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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陆小凤

[分享]《古龙英雄谱》(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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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剑倾心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题记

  ①

  在某一方面来说,刀是比不上剑的,它没有剑那种高雅、神秘、浪漫的气质,也没有剑的尊贵。

  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刀不是。

  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

  有关剑的联想,往往是在宫廷里,在深山里,在白云间。

  上面这段话摘自《飞刀,又见飞刀》一书的序言,大略可以看出古龙本人对于刀与剑这两种兵器的理解,在古龙眼中,剑是优雅而神秘的,它属于宫廷、深山与白云,而刀则缺乏这种浪漫与高贵的气质,这也许可以用来解释古龙笔下的刀客与剑客之间泾渭分明的分别。

  作为古龙江湖里使用刀、剑这两种兵器当仁不让的代表人物,傅红雪与西门吹雪则是诠释这种刀客与剑客之间性格、身份、处世态度等方面截然反差的最好个案:虽然两人的名字都和充满了诗意遐想的“雪”字相联,但一个是充满了仇恨与愤世嫉俗的“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一个则是透着优雅而从容不迫的“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此“雪”非彼“雪”也。

  不过这种刀剑之分不是本文将要讨论的主旨,那些被古龙赋予了优雅、高贵气质的剑客才是本文的正题。说到剑,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有着不胜枚举的一流使剑高手,但是如果提到“剑神”二字,人们毋庸置疑地一定都会想到同一个人,那就是一袭白衣胜雪、终年不苟言笑的西门吹雪,这就好象在现代文学的语境下说到“先生”人们首先就会想到鲁迅而不是别人一样自然。

  西门吹雪是古龙笔下为数不多被刻意神化了的人物之一,所以他的剑术、外形以及私人生活都是飘逸潇洒、高高在上的,这和傅红雪终年为跛足、癫痫所折磨的卑微底层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放眼当时的江湖,能够和西门吹雪相提并论、入其法眼的,大约也就只有那个隐居海外的白云城主了。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都是以杀人为艺术、视剑术为生命的绝顶剑客,堪称江湖一时之瑜亮,一样地孤傲自负,一般地终年白衣。西门吹雪住在万梅山庄,与笑傲寒冬、象征操守的梅花清香为伴,很有点梅妻鹤子的意味;叶孤城隐居海外白云之城,与飘逸高拔的青山白云为伍,亦然一副孤芳自赏、众醉我醒的派头。生而为剑,亦死于剑,生活着,同时保持一种优雅骄傲、不可侵犯的姿势,这就是典型的古氏剑客的形象,和一开头引文中那段古龙对于剑的理念一脉相承。

  ②

  不过古龙本人也很清楚一个道理,再高明的剑客终究也是人不是神,所以无论他看上去多么高高在上、高不可攀,也终究有回归为普通人的一天,因为他无法抗拒红尘的法则,这是命运的必然,所以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神形象都只维持到决战前夕就轰然坍塌。

  这也正是古龙所说的“在宫廷里”的深意,这种剑神形象的坍塌,外力来自剑客对人生与世界的体察与理解。一柄剑,无论它有多沉重多高贵,也终究不能撑起整个生命的重量,因此,再虔诚向剑的剑客,也终有对过往生活作重新审视与重新选择的时候──除非他已完全彻底地放弃了个人生活和生命本身,比如荆无命──到那时,他会发现原来生活的意义绝不应该仅仅拘囿于区区的一柄剑,剑是工具,不是目的,正如每一柄剑都有正、反双刃,这个道理很简单,但往往为许多人所忽略。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分别选择了拥抱爱情与投身权势,这样的结果应该说在意料之中。叶孤城看重的是生活的外表,浮华鲜亮的生活是他所中意的,孤身隐居白云城的他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离群索居的出世状态排斥了他进入现实生活的可能性,对于他这样一个自视极高的人来说,高高在上的姿态是惟一可以接受的生活,所以他顺理成章地弃江湖而登庙堂。

  西门吹雪追求的则是生命的质量,他看似外表冷漠孤傲,实则内心热情如火。和陆小凤、花满楼这样一群热爱生活并享受生活的人为友,他的内心又怎么会冷漠呢?西门吹雪渴望公正与正义,而在一个以武力为通行证、法律概念被完全消解了的江湖世界里,追逐正义则常常只能用暴力的手段来达到,因此他吹的不是雪,是血,恶人的血。这样一个入世的人,完全没有理由终生禁锢自己的感情、封闭自己的内心,碰上勇于表达自己感情的孙秀青,剑神莞尔一笑,回归人间,这时的西门吹雪一定能够理解眼盲心亮的花满楼在听到上官飞燕声音时脸上露出的那种动人微笑,理解平日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陆小凤在挂念沙曼安慰时的那份焦急与手足无措,因为他们都是生活的品尝者而非旁观者。

  所以我要再一次地提到发生在八月十五、紫禁之巅的那场决战,并要为西门吹雪正名。这场本应流光四溢的决战因为叶孤城不光彩的诡计而蒙羞,后来又因为他的一意求死而变得无足轻重,于是在很多人眼里,这成了一场两位当世绝顶剑客之间纯为争名的比剑。

  事实绝非如此。

  叶孤城在阴谋败露后决意求死在情理之中,于他而言,能死于西门吹雪的剑下,这是一种体面而尊严的死法,剑客死于名剑客的剑下也许是最好的归宿(这种兵解在古龙的小说里屡见不鲜,《猎鹰·赌局》里,自知已患上不治肝病的薛涤便是以主动决绝地姿态死在了柳轻侯的剑下)。叶孤城曾经问过惟一成功接过自己"天外飞仙"的陆小凤,自己的剑比之西门吹雪如何,这个问题陆小凤当然无法回答,因为他不是西门吹雪,也不可能与西门吹雪动手,因为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出鞘必见血。

  这个细节一直为许多人所忽略,但我以为这是古龙意味深长的安排:西门吹雪与自己究竟谁的剑更快?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叶孤城的脑海中,也许比如何帮助南王世子篡位更深地折磨着他,因为他本就是一个太过骄傲和不能允许失败的人。但这个问题对彼时的西门吹雪也许已经不能算是一个问题,因为他根本不曾考虑过这种比较,在决战之前,他心中一直挂念不下的是家中已经怀有自己骨肉的妻子,这时的西门吹雪已经不再是往日那个没有任何感情的剑神,而是一个会喜怒哀乐、有七情六欲也有责任感的男人。

  所以那场紫禁决战根本就不是名利之争,它同时也不是一场同一高度上的对话,这个高度当然不是指决战双方在剑术上的水准与造诣,而是表现在双方对剑道以及人生概念的理解上,西门吹雪斥责叶孤城不诚于剑,这是一个心坦荡、思无邪的剑客对一个行事不端的同行做出的掷地有声的道德拷问。在决战之前,作为当事双方朋友的陆小凤曾经对赌局设下盘口的作法大为光火,"他们究竟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看成了什么东西?看成了两只变把戏的猴子?看成了两条在路上拾肉骨头的野狗?"比起那些只关注剑术技巧与胜败输赢的看客,真正看懂了这场决战的人也只有一个陆小凤了。

  ③

  说起剑客,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郭嵩阳,单以剑术造诣论,他也许还比不上西门吹雪或叶孤城,但他的出现乃至最终的惨烈一死无疑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古龙崇尚男人之间轻生死、重情义的友情,也写过不少对手之间互相敬重、惺惺相惜的故事,但它们和郭嵩阳与李寻欢之间的友情相比,全都显得黯然失色。

  之所以把郭嵩阳的名字写在李寻欢之前,是因为这是一次单方面、不求回报而且以生命为代价铸就的伟大友情,李寻欢自诩以德服人、胸襟博大,但一部《多情剑客无情剑》读下来,我发现,如果没有郭嵩阳的出场与以死相报,李探花根本就是一个没有真正朋友的孤独者:他和上官金虹算不算朋友?不算,他对上官金虹只有憎恨与畏惧;他和龙啸云算不算朋友?不算,他对龙啸云有的只是感激与为求良心安宁的报恩;他和铁传甲算不算朋友?不算,他对铁传甲只有发号施令,视之为仆役;他和阿飞算不算朋友?还是不算,他对阿飞只有一种按照自己价值观进行的改造、灌输与所谓的拯救,要是真把阿飞当朋友,他哪有不闻不问、躲在小酒馆喝了三年酒的道理?

  所以结论简单而出人意料:只有这个郭嵩阳,竟然才是号称朋友满天下的李寻欢惟一的朋友。郭嵩阳献身武道,与李寻欢在决战中,李寻欢放弃了三次出手致他于死地的机会,而最后郭嵩阳有机会胜名满天下的李寻欢时,却心甘情愿地说出“我承认败了”的话。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这同样不是一场为了分清谁高谁谁下的无聊比拼,而是一次英雄与英雄之间互相致敬的对话,两人在决战中互生敬意,自此结成肝胆相照的对手。

  后来为了成全李寻欢,郭嵩阳以身试剑,死于荆无命的剑下,他深恐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与荆无命联手的对手,在和荆无命的决战中故意多次露出破绽,要李寻欢通过查看自己死后尸体上的伤口看出荆无命的武功路数,如此的苦心安排听来真是令人惊心动魄而肃然起敬。我以为这段描写才是全书最光芒四射的一章,风头远远盖过了李寻欢莫名其妙地击败上官金虹的结尾,每读书至此,我总是不由地想起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士为知己者死,从聂让到郭嵩阳,从鱼肠剑到嵩阳铁剑,一种阳刚而清洁的精神绵延不绝、薪火相承,以激烈的姿态照亮着生死、信任、友谊这样一些亘古的宏大字眼,让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活出生命精彩、直立而大写的人。

  ④

  话题回到文章开头,说起剑客的优雅,我以为这是一种作者的“观心”,众所周知,古龙是一个写作风格非常自我化的作者,他的小说对于自己私生活有着极强的暗示与卷入,比如他常常把自己现实生活中嗜酒好色的作风毫不避讳地安在笔下那些浪子的头上,而《大人物》中的杨凡那矮胖的大头形象则更是他本人形象的真实写照,因此古龙对于剑客的这种刻意优雅化的塑造也就不难理解了,这种优雅其实是古龙自己的人生哲学,即对所热爱事物的虔诚与敬畏,或者说是心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感激。

  在这一点上,古龙常常让人想起同样已经离世的张国荣,后者被世人称为“人戏不分”,而古龙则是“人文不分”,也许古龙那短暂而绚烂的一生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着诗意、酒色的江湖。在网上读到过一篇追忆古龙生平琐事的《古龙傳奇》(非常抱歉我尚无法得悉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看内容应该是古龙生前关系很要好的朋友所作),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古龙写稿前,常常像参加隆重的仪式一样,甚至有点像参加祭礼。他会仔细地洗干净双手,换上最轻便、舒适的衣服。然后从容不迫地坐在书桌前,凝神片刻,伸手打开抽屉,拿出来的并不是笔,而是一副精美的修甲工具,把十只指甲修得干净整齐,最后才真正动笔写稿。

  在小说里,古龙把自己创作之前的这种虔诚与优雅带给了西门吹雪,为了伸张正义,西门吹雪不远千里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只因为这个叫洪涛的人杀了一位江湖上人人敬重的好汉:

  他也已斋戒了三天。

  因为他正准备去做一件他自己认为是世上最神圣的事。

  他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叫洪涛。

  多么惊人的相似,多么一致的巧合,一样地优雅与从容不迫,一样地虔诚而心怀敬畏,古龙看似在写西门吹雪,其实未尝不是在写自己,这话适用于《陆小凤傳奇》,我以为同时也适用于古龙创作的每一部小说、每一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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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月照孤城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王之涣《凉州词》

  ①

  海外孤城,春风不度,空留黄河白云飘荡,徒增世事无常之憾。

  叶孤城这个人物的名字起得是有深意的,正所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黄河白云都不用去理会,孤城所看重的,乃是那片代表着大好河山的万仞山。世事似棋,江山如画,英雄所爱者,惟美人与江山尔,美人令英雄气短,江山引英雄折腰,即便洒脱如白云城主辈也未能免俗,无法抵挡住这种诱惑。

  叶孤城是何许人?海外白云城主也。自幼痴心向剑,且天资极高,在白云城中悟得剑道,练成“天外飞仙”绝技,与西门吹雪并为武林一时之瑜亮,江湖中几乎没有人能入他法眼,一度不免有寂寞高手之叹。后协助南王世子政变,企图谋朝篡位,终被睿智过人的陆小凤所识破,最终死于和西门吹雪的决战中。

