非常真实感人。 这其中尤以郭大路与燕七之间的爱情故事为甚,这两人之间的爱情澈明如水,淳朴得就象古老的《诗经》,每次阅读都会让我动容。古龙本人就是一个多情种,书中除了那几段燕七考验郭大路的戏稍嫌夸张了一点外,其余的细节都是非常真实和感人的,相信真正爱过的人,无论男女,都能从中找到自己过往的影子与故事并会发出会心一笑。郭大路和王动,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但他们都是害怕寂寞的,古龙笔下的人物,包括李寻欢、西门吹雪也都莫不如此,害怕寂寞的人都是敏感的,都会更加渴望爱情的呵护与慰藉,所以李寻欢在让出林诗音后才会遇到了孙小红,所以郭大路在失去爱情的绝望之际遇到了燕七,这样的安排是自然的、合理的,“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误美人”,人类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并无不同,李寻欢、郭大路的选择也会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郭大路是一个简单的人,无论是喝酒、打架、花钱还是对待感情莫不如此,他不会转弯,不会撒谎,也不会做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情,情人朱珠的离去使得他万分沮丧,父母去世后他象斯宾诺莎一样半卖半送地处理掉了继承的家产,不过他不是要呆在庄园里磨镜片而是要离家出走,浪荡江湖,放浪形骸,希望借此忘却心头所爱,逃避那段刻骨铭心的情感。郭大路在燕七眼中看来简直是完全不解风情,因为全世界的人似乎只有他看不出来自己是女扮男装,但郭大路其实却又是一个无比痴情的情种。   郭大路一直没有意识到燕七是女儿身,但是当有一天燕七离开了“富贵山庄”,他却感到非常地怅然若失,浑身不自在,当王动告诉他燕七是女孩这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拔腿狂奔,开始了自己寻找燕七的艰难之旅,在途中一家小酒馆喝酒歇息时,他会觉得生活中“没有了燕七简直就象做菜没有放盐”,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多半是靠不住的,这样朴实无华的大白话才是最动听的爱情宣言。以前没有了朱珠,他会逃避努力让自己忘却,而现在没有了燕七,哪怕走遍千山万水他也要把她找回来,他不是柳下惠,但他却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经受住了燕七设计的美色的考验,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有情人终成眷属,他最终获得了燕七的爱,他是有资格配得起这份爱的,这样的爱情是足以与人类任何一种感情相媲美的。   ③   对于素以情节离奇、悬念迭生而著称的古龙作品来说,《欢乐英雄》一书无论是从故事情节还是写作技巧上看都谈不上有特别出彩之处,《欢乐英雄》的主人公都不是什么名动江湖的大侠,也没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欢乐英雄》里有的是平常人的欢乐与温暖,但其实却没有什么英雄豪杰的大人物,这想必正是古龙所要表达的意思:在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里,做一个善良而快乐的普通人,无愧于己,无愧于人,这就是英雄。   《欢乐英雄》里充满了阳光,处处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生命的可贵。可以想见,古龙在创作《欢乐英雄》时心情一定是非常愉悦、生活一定是非常幸福的,愁容满面的人也许也可以写出诸如“欧阳兄弟不是两个人,也不是三个人、四个人……欧阳兄弟就是一个人”这样幽默的语言,但是他一定写不出这样的宽容与平和来。《欢乐英雄》几乎是古龙全部作品里杀戮场面描写最少的一本,蚂蚁、梅汝甲乃至红娘子最终都得到了宽容,古龙素来反对以暴制暴,主张消解仇恨,这些人生哲学在《欢乐英雄》一书中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   富贵山庄则是古龙彼时矛盾心情的一种体现,1971年的古龙,可能是累了,或是倦了,开始有了归隐情节,这一点从他同时代的作品《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结尾写到的诸多大侠退隐江湖后都选择了出海去云游仙山即可看出端倪。其实江湖何尝又不是粘人的糨糊呢?人们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一入江湖岁月催”,一个人一旦踏出了迈入江湖的第一步,便很难再从中全身而退,这些道理古龙大约不会不明白,因此他安排了《欢乐英雄》的主人公们住在了“富贵山庄”里,既不与江湖恩仇有过多瓜葛,又不是完全地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这是一种现实的处理与选择,或者说是在入世与出世、江湖与归隐之间的一种妥协,这种思想,在他后来所创作的《七种武器·孔雀翎》等作品中得到了一脉相承的延续。   《欢乐英雄》是一本中国版的《麦田守望者》,它所描写的都是普通人之间的感情与故事,以及那些应该珍惜却被我们大多数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逐渐淡忘、丢失了的东西。正如许多人所诟病的那样,古龙终究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欢乐英雄》虽然也写到了极其感人的男女爱情,但它终究是一本以男人为主角的书,它最精彩的部分依然是男人之间共进退、同生死的伟大友情。如果要说这本书有什么不足的话,除了那段燕七考验郭大路的戏显得有些画蛇添足外,这点也可算是一条。   ④   王动,郭大路,燕七,林太平,只是四个各怀隐痛的普通人(当然,他们的武功并不普通),因缘际会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并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住在一贫如洗的“富贵山庄”里,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怨天尤人或是愁眉苦脸,恰恰相反,他们的生活里永远是充满了阳光与欢乐,因为他们的心中永远有梦想,他们是一群脚步永不停歇、爱心永存心头的追梦人。   正所谓“一切过去了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坦白说,这样一篇向《欢乐英雄》致敬的文字很难写,对于这本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书和这些自己喜爱得不能再喜爱的人物,我发现自己竟然会屡屡陷入失语的境地,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只缘身在此山中”吧。 最后,我愿意摘录《欢乐英雄》结尾处的一段话来结束此文,并愿意与所有热爱自由与欢乐的朋友分享:“你若也想要自由、爱情和快乐,就只有用你的信心、决心和爱心去换取,除此之外绝对没有别的法子,绝对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死场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流星·蝴蝶·剑》

 ①

  《流星·蝴蝶·剑》是一部风格极其沉郁的作品,所刻画的人物无一不有着复杂甚至是扭曲的性格,虽然所要表达的主题依然是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惆怅与无奈,但与《三少爷的剑》一书中的冲淡平和形成截然反差,《流星·蝴蝶·剑》里演绎的则是惨烈的杀戮与致命的背叛。

  在《流星·蝴蝶·剑》里,生与死、善与恶、信任与背叛、裁决与宽容……一切都被推到了毫无余地的极至,全书结尾孙玉伯对孟星魂的一番对白道尽了江湖的生存法则,那就是非此即彼、你死我活,“杀人者,人恒杀之”,所以末日审判终将到来,律香川被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地杀死,高老大则是在众叛亲离之下心灰意冷地饮下毒酒,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作别世界,让人不禁想起鲁迅生前的那句“一个都不宽恕”。

  这部以门派血拼为线索的小说很容易让人想起电影《教父》,众望所归、生杀予夺的孙玉伯被人敬称为“老伯”,正是一副武林教父的风范,绝对的服从、过命的交情与致命的背叛,这些情节也都是黑帮电影中常见的桥段,甚至就连孙棠等人的死亡也与电影中如出一辙,孙巨与马方中这样可遇不可求的死士更是只合出现在这样的世界里。

  孙巨坐在小船上,终年守在阴暗的地下密道的河流边长达十三年之久,这是一条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密道,是老伯为了应对最危机关头时用以逃生之所,也许老伯这此生永远都不会用上这条秘道,但孙巨就象等待戈多一样无怨无悔,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等待,也从未想到过要离开,等待似乎就是他与生俱来的使命。这一天,律香川奸计得逞、老伯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密道发挥了作用,老伯按动机关脱身来到密道,孙巨便用一只小船,载着老伯顺流驶到七八十里外的马家驿,这里的主人马方中同样也是老伯最忠实的部下,他把老伯安顿在自己院中的秘室里,在留足了清水与食物后举家离开。

  孙巨在护送老伯安全抵达马家驿后自己驾着马车到了一个湖边,将马车沉于湖底,用尖刀刺入自己的胸口后跳入湖中,马方中则携妻带子乘坐马车离开了马家驿,在亲手杀死自己的妻子、毒死两个孩子后横刀自刎。孙巨与马方中的一生也许都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在完成各自的使命后功德圆满、求仁得仁,为了保护老伯的绝对安全,不让精明的律香川查到任何蛛丝马迹,他们不约而同地以大无畏的精神平静地选择了死亡,成就了自己“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留下了一段让人惊竦不已的清洁精神,他们的这种献身有别于易潜龙出于惺惺相惜的伟大友情而为老伯所做的忍辱负重的巨大牺牲,但都一样慷慨激昂、令人击节。

  ②

  律香川与孟星魂是本书中着墨最多的两个人,这是两个同样是有着不堪回首的悲惨童年经历的年轻人,在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时做出了分别各自的抉择,一个倒戈一击、伺机而动,一个弃恶扬善、悬崖勒马,他们毋宁说是背叛了各自的主人孙玉伯与高老大,不如说是背叛了自己的生活轨道和生活信念,他们最终拥抱了各自不同的归宿,这是生活的赏罚分明。流星的生命是短暂的,但这并不妨碍它发出眩目的光芒,所以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人选择流星般的生存方式,哪怕这将以燃烧自我为代价。

  古龙笔下的枭雄总是往往比英雄更令人难忘,此书也不例外,狼子野心而算无遗策的律香川是这本书中最光芒四射的人物。律香川与孟星魂在庄园中初次见面的场景更是堪称经典,令人很是难忘,在这次见面中,律香川招待孟星魂的是一碗蛋炒饭和几根香肠(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每次吃蛋炒饭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律香川,足见印象之深),律香川白手起家,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奋斗、用汗水和鲜血换来的,所以他才更能体会这一切的来之不易,一方面他崇信“浪费就是失败”,另一方面他的心底对自己过去的潦倒生活耿耿于怀、念念不忘,这是一种对卑微生活的不健康的自卑心态,所以他每次吃到鸡腿时总会愤怒,因为这让他想起过去自己曾经对鸡腿无比渴望的情景。

  这种对往事的病态心理造就了他的人生悲剧,贫穷的惨痛记忆使他对物质与权势的占有欲达到了不能自拔的程度,虽然老伯视他如亲生,老伯所拥有的一切有朝一日终将都是他的,但他已然迫不及待,于是在暗地里苦心经营,步步为营地实施着不可告人的阴险伎俩,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老伯逐步推向孤立无援的危险境地。律香川的整个计划不可谓不缜密,为了成功,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和滴水不漏,他不信任任何人,“有时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相信”,并且最终成功地暗算了孙玉伯,只可惜他太得意忘形,这才给了老伯脱逃的机会,以至最终功亏一篑、抱憾而终,死在一个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出卖自己的人之手,他死得惊慌失措、永难瞑目,这委实是生活和他开的最大也是最后一个玩笑。

  这种对于曾经卑微生活的耿耿于怀与自卑感也同样存在于高老大的脑海中,在律香川的记忆中,贫穷曾经让他失去了生活的尊严,而对于高老大,贫穷则让她失去了作为女人最为珍贵的贞操,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带着几个孤儿无家可归、四处流浪,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她闭上眼睛默默承受,然后在心里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出人头地。

  所以我们看到后来的高老大冷静坚强而精明能干,孟星魂等几个孤儿也都成了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职业杀手,一次次用别人的大好头颅为她赚回大把大把的银子。现在她可以轻易地杀了那个当年趴在自己身上、令人作呕的屠夫,但无论如何也抹不去那些侵蚀进骨髓里的惨痛记忆,她不知如何忘却伤口、逃遁往事,只能用金钱来麻木自己不时痉挛的心灵。和律香川一样,她沉浸在了一种病态的生活里,希望以一种外在的成功来扫却心头的阴霾,重新找回生活的乐趣与尊严,但他们都错的太远,南辕北辙地走上了一条错误的不归路。高老大心头很清楚孟星魂对自己的爱慕,也许她自己也曾幻想过要过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但此时她那已然千疮百孔的心灵却已经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所以在目睹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地离己而去后,绝望的她选择了美丽地死去,那一刻,她死得坦然而尊严。