  其实叶孤城毋宁说是死于西门吹雪的剑下,倒不如说是死于自己的性格之下更为确切些。一切都是他自己早已选择好了的结果,性格即命运,从他决定离开江湖之远而奔赴庙堂之高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心比天高,命如纸薄,这是古往今来历史上所有枭雄都无法逃避的共同宿命,哪怕是才学一流、武功卓绝的白云城主也不能例外。

  但叶孤城真的能算得上枭雄吗?这个问题似乎又得存疑,这也正是这个人物的性格悲剧所在。叶孤城不是曹孟德,也不是秦始皇,他们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叶孤城虽然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但内心却有所依托、有所畏惧:那就是他的剑道。在御书房,面对手无寸铁的当朝天子,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可惜话虽如此,他终究没有全力一击,他没有使出“天外飞仙”的必杀技,因此他的剑被破窗而入的陆小凤拆解了,假设一下:若是他真的倾全力使出“天外飞仙”,恐怕陆小凤也未必就有十足的把握能破这一剑,那整个故事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他没有使,不是大意,也不是自信,而是出于内心深处对剑道的尊敬与敬畏:他知道,当世只有一人有资格接这一招,这个人,不是当今天子,而是西门吹雪。

  这么看来,叶孤城终究不是枭雄,他本质上还是个剑客。古龙本人对这个人物显然也有着复杂的感情,因此在结尾处安排他体面而尊严地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并让他使出了那招石破天惊的“天外飞仙”,通过这种主动的拥抱死亡,古龙表达了自己对这位绝代剑客的惋惜与致敬。

  成王败寇,这本就是亘古不变的铁血游戏规则,庙堂也好,江湖也罢,都同样适用。

  ②

  凭心而论,叶孤城的智商是极高的,整件计划筹备得相当缜密,若非是遇上陆小凤这样的敌手,白云城主移驾紫禁城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只可惜生活里就是有这么多的然而,──然而他遇上的偏偏就是陆小凤。

  叶孤城是古龙小说中惟一卷入政治事件的江湖人物,这一点是颇耐人寻味的。

  按常理说,草莽英雄与帝王将相本是生活在两种世界里的人,没有太多的交集,何况叶孤城是名震江湖、心高气傲的人物,素来深居简出,与白云长剑相伴,何以最后要离开白云城、参与到宦海深宫的争权夺利当中去?古龙在书中并未言明,但通读全书,我们不难理解这是叶孤城的经历与性格使然。叶孤城年少成名,在江湖中的地位高不可攀,这种光环不免会让他自信到几近自负的程度,加之久在白云城中的离群索居生活,更加剧了他的这种自负心理,以为天下众生惟我独尊、生杀予夺,自信没有自己办不到的事。他在江湖中的地位已经是高不可攀、让众生顶礼膜拜,但这又能如何?都说高处不胜寒,但象叶孤城这样孤傲的人是永远不会安于现状的,于是他选择了往更高处走,那便是紫禁城中的王位。

  象叶孤城这样的人物,古龙的小说里出现过很多,比如上官金虹,比如妙僧无花,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才学一流、野心勃勃、内心世界里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他们的生命是孤独的,他们害怕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希冀创立千秋万代的庞大基业以留下自己生命的痕迹──哪怕这会以牺牲无数人的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但他们无一例外终究都只落得落寞一死的可叹结局。

  古龙是一个没有太多政治情怀与历史情结的人,这一点从他许多作品几乎都不交代历史背景就可见一斑,古龙的作品,更多是关注人性的善与恶,他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尽情赞美生活中的美好,但他又决不把人物简单地脸谱化,比如如果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标准来考察古龙笔下的人物,那我们只能说古龙的笔下几乎是没有侠客的,同样以传统的道德伦理为尺度,楚留香、陆小凤、郭大路等人恐怕也都算不得英雄。

  同样的道理,古龙的笔下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恶人,这其中包括叶孤城。

  ③

  在决战紫禁之巅之前,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这两位当世绝顶剑客有过如下一段对白。

  西门吹雪忽然道:“你学剑?”

  叶孤城道:“我就是剑。”

  西门吹雪道:“你知不知道剑的精义何在?”

  叶孤城道:“你说。”

  西门吹雪道:“在于诚。

  叶孤城道:“诚?”

  西门吹雪道:“唯有诚心正义,才能到达剑术的颠峰,不诚的人,根本不足论剑。”

  叶孤城的瞳孔突又收缩。

  西门吹雪盯着他,道:“你不诚。”

  叶孤城沉默了很久,忽然也问道:“你学剑?”

  西门吹雪道:“学无止境,剑更无止境。”

  叶孤城道:“你既学剑,就该知道学剑的人只在诚于剑,并不必诚于人。”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同为盖世剑客,但各自对剑道的理解却是泾渭分明,一个强调诚于人,一个只愿诚于剑,可谓有着天壤之别,这也使得这场惊心动魄、史无前例的决战失去了任何悬念,胜负早在两人出剑之前就已提前判定:既已南辕北辙,焉能殊途同归?

  西门吹雪诚于人,故能赢得陆小凤这样千金难易的朋友和孙秀青那样一往情深的爱人,因为诚,故能做到无求无欲,问心无愧。无欲则刚,无愧则纯,是以达到人剑合一的剑道之颠峰。友情与爱情看似一种羁绊,让有了情感的西门吹雪的剑招失去了往日的犀利,但也正是这种羁绊给了他必胜的信念与强大的求胜欲望,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天涯尽头总有一个人、一种目光在注视着自己,让他知道西门吹雪不再是孤独的,即便只是为了那个等候的身影他也要好好地活着。

  叶孤城寂寞高手,睥睨群雄,“我是个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可是一个人活在世上,若连对手都没有那才是真的寂寞。”一个没有任何朋友的人,其内心该是何等的寂寞与苍凉?没有了朋友,也就没有了约束与羁绊,一切惟我独尊,任由无限膨胀的欲望侵蚀着自己的内心,所以图谋要千秋万代、一统山河。他只诚于剑,不诚于己,因为他已迷失了自我,他的剑术越纯熟,他的心也就离剑道越遥远。白云城里没有任何让他留恋的东西,因此在阴谋被陆小凤粉碎后,他已抱定必死之心。

  既生瑜,何生亮,江山如画,奈何春风不度。那一刻,叶孤城恍然大悟原来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不是虚名,他告诉陆小凤自己很愿意结交他这样的朋友,然后出门迎战,慨然赴死。

  习剑之道即为人之道,夫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辟之,曰思无邪。”其实这场决战的故事正可以“一言以辟之”,那就是:道。这个道,就是友情、爱情、信念、诚实、勤奋、知足常乐、宠辱不惊等生活中一切美好的品德与情愫,这些东西貌似平常却弥足珍惜,否则,即便天资卓颖如叶孤城,也终究只能憾然一死。

  面对纷繁万象的诱惑,我们的内心深处总是要坚守住一些东西的,否则不免会迷失本性误入歧途,这不是因果报应,而是自然万物的生存法则。

  ④

  西门轻吹雪,冷月照孤城。

  两袭胜雪的白衣,两柄饮血的长剑,紫禁城内,太和殿上,西门吹雪的剑刺入叶孤城身体的一刹那,内心深处涌起的,一定是无比地落寞与忧伤,虽然他内心深处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在刻意求死。因为从今往后,江湖上可能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和自己比剑甚至是谈剑的人了,古人在长亭畔折柳相送时举杯劝慰:“莫愁前路无知己”,但倘若前路真的没有了知己,那该是怎样的一种惆怅?高山流水绝,弦断无人听。

  古龙在自己的作品中多次提到的一句话就是“有时,一个能让你尊敬的对手比一个让你尊敬的朋友更为难得。”这就是绝顶高手之间的一种惺惺相惜,李寻欢与郭嵩阳,楚留香与无花,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莫不是如此。因为这些人物本质上都是寂寞的,没有心意相通的知己,他们大多数时候不免会有寂寞高手的寂寥之感。普通人只会被他们身上的光环所眩晕,羡慕他们鲜衣怒马、纵情酒色的快意恩仇生活,却决然不会知道他们内心深处无奈与痛苦的一面,只有那些和自己在智力与武功上一样卓绝的人──哪怕是对手──才有可能互相理解与心有灵犀,因为他们都有着一样的伤口与脆弱。

  所以,李寻欢在击败上官金虹、从密室中走出来以后,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孙小红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古龙不是一个黩武的人,他不主张暴力与仇恨,他渴望爱满人间,因此他才会让李寻欢爱上孙小红,安排西门吹雪在决战之前邂逅孙秀青。爱真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西门吹雪从一个没有感情的“神”重新回到了人间,他和我们一样开始有了喜怒哀乐,有了牵肠挂肚。以前对古龙这样的安排总是不能理解,总是留恋那个白衣飘飘、沉默寡言、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西门吹雪,留恋那个象中原一点红那样没有任何感情、一招致对手于死地的西门吹雪。现在看来,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的西门吹雪才更真实,我很难说这是因为自己时过境迁、心态已改,还是该说自己终于读懂了一点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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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冬夜行人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题记

  1985年9月21日,古龙在病榻上完成其天鹅绝唱《猎鹰·赌局》后离世,古龙嗜酒,友人们在棺木中放了48瓶轩尼诗XO,在诸多挽联中,好友乔奇的一副后来被广为传诵: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绝响,一点也没有夸张。机智过人的陆小凤也好,风流倜傥的楚香帅也罢,抑或白衣胜雪的西门吹雪,还是孤傲绝世的中原一点红,和李寻欢比起来都或多或少有些失色。我一直有一个很主观的判断:在古龙笔下塑造的诸多浪子形象中,他本人一定是极偏爱李寻欢的,可惜大侠已殁,无可求证。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使得李寻欢成为古龙塑造的诸多人物中有着进士身份的惟一一个,只不过这个探花郎虽然文武风流,却不恋庙堂之高,反退居江湖之远。他的仗义疏财,他的以德报怨,他和少年剑客阿飞的伟大友情,他和上官金虹的生死一站,在江湖的口耳相传中被逐步定格为经典,甚至是在经年以后的某个九月,叶开依然念念不忘地提到他,足见其影响之深。

  青山白云外,何处不江湖?飞刀,不见飞刀。

  一、阿飞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古龙的写作历来随意而不羁,但这样的开场白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显是经过苦心孤诣地锤炼的,和那句“天涯远不远?”(《天涯·明月·刀》)一起成为古氏作品中最耐读的开篇。就这么不露声色地,古龙开始了一段最重要的叙事。主人公的名字,分别叫李寻欢和阿飞。

  两人在全书的甫一开始就相遇进而相知,这如同一本明明以李寻欢为主人公的书却偏偏把书名定为《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样,这样的安排是意味深长的。

  解读李寻欢必须从阿飞开始,当然,你尽可说我这是谬论。

  鲁迅先生在他的不朽名著《阿Q正传》里安排了一个叫小D的人物,先生自己给出的解释是此人是阿Q的影子,没有辫子的阿Q,亦即年少时的阿Q,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解释《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阿飞这个人物。表面上看,两人在出身、性格乃至气质上都有着天壤之别,但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古龙其实是把阿飞作为精神世界里的李寻欢来写的:李寻欢视朋友如手足情人如衣服,但又终日不能从失去林诗音的阴影中解脱,于是漂泊江湖,纵情酒色,所以阿飞被写成了不苟言笑但内心热情如火的少年剑客,他对林仙儿几近盲目和疯狂的迷恋未尝不是李寻欢没有或者说不敢展示出来的一面。

  多情、无情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线而已,所以,他的名字叫阿飞。阿飞者,混混尔,他绝不是浪子,要是你觉得是,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内心的伤口。

  阿飞其实就是李寻欢,《边城浪子》里提到的两人的每年一聚不过是一个人的精神盛宴而已,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自我保卫战。

  二、忧伤

  总有一些忧伤是无法逃离的,如咒语,如梦魇,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对浪子而言,忧伤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气质,否则所有的流浪与漂泊就成了无根之水,显得滑稽且不真实。李寻欢的忧伤是与生俱来的,如同奔流在身体里的血液,在全书的结尾,李寻欢从和上官金虹决斗的密室中走出,微笑着握住孙小红的手,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笑容之一,这个天性忧伤的男人,握刀的手还会继续雕刻那个梦中的人像么?

  李寻欢为人所诟病最多的,便是将至爱之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在女权主义者看来简直是不可容忍的相让,古龙将忧伤象种子一样播撒到了李寻欢的心田,从此,这个在对手看来强大的几乎不可战胜的人有了最致命的弱点,这也才有了后来龙啸云等人的陷阱得以成功实施的伏笔。

  你可以指责他,但这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李寻欢的这种相让显然有别于浪荡公子的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当你看到他在和从京城带来的青楼女子依红偎翠,醉生梦死时内心深处清醒着的痛苦之时,你就会明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勇气。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

  忧伤是一柄双刃剑,这正如李寻欢手中那例不虚发的飞刀,既可取人性命于无形,亦可用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忧伤使得这个看起来几近完美的男人有了沉默和痛苦的理由,同时又支撑着他内心的强大、用爱和信念温暖他人。

  “我们要天天思念,但不要天天相见”,黄舒骏这样唱到,不过无论如何,从李寻欢作别自己庄园的那一刻起,忧伤已注定伴他余生。

  三、病态

  自打一部叫《英国病人》的影片问世后,“病人”就成了一个时髦的词,冠以《XX病人》的书在书店里层出不穷,这年头,看来大伙都病得不轻。

  李寻欢当然是一个病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病人,一个从生理到心理都不健康的病人。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对于自己偏爱的人物,如西门吹雪,傅红雪,到李寻欢,卜鹰,他们身上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病态,试看《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对李寻欢的描写:“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构成古氏浪子亘古不变的招牌姿势。

  理解了这些,才有可能触摸李寻欢的内心世界。李寻欢本质上是寂寞的,因为他找不到一个能关照自己心灵的人,林诗音本来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但他放弃了,这是一种主动的拥抱残缺,俗一点的说法就是自虐。西方的近代哲学里有个说法是精神流浪,所谓追求终极关怀,寻找精神家园,李寻欢的病态正深得此中三味,虽然看起来矫情了点。

  也许古龙自己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一个再坚强的人也无法抵抗这种看似遥不可及的精神漂流,所以李寻欢最终遇到了孙小红,而到了《猎鹰·赌局》里,酒气如故,香鬓不再,卜鹰的眼里便只剩下胡金袖一人,差不多快举案齐眉了。

  “我们活着或许只是相互温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郑钧《极乐世界》),说到底,我们都是有病的人。

  四、隐忍

  我一直怀疑有些词在外文里是找不到对等翻译的,这个词算一个。

  李寻欢的性格里有着一种隐忍的气质,这一点在他被诬为梅花盗以及困于少林寺的章节里表现得很明显。这真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古龙大学读的是外文系(好象是淡江大学),行文、思想中受西方文学及宗教影响甚深,在他的很多作品里都可以轻易找到希区柯克、爱伦坡等西方侦探文学的影响甚至是直露的模仿;另一方面受东方文化的潜移默化,他又不自主地赋予了笔下的人物一些传统文化里的东西。

  佛教宣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宣扬“退一步海阔天空”。隐忍是一个很东方化的词,很有一些佛教禅宗的味道,包含着一种世事洞察后的练达与宽容,以及几许洒脱,但又不同于看破红尘后的归隐山林,所以例无虚发的李探花终究不是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李寻欢是令人敬畏的大侠,但他并不喜欢以暴易暴,也不愿意遵守弱肉强食的江湖游戏规则──虽然这只是小范围内的消解而非颠覆,骨子里他有着很深的平民意识,但同时我们又看到李寻欢有着相对强烈的正义感,他的善恶观念简单到几近迂腐,这也许能从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许多人不喜欢书中他在少林寺那一段的描写,的确,在常人看来,简直是太假了。

  深究起这种隐忍的背后,我以为是一种指导李寻欢的人生哲学在起作用,这种人生哲学的精髓叫惟美,具体我将在下文提及。忧伤,病态,隐忍,都是构成这种惟美的基本意象,李寻欢不愿意表现得太过激烈与决绝,他渴望温柔的伤心。他把自己的生活当成一部作品,就象他一有空就雕刻美人像、在酒馆白天黑夜各喝七碗酒一样,永远追求精致与精确。

  江湖弟子江湖老,李寻欢慢慢倒在自己的背影里,以美丽的姿势老去。

  五、惟美

  追求惟美的人往往自身都是有缺陷的,而且自恋。李寻欢是一个彻底的惟美主义追求者,他把自己的一生当成一件作品在雕刻,打磨,用时下的话语来说就是作秀,李寻欢的一生是一场看似宁静实则绚烂的生活秀,你会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做作,很矫情,没关系,李寻欢心甘情愿地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并接受由此带来的沉重──肉身和精神上的双重沉重。

  所以李寻欢使用的是飞刀这样的兵器,飞刀区别于常见的刀剑枪戟的那种阳刚,少了几许咄咄逼人的霸气,多了几丝阴性的温柔。李寻欢的飞刀是什么样的无人知道,人们只知道它能杀人于无形,有着慑人心魄的力量,这确保了李寻欢行走江湖时在兵器上占据了心理上风,并保持了自己必不可少的神秘。所以虽然在百晓生作的《兵器谱》上李寻欢的飞刀位列上官金虹的龙凤金环之后,但这一点也不妨碍李寻欢的最终获胜。

  在李寻欢的身上,古龙毫不掩饰自己的偏爱,他毫无吝啬地给了李寻欢几乎完美的背景:出身书香世家,父兄皆探花,自身文武全才,有着深不可测的飞刀绝技,频频有美女投怀送抱,关键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等等。

  我对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在紫禁之巅的那场决斗一直耿耿于怀,因为那不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决战,只是叶孤城祈求尊严一死的仪式而已,比起西门吹雪来,李寻欢简直幸福得让人嫉妒:他不仅有了和上官金虹的一次名动江湖、永载史册的决斗,更可贵的,他能赢得对手的尊敬,甚至有了郭嵩阳肯为他舍命的一幕。

  一个人能赢得对手的尊敬为自己割头换颈,真是无憾了。

  六、江湖

  江湖,终于要提到这个词了,虽然这很难。

  江湖是什么?江湖是落英缤纷的世外桃源,江湖是快意恩仇的刀光剑影,江湖是牧羊塞外的神仙眷侣,江湖是终老其中的广天远地。江湖是文字编成的梦,所以,江湖里的人都是有理想的,躲在文字后面的人小心翼翼地把梦藏在心间,就象传说中逐日的夸父。

  “我不做大哥已经很久了”,《英雄本色》里的这句台词成了经典。的确,生于江湖,老于江湖,相忘于江湖,江湖就象一个舞台,再有名的角,经久不登台也会被残酷地遗忘。

  李寻欢大约是不喜欢江湖这个词的,他所关心的,只是朋友、佳人、美酒尔。不到逼不得已,飞刀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不象年轻气盛的阿飞,一出手就跟割芦苇似地放倒一片。李寻欢心目中的江湖也许比较接近临终前的阿朱:和爱人牧羊塞外,神仙眷侣,不知后来叶开提到的云游仙山的李寻欢身边可有孙小红的身影?

  写到这里,我在文章一开头提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古龙的确是把李寻欢当成自己来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一本古龙自传。古龙崇尚佳人美酒的生活,渴望回肠荡气的友情,哪怕为了追求这些而牺牲自己的健康,或是违犯现实的价值观。这是古龙和金庸的最大区别。

  所以和李寻欢一样,古龙永远也不会成为主流,虽然,他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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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江湖情色

  江湖儿女性情豪爽、敢爱敢恨,虽然少了西厢、红楼里那种书生与小姐之间的婉约缠绵,却多了几分让人感动与神往的豪气……

那些花儿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题记

  ①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狂追朱七七时的那个王怜花比较可爱,后来那个和沈浪化敌为友、一起出海云游仙山的王怜花我就不太喜欢了,更何况朱七七不是林徽音,王怜花也不是金岳霖,所以我老是小人之心地在担心他们两会不会出轨的问题。至于古龙后来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提到他在海外写了本《怜花宝鉴》的书交给孙二爷的事就未免有些画蛇添足了,象王怜花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文武全才,理应让他象流星一般横空出世后就昙花一现比较好,老是阴魂不散似地就没意思了。顺便说一下,我对《怜花宝鉴》的书名也很不以为然,它老是让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诸如《葵花宝典》、“挥刀自宫”一类的字眼。

  年少时读《武林外史》,总是不能理解王怜花何以会那么狂热地迷恋于朱七七,因为完全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仅从信手拈来、巧夺天工般地集前人诗句这一点看来,王怜花就完全配得上“才子”的称谓,而且还是个大才子。更何况他是那么聪明,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一不精,而朱七七则只是个唧唧喳喳、喜欢惹事生非的天真少女而已,可是感情这东西,又有谁能说清楚呢。人生如棋,浮生若梦,王怜花偏偏就是爱上了朱七七,而朱七七偏偏又是非常执着地爱着沈浪,对眼前的这个才子丝毫不为所动。

  痴恋朱七七的那个王怜花是真实而可爱的,他爱得那样真切纯粹,那样不惜一切,甚至是那样不择手段。他的目标简单而明确:得到朱七七,为此他甚至可以做出易容成沈浪的事来,这样的行径也许是那些所谓的大侠们所不齿的,可他不在乎,他本来就没打算当一个侠义之士。但是有一个人的声音他不能不在乎,那就是朱七七,所以后来当他以自己的武功与计谋把朱七七弄到了身边,可是朱七七的口中吐出来的只有沈浪的名字的时候,王怜花放她走了。他说不愿意勉强自己所爱的人,这是不是只是他用来抚慰心中伤口的理由?任他聪明绝世,却依然破解不了爱情的谜题,看着朱七七渐行渐远的背影,他是否已经意识到了她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离恨恰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如果时光倒流,王怜花当初还会不会放走朱七七?

  我不知道答案,我只知道如果换了是我,我也一定会象王怜花那样做的,因为生命太短,而爱情太美。

  ②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只要你肯去领略,就会发现人生本是多么可爱,每个季节里都有很多足以让你忘记所有烦恼的赏心乐趣。”

  这段独白简直就是武侠小说版的《我与地坛》,说这段话的人叫花满楼,一个双目失明但对生活永远不会悲观绝望的人。第一次读到这样的文字是在九年前,当时给我的震动远非笔墨所能形容,感谢花满楼,感谢史铁生,他们用那些充满睿智而又催人上进的文字给一个在皖南偏僻山区里孜孜求学、心中充满困惑的青春少年指点迷津,陪伴他度过了一段最艰苦也是最美好的岁月。

  扪心自问,我们这些耳聪目明、五官正常的芸芸众生又有几人曾经品味过这些乐趣?我们总是在为生计而奔波忙碌着,很少有空停下脚步来稍做休息,所以我们总是与沿途的风景擦肩而过。在《陆小凤傳奇》里,最可爱的人物,不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不是清绝孤傲的西门吹雪,而是眼瞽心亮、永远微笑的花满楼,这种微笑,是一个心胸开阔、热爱生命的人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花满楼是一个理想化的人物,代表了一种生活的可能性,工业文明的发展让人类越来越物化,而花满楼的身上则保留了人性最原始的一些品质,如尊重生命、克制欲望、自我反省等,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当然很难,所以花满楼这样的人才显得弥足珍贵,他不是大侠,他甚至都不能算是江湖中人,他是一个诗人,隐士,哲学家,最重要的,他首先是一个善待他人、善待自己的普通人。

  记得在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结尾,小树问他爸爸人为什么要活着,面对如此宏大的话题,一向贫嘴的张大民当时也不禁愣了一阵,然后说了这么一句话:“孩子,我来告诉你人为什么要活着:一个人,只要没被判了死刑,他就该好好地活下去。”这话算不得有多少哲理,甚至有些答非所问,但这的确就是答案。“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这句话是花满楼对上官燕说的,我以为也是对我们每一个人说的: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

  ③

  无花,少林僧人,通音律,精诗书,擅烹饪,人称“妙僧无花”,盖其人与丐帮南宫灵皆为昔年石观音与日本浪人天枫十四郎之子,长大后欲为父报仇,且觊觎武林至尊之位,盗“天一神水”杀人于无息,阴谋为楚留香识破后自决。

  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个俗套的恩仇故事,个中其实包含了多少的人生无常与无可奈何。江湖纷乱,人心险恶,无花本是完美无暇的妙僧,又是楚留香的至交,有谁能想到他却是幕后的杀人元凶,古龙说最要好的朋友往往也是你最危险的敌人,果真是在历经人情如纸、世态炎凉之后的有感而发?