  ③

  孟星魂的精神初恋其实是献给了高老大,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暗恋,高老大是他生命里遇到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女性,是他心目中永远的大姐,也是他的衣食父母。他感激那个为了养活他们几个孤儿、曾经为了一个馒头而出卖自己肉体的高老大,他也忘不了那个在破漏的茅屋里一丝不挂地洗澡的高老大:那次让他永生难忘的偷窥是他生命里第一次见到异性的美丽成熟的胴体。

  也许孟星魂自己都已分不清这种混合了感激与迷恋的感情究竟算不算爱情,但他知道自己和高老大之间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的举案齐眉,现在的高老大是一个杀手组织的领袖,当然也是他的上级,他们之间只有付出与回报、命令与服从。他知道现在的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为了生活而杀人的冷血杀手,在高老大眼里,自己和叶翔等人一样,只不过是一台出手精确辛辣、没有任何感情的杀人机器而已。

  孟星魂的生活轨迹自他认识孙玉伯的那一刻起开始发生本质上的逆转,他受高老大指派前去暗杀孙玉伯,但却阴差阳错地在河边遇上了孙玉伯的女儿小蝶,流星遇上蝴蝶,金风恰逢玉露,没有什么能够阻挡这场爱情的发生,这是他生命里第一次地感情爆发,在此之前他也曾在“快活林”里纵情酒色,但从不曾感受过真情的欢愉,长久积压在心头对于高老大的感情此刻势不可挡地迸发了出来,化为对小蝶的不渝爱情。

  对小蝶的性格描述符合古龙一贯的传统,无论如何,一个刀口舔血、默默无闻的职业杀手与一个出身豪门的千金闺秀是不应该擦出什么爱情火花的,为了让这场爱情不至显得太过突兀,古龙的安排是让把小蝶降低到和孟星魂可以平视的高度:她十八岁时跟人发生私情,生下一个孩子,老伯一怒之下不认她这个女儿,出于逆反心理,小蝶于是自暴自弃、每晚出门勾引男人,这时的小蝶与孟星魂便成了同病相怜的江湖沦落人,两人都是怀着满腹辛酸与委屈,并且开始质疑走过的路与爱过的人,两人的相爱于是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孟星魂的角度说,他的心底已经厌倦了纯粹为了生活而杀人的杀手生活,这种生活危险而单调,不允许搀杂有半点感情与一丝错误,失败与错误更是绝对不能容忍,因为那只能意味着死亡,和他一起长大的同伴叶翔的遭遇可能是他们这种人必然的归宿:失败了一次就将一蹶不振、永远不能再度振作,甚至连提刀的勇气都不复存在,于是只能醉生梦死、苟延残喘地黯然消磨余生。

  叶翔的前车之鉴让孟星魂清晰地意识到了高老大的冷酷无情与这种生活的荒诞可怖,只是他心底残存的对高老大的感激与敬畏才一直维系着他被动地一步步往前走,不曾偏离轨道,而当他遇到孙玉伯父女时,一切已然无可挽回地走向破灭,对孙玉伯的敬重与对小蝶的爱恋使他开始质疑以前生活的意义,并最终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背叛:对罪恶与迷信的背叛。在孟星魂的这场脱胎换骨的涅磐里,发挥作用的,除了他自己心底不曾完全泯灭的善良与温暖,更主要的便是叶翔的现身说法、老伯的人格魅力以及爱情的召唤,而美满的爱情与安宁的生活也正是他应该得到的犒赏,在这部通篇都充满了险恶与悲怆意味的小说里,也只有孟星魂与孙蝶的幸福归宿才为它凭添了几许平和的温暖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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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少爷的剑

  一箫一剑平生意,剑气箫心一例消。

  ──题记

  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出现过不胜枚举让人印象深刻的绝世剑客,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不是阿飞,不是叶孤城,不是西门吹雪,也不是中原一点红,而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他姓谢,名叫谢晓峰。

  谢晓峰的故事,主要见诸《三少爷的剑》和《圆月弯刀》两部作品(顺便提一句,在由丁情代笔的《怒剑狂花》中也提到了谢晓峰,鉴于该书水准不高这里不予评论),与在坊间流传甚广、已为大众耳熟能详的《萧十一郎》、《陆小凤傳奇》、《多情剑客无情剑》等作品比起来,这是两部一直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的作品,但我以为对于古龙本人来说,这应该是两次意义重大的叙述:写了大半辈子武侠小说的古龙,在进入自己创作生涯的暮年之际开始了自己的回头一望,他看到了在江湖纷争的背后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沧桑与无奈,然后把这种感悟借助于一个叫谢晓峰的人物不露声色地表现了出来。在这之后的作品,如《白玉老虎》、《英雄无泪》等,古龙都延续了这种对于江湖人事的回首与追问,而在他的天鹅绝唱《猎鹰·赌局》中,从一个名叫卜鹰的男人身上我们分明可以看到一种满是无奈的惊鸿一瞥。

  《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创作计划中“江湖人系列”的第一篇,可惜天不假年,大侠的英年早逝也使得它成了该系列的惟一一篇。表面看起来,这是一部讲述剑术一流的少年剑客谢晓峰的成长故事的小说,但本质上它所要探讨的话题却是与剑无关的。古龙是常常以江湖中人自况的,《三少爷的剑》所要探讨与表达的,正是他自己内心深处那种浓重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与悲哀。

  谢晓峰是武林世家、神剑山庄的三少爷,有着如此令人羡慕不已的出身,再加上他自己又是年少风流、天资卓颖,但这些非但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快乐,反倒给他增添了无尽的烦恼,就因为他的出身,所以他连清高与逃避的权利也没有,他注定要承担起捍卫神剑山庄荣耀的使命,他淡泊名利、无意争斗,还是一样要接受燕十三的挑战,这就是江湖人的命运。与他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的父亲谢王孙,与前来挑战的燕十三之间的对话显示了这位和蔼而平凡的老者已然参破人生的谜题,因此他愿意相信命运的公正,资质平平的他没有练成精湛的剑术,这反倒让他过上平静的生活、安详地终老余生,塞翁失马的古训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谢晓峰则不同,他的两个姐姐已经先后去世,自己又被公认为是江湖上最优秀的剑客,捍卫家族荣誉于是成了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他的耳边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是谢家三少爷,只要活着就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这就如同缠在他身上的一道沉重的咒语,生死胜负之间都没有任何商量与选择的余地,就象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一旦踏出第一步就再也无法停下脚步,这是一条只许前进、不能休息的不归路。

  夫子可以理直气地宣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而谢晓峰则没有这般潇洒,他的生命就如同是被釜底抽薪之后的背水一战,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他的“道”是已经被选择和安排好的,这样的事实是残酷又沉重的。他不甘心接受这样的命运,看起来死是惟一的解脱之道,于是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谢晓峰当然不是“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热血愤青,他的“死”只不过是一种对抗宿命的狡黠障眼法而已,同时也是一种对生命道路的探索与自我拯救,这是一种肖申克式的自我救赎。

  于是在燕十三来神剑山庄找他比剑之前的十七天,三十岁的谢晓峰“死”了,他留下一口让燕十三怅然不已的棺材,自己则化身为在最下层社会里混饭吃的阿吉,希望以此来作别加在自己身上的种种束缚:名誉、使命以及命运。这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涅磐,他虽然继续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红尘里,但是却已褪去了俗世的皮囊与枷锁,因此不会武功、身份卑微的阿吉要远比当年那个集万千爱恨于一身的谢三少爷要开心的多。在谢晓峰的棺材前,谢王孙淡淡地问燕十三:“你是愿意默默地过一生,还是愿意象他那样活三年?”燕十三没有回答,而脱胎换骨的阿吉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响亮的回答:不自由,毋宁死!

  只是庄周化蝶的逍遥游终有梦醒的一刻,谢晓峰的这种暂时逃避同样也有结束的一天,为了救人,阿吉重又变回谢晓峰,于是他依然要面对剑客燕十三及其“夺命十五剑”。在江湖里,有一种决战是不需要理由的,不为宝物,不为复仇,只为那句口耳相传的“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就象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决战紫禁之巅,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一个是叶孤城,一个是西门吹雪,“既生瑜,何生亮”,这就是身不由己。

  同样是以弱胜强,李寻欢战胜上官金虹是因为邪不压正,西门吹雪战胜叶孤城是因为后者已怀必死之心,而谢晓峰战胜燕十三则有些复杂,这里面既有谢晓峰在穿越生死、超脱名利之后在剑术上的精进,也有燕十三在经历种种变故后对剑术乃至生命体验的领悟后的一种寻求解脱。该书的最后一章标题是“淡泊名利”,虽然不怎么高明但却是大实话,谢晓峰对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江湖人,就永远是江湖人。”这是他在经历人事变故、看惯江湖沧桑后的有感而发,而铁开诚回敬他的是一句“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这句话才是一语道破天机,谢晓峰的苦难与幸福,荣耀与无奈,以及他的全部人生秘密与生活真谛都尽在其中。

  君自江湖来,当知江湖事。谢晓峰所面临的悖论,其实是一个“to be or not to be”的千古命题,这让我想起曾经有位先贤发出过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感慨,让我想起一位名叫郭靖的傻小子曾经为了要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想方设法去忘掉自己学过的武功的故事,让我想起杨铮带着离别钩在吻别吕素文后义无返顾地踏进狄青麟的侯府去决战的故事,也让我想起电影《卧虎藏龙》里周润发的那句“江湖上卧虎藏龙,人心里又何尝不是呢”的台词。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从莎士比亚、屈原到金庸、古龙,古今中外无数智者都曾试图破解过,千百年来却从未有人宣称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

  《三少爷的剑》的杀青之笔是铁开诚对谢晓峰的一段对白:“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于是,在《圆月弯刀》里,我们真地看到了一个不再握剑的谢晓峰。他不握剑,只因剑在他心中,因此他可以在剑冢中埋剑,这和我们在《边城浪子》中看到的那个以棍为剑的阿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是对剑术升华的殊途同归。无招胜有招,无剑胜有剑,手中无剑,心中有剑,这样的道理在若干年后被一个叫张艺谋的大陆导演加以发扬光大,并在一部叫《英雄》的花里胡哨而不知所云的电影中被上升到了意识形态的高度,很遗憾,对于这些闹剧,古龙本人是没有机会来亲眼目睹了。

  《圆月弯刀》确切地说不能算是一部完整意义上的古龙作品,据说除了开头的七章是由古龙本人所作外,后面的绝大部分篇幅均是由司马紫烟代笔,这可能也是这部作品一直被轻视的一个重要原因。熟悉古龙作品的人都知道,由于经济原因以及古龙放荡不羁的天性,在古龙成名之后特别是到了他创作生涯的中后期,出现了很多打着古龙招牌的代笔之作,例如《风铃中的刀声》(于东楼)、《白玉雕龙》(申碎梅)、《怒剑狂花》(丁情)、《那一剑的风情》(丁情)、《边城刀声》(丁情)等。总体来看,这些捉刀之作的整体成就都不高,也许终究是怯阵的缘故,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喜欢把古龙前期作品里比较深入人心的人物或是他们的后人拉进来:《白玉雕龙》是《白玉老虎》一个不甚高明的续集,《边城刀声》几乎就是《边城浪子》一书原班人马的重现,而《那一剑的风情》则是一本几乎囊括了古龙前期最著名的人物的一次大杂烩。

  和这些不算成功的代笔之作比起来,司马紫烟的《圆月弯刀》实属一部水准不低的作品,虽然也出现了上面提到的一些毛病(书中把《兵器谱》、小李飞刀、龙啸云的后人、嵩阳铁剑的后人都扯进来了,对比一下古龙的《九月鹰飞》,这本书不免显得有些颠覆古龙江湖谱系的味道),《圆月弯刀》在结构和情节上都有所缺陷,但细心阅读则不难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看成是对《三少爷的剑》的呼应,谢王孙的设问,燕十三的疑问,铁开诚的追问,都可以在《圆月弯刀》中部分地找到解答。