  本质上说,无花和叶孤城、连城壁、狄青麟等都是同一类人,智商极高,野心勃勃,他们优雅、骄傲而寂寞。叶孤城求死于西门吹雪剑下,无花自决于楚留香之前,这都是一种体面而尊严的死亡,正如无花在自裁谢罪前所说到的:“我这并不是逃,我并不是不敢去面对他们,我只不过是不屑在那种卑践的人面前低头而已。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总是个高贵的人,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高贵得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直到临死之前依然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个高贵的人,象个绅士一样捍卫着自己的尊严。(顺便插一句,在《血海飘香》中,无花当着楚留香的面自裁,而到了《大沙漠》,他却又神奇般地复活,与楚留香决战。这样的安排,也许是古龙为了显示自己小说情节上的匪夷所思与悬念叠起,我以为前后太过突兀无法令人信服,是个大大的败笔。)

  无花和上官小仙一样,都是背负着仇恨降临到世间的。但令人深思的是,无花却是自小在少林寺中伴着暮鼓晨钟、青灯木鱼以及佛经神像长大的,表面上看,他是一个恪守佛门清规的得道高僧,看破红尘、逍遥化外,但背地里却是心狠手辣、无情无义的杀人凶手,佛教宣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戒贪戒欲,但这么多年佛门生活的熏陶却依然无法化解他心头的仇恨与野心,是仇恨太深,还是人性本恶?

  我常常想“无花”这个法号是不是古龙暗藏了什么玄机,或是别有一层深意在其中。佛家有言,“一树一菩提,一花一世界。”那么无花是不是就是迷失了本性与慧根?佛家讲究积德行善,崇信因果报应,如果“无花”那么也就自然不会“有果”,所以,他的种种努力是徒劳不会有结果的。无花的一生注定是个悲剧,这是他自己无法逃避的宿命。不管这样的解释是否牵强附会,无论如何我都祈祷象无花这样的人永远不要出现在世界上才好,否则就太可怕了,毕竟,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是难得有楚留香那样的人物的。

  ④

  喜欢他的女人,他不喜欢,他喜欢的女人,都不喜欢他,所以他只好坐下来喝酒。还好,他虽是个要命的酒鬼,却不是个挑剔的酒鬼,夜光杯斟上的葡萄美酒可以一饮而尽,三文钱一碗的烈性刀子酒也能喝个痛快,所以他虽是个光棍,却过得很快活。

  这个人就是胡铁花,一个张口闭口直呼名满天下的楚香帅为“老臭虫”、和楚留香从小玩到大的死党。胡铁花这人,有点象郭大路:马马乎乎,大大咧咧,有点小虚荣心,嘴上不肯轻服软,除了朋友,对什么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过胡铁花没有郭大路那么幸福,后者最终和所爱的燕七喜结连理,而胡铁花则要么是自己喜爱的人视他如无物,要么是喜欢他的人自己又见了就要躲,其实这么倒霉也是他自找的:他终日和风流倜傥、光彩照人的楚留香形影不离,风头和美女自然也都被香帅通通囊括去了。

  在《楚留香傳奇》中,胡铁花在楚留香的光芒辉映下属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如果说楚香帅是福尔摩斯的话,那胡铁花就不免有点象那个拿伞的华生了。油嘴滑舌的韦小宝的那句“好兄弟,讲义气”的口头禅正可用来形容胡铁花,胡铁花对待朋友是赤胆忠心、绝对可以赴汤蹈火的,虽然经常发生他去救楚留香而最终往往演变成了他被楚留香所救的事情,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铁花总是会哈哈一笑,拉着“老臭虫”就去拼酒,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在他看来,同舟共济、出生入死这些都是朋友之间的应有之意,没什么好炫耀的。所以在《新月傳奇》里楚留香及时出手相救,得救后的胡铁花不但不说道谢,反倒说是全靠自己的聪明才帮助楚留香发现了蛛丝马迹,还厚着脸要楚留香承认自己的话"确实是有道理,非常有道理"。

  这就是胡铁花,一个爱美酒、爱佳人、讲义气、重情义的大好男儿。曾经看到一个女生写的文章,说希望自己能够嫁给一个象胡铁花式的男子,但前提是他必须改掉不爱洗澡的臭毛病,当时读罢在心中暗自窃笑:如果万一胡铁花哪天真地不幸被改造成了一个讲究卫生、浑身香喷喷的男人,那楚留香还敢认这个老朋友吗,他还是原来的那个胡铁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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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喧哗与骚动

  总是要历经百转和千回才知道真意浓,

  总是要寻遍千山和万水才明白去和从。

  ──题记

  ①

  出版于1976年的《火并萧十一郎》是古龙创作生涯的又一次分水岭,这本情节简单、语言乏味的续貂之作无情地宣告了一个令人悲伤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那个想象力丰富、下笔如行云流水、塑造过无数有血有肉浪子形象的古龙正在消亡,英雄末路,美人迟暮,一个曾经的傳奇无可奈何地走向平庸,江郎才尽的古龙自此步入自己创作的衰退期。

  在1976至1978年的三年间,古龙陆续出版了十余部作品,除《边城浪子》外大多数作品后来的命运均是湮没无闻、知者无几,《火并萧十一郎》、《飞刀,又见飞刀》两书虽然打着萧十一郎、小李飞刀的名号也未能例外,实践证明这是两部极其糟糕的续作。进入1979年之后,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的古龙基本上处在一种“准封笔”的状态,除了为自己最为看重的楚留香、陆小凤两个系列各自杀青的《兰花傳奇》、《剑神一笑》以及临终前的遗作《猎鹰·赌局》外,其余打着古龙旗号问世的基本都是他人的代笔之作。

  阅读这一时期的古龙作品,个人的最大感受是一个词:力不从心。所谓“力不从心”,既是叙事层面的,也是主题层面的:主题上的力不从心表现在这一时期的诸多作品结局处流露出的绝望与迷惘,《白玉老虎》、《大地飞鹰》等书草草收场,结尾处在浓重的怅然中留下悬疑,表明作者已经没有信心与精力去解答自己留下的疑问,这与古龙成熟期作品中积极向上、阳光健康、明确无误的风格形成鲜明对比;而在叙事层面上,我们看到这一时期的古龙已经失去了驾驭真正意义上长篇小说的能力,以字数论,《白玉老虎》洋洋洒洒近60万字,《大地飞鹰》也是将近40万字的规模,但从艺术感染力来看,二者与10万字上下的《英雄无泪》、《碧血洗银枪》这样的中篇小品相比却要逊色许多,而被公认为成就很高的遗作《猎鹰·赌局》则干脆就是由一系列几千字的超短篇连串而成,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当然,这样说并没有全盘否认古龙这一时期创作的意思,事实上,正如上文所提及的那样,我非常欣赏古龙这一时期的《血鹦鹉》、《英雄无泪》、《碧血洗银枪》等几部作品,而《大地飞鹰》、《白玉老虎》虽然整体上看成就不高,但在局部细节上也依然有不少独到的精妙之处,尤其是后者在刻画小雷、玄轩辕一光等几个次要人物上匠心独具,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

  ②

  与同样以“鹰”命名的《九月鹰飞》、《猎鹰·赌局》两书比起来,《大地飞鹰》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只贴地飞翔的“病鹰”,它在古龙中后期的作品中也只能算是一部勉强及格的作品。我知道这番话一定会招来不少非议,毕竟这本书还是为不少人──包括三年之前的我自己──所喜爱的:引人入胜的开头,令人激动的友情,为自己的信念而无畏无惧的小方,诡秘莫测的茫茫戈壁,要不是后半部分的大失水准与蹩脚的故弄玄虚,所有这些加起来几乎就是一部出色的作品,只可惜,它偏偏有着糟糕的后半部分。

  我所说的后半部份,即是小方回到江南、卜鹰神秘失踪之后的部分,以第二十七章“为什么不回去”为分界点,此后,大漠、猫盗、三十万两黄金渐渐淡淡出,“等待卜鹰”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主题,但他就如同等待戈多一样始终没有再见到卜鹰。

  《大地飞鹰》的主角是方伟,江湖人称“不要命的小方”,另一个是卜鹰,此公在本书中出场时间不多,表现也一般,倒是后来在《猎鹰·赌局》里熠熠生辉,让人印象很是深刻。古龙在本书中努力营造的是一种沉郁与悲凉的气氛,所以开篇的场景是茫茫大漠、食人鹰以及“儿须成名酒须醉”的歌声,同时也在极力打造一种纯粹的男人之间的信任与依赖,甚至不惜把这种友情上升到“终日思君不见君”的高度,有很多人被小方与卜鹰的交情打动,但想一想班察巴那那破绽百出、多次难以自圆其说的计划,这种交情便未免显得有些矫情和因辞害义的味道,它的意义何在也不免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有时我会小人之心地怀疑古龙在写作此书过程中是不是因为临时遇到急事或急需银子,所以匆匆脱手以求拿到版税了事,当看到全书最后通过班察巴那(若是有人读到一半还没猜出谁是幕后主使那真应该去测一下自己的IQ)之口大段大段、滔滔不绝地讲述整个事件来龙去脉,我的感觉是:这就象一部电影拍到一半投资方撤资了,导演无奈之下只好以字幕形式告诉观众电影的结局: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牺牲了,谁活了下来……实在是又方便又省事。

  犹记当年读完《大地飞鹰》后的第一印象是关于它的段落数的,如果有好事者有兴趣去统计一下古龙诸作品每一部的段落数再做个排序,我打赌《大地飞鹰》一定可以排入前三甲:古氏文风在此书中臻于极至,全书自始至终保持着单句成段、每段绝少超过100字的风格,这种太过频繁的分段换行大大伤害了文字的文气与连贯性,更何况好多地方的人物对白都显得冗长拖沓、枯燥乏味,联想到那是一个稿纸写作、以页码计算稿酬的年代,这也许部分地验证了我上面那个小人之心的猜想。

  ③

  再说《白玉老虎》,这其实是一项没有竣工的半拉子工程。该书剧情大致如下:“大风堂”的死敌“霹雷堂”与蜀中唐门联盟后势力如日中天,为免遭灭顶之灾,“大风堂”欲仿效当年荆轲刺秦以樊於期首级为献礼之法,“大风堂”当家人之一赵简心甘情愿让另一位当家上官刃割下自己头颅,送往与赵简有仇的唐家以获取信任、打入对手内部,这个绝密计划甚至对赵简之子赵无忌也未曾透露,一心为父报仇的赵无忌经历重重险阻后,在最终面对杀父仇人上官刃时方才知道事情整个原委……

  这本书的不足,首先在于故事情节设计上的简单与粗糙,简单到不少地方一猜而知,粗糙到许多地方前后矛盾,这对于素以情节诡异见长的古龙来说实在不啻是一次巨大的失败。曲平一出场就是一副卧底的样子,毫无意外可言;上官刃要为何无故割下半辈子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的头颅又在那样一个微妙时期送到唐门?智商正常的人相信都会起疑,更何况按书中所描述,唐门又个个都是智商极高的人精,退一步说,就算不起疑,当时云飞扬闭关,赵简被杀赵无忌离家在外,上官刃投降,“大风堂”已然元气大伤,唐门为何不趁此良机联合“霹雷堂”将其一举消灭?这些显而易见的纰漏使得此书的精彩程度大打折扣。

  此外,《白玉老虎》一书的结局也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从情节发展看这本不能算是结局,“白玉老虎”计划至此刚刚被点题,还没开始正式实施却就宣布煞尾了,这就好比一出名叫《霸王别姬》的戏刚演到霸王与虞姬相识就匆匆谢幕一样,大概古龙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潦草,有敷衍塞责之嫌,于是写了一个百余字、在我看来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意味的后记,兹全文抄录如下:

  “白玉老虎”这故事,写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冲突,情感与理智的冲突,情感与责任的冲

  突,情感与仇恨的冲突。

  我总认为,故事情节的变化有穷尽时,只有情感的冲突才永远能激动人心。

  这故事中主要写的是赵无忌这个人。

  现在赵无忌内心的冲突已经被打成了一个结,死结。

  所以这故事也应该告一段落。

  这段话写得很老实也很诚恳,但却不能算是一个很好的解释,这个故事也绝不应该在这里就“应该告一段落”。我没有刨根问底癖,武侠小说当然可以留下悬疑,把结局留待作者自己去想象。《飞刀,又见飞刀》的结尾,李坏和“月神”的决战胜负如何?《雪山飞狐》的结尾,胡斐对苗人凤的一刀到底有没有劈下?作者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因为结局如何并不会影响到故事的全局意义。

  但《白玉老虎》则不同,如古龙自己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内心冲突的故事,因此结局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全书的成败以及故事本身的价值与意义。赵无忌的故事可以拿来和《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做一比较,同样是世家公子,然后同样因为父亲被杀而改变生活命运,从此为了复仇而活,卧薪尝胆、一心复仇,林平之的心理为复仇所扭曲最终酿成悲剧性结局,而《边城浪子》的戏剧性结局则构成了对仇恨的化解与无情嘲笑。

  与前两者的一喜一悲相比,赵无忌的心头死结难以打开,因为他的复仇根本就不成其为仇恨,他的父亲是自愿向上官刃奉上自己的头颅的,上官刃非但不是恶魔,反倒是为了顾全大局而忍辱负重的义士,因此如何面对上官刃父女这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死问题,不同的可能性将会直接动摇全书的基本命题与根基:试想一下,如果结局是赵无忌执意要为父报仇而杀上官刃,那赵简的死、上官刃的死、赵无忌的忍辱负重乃至整个故事的意义何在?如果不杀,即便这个“白玉老虎”的计划最终成功,“大风堂”最终灭“霹雷堂”唐门,对于赵无忌来说,这种以牺牲父亲生命、自己的青春与爱情为巨大代价的胜利意义又何在?

  这样的问题古龙已经无法回答了,古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难以回答的悖论,这就象好莱坞电影里那些科学怪人发明了新式机器人最终却对它们失去控制一样,《白玉老虎》是一部因为失控而难以为继的作品。先天营养不足,匆匆煞尾势在必然,好在该书在描写赵无忌与卫凤娘、怜怜等人之间的感情上保持了作者一贯的高水准,描摹得细腻而逼真,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天性尚未完全被仇恨吞噬的年轻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亡羊补牢之效。后来申碎梅曾以古龙名义为《白玉老虎》写过一个名为《白玉雕龙》的续集,书名固然毫无创意,情节亦是十分俗套,可谓胆大艺不高,画虎不成反类犬,雕龙不似成雕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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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拯救与逍遥

  酒醒人散得愁多,不如怜取眼前人。

  ──晏殊(集句)

  在《拯救与逍遥》一书中,刘小枫反复多次地提到了“价值真实”一词,关注和追问终极价值的问题这话初听起来似乎很玄乎很学术,但其实未尝不是与我们每一个芸芸众生、凡夫俗子休戚相关。古往今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个体,无论是曾经显赫一时的帝王将相,还是默默无闻自生自灭的引车卖浆者,面对生活中的种种纷繁万象与悲欢离合,内心深处一定都曾经有意或无意地拷问过同样的问题:生命的价值何在?我从来不认为追问生存何为仅仅只是哲学家们干的事,正如我从来不认为个体的生命有高低贵贱之分一样。

  刘小枫在书中接着写到,大凡个体与外界之间出现对立与冲突之后,总不免会产生两条道路,即救赎之路与审美之路,这是中西文化的一道分水岭,分别代表着东西方传统文化取向的“拯救与逍遥”,相比之寄情诗文、退隐田园、纵情山水、披发佯狂的中国传统文人选择的“逍遥”,刘小枫更欣赏的是“拯救”,即以原罪精神为主旨的西方基督对人性的拯救以及对生存意义的不息追问。

  在我看来,金庸的作品有着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与"逍遥"精神一脉相承:杨过与小龙女的神雕侠侣隐居古墓,令狐冲与任盈盈的终成眷属笑傲江湖,张无忌对赵敏的不爱江山爱美人,韦小宝携七位如花美眷共享齐人之福,无一不是令人羡慕不已的逍遥逃遁,即便是为国捐躯的一代大侠萧峰与郭靖,在生前也都曾憧憬与许诺过要和阿朱与黄蓉牧羊塞外、安居桃花岛。而在推崇拯救精神这一点上,古龙的作品则和刘小枫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古龙大学时读的是外文专业,写作手法上受西方文学影响较深,不仅如此,他笔下的人物命运也更富于"拯救精神",这种拯救,往往与家国、民族的命运危亡无关,而更多的是对个体命运的抗挣,以及在面对爱情、金钱、地位的诱惑时灵魂深处那种无依的彷徨与挣扎,这种挣扎与拯救几乎贯穿于古龙的全部作品之中,耐人寻味,令人唏嘘。

  我要说的,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中的龙啸云。我知道有许多人都不喜欢甚至是厌恶这个人物,但细一想,他其实又做错了什么呢,说到底,他只不过是一个用情太深的痴情种罢了。这个人的一生,过得一点也不快乐,一点也不逍遥,除了他自己,他到最后什么也没能拯救。

  龙啸云的故事并不复杂:年轻时一次无意中路遇被仇家追杀的李寻欢,遂施以援手出手相救,自己亦身负重伤,有了这段生死患难之交两人便顺理成章地义结金兰,李寻欢盛情邀请龙啸云住在自己府中养伤,孰料龙啸云在不知道李寻欢与林诗音是青梅竹马的恋人的情况下对林诗音一见钟情,患下相思之疾几欲奄奄一息,李寻欢得知此情后决意成全他与林诗音,于是恣意纵情酒色刺激林诗音,并安排机会让林诗音、龙啸云二人接近,林诗音在对突然变心的李寻欢绝望的情况下嫁给对自己一往情深的龙啸云,李寻欢于是将自己的全部家产作为贺礼送给龙啸云夫妇后只身离去。故事如果到这里结束的话,悲剧也就不会发生,龙啸云没有做错什么,恰恰相反,他是一个令人尊敬叫人钦佩的热血男儿,要说有什么悲剧的话,那就是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李寻欢的身影也许这辈子都不会从林诗音的心中抹去。

  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李寻欢对林诗音念念不忘情难割舍,十年之后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的他再次回到老宅,扰乱了一切本已渐渐平静的秩序,撩起那些本已渐渐愈合的伤口。一往情深的妻子心头一直惦念着别的男子,而自己还一直住在这个男子所馈赠的庄园里,此情此景,龙啸云所处的尴尬境地不难想象,在李寻欢被擒后作者点明龙啸云就是幕后的主使之人,这一点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面对妻子林诗音的指责,龙啸云说出了心里话:"我的确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儿子。我们本来活得好好的,你一来就全都改变了!"很多人鄙夷龙啸云的以怨报德,但李寻欢所施于他的又是怎样的一种"德"呢,对于龙啸云,从一般伦理道义上判断他的确是个虚伪的小人,但他对于李寻欢步步为营的陷害其实是一个男人对于爱情、家庭和荣耀的本能自卫反应而已,他所处的是一种没有中间道路可走的、在良心与尊严之间的两难选择。

  李寻欢的心中一直是以大侠和正义的化身而自居的,我记得他曾对荆无命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听起来真是触目惊心,令人毛骨惊然,顺便插一句,这段话不禁让我联想到《射雕英雄传》的结尾,在华山之颠洪七公对裘千仞的一番义正辞严的斥责:

  裘千仞道:"好,大英雄大侠士,我是奸徒,你是从来没作过坏事的大大好人。"洪七公道:"不错。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化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这番话大义凛然,裘千仞听了不禁气为之夺。

  洪七公是我喜欢的人物,但这一番说教却着实令我不舒服,这个世界并没有全知全能的上帝,也没有人有资格认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李寻欢把家产连同爱人一起拱手相赠,偿还了龙啸云的救命之恩,换取自己身心的逍遥,但他决然没有考虑到林诗音的感受,也没有考虑过这种近于施舍的态度对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的伤害,岂止是伤害,甚至是侮辱,但龙啸云还是接受了,不要说他贪财,不要说他没骨气,他只是为情所困罢了。为了爱情而甘愿接受侮辱与损害,且让我们向这样的一个痴情者致敬。

  龙啸云有没有更好的路可走?答案是没有。试问:天底下有哪一个男人能够容忍自己的妻子与以前的情人余情未了念念不忘?龙啸云作为一个男人自然也不例外,面对十年之后重新回来的李寻欢,龙啸云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他和李寻欢是拜过把子的好兄弟,再次相见自然高兴,所以一开始他对李寻欢是非常热情的,这种热情绝非虚情假意的礼节客套,而是面对久别重逢的老友时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所以就连素不多话的铁传甲都夸"龙大爷是条汉子",而李寻欢则更是感动地说出"得友能如龙啸云,夫复何求"的话。龙啸云不是傻瓜,他心里当然十分清楚李寻欢此行是为谁而来,虽然他了解并且深信李寻欢的为人,知道他断然不会做出让自己的难堪的事,但李寻欢的存在这本身就构成对他既有一切的潜在威胁,"我本来是这家的主人,但你一来,我就变得好像只不过是在这里做客。"

  他所担心的,不是失去庄园或财产,而是失去与为人父、为人夫的尊严,这一点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才是最可怕的,而这种威胁居然来自于他曾经为之出生入死、也曾经为他放弃所有的金兰之交,看起来,借刀杀人似乎成了他几乎惟一的选择,这不能简单地理解成龙啸云为人虚伪或贪生怕死,事实上他从一开始认识李寻欢的时候就是一个视死如归的汉子,而最后他为了救李寻欢死于金钱帮门口也再度证明了这一点。

  龙啸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至爱的妻子与自己同床异梦,惟一的儿子骨子里从未在心里承认过他这个父亲,自己最终又因陷害结义兄弟而身败名裂,他的一生活得如此沉重而悲哀。遇上李寻欢是个无意的错误,爱上林诗音是个美丽的错误,而接受李寻欢的慷慨馈赠则是个致命的错误,他的命运也许在李寻欢出走的那一刻就已注定,但他不肯就此认命,他一直在试图挽救最终的悲剧,但种种努力均以失败而告终。所幸他最终用自己的一死换来了良心的安宁,他无力拯救婚姻或者爱情,但至少拯救了他自己。当年因为救李寻欢而相识,而最终又是为了救李寻欢而死,冥冥之中,生死之间宛若轮回。不知道在他临死的刹那,心头涌起的究竟会是怎样的感触?他会不会后悔年轻时的那一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龙啸云怀揣"怜花宝鉴"去金钱帮总舵为李寻欢求命几乎就是一种变相的自杀行为,他的心中很清楚自己此行的结局但依然慨然前往,生有何欢、死有何哀,此时的他已然被痛苦麻木得超脱生死之外。古龙在书中给这一章拟的标题是"血洗一身孽",的确如此,他用自己的一死洗清了全部的冤孽,生死如梦,爱恨成烟,就象那本下落不明的"怜花宝鉴"一样,龙啸云就此在这个世界消失,再也无人记起这样的一个人,以及他短暂悲哀的一生。

  龙啸云当然算不得是个大侠,他后来陷害李寻欢的种种所为的确是近于卑鄙,他的结局也可说是咎由自取。龙啸云的症结在于他的气量太过狭小、胸襟不够开阔,对于爱情,他提得起、放不下,显得极不洒脱,他对林诗音的爱最终演化成了一种单纯的形式上的占有,心里明知林诗音所爱着的人是李寻欢但是仍不愿放手,是心存让她回心转意的幻想,还是"宁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心理使然?古龙没有言明,我只知道,如果龙啸云早一点明白诸事随缘、不可强求的道理,洒脱地离开庄园、离开林诗音,那么他个人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可惜,这些都仅仅只是我个人一相情愿的美好愿望而已。

  古龙一开始也许是为了用龙啸云这个人物来反衬李寻欢的侠义与伟大,但到了后来自己也不免开始对于这个人物寄予了同情,作为龙啸云与林诗音的独子,小说一开始将龙小云描写成一个心狠手辣、为非作歹的恶人,但到了最后古龙安排龙小云改邪归正,这样的处理有些突然,不知是为了要安慰龙啸云、安慰林诗音,还是安慰我们这些痴迷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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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情自古伤离别

  郭玉娘放下食盘,看着桌上的银环,忽然问道:“这就是盛天霸的多情环?”

  葛停香点点头。

  郭玉娘道:“盛天霸是个多情人?”

  葛停香肯定地道:“不是,绝不是。”

  郭玉娘道:“那么,他的环为什么要叫做多情环?”