  《圆月弯刀》中的谢晓峰已经不是主要人物,而是成了连串各主要人物的一根线。同样是意气风发、年少轻狂,同样是江湖纷争、人心险恶,古龙在《三少爷的剑》里是在慨叹身不由己的无奈,所以全书贯穿着一种淡定与平和,谢晓峰面对这种无奈采取的是遁逃,并最终战胜了自己的内心,这是“慧剑斩心魔”式的解脱,心魔既除,剑亦深藏。而到了《圆月弯刀》里,司马紫烟把这种心魔加以物化与外化,因此我们看到丁鹏在面对恐惧与仇恨的时候,摈弃了内心的自省,转而以残酷的杀戮方式对世界与他人进行复仇,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

  三少爷的剑,说穿了就是谢晓峰的人生哲学。有剑在手的时候,他还只是停留在“身如菩提树,心似明镜台”的层次,而化身阿吉躲藏在低等妓院的时候他才达到了“大隐隐于市”的境界,只有最后那个无剑胜有剑的谢晓峰才算悟到了“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生活真谛。他曾经在心里无比艳羡过父亲的宁静生活,也曾经为自己是一个江湖中人而必须面对的种种无奈而苦恼,但等到云开雾散他已不在乎胜负与荣耀的时候,反而破了燕十三的第十五剑,这是生活的恩赐,也是不变的哲理:在你我所生活的这个凡尘俗世中,有太多有形无形的束缚,它们岂非就象是燕十三那咄咄逼人的第十五剑?向谢晓峰同志学习,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轻松、更洒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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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铿锵三人行

海外存知己,江湖若比邻。

  ──题记

  ①

  分别完成于1965年、1967年的《武林外史》与《绝代双骄》两书均是古龙转型期的重要作品,堪称古龙创作中期作品中的双壁。从与后续作品的联系来看,《绝代双骄》基本上是一部相对独立的作品,所涉及的故事与人物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均只是昙花一现般地一闪而过,与后来其他作品并无太大联系;而《武林外史》则是一部有着奠基意味的作品,它不仅在人物上与古龙中后期的诸多作品有着前后呼应、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该书正式确立了此后古氏江湖一系列的游戏规则与人物基本特质,古龙本人的武侠小说创作风格自此初现端倪、略具雏形。

  《武林外史》是一部投石问路而又暗怀野心的作品,该书出版于1965年,当时的古龙涉足武侠小说创作的领域时间不算太长(古龙的武侠小说处女作《苍穹神剑》完成于1960年),而且此前发表的作品市场反应平平,面对以梁羽生、金庸、诸葛青云等已然成名的大家所代表的传统武侠写作势力,年轻气盛的古龙开始了一次对纷繁复杂的武林画卷的另类描绘。

  《武林外史》的书名本身就透露出作者对以往武侠小说写作模式的反思与对抗的意味,所谓“外史”,顾名思义乃是相对于所谓的“正史”而言,无异是在宣告这将是一本摈弃传统的情节套路、颠覆已为大众所习惯的大侠形象的书。其实此前古龙早期创作的一些作品,虽然文笔和情节都显得有些幼稚甚至破绽百出,但我们已经能够看到这种颠覆传统武侠模式的努力,例如在出版于1964年的《浣花洗剑录》一书中,从方宝玉“无招胜有招”的理念中就隐约可见李寻欢、谢晓峰等人物的源头来,但是可以说直到《武林外史》的问世,这种求变的努力才被较完整而流畅地表现了出来。

  《武林外史》的情节不算复杂:衡山一役令中原各派元气大伤,“快活王”渔翁获利欲称霸武林,“仁义山庄”悬重金力邀七大高手合力对抗“快活王”,但七人形同散沙难成大业,最终拯救武林的却是以沈浪为首的一群年轻人,其间穿插沈浪、熊猫儿、金无望、王怜花、朱七七、白飞飞等年轻人之间的友情与爱情纠葛,最终结局则是沈浪偕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等一干人共赴海外寻仙,自得逍遥。

  关于此书中诸多人物对古龙后期作品人物的影响,前人已经有过很多论述,如沈浪之于李寻欢、叶开,快活王之于逍遥侯、狄青麟,朱七七之于风四娘、丁灵玲等,而以沈浪、熊猫儿、王怜花等人为代表的第一代古氏浪子也为后来诸多经典作品定下了江湖谱系,《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中的阿飞即是沈浪与白飞飞之子,而龙啸云则是拿着王怜花的《怜花宝鉴》去救李寻欢,由此算起来,叶开、傅红雪则应是属于第三代的人了,关于这些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友情素来是古龙作品中最为重要的元素之一,古龙是一个重友轻色、至情至性之人,崇尚和宣扬男人之间无条件、绝对信任、惺惺相惜、割头换颈式的友情,这种友情即便是象在李寻欢与郭嵩阳、阿飞与荆无命、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这样绝对的对手之间也不例外,而在《武林外史》中,沈浪、熊猫儿、金无望三人之间的君子之交则开创了这种友情的先河与样板,此后,不知是出于巧合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古氏浪子一再以“三人行”的方式行走江湖:李寻欢与铁传甲、阿飞,叶开与傅红雪、郭定,而在楚留香和陆小凤两个人物系列中,前者有胡铁花、姬冰雁,后者有花满楼、西门吹雪……

  江湖风波恶,前路多险阻。古龙生性寂寞,因此更渴望热血沸腾的友情,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因此才有了铿锵三人行:踏遍青山人未老,浪迹天涯心不冷,在古龙的江湖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②

  沈浪的身世有些扑朔迷离,根据一些语焉不详的交代,他可能是昔年名震江湖的“九州王”沈大侠的后代,当然,这些古龙都没有确切交代,因此只能是推论,再联系到阿飞据说是沈浪与白飞飞之子但古龙本人同样未做确切交代、《碧血洗银枪》中“四公子”之一的沈红叶身世不详同样据说是沈浪的后人等细节,倒也是个耐人寻味的小小巧合。

  和后来古龙所塑造的诸多经典人物一样,沈浪的魅力在于他自身人格的健全与内心的强大。他渴望自由、淡泊名利,在十多岁的时候就有着视金钱如粪土的眼界,将万贯家财悉数捐出。他虽然有着一身惊人武功但却不好出风头,每次将恶人缉到“正义庄”后领取赏银便走,连名字都不愿留下。在开篇,视财如命的金不换找他要钱,他想都没想就把刚拿到手的四百两赏银给人家,对方嫌不够,他又是不假思索地把身上的皮衣脱下给他,他的这种看淡金钱、与世无争被许多人视为懦弱与轻贱,但沈浪依然是一副无所谓的笑容,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在意他人目光的人,沈浪自有沈浪的活法。

  沈浪相信人性本善,对世界、对生活、对他人都有着强烈的信心,他永远记得别人的好处,却总是很容易地就忘记掉他人的坏处,因此才会屡屡以德报怨。金无望是他的敌人,曾数次加害于他,但沈浪视之为英雄,见之以礼、待之以诚,两人终成生死之交,这就是古龙后来曾经一再论证过的观点:敌人也可以成为朋友,而且是最好的朋友。熊猫儿与王怜花都曾经觊觎过他的情人朱七七,王怜花更是曾经三番五次地要置他于死地,是他的情敌与对头,按常理一般人必定是要以牙还牙欲除之而后快的,但沈浪却以惊人的气量与自己的宽容原谅了他们,最终与往日的情敌结为至交。当一向声名欠佳、恶行累累的王怜花为沈浪所感动,说出“我以后也要想着做几件好事”的话的时候,我们读到的是人性的回归与宽容的胜利。

  但是在感情问题上,沈浪则没能做到这般大度洒脱、举重若轻,所谓“文如其人”,古龙笔下的男人在处理感情纠葛时大多比较失败,沈浪作为古龙江湖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侠也不例外,他在朱七七与白飞飞之间的犹豫不绝与优柔寡断最终造就了一个女人不幸的人生。从书中情节看,沈浪的心中似乎属意白飞飞要更多一些,但在这场感情的争夺战中,温柔安静、性格内向的白飞飞最终败给了天性活泼、快言快语的朱七七,留下一句“生既不幸,绝情断恨,孤身远引,到死不见”的断肠恨语。这样的结局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未免太过残忍,所以到了《萧十一郎》一书,古龙干脆让风四娘与沈壁君谁也没有获胜,也许在他看来,三个人分担痛苦总比让一个人独自承受要好一些。

  ③

  时隔多年,我依然能清楚地记起一个名叫熊猫儿的男人,印象中,这是当时尚在年少的我在武侠小说的世界里遇到的第一个称的上“有趣”二字的人物,在这种有趣的背后,是一种对生活的放达与对生命的热爱。在这一点上,古龙与王小波不谋而合,也许是因为觉得活得太久本身就是一件无趣的事?两位追求有趣的人竟然都早早地就离开了人世。

  “千金挥手美人轻,自古英雄多落魄。且借壶中陈香酒,还我男儿真颜色。”熊猫儿的出场的确是显得有些落魄的,但对于他这样一个天性乐观、随遇而安的人来说,也许他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落魄”一说。那天下着滂沱大雨,在一间破庙之中,他遇到了一男一女,这是一次改变了他人生轨迹的邂逅,他爱上了那个女人,但更敬重那个男人,最终的结局是他在经历了种种变故坎坷后与男人引为生死之交,微笑着祝福那个叫沈浪的男人与名叫朱七七的女人白头偕老。他微笑,是因为他的内心始终象孩子般地纯净,希望世界上所有善良的都能过得塌实而愉快。

  熊猫儿胸怀坦荡,不拘小节,因此才能和沈浪是敌非友、结为莫逆,留下一段不打不相识的佳话。本质上说,熊猫儿与古龙后来所塑造的胡铁花、郭大路属于同一类人,嗜酒好色但不会撒谎,看上去大大咧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没事的时候经常把朋友拿来开涮损上几句,但在你最危险的时刻他总是你最可以信赖的人,即便是龙潭虎穴他也一定会一脸坏笑地出现在你面前,然后照例拉着你去喝酒,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这种人也许称不上是浪子,浪子薄情,但他们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爱人都是重情重义、一诺千金;浪子多情,而且向来情场得意,他们确是有色心而无色胆而且屡屡在感情上受挫,但这些并不会让他们愁眉苦脸,他们永远活得轻松快乐,因为他们对生活心怀坚持与感激,而且对生活要求不多。熊猫儿固然感叹造化弄人、情场失意,但更感谢生活的恩赐让自己遇到了沈浪这样的知己,因此他可以坦然无愧地面对自己最好的朋友与曾经最倾情的女子在一起,这是何等山高水长的气度。

  如果说沈浪与熊猫儿的相交是因为二人情趣相投的话,那他与金无望的友情则是源自两个男人之间惺惺相惜的互相敬重。自古英雄惜英雄,金无望在沈浪眼中是真正的汉子,所以沈浪向金无望致敬,并在心里给予对方以尊重,说出那句:“在下从不愿失礼于天下豪杰,金兄既是英雄,在下自当以礼相待!”

  这种男人之间感情有时也会和男女之情一样有着心有灵犀的感应,而不需要更多的言语说明。朋友贵在心相知、意相通,只需几个字就足以让对方心头一热。因此陆小凤拯救西门吹雪,秋凤梧激励高立,都只是寥寥数语,素不多言的金无望感谢沈浪的救命之恩时同样如此:

  沈浪含笑问道:“你谢我什么?”金无望道:“你一心想追寻快活王的下落,又明知那司徙变此番必是回复快活王的,你本可在暗中跟踪与他,但司徒也已见到你我一路同行,你若跟踪于他,我难免因此获罪,于是你便为了我将这大好机会放弃,你如此对我,口中却绝无片言只字有示恩于我之意,我怎能不谢你?”

  一贯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金无望后来为了沈浪而拼死向王怜花击出一掌,折断手臂,算是报了恩,两人照例也没有太多婆婆妈妈的道谢之辞。感动收藏,热情内敛,貌似冷淡,实则深情,绝对的信赖,绝对的友情,一个是施恩不图报,一个是谢恩不多言,这就是江湖子弟,这才是生死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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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战于江湖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题记

  ①

  写下一个如此怒气冲冲、怨天尤人式的标题,是因为这次要说的是一部豪气干云、杀气冲天式的作品,英雄有血、浪子无根,古龙在书中反复多次地强调,能喝酒的时候就不要喝水,能流血的时候就不要流泪,所以这本书的名字叫作《英雄无泪》。这是一部血腥味和阳刚气十足的作品,写友情,写爱情,写火并,写决战,写得催人泪下,写得令人动容,当然,即便如此,这样的主题在古龙的诸多武侠作品中并不算新颖,这本书在塑造江湖与浪子方面也并没有表现出太多超过作者其它作品的地方。

  《英雄无泪》的意义更多体现在它的文本价值上:如果那些素来漠视与仇视武侠小说的人们肯丢掉有色眼镜、承认武侠小说也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如果我们跳开武侠小说的窠臼而把它放在一个文学作品的宏观视野中加以评判,我要说《英雄无泪》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它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一样有着催人奋进的情怀,它和杜拉斯的《情人》一样运用了巧妙的蒙太奇创作手法,而在遣词造句的语言锤炼上,“卓东来关上了门,把这长安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这样雅致的开篇也是可以令不少所谓的大师们黯然逊色的。

  古龙曾经坦言为生存而写作是自己的一大悲哀,的确如此,对于一个以鬻文为生的职业武侠小说家来说,市场与销量的指挥棒使得字斟句酌的苦心推敲成为不切实际的奢侈之谈,语言的粗糙与情节的破绽在所难免,古龙作品中有些地方的那些繁冗拖沓的大段无聊对白,与情节推进无关,与稿酬收入有关。进入成熟期之后(我个人对此所作的界定是以1967年发表《绝代双骄》为分水岭),写作技法的日趋成熟与生存压力的逐渐缓和使得古龙有可能、也有条件开始了一段认真负责的写作历程,在此之后,《楚留香傳奇》、《风云第一刀》等作品相继横空出世,美轮美奂,永垂不朽。

  1975年,古龙完成后来被他本人称为写得最艰难的一部作品《天涯·明月·刀》,同年,一篇名为《剑·花·烟雨·江南》的小说问世,这本书后来籍籍无名的命运宣告了这是古龙创作生涯中的一次重大失败。说起这部小说,一位和我一样痴迷古龙的铁杆fans直到现在都不愿相信古龙是此书作者的事实,他坚持认为如果不是代笔之作那一定是古龙与出版商闹了矛盾故意写出来让对方赔钱用的,按他的看法,这本从标题到内容都有些四不象的小说杂糅了言情与武侠的路数,更象是一本江湖版的琼瑶小说。

  话虽刻薄了点,却也不无道理,与古龙成熟期的其他经典作品比起来,《剑·花·烟雨·江南》的确是一部大失水准的鸡立鹤群之作,但这种失败不是缘自作者的力有不逮、江郎才尽,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成熟时期的古龙抱着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所做的一次尝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武侠小说的生命在于求变”,古龙试图在这部作品中体现这种求变的理念,引入更多江湖与杀戮之外的元素,以期让武侠小说变得更充盈、更温暖、更有价值。虽然此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但古龙并未放弃求变的努力与探索,在《剑·花·烟雨·江南》之后,《三少爷的剑》、《边城浪子》、《大地飞鹰》,三部作品分别向战胜心魔、消解仇恨、平行叙事三个不同的方向辐射,都取得了成功,这些在某种程度上让古龙恢复了对自己才华的自信,于是才有了1978年问世的《英雄无泪》,请允许我武断而冒昧地先夸一句,这是一部川端康成式的凄美小说。

  ②

  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飞鸟到了暮色四合的黄昏开始急着回巢栖息,英雄到了生命中的夕阳时节开始渴望归于平淡。在距我降临世界和古龙撒手人寰分别尚有一年与七年光阴的1978年,古龙刚满四十岁,这一年他写得很勤奋,陆续出版了包括《七星龙王》等在内的五部作品,已然跨入不惑之年的他对于人生依然有着无限困惑,试图希望能在文字中找到答案,但是面对着长亭复短亭,却没有人知道何处是归程,答案在风中飘。

  先问世的,是《离别钩》、《凤舞九天》、《新月傳奇》三本书,分别归属七种武器、陆小凤傳奇、楚留香傳奇三个系列,它们最后一章的标题分别叫作“侯门深似海”、“隐形的人”、“无法捉摸的人”,一例的人心危、恨无常,故事的主人公则一律是在看遍爱恨情仇之后主动地拥抱宁静走向归隐,把自己或长或短的背影遗忘在江湖之外。在它们之后,是一部至刚至强、有血有泪的《英雄无泪》,它是一篇武侠小说,从语言和写法上看也可被视为一个电影剧本。

  《英雄无泪》一书主要讲述朱猛领导的洛阳“雄狮堂”与卓东来掌握的长安“大镖局”分庭抗礼、相互拼杀的帮派斗争之事,其间穿插高渐飞与朱猛的相识相交、二人与蝶舞之间的感情纠葛、司马超群不甘心做傀儡而奋起自强等细节,在这篇不到十万字的小说里,有壮怀激烈的汉子,有冷血无情的枭雄,有生死与共的兄弟,有令人断肠的爱情,这正是满纸英雄血,一滴美人泪。江湖诡谲,人心惟危,壮士割腕,舞女断腿,无可奈何,伤感凄美。

  地点:长安,大镖局总部,洛阳,雄狮堂总部;

  人物:高渐飞、朱猛、卓东来、司马超群、蝶舞。

  古龙在本书中惜字如金,时间、地点、场景均只用寥寥数语加以交代,不着余墨,如开篇第一节:“正月十五。/长安。”写人则多用白描手法,稀疏几笔,意境跃然纸上,如写萧泪血,“一个人,一口箱子。/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在满天夕阳下,默然的走入了长安古城。”写同一时刻的两处地点发生的事情,则是采用近于电影中的分镜头的手法,将两地事情同步交代以营造故事的现场感与紧张气氛,将情节快速向前推进:

  二月二十二日。

  洛阳。

  一骑快马冒着风雪冲入了洛阳,马上人穿一件藏青斗篷,戴一顶范阳毡笠,把笠帽低低

  的压在眉毛上,挡住了半边脸。

  ……

  同年同月同日。

  长安。

  二月长安的清晨也和洛阳同样寒冷,大多数人还留恋在被窝里的时候,卓东来已经起来

  了。

  ……

  这些手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非胸有成竹、用笔老到者所不能为,而古龙运用起来却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这也许就是个人修为的深浅不同。

  ③

  卓东来、高渐飞、萧泪血三个人的身上体现了三种完全不同的特质,卓东来的处心积虑,高渐飞的冲动质朴,萧泪血的血仍未冷,是我们所在的世界上真切存在的三种人,有时甚至可以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心境下的三种面目,说到底,我们每一个活在这个社会当中的人,又有哪一个不是人在江湖呢。

  卓东来这个人物显见脱胎于《天涯·明月·刀》中的公子羽,但两人的动机则又大异其趣:公子羽甘为傀儡是因为对名利的近于病态的迷恋与着魔,他需要并且也只需要让“公子羽”三个字成为一个符号和象征而永存江湖,这个符号所代表的是一个文武双全、主持正义的完人和大侠,谁有能力维护这一形象谁就可以是公子羽;卓东来一出生母亲和孪生兄弟就因为自己而死,自己又有两腿一高一低以及失去正常男人能力的生理缺陷,因此他有着与生俱来的罪恶感与自卑感,就象他在无人的时候自言自语的那样:“我生来就是一个有罪的人。”这是陪伴他走完一生的梦魇与阴影。

  这样的一个人,如果默默无闻地做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倒也罢了,他的悲剧在于他偏偏又有着高超的谋略与巨大的野心,他希望通过成功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废人而是一个超人,以此来寻求某种安慰、获得心理平衡,因此他苦心孤诣地在幕后一手打造司马超群不败的完美形象,司马超群不能败,那是因为他在心中早已把司马超群当做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卓东来把自己的生存目标维系在这样一个幻象之上,他的一生其实就是在制造一个美丽的肥皂泡然后躲在其中,当司马超群在妻子的鼓励下决心走出卓东来的阴影、重新做回自己的时候,肥皂泡宣告破灭,卓东来如同溺水者抓住最后的稻草般找来高渐飞做司马超群的替代,这就象傅红雪击败燕南飞后公子羽恳求傅红雪当“公子羽”一样。傅红雪不是燕南飞,小高也不是司马超群,他们生来就不是当影子的人,所以绝望的卓东来惟有一死,死而有憾,死不瞑目。

  高渐飞在书中刚出场的时候曾自报家门地说道:“我叫高渐飞,就是渐渐快要飞起来的意思。”这正是他当时的真实心态,和所有年少轻狂、初涉江湖的人一样,他渴望在江湖上成名,急需要用胜利和别人的大好头颅来为自己正名。他在刺杀杨坚的闹剧中看到了天外有天,又在和司马超群的决斗中见识了江湖险诈,在这过程中他逐渐意识到名利的虚无与可笑,于是更加珍惜和朱猛的生死之交。他和朱猛结实并成为好兄弟并非因为有过什么患难与共的交情,仅仅是因为两人觉得脾气相投、对胃口而已,对于浪子来说,这个理由就足够了,足够到可以为对方去抛头颅洒热血。

  但是古龙笔下的浪子一旦遇到友情与爱情相冲突的难题时就开始左右为难、头脑发昏,智商也随之急剧下降,《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李寻欢就曾因此亲手毁了龙啸云、林诗音和他自己的幸福,而在《英雄无泪》中,为了一个叫蝶舞的女人,骄傲的小高和豪放的朱猛也差点自暴自弃,还好古龙这次没有让悲剧重演,通过蝶舞那自断玉腿的惊艳一刀,通过萧泪血的一番醍醐灌顶的说教,高渐飞恍然大悟,杀回重围。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他与朱猛仰天大笑,冰释前嫌。

  基本上这是一部讲述男人之间快意恩仇的书,蝶舞的出场宛若万绿丛中鲜红一点,给全书注入了一丝柔媚,而她生命中的最后一舞以自戕而告终,实在是惊心动魄与凄艳之极。对于一个舞者来说,腿就是她的生命,而这样一个天生的舞者为了尊严与爱人却以莫大勇气选择了断腿。洛阳二月春尚早,纵然一舞也销魂。咦,微斯人,吾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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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凤玉露一香逢

  长恨此身非己有,谁见幽人独往来?

  ──题记

  楚留香与陆小凤堪称古龙笔下的“绝代双骄”,他们都很可爱,也很可敬,两人都是不世出的奇才,同样都以自己过人的机智、武功与人格魅力在各自的江湖里写下一个又一个极富傳奇色彩的故事,也因之而各自拥有着一批铁杆的拥趸,但在我的心目中,多年以来却一直是“尊陆贬楚”的,在我看来,陆小凤是可以出现在你我现实生活之中并可以和我们做好兄弟、好朋友的,而楚留香则只合出现在小说之中,做一个近于完美但却高高在上、让人顶礼膜拜的偶像,他的人生既不真实,也不够有趣,虽然他有时显得很幽默。

  楚留香被人称作“强盗中的元帅”,他的名字正是他人生经历的最好写照,而如影随形的那种独特的郁金香的香味则是他行走江湖的招牌与名片,“盗帅夜留香”的说法天下皆知,鸡鸣狗盗、梁上君子这样偷偷摸摸的行径在他办来也是文雅、从容而不失优美的,但即便是考虑到他的动机乃是为了劫富济贫、救济灾民,我也依然无法让自己对一个整天把自己浑身弄的香喷喷的男人产生太大的好感。

  但楚留香自己显然并不这么认为──况且他自己的鼻子不管事,多半也不能体会一个男人在面对一个香气扑鼻的同胞时的那种不屑与不适──楚留香是一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男人,他从不怀疑自己对于异性的魅力,正如他从不怀疑没有自己制服不了的对手一样,而书中偏偏就有苏蓉蓉、李红袖、宋甜甜三位如花美眷环绕左右,似乎也是在验证着楚留香的魅力无边。三个美人相安无事、和平共处,心甘情愿地共侍一夫,把楚留香的衣食起居照顾得无比周到,女权主义者多半要对古龙这样的安排十分不满,但这种红袖添香、依红偎翠的生活想来却是包括古龙在内的无数男人们所梦寐以求和万般艳羡的吧,无怪乎楚留香在江湖上声望甚隆,以至古大侠的生前好友乔奇在为他所作挽联上也是拿楚留香和小李飞刀相提并论作为群侠代表。