  葛停香道:“因为这双环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绝不会再脱手,就好象

  是个多情的女人一样。”

   ──《七种武器·多情环》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七种武器·离别钩》

  ①

  对于古龙的“七种武器”系列素来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赞誉者是推崇备至、称它“整整影响了一代人”,诟病者则指出其说教味太浓让人生厌,两种说法似乎都有一些道理,孰是孰非此处且暂不做评论。凭心而论,“七种武器”系列拆开来单个看是七个并不甚出彩的短篇,它们因为缺乏了古龙作品所一贯具备的想象力和叙事张力而略显平庸,对于熟悉古龙作品的人来说,有好几篇甚至是读到开头就可以猜测出结局的,但这些并不妨碍“七种武器”作为一个整体所凸显出来的独特魅力,在这七个相互独立的故事中,我们读到了勇气与信心,读到了爱情与友谊,读到了生离与死别,也读到了胜利与欢乐。

  “七种武器”中,《长生剑》单薄,《碧玉刀》俗套,《霸王枪》矫情,个人比较喜欢的是《孔雀翎》、《多情环》与《离别钩》三篇,《孔雀翎》富含自省与思辩精神,《多情环》直面现实中尔虞我诈的残酷与真实,而《离别钩》则写尽了人生的聚散无常,这些是我尊敬古龙的原因之一:一个对生活没有深刻洞察的人是很难写出这样悠远、从容而又耐人寻味的文字的。

  孔雀翎的传说使得它作为一件令江湖人胆寒的武器具有着无与伦比的震慑力,事实上孔雀翎已经不在孔雀山庄,秋凤梧借给高立的只是一个空盒子而已,但它让高立恢复了勇气和信心,因此结局是他赢了。这种“意志疗法”的故事有些俗套,《九月鹰飞》里丁灵玲救郭定、葛病时就用过了,但心怀希望总是好的,因此我还是愿意并乐于读到这样的故事,并且常常孩子气地祈祷这样的故事有朝一日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多情总被无情误,情到浓时情转薄。葛停香创立的“天香堂”经过处心积虑的苦心经营,最终一举歼灭了“双环门”,完成了宏图霸业后才黯然发现自己也已渐渐衰老,有意把这片出生入死打下的基业传给自己最为信任的萧少英,却没有想到萧少英竟然是卧底伺机复仇的“双环门”故人之子,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萧少英最为信任的内应却是青龙会的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心险恶在这里被推向了极至,最终的结局则是仇恨的火焰吞噬了一切。

  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这个道理杨铮明白,他不愿意和这个世界离别,更不想与自己所爱的人离别,可是狄青麟非要这么做,世袭一等候的他目空一切,自认世间万物生杀予夺,所以杨铮不得不使用离别钩。离别是为了相聚,这样的道理狄青麟是不会明白的:他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个朋友,一个没有朋友的人自然也就不会有离别,除非是他和自己离别,所以狄青麟最终的结局是在杨铮的离别钩下和自己作了离别。

  和《绝代双骄》、《武林外史》之类动辄百万言的鸿篇巨制相比,“七种武器”(包括他的绝笔之作《猎鹰·赌局》)这样的短篇就如同是唐宋小令与写意山水,固然不能勾勒出波澜壮阔、纵横开阖的江湖画卷,却也能折射出普通人在面对生活时的痛苦、尴尬、挣扎与欢乐。

  ②

  《离别钩》与《多情环》两个故事之间形成了一组有趣的互动参照:一个写生离,一个写死别;一个是东方式的善恶因果,一个是西方式的原罪复仇;离别钩带来的不是离别,是相聚;多情环产生的不是多情,是无情;一个说人生本已聚少离多,每一个人都应该勇敢地争取相聚而不是制造离别;一个则是心中已被仇恨与杀戮填满,再也不能感受多情的欢愉。

  《离别钩》中有着很强的宿命与机变的意味,兵器与它们的炼造者以及所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映射与联系:蓝大先生伤于离别钩之下,万君武死在一柄薄如纸的刀下,他们决然没有想到这些兵器正是自己当年央求邵大师所锻造的,狄青麟杀死恩师应无物,最终却死在杨铮的离别钩下,就象那位磨刀老人说的,这就是天意如刀。

  杨铮爱上吕素文以及他们之间的近乎柏拉图式的感情都是符合他的身份以及个性的,倒是一个江洋大盗的儿子长大后成了一名不怕死的县衙捕头是很耐人寻味的。杨铮的性格决定了他必然是一位疾恶如仇、秉公执法的捕头,他和狄青麟的生死一战,公、私的成分都有,很难说清楚哪方面的因素更多一些。一入侯门深似海,庭院深深深几许,杨铮一往无前地走进了狄青麟的侯门,武功平平的县衙巡捕战胜了莫测高深的世袭一等侯,他靠的不是运气,不是兵器,是一种必胜的信念与霸气,就象当年李寻欢击败上官金虹一样,这是所有正义与邪恶之间较量的必然且惟一结局。

  单以故事情节论,《多情环》可算“七种武器”系列中可读性最强的一篇,它就如同是一本精彩的侦探推理小说,叙事丝丝入扣、发展扑朔迷离,所有的谜底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被一一揭开,故事主人公诸停香、萧少英最终发现都是被自己最信赖、最亲密的人所出卖,从谋篇布局到结局谢幕走的都是古龙所熟悉与擅长的路线。

  “双环门”被葛停香的“天香堂”杀得几乎是鸡犬不留,而身为“双环门”中人的萧少英为了复仇也可算是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待到真相大白的时候,葛停香发现自己由一个大赢家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失去了一生打拼下来的基业,失去了最得力的部下与最喜爱的女人,而本该作为胜利者的萧少英也同样感到了彻骨的寒意,他付出了朋友的性命与自己一只胳膊的代价,换来的不是复仇后的快感,而是葛停香一句要命的“本来这一切原本就是属于你的”,这实在是一个残酷无比的黑色幽默,所以最终古龙安排了一个青龙会渔翁得利的结局,我以为这是合理的。就象盛天霸所说的,一个人无论生前多么显赫,死后也不过在他的环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而已,仇恨亦然,这正是“世如春梦了无痕”。

  同样是以复仇为主题,古龙的另一部作品《边城浪子》采取的是避实就虚的办法,《多情环》则是直面最血腥的杀戮与最残酷的结局,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说《边城浪子》好比是雨果的《九三年》的话,那么《多情环》则堪比美国作家霍桑的小说《红字》。

  ③

  在古龙的江湖世界里,我们看到有一类人生命航船的舵是由别人操控着的,他们的命运是自己所不能主宰的,例如《流星·蝴蝶·剑》中的孟星魂,例如《孔雀翎》中的高立。所谓的身不由己,是因为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迈出踏入江湖的第一步就再也回不到过去,这是江湖子弟的共同悲哀,别忘了,“天下风云出我辈”的无限荣光背后,是以“一入江湖岁月催”为高额代价的。

  高立是职业杀手出身,但内心深处良知未泯,一方面他非常清楚质疑与破坏这个圈子的游戏规则将意味着什么,另一方面却无法做到杜绝一切念头、把自己仅仅当成一部杀人机器。冲突已然产生,战斗无可避免。高立的背叛组织,一方面是出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价值取舍,另一方面是他对双双纯净、真挚的爱情使然,对于一个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来说,这二者中的任何一条都足以致命,高立一下子犯了两条,所以他只能选择逃遁。

  在我看来,高立隐居山野、自食其力地养活自己与双双的那一段描写是激动人心的,这种阅读的激动以前在读沈三白的《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中有过,现在则似乎已经是越来越少。握惯了刀剑的手改成了握锄头,只会杀人的人变成了在劳动中谋生同时也谋求生趣的人(还记得傅红雪击败公子羽后对他说的那句话吗?“你已没有生趣。”),这种粗俗而简陋的生活是没有陶渊明吟唱的那种“带月荷锄归”的诗意的,但它是一种对生活心怀希望的积极入世的态度。高立的天真与可爱之处就在于他虽然曾是一名无情的冷血杀手,但同时又是一个未失赤子之心的孩子,他一定奢望过就此和双双安宁地度过余生,只是到了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他才意识到要想继续这样的幸福生活,就一定要和麻锋做决一死战。

  和《欢乐英雄》里那个同样是背叛了组织的王动比起来,高立的处事显得有些幼稚,王动天生是做老大的料,他对世事人情洞若观火,心里很清楚红蚂蚁一伙不会就此罢休让他过着安心日子,知道他们迟早有一天会找上门来,所以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他处变不惊、处之泰然,而高立则曾经幻想过就此退隐江湖远离麻烦,当决战不可避免的时候心里又是忐忑无底,最终靠了借来的勇气才战胜了对手。也许会有人讥笑高立的天真甚至是愚蠢,但他却远比王动要真实的多,他的懦弱与犹豫都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通病。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也不知被多少人反复吟哦过,简简单单的八个字,道尽了多少浪子的无奈。高立本来只想要和所爱的人在一起,过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这样的梦想,傅红雪有过,李寻欢有过,但对于一个身在江湖的人来说这样的梦想已经是过于奢侈。古龙本人对于这种身不由己的悲哀一定是有着深刻的切肤之痛的,在他的后期作品《三少爷的剑》中,一个武林世家的公子为了过上普通人一般的宁静生活竟然不惜化身为身份卑微的阿吉,这种近于荒诞的故事读来真是惊心动魄。每次听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时,我的脑海中总是会条件反射般地想到一个叫高立的年轻人,想到一个叫谢晓峰的少年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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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难消受美人恩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题记

  ①

  从某种意义上说,江湖通常是男性的世界,是侠客与大盗一较雌雄的所在,是英雄与枭雄快意恩仇的战场,女人在这个世界里则往往是处在从属与陪衬的地位,这一点在古龙的小说里表现得尤为明显。综观古龙笔下的诸多女子,命运大多是卑微的,归宿多半是不幸的,这大约与作者的经历以及性格有关。

  所以我们看到在古龙的江湖里,多的是象风四娘、林诗音这样的为情所伤、黯然终生的悲情女子,多的是象林仙儿、石观音这样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阴毒女子,还有诸如象翠浓、思思那样身份低贱、生死无人关心的风尘女子,而结局称得上幸福圆满的女人却实在是寥寥无几:中期的巨著《武林外史》里那个活蹦乱跳、唧唧喳喳的朱七七算一个,成熟期创作的堪称古龙一生最阳光的作品《欢乐英雄》里的燕七算一个,嫁给西门吹雪的孙秀青算一个,缠上叶开的丁灵玲算一个,然后可能就要数到临终前的遗笔之作《猎鹰·赌局》里卜鹰的惟一情人胡金袖了(我注意到在书中古龙用到的称谓是“情人”而非“妻子”,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它传递出来的是临终之前的古龙对于男女与婚姻的某种态度),除此之外,放眼望去,尽皆怨妇。

  古龙的创作手法师从西洋小说技巧,但他笔下所塑造的女性却往往又同时兼具中国传统美德,这个传统的道德观念,概括起来就是对“夫权”的绝对服从、尊敬与容忍(鉴于古龙不太喜欢安排主人公结婚,这里“夫权”的“夫”不妨理解为“情人”、“情夫”,而非“丈夫”),对礼教与道德操守的遵从与不敢逾越,对于人生与命运的忍气吞声与逆来顺受,关于这一点,最有发言权的,便是一个叫林诗音的不幸女人。

  林诗音人生悲剧的罪魁祸首当然是李寻欢,侠义无双的风流探花为答谢龙啸云的救命之恩以及换取自己良心的安宁,轻飘飘地一挥手就作别了自己的庄园和女人,把林诗音象一件衣服一样拱手让给了龙啸云,这时林诗音面临的就是一个嫁与不嫁的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不嫁都比嫁显然都要明智的多,哪怕是离家出走或者索性遁入空门也比嫁给一个自己毫无感觉的人要好,但林诗音最终的选择是嫁给了龙啸云,后来两人还育有一子,悲剧与痛苦就这样被传播与繁衍开来。软弱不仅让一个女人没能伸手去抓取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同时也假她之手加速了悲剧的传播。

  与林诗音的遇人不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楚留香身边的三位美女的幸福生活,这是三个完全合乎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的贤妻良母式的女人:宋甜儿做得一手让男人永远记得回家的美食,苏蓉蓉温柔解语,负责安排日常生活起居,而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李红袖则谙熟武林各门派掌故、来历,是香帅的智库。三女安于接受共侍一夫的现实,三个人各自都有一手相夫教子的绝技,而且都安心居于从属地位,也从不限制和干涉楚留香的自由,这正是传统女人应该做到的三从四德,所以她们生活的很满足,很幸福──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的。但古龙自己也知道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可爱,这样的关系也很难算是正常的爱情,所以这样的故事只此一次,下无违例。