  古龙的笔下有过无数英俊潇洒、玉面郎君的万人迷,但象楚留香这样安享齐人福的,却是绝无仅有的惟一一人,究其原因,大约与古龙的刻意打造有关。楚留香是古龙进入成熟期后所塑造的第一位大侠形象,古龙希望这位大侠一鸣惊人、博个满堂彩,因此他必须是个文武全才,对同性有号召力,对异性有吸引力,对敌人有杀伤力,因此楚留香不仅身形潇洒、武学一流,而且棋琴书画无一不精,这才能结识到象妙僧无花这样的雅人。既然是人生得意诗酒花,那自然就不能象阿飞、傅红雪那样出身孤苦,而应是出于家境殷实之门,所以楚留香出于世家,自小和胡铁花相识,并且幼时便曾得到大旗门夜帝亲授,武功臻于一流,当然,作为香帅,有着一身鬼魅无伦的轻功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这样清白、完美而令人羡慕的出身与经历催生的则必定是自负,常识告诉我们:这样的人多半会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几次挫折,然后或自此一蹶不振或因此奋发图强,但这两条都与楚留香搭不上边,因为他是不能败也不会败的大侠,他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楚香帅,因此虽然屡屡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但每每在危难之时他总能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世人都说“楚留香傳奇”与国外的“007系列”有诸多异曲同工之处,在我看来,这种异曲同工固然体现在那些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上,但更多的则是表现在这两位主人公的个性上。楚留香与邦德的共同点是过硬的身手、敏捷的反应以及英俊的外表,此外便是风流与作秀了,007剧集里每一集都有火辣热情的邦德女郎,楚留香傳奇同样也是每篇都有投怀送抱的温香软玉,至于说到作秀,这个词虽然是个舶来品,但楚留香的作秀功夫比起英国军情局的特工来则显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楚留香实在是一个作秀的高手,这种作秀有时显得甚至是那么的矫情和多余。且看他的出场秀,这是一张带着浓郁的郁金香味的便笺: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寥寥数语,却带着显而易见的霸气与最后通牒意味,这就是典型的楚留香式的招牌作风,看中的东西必欲取之,而且事先通知主人,在他自己看来,自己这样的举动的确是雅达之极、仁至义尽了,而在那些年少多情、情窦初开的少女听来,想必也是“不胜心向往之”吧,但这白玉美人的主人金伴花可就不这么想了,要偷东西便也罢了,事先大摇大摆地通知对方自己的行动时间,视他人为无物,这就不仅仅是自高自大,简直是对他人的不敬与侮辱了。

  这种作秀,目的不外乎塑造自己的形象,提升自己的魅力,为坊间茶肆增添几许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刻薄一点说,这与一个初出江湖的少年剑客急欲寻找成名高手决斗以求名动江湖的想法在本质上并无二致,不免显得有些幼稚,但这样的事情毕竟只是一时兴起、偶尔为之罢了,况且也是无伤大雅,倘以此便断定楚留香热中作秀倒不免有小题大做之嫌了。

  楚留香的作秀,更多的是表现在他对江湖人事的态度上,在全书甫一开篇的一段对话正是关于这个话题最好的注脚:

  李红袖婿然一笑,道:“你可是又想管闲事了?”

  楚留香笑道:“你不是正在说我太懒了么?我正好找些事做给你瞧瞧。”

  李红袖道:“但这件事看来牵连必定甚,必定十分凶险,而蓉姐这两天又在病。我看咱们还是别管这件事吧!”楚留香微笑道:“越是凶险的闲事,管起来才越有趣;牵连越广的

  秘密,所牵连之物价值也必定极高。这种事我能不管么?”

  李红袖叹道:“我知道你若不将这秘密揭破,是连觉也睡不的。唉!你呀,你生下来好

  像就是为了管别人闲事的。”

  “越是凶险的事,管起来才越有趣”,这就是楚留香的行事准则,对于江湖人事,他的判断标准不是善恶正邪或为国为民,而是是否凶险刺激、牵连甚广,他对江湖恩怨的干预说穿了是个人的冒险与好奇心使然,因此他陆续经历的一系列傳奇遭遇,如战无花、斗阴姬等,虽然无一不是险象环生、九死一生,究其原因,却大都是楚留香的主动拥抱险恶的“寻事”所致,虽然从结果上看,楚留香揭穿了无数阴谋、惩罚了诸多恶人,可谓善莫大焉,但联想到其最初的动机,则不免使他这些壮举的意义大打折扣:在崇尚敢作敢为、返璞归真的江湖世界里,一个惯于作秀的人实在是让不免人觉得有些面目可憎。

  在这一点上,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要远比喜欢摸鼻子的楚留香可爱。陆小凤是真正的“散人”,他的“双飞彩翼”与“灵犀一指”都是震烁江湖的绝技,但他并不追求虚无的江湖名利,他追求的是自由散漫、放浪形骸的不羁生活,因此楚留香的出场是一场颇显矫情的“便笺秀”,而他却是以一个不折不扣、外冷内热的酒鬼形象出现的,他和朱停虽然一言不合,但他心里却是比谁都更担心朱停的安危,他放出“我不喜欢寡妇”的话来只是为了给自己保护朱停制造一个借口罢了,他和朱停的老婆独处一室,但却只顾饮酒而对眼前的美人视若无睹,而朱停也是安然自得地坐在家中,根本不去想象陆小凤和自己老婆在做什么,这是一种绝对信任的友谊,这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风是那些青衣楼的杀手们所理解不了的,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过朋友。

  陆小凤卷入种种傳奇经历的动机与楚留香相比更是大异其趣,与楚留香主动的寻求冒险与作秀不同,陆小凤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被动与道义上的选择:答应帮助大鹏金王是因为挂念花满楼,介入紫禁城是因为决战双方都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如此等等,没有一件是象楚留香那样纯粹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与冒险,事实上,陆小凤是一个天性懒散之人,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自己需要的是怎样的生活,因此他可以和司空摘星比赛挖蚯蚓翻跟头,他可以和龟孙子大老爷喝花酒然后一起等别人来赎,他也可以为了朋友的安危而远赴大漠独闯边陲小镇,但他一定会对为了名利而奔波劳碌的行为嗤之以鼻,这就是陆小凤。

  所以陆小凤才能赢得那么多人的尊敬,相形之下,楚留香则不免要寂寞的多。略加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楚留香其实是一个没有什么朋友的人,虽然他的身边有一直跟着他出生入死的胡铁花,以及看似冷漠的姬冰雁,但楚留香的形象太过锋芒也太过完美了,遮掩住了这两个人人的光彩,姬冰雁的形象固然是过于单薄,胡铁花亦不免有沦为楚留香的从属之嫌,除了酒量好、不洗澡、有色心没色胆、开口闭口“老臭虫”这些流于皮相的东西之外,胡铁花实在不是一个有独立思想或能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

  “楚留香傳奇”是楚留香一个人的傳奇,而“陆小凤傳奇”则是无数人共同的傳奇,这里有着一大批血肉丰满、性格各异的人物: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木道人、宫九……,有僧有俗,或正或邪,每个人都在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人生信条而生活、行事,演绎着生活的光荣与梦想,欢乐与无奈。在楚留香的江湖里,惊心动魄的惊天大秘密大多是由杀戮与情仇引起,而到了陆小凤的江湖,世事无常、人心诡谲则被推推了新的极至,霍休,叶孤城,木道人……一个一个被最终揭穿的恶人都是陆小凤曾经最好的朋友,他们的意图却大多是江山与高位,因此,楚留香的傳奇是草莽的傳奇,江湖的傳奇,而陆小凤的傳奇却常常是庙堂的傳奇,江山的傳奇。

  在陆小凤的傳奇里,“龟孙子大老爷”的出现绝对是一个生动而耐人寻味的插曲,在这样一个看似矛盾的外号下面,是一个看透世情冷暖的老人,人人都可以是大老爷,人人也可能变成龟孙子,而这仅仅取决于你的口袋中是不是有银子而已,这真是一个大彻大悟的智者,也只有他才有资格化身为“大通”和“大智”,躲在山洞里以每问50两银子的价格赚取酒钱。这个老人使陆小凤产生了极大的触动,因此他虽然不是化外之人,但却已明白生活的真谛,他可以不需要虚妄的名和利,但生活里却决然不能没有真正的信仰与寄托,比如淡泊而纯正的友情,又比如炽烈如火的爱情,在重友轻色的古氏英雄里,陆小凤对沙曼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一个另类,但却也是顺理成章的必然,这样的爱情,惯于逢场作戏、游戏人间的楚留香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他对张洁洁的所作所为表明他只是一个爱过就算的人,或者,那不叫“爱”,称之为“欲”似乎更确切些,孰轻孰重,高下立判。

  最后插一句,单论在坊间的知名度,楚留香却是要远远高于陆小凤的,细究起来,原因很可能与影视作品的推波助澜不无干系,郑少秋当年风流潇洒的香帅扮相也不知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这就叫先入为主了,更何况影视作品讲求的是视觉效果,在这一点上,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在文字里想象着固然很有趣,但若真的拍起影视剧来,比起玉树临风的楚留香来自是吃亏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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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刀,又见飞刀

  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

  ──题记

  ①

  和梁羽生小说里的儿又生子、子又生孙的绵延不绝不同,古龙是一个追求简洁利落、不喜拖泥带水的人,很少为自己作品的人物写续集,在他所创作的诸多作品中,故事情节和人物基本都是相互独立的,西门吹雪,楚留香,陆小风……这些曾经名动江湖的大侠们就如同划过天际的流星一样一闪而过,他们的身世与归宿都无人知晓,只留下那些激动人心、惊心动魄的傳奇故事在江湖上代代相传。

  相比之下,李寻欢算得上是一个例外,大约是对自己笔下塑造的这个人物形象太过偏爱,古龙在后来又相继为之创作了《九月鹰飞》与《飞刀,又见飞刀》两部续集,前者写李寻欢的飞刀传人叶开,后者写的则是李寻欢的后人李蔓青与李坏。飞刀,又见飞刀,古龙通过李寻欢的弟子与后人让有着某种魔力的飞刀精神在江湖上得以延续,可谓用心良苦,这其中想必也蕴涵着他本人的某种理想与寄托。

  飞刀不是一种凶器,至少不是一种纯粹的兵器,正如古龙在书中多次讲到的,飞刀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兵器,更代表着一种正义与伟大友情的力量,飞刀是承继着古龙的道德判断与价值标准的载体。叶开说“飞刀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古龙从来就不是一个崇尚以暴易暴、弱肉强食的人,在他的江湖世界里,武力的高下绝不是胜负的惟一判据,要不然也就没法解释荆无命杀死郭嵩阳、上官金虹杀死孙老头和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这些事了,要知道百晓生所作《兵器谱》中前四位的顺序分别是孙老头、上官金虹、李寻欢与郭嵩阳,至于荆无命,那更是压根没有入选。

  《多情剑客无情剑》、《九月鹰飞》、《飞刀,又见飞刀》这三部作品分别完成于1971年、1974年和1978年,都是古龙创作生涯中后期的成熟之作,其中《飞刀,又见飞刀》和他的另一部作品《萧十一郎》如出一辙,都是先有电影剧本后改写为小说的,因为当时古龙腕伤未愈,该书是由古龙口述、弟子执笔完成的,个人认为较之前两部在语言上要稍显逊色一些。古龙对飞刀倾注了着一种念念不忘的动情,并通过这三部作品大略地勾勒出了一个飞刀的谱系,这在他的全部作品里可算是绝无仅有的惟一异数。

  三部作品在人物上有所关联,但情节上则是各自独立成篇,如果以全局的视角对三部作品的结局加以比较,我们可以很清晰地解读出古龙本人对于爱恨善恶这些普世情感与价值命题的理解与思想变化脉络:《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李寻欢识破并粉碎了金钱帮的巨大阴谋,最终在密室决斗中杀死了上官金虹;《九月鹰飞》中,叶开一度为上官小仙所蒙蔽甚至利用,待他识破后一样是两个人的决斗,但结尾却是不杀,两个人都好好地活了下来;而到了《飞刀,又见飞刀》,后人背负着上代人之间的恩怨,李坏为了捍卫飞刀的尊严与家族的荣誉必须与自己的爱人进行决战,结尾处古龙只是轻轻地虚晃一笔,最终的胜负生死甚至连提都不提。

  从“杀”到“不杀”到“不提”,古龙想说的是杀戮只能带来更多的流血、增加更深的仇恨,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都应该学会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所以在《飞刀,又见飞刀》的结尾他写/说了这样的一段话:

  生老病死,本都是悲。这个世界上的悲剧已经有这么多这么多了,我是个只喜欢笑,不喜欢哭的人,为什么还要写一些让人流泪的悲剧。

  每一种悲剧都最少有一种方法可以去避免,我希望每一个不喜欢哭的人,都能够想出一种法子,来避免这种悲剧。

  ②

  李寻欢和他的“小李飞刀”被神话了,这一点古龙自己也意识到了,在《飞刀,又见飞刀》的序里他坦言:“大家都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李寻欢这样的人物,也不可能有‘小李飞刀’这样的武器。因为这个人物太侠义正气,屈己从人,这种武器太玄奇神妙,已经脱离了现实。” 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式的人物,是不适合生活在凡尘俗世的,所以他的最终的结局是隐居在海外仙岛。

  李寻欢是一个“高大全”式的完人,虽然有很多人都不喜欢这个人物,尤其是他在朋友和爱人之间做出的的选择更是被许多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在古龙的武侠世界里,他的地位都是高不可攀、难以逾越的,后人如叶开辈在谈话间提到昔年文武风流的探花郎、提到他例不虚发的飞刀、提到他和上官金虹的生死一战,语气里都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崇敬与神往之情,直作余生也晚的感叹:

  叶开柔声道:“没有人应该受侮辱;也没有人有权侮辱别人。”他的声音虽温柔,却很

  坚决:“他老人家传授我这柄刀,只是为了要我让天下的人都明白这道理,而且莫要忘

  记。”

  崔玉真的眼睛也亮了,缓缓道:“我想他老人家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

  叶开目光遥视在远方,带着种说不出的孤寂之色:“他自己常说他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

  人,可是他做的事,却是绝没有任何人能做得到的。”

  这也正是李寻欢的伟大之处,所以不管他在什么地方,都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要给这样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物写续集,写他的弟子与后人的故事,难度太大了,李探花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想象着换了另外一个人再使那曾经例无虚发、慑人心魄的“小李飞刀”,心头不免总会有些别扭的感觉。这样的续集,一旦写不好不但成了狗尾续貂不说,甚至还可能会损害到李寻欢这个人物本身的形象。

  不过古龙就是古龙,他是永远不会让人失望的武侠小说大师,《九月鹰飞》是一部与《多情剑客无情剑》同样出色的作品,这部作品──或者说是古龙所塑造的叶开这个人物形象──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古龙在书中非常聪明地做到了避重就轻。

  古龙所避的“重”就是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小李飞刀”,“小李飞刀”是李寻欢的招牌绝技,已经打上了他很深的个人烙印,光芒之下必有阴影,叶开虽然是李寻欢的嫡传弟子,但无论他得到了李寻欢多少真传,我们都很难奢望他能超越甚至只是再现那种依附于飞刀之上的魔力了,这个道理就象我们在刚看完了世界杯之后很难再对国内的甲A联赛──即便是大连实德与上海申花的比赛──提起兴趣一样。

  所以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在《九月鹰飞》里,叶开的飞刀真正出手的次数非常有限,尤其是对上官小仙,包括最后的决战在内叶开的飞刀几次都未真正出手,虽然他们之间延续和纠缠着上一代人之间的恩怨,但叶开的刀不是杀人的刀,他深知宽容比报复更有效,“他用的是小李飞刀,这种刀的力量是爱,不是恨。”

  这样的处理是高明的,这是对李寻欢及其“飞刀精神”的一种修正和升华,“小李飞刀”的意义不是为了杀人,虽然它一旦出手就势必要例无虚发、饮血而归,出手只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杀戮与流血。叶开这个人物也比李寻欢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他很清楚自己的生活中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他被上官小仙蒙蔽了那么久,但最终粉碎了阴谋后并未杀她,他相信回头是岸相信人性本善,他希望所有人都可以象自己一样快乐地生活着。他承继了“小李飞刀”的绝技,但他一定不会象李寻欢那样用飞刀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因为他会让最爱的人和自己在一起,不离不弃,相伴永远。

  ③

  在《飞刀,又见飞刀》里,自小便有着“神童”美誉的李蔓青,在风华正茂时与倾国倾城的美人相遇相爱并育有一子,但这却是一段注定不被祝福的孽缘,他们原本就是不应该相爱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姓氏。

  姓氏不仅代表着家族的尊严与荣耀,作为代价,也沿袭着前代人的恩怨情仇。他姓李,李寻欢之子,她复姓上官,上官金虹之女,昔年李寻欢以飞刀绝技杀上官金虹于密室,仇恨已然发生,所以他们别无选择,因为没有人能改变历史,也没有人可以改变自己的宗族与身体里的血液。

  李蔓青对这样的事情耿耿于怀而又无可奈何,以至一代年少成名的侠客整整消沉了二十年,“这是我平生做的第一件错事。因为我明明知道这么做是不可原谅的,是会害人害己的,可是我还要去做。”他说的是自己当年对她的爱情,已然预料到结局却仍旧无法压抑住心间燃起的爱火,如飞蛾扑灯,如夸父逐日,知其不可为而仍义无返顾,这段话总是让我不禁想起金庸笔下杨逍与纪晓芙的那段爱情,“魔教中人”与所谓的名门正派势同水火,他们岂非也是一开始就已预料到结局?

  但纪晓芙对这段感情从不曾感到过后悔,所以给女儿取名杨不悔,李蔓青在经历了黯然销魂的别离后心灰意冷,厌倦了仇恨的他给儿子取名李善。

  这样一个由两个本不该相爱的人生下的孩子是注定无法独善其身的,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的父亲以及的家族,只好离家出走在外流浪,忍受着饥饿、寒冷与屈辱,虽然这些原本不应由他来承担,他决定叫自己李坏。善也好,坏也罢,他知道自己姓李的事实确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更改了。

  于是同样的悲剧再度降临到他的身上,他姓李,是李寻欢的嫡孙,所以他必须接受灵州薛家后人的战书,捍卫起“小李飞刀”的荣誉,就象他父亲当年的境遇一样,他责无旁贷,别无选择,无论对方是谁。而李坏的对手不是别人,竟是与他有过柔情蜜意、让他朝思暮想的情人,这真是无可奈何的莫大悲哀,但人生岂不正是有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还好,古龙在结尾留下了一线希望,让“月神”在决战前产下了一个孩子,那声清脆的啼哭,是宣言,是曙光:无论最终的结局是谁胜谁负,这个孩子长大成人后是不必再背负什么仇恨了,他不一定要去练习让人敬畏的飞刀绝技,他只需做一个有信念、有爱心的人,如同他的父亲与祖父与那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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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江湖病人

  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笔下的人物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病态,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构成古氏浪子亘古不变的招牌姿势......

狼行成单

  今夜我醉了,醉的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梁遇春《醉中人生》

  ①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

  那柄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割鹿刀,是不是也能割断三千情丝、万缕哀愁?古龙在书中借小公子之口说到:“你无论做什么都和别人完全不同的,世上也许会有第二个李白,第二个项羽,但不会有第二个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不是项羽,他的身边没有乌骓马,更没有虞姬;他也不是李白,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虽然也会将进酒、杯莫停,但萧十一郎做不到“与尔同消万古愁”这样的洒脱,他总是太过清醒,一边与往事干杯一边对往事耿耿与怀,所以他总是会在酒后唱起那支萧瑟苍凉的牧歌: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自小失去父母与亲人、在狼群中自生自灭地长大,这样的经历让他坚强,也让他更加看透世情冷暖与人心险恶,使他近于本能地与这个世界保持着小心翼翼的安全距离。他了解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们的真实嘴脸,所以他永远为主流社会所排斥与不容,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江洋大盗”,他的一生注定要与漂泊、孤独为伍。

  他不是英雄,英雄无泪,萧十一郎可以一边反反复复地唤着沈璧君的名字一边伏在地上象个孩子一样放声痛哭,也可以在风四娘面前默默地流下眼泪;他不是大侠,大侠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萧十一郎可以为了救沈璧君而毫不犹豫地在小公子面前下跪磕头。因为他从来就没打算要成为一个英雄或是大侠,他也从不关心自己在别人眼中总究竟是不是江洋大盗,他知道君子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的道理,但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他却不知道该如何为如何不为。

  他即便是真地醉到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绝不会忘记这两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的名字,这究竟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②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

  其实,孤单的又何尝只是萧十一郎一人?无法想象,是怎样的伤心与苦痛才会使得独立而坚强的风四娘在当年做出了远走塞外的决定,把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交付给茫茫大漠与漫天风沙。一出阳关三千里,从此萧郎是路人,看似无限洒脱,实则万种依恋,风四娘出关的那一天,是否也有落日西下、残阳如血?阳关西出,便无故人,且在长亭外古道边更尽一杯别离酒。路的尽头是天涯,但再长的路也终会有走完的一天,而思念的尽头又是什么,是否也会有走完的一天?

  七年之后,风四娘又回来了,就象北雁南飞,就象宿鸟回巢,三十三岁的她美丽依旧,也孤单依旧。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七年的光阴于历史长河来说不过是沧海之一粟,可是对于一个人──尤其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来说,却足以让她韶华逝去、红颜不再,电影《东邪西毒》里,张曼玉用幽怨的声音如泣如诉:“在我最好的时候,我最爱的人不在身边”,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段提都不愿再提的残酷梦魇。

  萧十一郎与风四娘相识多年,但他们之间并不完全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式的男女之情,孤儿出身的萧十一郎有着不堪回首的惨痛童年,他自小与虎豹豺狼为伍,从来不曾感受过来自他人的关心与怜爱,风四娘闯入了他封闭的世界里,成为第一个──也是很长时间里惟一一个──关心他、照顾他的女人,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姐弟之谊,对于风四娘,从来没有感受过母爱温暖的萧十一郎的心中想必是感激多于迷恋,更接近于一种恋母情结。

  所以风四娘在长大之后爱上萧十一郎这是一个悲剧,风四娘是一个聪明绝世的女人,也许在一开始就早已预料到这将是一场无望的爱情,但爱情却又是无法选择也无法逃避的。她何尝看不出来萧十一郎所深爱的人是沈壁君,所以她选择出关暂以逃遁,所以她在心底祈求只要知道他还平安活着就好,面对老实巴交的杨开泰的一往情深,她也曾自欺欺人地宽慰自己“被人喜欢总比喜欢一个人要好的多”,但这些终究都不能磨去她心头对萧十一郎那份刻骨铭心的爱。

  风四娘实在是古龙笔下最可爱最痴情的女子,但这份令人动容的爱情最终也未能换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结局,她和萧十一郎都是爱上了自己不该爱的人,也许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吧。君未成名我未嫁,想来俱是不如人,哎,哪里是什么“不如”,是不敢,是不能,也是不该。

  ③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

  和风四娘比起来,沈壁君的遭遇似乎更值得同情,她爱上萧十一郎就象林诗音爱上李寻欢一样是个更大的悲剧。说的刻薄一点,萧十一郎的孤单是自找的,他本来完全可以和沈壁君两情相悦地生活在一起,但他莫名其妙地选择了放弃,是出于对两人之间地位悬殊的差别造成的自卑心理,是他对于沈壁君的爱情仅仅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柏拉图,还是他不能确定自己在沈壁君与风四娘之间究竟爱谁更多一些?