  于是开始看见女人对爱情的觉醒、萌动与挣扎,但最终还是没能逾越那道无形的束缚。还记得《萧十一郎》里的风四娘吗?在别人眼中,她是一个百无禁忌、敢作敢为的女强盗,但在面对内心深处那份对萧十一郎的牵挂时,她总是要隐瞒和欺骗自己的感受,还为此远走关外达十年之久,她知道生活里总有一些想爱而不能去爱的人;还记得《离别钩》里的吕素文吗?在别人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年长色衰、被人轻视的青楼女子,但在杨铮的眼里,她永远是那个善良、美丽、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大姐,他们的内心是心照不宣的,却无人敢去捅破这层窗户纸,只有到了杨铮的生死一战来临之前,两个人才紧紧地抱在了一起。《卧虎藏龙》里,李慕白的手轻轻搭上俞秀莲的手,也只是无奈地说出一句“江湖上卧虎藏龙,其实人心里何尝又不是如此?”只有到了最后,毒针发作将亡的时候两人才有了一吐衷肠与紧紧相拥的勇气。

  美人迟暮,红颜白发,早知今日,何必不当初?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谆谆话语,音犹在耳。

  ②

  这使我想到了楚留香曾经的劲敌石观音,昔日黄山剑派因与华山剑派结怨而血战多年,黄山剑派终于败落到只剩她一人,为了避祸,她只身东渡扶桑,后来与日本武士天枫十四郎结成了夫妻,并生下无花、南宫灵两个孩子,这一家子野心勃勃,后来终于闹得中原武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

  这个年轻时因门派血拼而东渡扶桑、后来有了一场跨国婚姻的女子就象《东邪西毒》里的张国荣一样,因为感情的挫折负气远走,终年潜居在偏远的戈壁滩上,处江湖之远并未磨去不幸婚姻在心间留下的烙印。石观音美艳不可方物,且有疯狂的自恋癖,她每天都要脱得赤裸裸地问这面镜子:"谁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那镜子每次都说她是,但是后来有一天这魔镜回答说秋灵素才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石观音于是找到秋灵素,动也不动地对她凝注了两个时辰,在这两个时辰里,石观音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过,她问秋灵素是愿死还是愿毁去自己的容貌,然后便留下一个装药水的瓶子,告诉秋灵素三个月后还会来找她,如果看到的仍是这般容貌,便要杀了她。

  秋灵素后来自甘毁容,却换来与任慈之间一段真挚幸福的爱情,这说明爱情有时也是需要去掉一些遮眼浮云才能看的清楚明白的。有意思的是后来无花阴谋的败露也与石观音的这段恋情与她的自恋有极大的关系,虽然他自己的奸计同样是利用了感情的力量,在爱情面前,这一家族显得太过冷酷无情与麻木不仁,所以最终被代表正义的楚香帅一一击败。

  “爱要怎么说出口?”这个问题在数学上有三种可能的结果:一种就是羞于启齿,导致最终没有说出口;一是说出口了皆大欢喜,自此郎情妾意,过上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生活;还有一种就是鼓起勇气说出了口,却被对方婉言拒绝了。这样尴尬的遭遇,移花宫主遇到过,魏无牙遇到过,林仙儿也遇到过,而他们对此的处理方法则是完全相同:报仇雪耻。

  移花宫主求爱不成遂因爱生恨,她的方法是拆散情郎与他的情人所生下的一对孪生兄弟,设法让他们在长大成人之后自相残杀,这是一种近于变态心理的复仇,而有趣的是她自己后来也遭遇到了这种因爱生恨导致的疯狂复仇,被昔年向自己求亲遭拒的“子鼠”魏无牙设计困在了老鼠洞里,但对于一个被复仇火焰吞噬了的人来说,这样的感同身受是绝不能使她幡然悔悟与悬崖勒马的。古龙笔下的“坏女人”大同小异,万变不离其宗,归结起来不外乎有如下特征:倾城惊艳之色,感情上受过挫折或刺激,心怀不可告人的巨大阴谋,城府机深,善于伪装成楚楚可怜的弱女子姿态,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其中,当首推林仙儿母女为最。

  ③

  林家有女初长成,不爱红装爱武装,林仙儿属于那种男人冷眼旁观时会嗤之以鼻但身处其间时却一定会为之抓狂的女人(有着圣人般超强定力的李寻欢除外),她自恋,富心计,多城府,为达目的不惜以玉体横陈为代价,在潜藏于美妙胴体之下的是无比的狠毒与决绝:百晓生所作《兵器谱》上排名前十的高手,除了李寻欢和年迈的如意天机棒孙老头,其余几乎都被她玩转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用时下的话来说,林仙儿有SM和受虐的倾向,在挨男人鞭子时会有某种生理上的兴奋反应,而她最高妙的手段,则是她对付阿飞的,她每次都要挑起阿飞的情欲,然后又用“我要等结婚时才给你”的理由拒绝他,从此让这个武功和生理年龄严重脱节的少年在虚幻的情欲泡沫里沉沦,并向她俯首帖耳。叹只叹红颜薄命,古龙最终安排给她一个沦落风尘的结局,人老珠黄无人怜,年轻美貌时将一帮明星们玩得团团转的情景只能成为不可追的回忆。

  有其母必有其女,作为上官金虹与林仙儿之女的上官小仙袭承了乃父的绝顶智慧和其母的倾国美貌,身兼这两条的女人已经很恐怖了,更何况她的身上还有着寻常人所不能及的卧薪尝胆般的忍辱负重,为了图谋金钱帮的霸业竟可以把自己伪装成白痴长达十数载。就是这么一个长期把自己装成弱智的女子,居然在叶开的眼皮底下搞小把戏,几乎是兵不血刃地把这位李寻欢飞刀绝技的惟一传人给放倒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上官小仙比只知道用肉体做原始武器的林仙儿更高明,虽然有时也会为了配合剧情需要去半露酥胸,但更多时候她是在娴熟运用另一件威力巨大、屡试不爽的武器,那就是她父亲上官金虹留下来的巨大物质财富,在白痴的幌子下,她是如此熟练地苦心经营、运筹帷幄,以至叶开在中计后也不免惊叹不已。

  林仙儿母女无疑是古龙江湖中的绝对另类,她们的出现既是对狂人尼采的那句“你要去见女人吗?别忘记带上你的鞭子”的有力嘲讽,也是对“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征服世界”这句话的最好诠释,并且时刻提醒着我们女权主义的存在与必要。但是细一推敲,又很容易发现一个秘密:即便聪明如林仙儿母女辈,在古龙的江湖里也终究是属于“弱势群体”一族,古龙对于她们同样是以一种嘲讽和挖苦的笔调进行描写的,对于女性,古龙一贯少悲悯而多不屑,因此林仙儿虽然自视甚高,但她的魅术其实是失败之极,非但不能勾引到李寻欢,连上官金虹也同样不曾上当,所以当阿飞冲出樊笼后她的个人悲剧便在所难免,她的女儿稍微好一些,最终结局只是被叶开给弄哭了而已,原因也很简单:她虽然欺骗过叶开,但目的只是为了光复金钱帮的大业,此事不关风与月,不象她母亲当年所作所为是因爱生恨而欲报复李寻欢,也许在古龙看来,感情上的欺骗与复仇才是最不可赦的不能承受之重,因此上官小仙的被宽恕亦是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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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题记

  记得中学时看金庸,每回读到《倚天屠龙记》中殷素素与张翠山夫妇自尽那段时总是口中常唏嘘、胸中意难平,我认识一个狂迷金庸的哥们,一提到阿朱受萧峰一掌而死的时候总是牙关紧闭、眼圈发红,仿佛那一掌倒好象是他打的一样。记得当年上高中的时候也是武侠风潮最盛的年代,同学间都管那些早恋的情侣叫郭靖、黄蓉,管单相思或是示爱遭拒的痴情男生叫宋青书或是游坦之,而《神雕侠侣》中的尹志平则可谓是全体男生最为讨厌的角色之一,以至后来这个名字慢慢地演变成了一切不受欢迎的男人的代称,我就清楚地记得一个睡在我上铺特讨厌英语的兄弟曾在背地里咬牙切齿地称班上那个男英语老师叫尹志平。

  借用一句文绉绉的话:“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之一”,的确如此,在这一点上武侠小说可能表现得尤为突出,江湖儿女性情豪爽、敢爱敢恨,虽然少了西厢、红楼里那种书生与小姐之间的婉约缠绵,却多了几分让人感动与神往的豪气。当然,金老先生是谦谦君子,写起男女间的爱情来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当然,《鹿鼎记》中的韦小宝不在此列),男女之间恪守道德底线,发乎情止乎礼,不仅是萧峰、郭靖这样的大侠模范地遵守着“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就连一些凶神恶煞的江洋大盗们在感情上也莫不是道德的楷模,不信请看《连城诀》中丁典对自己与凌霜华之间感情的一番动情追忆:

  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了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朋友还知己。

  这样柳下惠式的人物、这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在古龙的笔下、尤其是在他成熟期之后的作品中是很难找到的,自楚留香以降,古龙作品里的男人或为情所困或逢场作戏,绝少让人感动的忠贞爱情。要寻觅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必须回溯到古龙中期的作品中──我指的是《名剑风流》。

  在我看来,《名剑风流》一书最大的闪光点就在于发生在销魂宫主朱媚身上那一段令人唏嘘不已的爱情遭遇,以至每当看到“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这句话时,我的脑海中最先想到的就是梁羽生的《白发魔女传》和古龙的这部《名剑风流》。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弹指老”毕竟只是一种文学上的修辞与夸张,但对于这个为爱情冲昏了头脑的销魂宫主来说,她的的确确是在一夜之间红颜老去、芳华凋零,这实在是一种于无声处的惊心动魄。曾经颠倒众生,最终所托非人,活过,爱过,然后死在谎言与欺骗的毒酒之下,不曾问过情为何物,却真的是生死相许,黄泉路上虽有负心人同行,却也只是徒增她心中的感伤与怨愤罢了,把女儿取名朱泪儿,想必是心中尚有不曾流干的泪水吧。

  《名剑风流》从整体上看水准平平,没有太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东西,全书以易容、复仇、夺宝等情节为主线,是一本更接近传统武侠套路的小说,没有古龙中后期作品的那种铺面而来的紧张与诡秘气息,也没有写出古龙最擅长的那种令人激赏与击节的友情。此外,书名和男主角的名字也都太俗:“名剑风流”听起来固然有些不知所云,俞佩玉这个名字也是怎么听怎么象是从卧龙生、陈青云之流的书中跑出来的,相比同一时期的作品《绝代双骄》、《武林外史》里的燕南天、王怜花这样的人名简直不象出自同一作者之手。

  幸好,我们在书中看到了这段关于朱媚与东方美玉(忍不住插一句:又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名)的爱情往事的描述,这两个人在书中都不是主要人物,书中对这段冤孽也没有进行正面描写,而是借他人之口在若干年之后的追述,但即便如此,它依然成为沉闷平庸的《名剑风流》一书中最让人难忘的篇章,甚至是古龙全部作品里最让人动容的爱情之一,在此书之后,逐渐迈入创作成熟期的古龙身上的男权主义倾向也日渐明显,男女之间的爱情与铮铮男儿之间的友情此消彼长,除了在背着离别钩的杨铮身上偶尔灵光乍现一下外,在楚留香、陆小凤这样“万花丛中过”的浪子身上,我们已经很难再看到正常意义上的爱情故事。

  朱媚的一生宛若是上帝和她开的一场玩笑,她把自己的全部幸福押在了东方美玉身上,最终却是结结实实地被对方欺骗与玩弄,落的个一无所有、抱恨而死的结局。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未爱上东方美玉之前,朱媚本人就是这种逢场作戏的感情游戏的高手,她以自己的美色与媚术将一班江湖侠少玩弄于股掌之中,精心缔造了曲折复杂的销魂谷,又在其中建立机关遍布、极尽奢华的销魂宫,自奉销魂宫主,广纳天下风流侠少以玩弄男人为乐,让诸多风流恋色的武林中人趋之若鹜。

  阅人无数的朱媚对人性的弱点洞若观火,她采取的是最原始、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以自己的香艳玉体与房中媚术为资本,在男人在全然失去戒备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套出诸多足以轰动武林的惊天秘密,朱媚将这些在枕边听来的秘密整理成一本足以让江湖上诸多道貌岸然的“正义侠士”们身败名裂的”阎王债册”,其手段之妙、用心之苦叫人叹服。(日前从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地一男子与一小姐联手,后者专事勾引当地一些好色干部上床,前者偷拍下两人苟且镜头后再对其进行敲诈勒索,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没准此人也看过销魂宫主的故事。)