  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这是古龙的大男子主义和所谓的英雄准则的思想在作祟,李寻欢出让林诗音,是因为他是一个大侠,不能让自己的救命恩人死于相思病,因为那会让他终生都有负罪感,同理,萧十一郎不敢主动争取幸福,因为他不能做一个破坏他人家庭幸福、横刀夺爱的道德小人,这就是他信念中的“有所不为”。所以在他看到面容枯槁、万念俱灰的连城壁之后,心里产生了自责与愧疚感,他说自己一定要帮连城壁找回沈壁君,“你们要比从前生活得更幸福。”而在全书结尾,他对连城壁说:“你不能死,沈壁君更不能死。”弦外之音更是不言自明。

  他明明知道此时沈壁君爱着的是自己而不是连城壁,但他依然天真地以为可以让他们夫妇象从前那样幸福地生活下去,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这就好象李寻欢明明知道林诗音深爱的是他自己却依然费尽周折把她和龙啸云撮合在一起一样,说到底,这是一种自私,只是苦了那些爱着他们的女人。

  爱上沈壁君的那个萧十一郎是懦弱的,虚伪的,至少沈壁君敢于在自己丈夫连城壁面前亲口承认自己变了心,爱上了萧十一郎,而萧十一郎呢,他当然是深爱着沈壁君的,一次又一次出生入死地救她,然后却一次又一次地目送着她离去,还不断地告诫自己:沈壁君是受人尊敬的武林世家“金针沈家”的大小姐、“无暇山庄”庄主连城壁的夫人,万万不可与自己这个声名狼籍的江洋大盗连在一起。平日里从来不在乎别人目光的萧十一郎此刻倒成了畏首畏脚的世俗中人,活在了别人的目光里。

  风四娘至少还有杨开泰是真心地爱着她的,而沈壁君的结局却是一无所有:济南的沈府化为一片灰烬,受人尊重、侠义无双的丈夫连城壁却原来是一个大奸大恶之人,萧十一郎虽然可以为自己冲入刀光剑影,但他却不敢冲破那层道德礼教的樊笼,所以只有沈壁君才是最孤单的,在她的记忆里,也许只有和萧十一郎在“玩偶山庄”中共度的那段危险但温馨的时光才是最美好的吧,毕竟,她也只拥有这么一点回忆可供取暖了。

  “还君明珠泪双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天意无常,造化弄人,常常想假设萧十一郎当时在济南府遇到的不是已为人妇的无暇山庄连夫人,而是金针沈家待字闺中的千金小姐,又会是如何。可是,生活真的是可以假设的吗?

  ④

  狼行成单,郎行成单。

  仇恨与嫉妒究竟能够产生怎样的能量?连城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连城壁当然也是深爱着沈壁君的,一个是行侠仗义、年少多金的“无暇山庄”少庄主,一个是武林第一美女、“金针沈家”的千金,本来是天造地设、珠联璧合的一对,原本可以过着让世人羡慕的幸福生活。但不幸的是这一切都因为萧十一郎的出现而发生了改变。

  在一起经历了多次的患难与共之后,沈壁君发现自己爱上了萧十一郎这个自己生命里第一个可以为救自己而不惜生命的男人,她向丈夫亲口承认了这一事实,这对于年轻而骄傲的连城壁来说不啻为晴天霹雳,彻底击垮了他的信心与意志。他不甘心自己就此输给一个声名狼籍的大盗,无论是在身份、地位、武功还是感情上。他十分冷静地在逍遥侯那里套出了天宗的秘密,并利用它的势力一步一步将萧十一郎推入绝境,这时他对沈壁君的感情已经转化为对萧十一郎近乎变态的报复心理:

  连城壁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没有下手?”

  萧十一郎摇头。

  连城壁道:“因为我要让你活着比死更痛苦,我要彻底毁了你,我要让每个人都对你完

  全绝望,我要让每个人都认为你是个无可救药的畜生。”

  说到这里,他苍白的脸,已因激动而扭曲,眼睛里也已露出了悲愤痛苦之色。

  因为他又想起了沈壁君。

  他要夺回的,不仅是沈壁君这个人,还要夺回沈壁君的心。

  他一定会让沈壁君也同样对萧十一郎感到绝望。

  为了达到目的,他已不惜一切牺牲。

  他爱沈壁君,爱得太深,所以他恨萧十一郎,也恨得同样深。

  这种因爱而生的仇恨就象一团火焰一样,扭曲并吞噬着所有的规则与价值,实在是太可怕了,可怕的让人不寒而栗,尤其是当它发生在连城壁这样一个极富心机、行事缜密的人身上,它所爆发出的能量足以把他自己和对方一起吞没。

  虽然最终的结局是萧十一郎没有杀他,但这已经毫无意义了,这种宽恕只能加深他的失败感:他会更加觉得自己在和萧十一郎的较量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他的内心已死,空留皮囊又有何益?龙啸云和他可算是同病相怜,两人都是设计欲置情敌于死地,但龙啸云最终血洗一身孽,用自己的一死换来了良心的安宁,而连城壁则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因为再没有人比他更孤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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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飞正传

  白云用四季来转换东南与西北

  人们用温情与冷漠相逐与相随

  ──题记

  ①

  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里,古龙试图以自己一贯的男性视角把李寻欢塑造成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完人,但殊不知在我们这样一个本身就充满了种种缺憾的世界里,"高大全"的完人形象是苍白而不真实的,也是不受欢迎的,这些反而使得原本是作为配角出现的少年剑客阿飞的形象更为光彩照人、激动人心,因为他真实,是人,不是神。

  或许是对自己童年那段四处漂泊的生活经历一直难以释怀,古龙的作品里,屡屡出现一些出身卑微、身世凄凉而终成大器的人物,他们孤独而落寞,勇敢且坚强,大多是在荒野雪地里伴着野兽狼群、自生自灭地长大,但等到长大成人涉足江湖后,他们并不是象豺狼虎豹那样冷酷无情滥杀无辜,恰恰相反,他们的身上流淌着正直、纯洁、善良的血液,年少时的经历让他们心智早熟,但绝不是年少老成。这样的人物,除了上面提到的阿飞,名单还可以往下列的很长:萧十一郎,高老大,傅红雪,李坏,卜鹰......

  根据其他作品里的一些暗示,阿飞很可能是沈浪和白飞飞之子,但书中没有详细交代阿飞身世的来龙去脉,只是通过一些一鳞半爪、毫不连贯的叙述与转述,我们隐约得知阿飞是个私生子,父亲大概是现已隐居在海外仙山的某位武林前辈高人,昔日年少轻狂时与当年正风华正茂的一位女子有过一段婉约动人的爱情,后来或是男子移情别恋另有隐情,或是两人被某种原因强行拆散,女子心灰意冷远离尘世,在荒野深山中将阿飞抚育成人,在他16岁那年病故,临终前给他留下的遗言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

  阿飞行走江湖后把这两句话牢记心头,李寻欢与他在冰天雪地里邂逅,邀他对饮,他不愿意喝李寻欢请他的酒,后来在客栈里,李寻欢用他例不虚发的飞刀的出手救了他一命,阿飞于是请他喝酒──用的是自己刚刚赚来的五十两银子。他不希望自己亏欠别人,也不要别人亏欠自己,这样他才会觉得塌实而快乐。李寻欢替他杀了诸葛雷,他后来为李寻欢杀了查猛与施耀先等人,还用剑留下一行字:“我为你复了仇,我骑走了你的马。”把帐算得明明白白清清爽爽,两不相欠。

  ②

  那个在冰天雪地里步伐缓慢而坚定、常常以狼自况的少年剑客,一开始他的心也许正和那冰雪一样的冷漠而坚硬,但是他遇到了李寻欢,这注定了他不会坚硬太久,李寻欢的宽容与博爱正如同春光与和风,从他的心头柔柔吹拂轻轻略过,融化了他心中在那些与世隔绝的深山里的岁月里累积起来的块垒。从此,他的人生字典了多了一个“情”字。

  他依然不会接受别人的恩惠,但是他开始相信朋友,相信友情,这种信任,有时甚至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无条件的:

  纷乱中,只听易明湖缓缓道:"铁传甲你若认为我兄弟冤枉了你,此刻正好向我兄弟解释!"这话声虽缓慢,但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竟将所有的怒喝声全都压了下去,此人双目虽盲,但内力之深,远都还在别人之上。

  铁传甲紧咬着牙关,满面俱是痛苦之色……铁传甲长长叹息了一声,黯然道:"飞少爷,我实在无话可说,只好辜负你一片好心。"

  阿飞道:"无论他说不说话,我都不相信他会是卖友求荣的人。"

  他相信铁传甲,只是因为把他当朋友,相信他,相信自己的朋友不会做出卖友求荣的事,所以他用自己的剑从“中原八义”手中救走铁传甲后并不多问,只是淡淡地说:“走吧,我们喝酒去。”

  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他和李寻欢之间,李寻欢被污为“梅花盗”囚于少林寺,那些平日里道貌岸然的所谓的江湖侠士们为了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纷纷露出本来的丑恶嘴脸,只有阿飞坚信李寻欢是清白的,独闯高手如云、禁卫森严的少林寺,这种“虽万千人而吾独往”的勇气与情谊实在是世间最伟大的友情,怎能不让人感动。

  这就是阿飞,一个立志要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剑客的少年,他有梦想、有激情、有爱心,你说他固执也好,天真也罢,他认准的事、结交的朋友,他就会毫无保留地赤诚相待、肝胆相照,没有人的意志能够让他屈服或是改变主意,因为他是阿飞,他的朋友并不多。

  ③

  同样地,他的对手也不多,因为天底下没有几个人够得上资格。

  古龙在作品中曾反复多次地表达过类似观点:你最好的朋友可能会是某天出卖你的人,你的对手也可能往往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阿飞和荆无命便是这样的一对亦敌亦友、惺惺相惜的对手。

  这是看起来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同样是武学一流但未能名列百晓生所作的《兵器谱》,阿飞意气风发,发誓一定要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剑客,阿飞虽然是李寻欢最好的朋友,但他有自己的信条与行事准则,所以当李寻欢要他离开林仙儿的时候,他可以大声地质问李寻欢:“你有什么资格安排别人的生活?”李寻欢默然,的确,这世界上没有人有权利去安排他人的生活,林诗音的悲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而荆无命则是一个冷漠的几乎没有任何人类感情的杀手,因此他的剑才能那么快,他的一生,似乎只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他杀人,只是为了帮助上官金虹,与名利无关。上官金虹是他的生活的全部理由和目标,上官金虹死了,他的生命似乎也就终结了,阿飞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与荆无命是对手,但现在他却不希望荆无命死去,他要唤起他求生的欲望,激励他好好地活下去。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结尾,阿飞看着抱着上官金虹尸首面如死灰从密室里走出来的的荆无命,两人之间有了如下的对话:

  阿飞道:"我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为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

  他已忆起这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

  变成阿飞在说了。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

  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

  力。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

  两位剑客之间的这段对话是意味深长而激动人心的,一本看似以“小李飞刀”李寻欢为主角的书,却起了个《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奥秘就在于此:阿飞这样一个“多情剑客”,荆无命身上那柄“无情剑”,代表了人类“爱”与“恨”两种永恒的感情,爱与恨都是可以激发起人的斗志与生存欲望的,阿飞和荆无命正是靠着这样的力量才获得了重生。龙小云的幡然悔悟,李寻欢的幸福结局,林仙儿的咎由自取,郭嵩阳的坦然一死,也莫不是这种爱与恨的力量主宰下的必然结局,你尽可说古龙太过道学化太过善恶分明,但这就是武侠小说,这才是成人童话。

  ④

  波兰电影导演基斯特洛夫斯基的《十戒》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电影讲述一个少年在一次无意中看到对面房间里的荡妇在和一个男人作爱,少年自此爱上了这个荡妇并一发不可收拾,偷窥她和不同男人作爱成瘾,少年先后从事送奶工、邮递员等工作,目的仅仅只是为了能看上她一眼,而当后来这个荡妇把他领回家,脱下衣服要和他作爱的时候,少年则一脸茫然地望着活色生香的诱人胴体大声哭了出来,电影至此戛然而止。

  台湾导演杨德昌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也讲述了类似的故事,在这部有着自传色彩的电影中,镜头对准的是一群被家庭和社会所遗忘的中学生,在这些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的摇滚一代中,一个叫小四的少年莫名而执着地喜欢上一个叫小明的问题女孩,他劝小明洁身自爱,小明则依旧我行我素,于是电影的结尾,小四用从家中找出来的那把军刀一刀一刀、非常冷静地把小明刺死了。

  在开始这段涉及阿飞与林仙儿之间的感情的文字的时候,我很自然地联想到了以上两部电影,原因很简单,这三个故事其实都与初恋有关。

  阿飞对林仙儿可谓是一往情深,甚至可以说是死心塌地,这是一种盲目的、冲动的、无条件的、柏拉图式的感情。后来李寻欢去阿飞和林仙儿的小屋做客,惊讶地发现他们居然一直是分床而睡,不免在心里感叹这对于阿飞这样一个热血方刚的年轻人是何等地不易。这样的细节描写是非常真实的,初恋的人,是羞怯而笨拙的,莫说分床睡,常常是连注视对方的勇气都没有,在人群中偷偷地瞥上一眼已经足以幸福得好几夜晚都不能成眠。初恋之所以能让人终生难忘,就在于它是一种与肉欲无关的纯粹爱情,因此《十戒》里那个少年在面对荡妇的胴体时会手足无措地哭了出来,难怪有人曾写下这样的诗句:“连手都不敢握的时候,便是初恋了;敢接吻的时候,初恋便老了。”

  初恋是神圣而美好的,也是很容易陷入盲目而狂热的,在阿飞的心目中,林仙儿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女神,即便他后来知道乃至目睹了林仙儿的放荡,但他依然无法控制自己,无法从这种泥潭的沼泽中脱身,这就是初恋。虽然我们不免会感叹阿飞所爱非人,但初恋的确是每个人在自己青春成长过程中都必须经历的阵痛,正如孙小红所说的:“等他发现林仙儿并不值得他去爱的时候,他的枷锁也就自然解开了。”不经过这样的一场涅磐,一个人很难说他已经成熟和长大。

  一边是炽烈的象火一样的柔情似水,一边是冷酷的象冰一般的我行我素,古龙把阿飞对林仙儿的这种初恋感情描写得相当真实,这样的文字,我以为即便是与屠格涅夫的《初恋》、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样的不朽名篇比起来也是毫不逊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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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病人

  血以后是黑暗,比血更红的是黑暗。

  ──海子

  ①

  《九月鹰飞》、《天涯·明月·刀》、《边城浪子》、《边城刀声》四本书勾勒出了一幅后兵器谱时代的江湖画卷,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江湖代有才人出,在这一代的江湖世界里,李寻欢、阿飞、荆无命等人都已逐渐淡出武林,掌握着江湖话语权的,是一群逐渐崭露头角的后起之秀,例如叶开、燕南飞、公子羽、路小佳等等,当然,还有傅红雪。

  他叫傅红雪,是因为从小就被告知“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一个幼小的心田就此被播下仇恨的种子,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生根发芽。他孤独而顽强地活着,他长年累月在黑暗的屋子里重复着单调的拔刀姿势,他永远沉默寡言刀不离手,所有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等到复仇的那一刻而已。仇恨是一种原罪,也是一种力量,复仇成为傅红雪生存下去的全部动力与惟一目标,他从来没有追问过花白凤关于那场梅花庵血战的是非曲直与来龙去脉,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身负的复仇使命的正义性,在傅红雪看来,这种仇恨的起源与真实性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只是结局:自己能不能手刃仇人告慰那个在黑暗中养育了自己十七年的母亲。

  “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当傅红雪手握着那柄形状奇特的刀一瘸一拐地来到关东万马堂的时候,在他想象中这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所以他根本就没打算过要活着回到故乡。杀死马空群是他惟一与全部的目标,“如果不是我的仇人,就算你求我我也不会杀你。”正是在这样一种仇恨力量的驱使下,个体的生命、情感乃至尊严都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因此他可以没有爱人可以没有朋友,他可以甘受胯下之辱而面不改色,他认为这些都是复仇所应该付出的代价。

  我们无权以道德家的口吻来指责傅红雪的偏激与狭隘,是他的成长经历使得仇恨已经溶入到他的骨髓和血液之中,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但是命运却和傅红雪开了一个莫大而残酷的玩笑,等到一切真相大白的时候,他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花白凤与白天羽之子,应该前来扮演复仇者角色的人是叶开而根本不是自己,而他甚至连自己的亲身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一个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到了最后却悲哀地发现一切的恩怨纠葛竟然与自己完全毫无关系,十七年的忍辱负重,千万次的反复拔刀,在这一瞬凝固成可笑的徒劳,这是一种怎样的嘲讽与绝望。

  《边城浪子》讲述的虽然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但最终的结局却是恨演化成了爱,傅红雪从仇恨的咒语中解脱出来获得了新生,叶开宽恕了丁乘风并和他的女儿丁灵琳快乐地走到了一起。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不禁想起另外两个同样是描写复仇的短篇小说来,一个是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的《在空墓地周围》,另一个则是余华完成于1989年的《鲜血梅花》,前者用意识流的手法写一个青年按父亲临终前的遗嘱去一个村子寻访自己的母亲,最终却发现与父亲在当年决斗中死去的人的墓穴赫然空空如也,而他的身影却原来一直如影随形般地与自己隔河而行;后者讲述少年阮海阔背负梅花剑漂泊江湖寻找杀父仇人,却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把仇人的行踪告诉了他人,最终自己的时光流逝在无尽的寻找之中而仇人却已死在了他人之手。文学作品是分种类的,但它们所要表达的主题却往往是相通的,在这样三个从形式、题材到写作手法都截然不同的小说里,昭示出的却是作家们对仇恨一致的消解与嘲讽,主人公们复仇的努力最终无一例外地成为虚无飘渺的无用功,但愿这不仅仅只是作家们一相情愿的美好想象。

  ②

  《天涯·明月·刀》虽然成书早于《边城浪子》,但故事情节上却是《边城浪子》的后传(《边城刀声》由古龙弟子丁情代笔,基本属于狗尾续貂,本文不作评论)。古龙本人曾经坦言,《天涯·明月·刀》的写作过程是他创作生涯中最为痛苦的一次经历,在我看来,这种痛苦的根源不在于类似“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又怎么会远呢”这种文本意义上的探索与尝试,而在于古龙试图以傅红雪这个人物的视角来解读人生奥秘的实践与努力。

  在古龙所塑造的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里,傅红雪可以说是最为另类的一个:他从小就被灌输了仇恨的思想,一直是为了复仇而活着,但最终却发现自己连复仇的资格都没有;他的快刀令世人胆寒,他可以战胜无数武林高手但他却永远无法战胜自身生理上的病痛;也曾有温香软玉的江湖美人对他芳心暗许,但他的情感最终却总是与最卑微的风尘女子连在一起。古龙在这样一个被完全边缘化了的人物身上把缺陷、爱情与复仇全部都推向极至,然后以此冷静而残酷地拷问着每一个人的内心,拷问着关于仇恨与拯救的永恒命题,这样的主题太过宏大,书中没有给出解答,答案在每个人的心中。

  在《边城浪子》的结尾,叶开看着傅红雪孤独离去的背影说到:“他会好的。他现在像是个受伤的人,但只要他还活着,无论伤口多么深,都总有一日会好的。人,有时也像是壁虎一样。就算割断它的尾巴,它还是很快就会再长出一条新的尾巴来。”的确,能够承受住这样的打击,傅红雪才能脱胎换骨,从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仇恨的阴影下挣脱出来,活在阳光之中,做一个尽情享受爱情、友情与美好生活的普通人,所以他才会对叶开说出两句话:“我并不是怪你,因为你并没有错。我也不恨你,我已不会再恨任何人。”只有明白了这些,才能够理解《天涯·明月·刀》中的傅红雪对于燕南飞以及公子羽的态度,当年那个满怀唳气奔赴万马堂的傅红雪是一个复仇使者,所以他绝没有任何朋友,连叶开也不是,而从仇恨的樊笼中解脱出来的傅红雪已经如同涅磐之后的凤凰,正如娶了孙秀青之后的西门吹雪,傅红雪也开始有了一切正常人的感情。

所以在孔雀山庄的密室里,傅红雪答应了要做卓玉贞的丈夫,他用自己的刀为卓玉贞产下的双胞胎割断脐带,他明白了自己手中的刀不仅可以杀人,也一样可以救人;所以他可以多次出生入死地救燕南飞,只因为他在心里已经把燕南飞当作自己的朋友。公子羽虽然富可敌国名动江湖,但却只不过是个因为殚精竭虑而未老先衰、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傀儡,他甘愿把自己的一切──包括女人──都奉献给燕南飞,仅仅只是为了要保持“公子羽”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尊严与名望,这是多么可笑的事,但现实社会里我们自己岂非也常常是做出为了固守住一些并不重要的东西而失去更多珍贵东西的蠢事?

  经历过与公子羽的这次决斗,傅红雪看破了太多的人生幻象,参透了“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生活真谛,所以他最终饶恕了公子羽,并且也让他们一样获得了新生,让他们象普通人一样自食其力,过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因为他记得别人以前也曾这样对待过自己,而每个人,无论曾经犯过怎样的错误,至少都有继续活下去的权利。

  ③

  从李寻欢到叶开再到傅红雪,这是一个大侠逐渐由神回归为人再回归为普通人的过程,在傅红雪的身上,体现的更多是世俗中人的无奈与现状:每一个人都有其强大的一面,无论是在其肢体还是其内心,但更多的时候我们却总是感到对于外界的无助与悲哀。傅红雪看过太多名利成空的故事,所以才能参到“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道理,这正是每一个人在成长挫折中汲取的收获。

  当然,也有傅红雪所参不透的东西,比如爱情。

  傅红雪的情感旅程里总是与那些被视为最底层最卑微的风尘女子们联系在一起,这绝不是偶然的。傅红雪本人就是一个同样被社会所遗忘和排斥的底层人,他没有显赫的家世,自小就被一个心怀满腔怨愤与仇恨的魔教公主所带大,生活在黑暗的屋子里,每天的生活只是单调而无尽的苦练拔刀;他没有俊朗的外表,有的只是让他羞辱难堪的生理缺陷,不但跛足,而且有随时可能发作而发作时必定口吐白沫的羊癫疯。无论他的刀多快,别人有多么尊敬或是畏惧他,他却无法战胜自己的身体缺陷,他无法改变自己是一个病人的事实。所以,他的内心深处有意识无意识地一定潜藏着某种自卑。

  这就是为什么傅红雪爱上的是人尽可夫、甚至屡次出卖过自己的翠浓,而不是关东万马堂堂主的千金马芳铃,这就是为什么他最终选择的是那个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最下等的妓女,而不是美丽娇柔的明月心。

  傅红雪对翠浓用情至深、念念不忘,后来甚至差点为了翠浓的死要与叶开决战,这当然不是因为翠浓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因为事实上后来他已经知道那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沈三娘,那么这就只能用他的确是爱着翠浓来解释了。这种爱情,很象《远离拉斯维加斯》中尼古拉斯·凯奇与伊莉莎白·朱儿之间的感情,是一种两个天涯沦落人之间半是怜惜半是相爱的取暖,就象这部电影的另一个中文译名一样,是“两颗绝望的心”。

  在那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原上,一切生死未卜,一切无可预料,一个是一心要杀死马空群而复仇的跛足刀客,一个是委身青楼实则是马空群女儿的翠浓,那是一场怎样的金风玉露一相逢。这种浪子与妓女之间的感情,是马芳铃这样自小养尊处优、惯于颐指气使的小姐所无法理解的,所以她喜欢叶开,喜欢傅红雪,但谁也没有得到,最终因爱生恨演变成了一个周芷若式的人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必然的悲剧。

  到了《天涯·明月·刀》,傅红雪已经回归成一个貌似冷漠实则热情的普通人,他虽然依然对翠浓耿耿于怀而又难以忘怀,但又何尝没有对明月心动情过,只是真相往往是残酷的,在公子羽的秘密被揭穿的刹那,他和明月心之间已经注定不会再有交集。对于明月心来说,在傅红雪和燕南飞之间做出选择是困难而痛苦的,一个女人无法同时嫁给两个男人,但她却可以选择两个都不嫁。所以古龙才会在楔子里写到:“明月在哪里?/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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