  “阎王债册”是这段故事中一个很重要的意象,它既是对人性丑恶一面入木三分的无情鞭挞,同时也证明了朱媚原本是一个工于心计、美貌与智慧并存的人,这是一个巧妙的伏笔,与她后来为爱情遮住慧眼、智商急剧下降的情景形成了鲜明对比。朱媚的遭遇是对“热恋中的人智商为零”这句话的最好诠释,这位一笑倾城的销魂宫主在阅人无数后厌倦了这种放浪形骸的生活,虽然凭借着驻颜之术保持着不老的容颜,但这毕竟挽留不住光阴的脚步,随着年岁增长,她的心底开始燃起对本真意义的纯粹爱情归宿的渴望与追求。真挚的爱、温暖的家,这本就是普天下每一个人的正常情感诉求,但是非常不幸地是她疯狂爱上的,却是一个徒有其表、虚情假意的小白脸,朱媚的不幸人生由此拉开序幕。

  历尽冷暖、人到中年的朱媚对年龄比自己小了一半的东方美玉动了真情,毅然舍弃了在销魂宫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以诈死为名避人耳目,与东方美玉隐居在西南边陲的李渡小镇,希望从此与情人过上宁静的普通人生活。“相夫教子”是所有平凡女人理想中的生活画卷,洗尽铅华后的朱媚心头的最大愿望自然是生下一男半女,但这个再普通不过的愿望对于以媚术驻颜的朱媚来说却是无比奢侈的,生育于她而言意味的是红颜不再、瞬间苍老的残酷现实,但对于爱情与温馨家庭的渴望使得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做母亲,她不顾一切地生下朱泪儿,此后不到半年时间,曾经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人迅速苍老、鸡皮鹤发,呜呼,君不见销魂宫主悲白发,朝为青丝暮成雪。

  也许朱媚已经意识到东方美玉对自己的倦意,这个爱情的溺水者试图抓住救命的稻草,天真地希望通过女儿的诞生来栓住情郎的心,心甘情愿地与自己白头偕老、相伴终生,但结果却是适得其反。东方美玉早已过不下这种淡衣素食的平静生活,眼下见到曾经貌若天仙的朱媚又成了相貌丑陋的老妪,心头去意渐浓。看过太多誓海盟山成空言的朱媚毕竟已经不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少女,此时她的最大愿望便是一心一意地把孩子养大成人。她知道自己对东方美玉已经不再有任何吸引力,也不愿再勉强他强颜欢笑地留在自己身边,大度地劝他离自己而去另结新欢,但东方美玉却以小人之心地认为这是朱媚在考验自己,生怕自己真的离去后朱媚会加害于他,于是信誓旦旦、曲意留下。

  朱媚相信了他的谎言,她毕竟是个已过中年的女人,她的心头始终残存着对爱情的最后一丝留恋与幻想,寄希望于东方美玉能良心发现、回心转意,假做真时真亦假,到了她这个年龄,已经无力也无心去分辨什么真假对错,于她而言,也许有时一句美丽的谎言比一个残酷的真相更重要。于是她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了东方美玉的鬼话,也一次又一次地被欺骗,被伤害,直到朱泪儿四岁时那个令她肝肠寸断的晚上,东方美玉的父亲带着胡姥姥等众多高手闯了进来,丑媳妇见公公,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当东方美玉跃身跳到其父背后,加入到辱骂与嘲笑她的阵营的刹那,一个虚幻的肥皂泡彻底地破灭了,那一刻,朱媚心头万念俱灰。就在她心灰意冷、意欲自刎的时刻,正义感极强的侠士凤三突然感到,面对背情忘意的东方美玉,凤三怒不可遏欲杀之而后快,但朱媚依然苦苦为其求情,她的心头对东方美玉的爱情已经是刻骨铭心到近于失去判断力。朱媚最终为自己这份糊涂的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无意喝下毒酒后与东方美玉同归于尽,绝代尤物就此香消玉陨,含恨九泉。这个结局当然不算好,但和古龙笔下的另一位“宫主”──《绝代双骄》里的移花宫主──比起来也不能算坏,同样是迷失于爱情,朱媚仅仅是弄得自己晚景凄凉而已,而移花宫主则是因爱生恨导致心理扭曲,害人不成终害己。前者是可怜可叹,而后者则已然是可悲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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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11: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最后一个大佬

  儿须成名酒须醉,醉后畅谈见心言。

  ──题记

  ①

  写下这个标题后,敲键盘的手开始变得犹豫,似觉有千钧之重。基本上,我一直在刻意回避谈论这个话题,每每念及此书是古龙的绝笔之作时,心头总觉得很是感伤,想象着当时的古龙正承受着来自病痛与追悔的双重折磨,同时又在心有不甘地以抱病之躯试图奋起出山,为自己的才华再度正名,那该是颇为悲壮的景象吧。

  古龙在书前序言中写道:“我希望至少能再活五年的时间,让我把‘大武侠时代’写完,我相信这会是提升武侠小说地位的作品,也会是我的代表作之一。”只可惜天妒英才,上天没有再给他5年的时间,就在这一年的9月21日,肝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古龙为自己平日酒色无度的生活付出了早逝的代价。一代大侠与世长辞,走完了他短暂、绚烂而傳奇的一生,留下良莠不齐的60多部、近两千多万字的作品任由后人评说,因为年轻时逃避兵役,古龙直到离世时依然是个没有取得合法身份证件的人,这真是一个冷冷的黑色幽默: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也许他真的只是这个滚滚红尘里的一名匆匆过客吧。

  壮志未酬身先死,常使后人泪满襟,“大武侠时代”终究随着古龙的离去而成了未竟的广陵散,至于“提升武侠小说地位”云云也许也只能是古龙本人一相情愿的美好理想。在金庸封笔、古龙辞世之后,现代武侠小说创作出现了无法弥合的巨大断代,面对山高水长的先生之风,仰之弥高的后辈小子除了顶礼膜拜与忆今抚昔外,已经无人能在同一高度上再续前缘。虽然后来也曾出现过让人眼前一亮的温瑞安与黄易,但都终因修为不够而迅速凋零成明日黄花,江湖梦断,旧事成烟,一切无可挽回地走向平淡与平庸,武侠小说曾经的风光无限成了昙花一现的短暂繁荣,或永不磨灭的恒远记忆。

  于是乔奇说“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于是倪匡说“人间无古龙,心中有古龙。”

  其实哪有这样的风光与豪迈,古龙辞世的时候是很有点凄凉的,当时惟一守在他身边的,是他的男弟子丁情,之所以强调是个男弟子,是因为纵情酒色的古龙在自己病重时没有一个旧情人来看过他,也许是他把别人伤得太深了吧,大侠自己心头也开始了反思与追悔,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是“为什么我的女人一个也不来看我?”岂止是没有一个情人来看他,先后有几个女人为他生过孩子,但他们却没有一个跟父亲姓熊,这个本名叫熊耀华的男人也许本就不该有家庭、为人父的,他的生活放浪形骸、狂放不羁,正象他小说里的那些浪子。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美人迟暮,英雄末路,每一条路都会有走到尽头的第一天,而这一天对于古龙来说,沿途的风景竟是如此地萧杀与孤伶。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正该如此,弹指一挥间已是18个年头过去了,大侠的皮囊骨骼早已化为乌有了吧,也许只有棺木里那陪葬的48瓶XO酒倒是日渐香浓。对于一位作家,能让后人永远记住的,终究还是他的文字,于是回到文章开头,古龙所指的“大武侠时代”,即是后来结集成书的短篇小说集《猎鹰·赌局》,该书的主人公名叫卜鹰,古龙创造的色彩斑斓的江湖世界里最后一个大佬。

  ②

  事实上,自从1981年完成“陆小凤傳奇”的杀青之篇《剑神一笑》之后,古龙的创作生涯基本就已进入了半封笔的状态,此后的四部作品,《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均是弟子代笔之作,这期间,古龙受到读者对其晚期作品水准大不如前的强烈质疑与不满,加之生活中的不断婚变的打击,古龙选择了酗酒与逃避。

  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1985年,也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

  这一年,古龙的肝病已经到了晚期,也许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余日无多,古龙决心远离烟酒,为自己的生命多争取一点时间,他不甘心接受江郎才尽的指责,决意重出江湖,再现自己当年全盛时期的风光,力图创作出足以与《风云第一刀》、《欢乐英雄》等相比肩的作品来,由于健康和体力上的限制,加之一直折磨着他的腕伤,他已经不太可能再有精力去创作洋洋洒洒的百万言巨著了,所以这一次他选择了篇幅短小的短篇小说形式。这一年的3月1号,台湾《联合报》“万象”版上的一则连载预告引起了古龙迷们的极大兴趣,因为这寥寥数十字昭示着沉寂了几年的古龙终于重又回到了他所热爱的江湖,辞曰: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纵横武林,名剑客古龙再度出击。3月1日,万象再展新貌,献礼之一,是古大侠封笔数年后的最新力作。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联合报》的“万象”版几乎每天准时向读者呈上一篇古龙的新作连载,也许古龙意识到这将是自己最后的绝唱,这一次他表现出了以前所罕有的认真与准时,从《赌局》、《追杀》到《狼牙》、《海神》,一发而不可收拾,剑客对决,快意追杀,情节跌宕起伏,视野纵横摆阖,由山野到大漠,或平原或海上,人们似乎又一次地看到了那个充满了奇思妙想、善于设置伏笔悬疑、才华横溢的古龙。

  古龙对于自己的这次复出表现也很满意,他颇为得意地把自己的短篇系列命名为“短刀集”,也许是在狠狠地长舒一口气,向那些指责和批评自己的人示威:“看见没有?我还是能写出很好的小说来,篇幅虽短,宝刀未老!”

  的确,小试牛刀也好,宝刀未老也罢,总之古龙再一次地让人们折服,沉醉在他创造的充满热情、趣味与想象力的江湖世界里。斗智曲金发,知剑杜黄衫;夺命大红袍,销魂小青衣;轻如飞燕胡金袖,生裂虎豹关玉门……古龙在短短的篇幅里腾挪扑闪,极尽刻画人物之能事,让一个又一个的江湖人物的形象呼之欲出,血肉丰满,令人不忍释卷,掩卷称奇。

  从开篇的《赌局》开始,读者就已经清楚地可以感受到古龙在风格上的转变以及文字技巧上的臻于至善,对此古龙在《赌局·序言》里曾毫不谦虚地予以承认:“我17岁开始做职业作家,到现在30年了,什么文字不会耍呢?但是30年了还要耍文字有什么意思呢?文字技巧还是有的,只是炉火更纯青了。”好一个古龙,好一句“炉火纯青”,这不是自吹自擂,而是自信与自负,当然,古龙是有自负的资格和资本的。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没必要遮遮掩掩、欲说还羞,没有这样的自信与直爽,又哪里能写得出象郭大路、卜鹰这样的人物来呢?

  ③

  《赌局》、《海神》、《狼牙》、《追杀》之后,“短刀集”计划中的下一篇名叫《白羽》,可惜古龙已经来不及把它完成,那该是怎样的一根羽毛呢?现在结集成书的《猎鹰·赌局》系列共包括6个短篇故事,除上述四篇外,另两篇分别是《猎鹰》与《群狐》,这6个故事人物各有关联,情节则独立成篇,以一个神秘的赌局为主线串成。虽篇幅短小,然言简意深,所涉人物既有六扇门的办案高手,也有海外孤岛的高人,既有绝世孤傲的剑客,也有亡命江湖的浪子,活脱一幅具体而微的江湖全景图。

  这个接受任何打赌和赌注的神秘赌局由两位先生与一位老太太主持,武功深藏不露、有着猎鹰般敏锐直觉的卜鹰正是赌局的主事之一,也正因此,他才有机会见证和参与到一系列扣人心弦、扑朔迷离的故事中去,而在卜鹰这个人物身上,寄托了太多古龙本人的思考与理想。

  “赌局”一词本身就是个颇耐人寻味的字眼,看惯云卷云舒、历尽人情冷暖的古龙,在步入自己生命黄昏的时候发出了令人心碎而心惊的反诘:人生岂非就是由一次次的赌局构成的一场大的赌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的确如此,人的一生需要做出痛苦选择的关口何其多,幸福、爱情、金钱、事业……许多时候常常都是鱼与熊掌的不可兼得,此事古难全,卜鹰所遭遇的那些各式各样、希奇古怪的赌局,仔细一想,正是你我生活中所遭遇过的诸多磨难与经历的浓缩与升华罢了。

  卜鹰一次次地投身赌局,乐此不彼,还要玩行为艺术,把自己的生命当成一次赌注让别人下注,赌自己能不能平安地从海上归来,危难之时也不忘开自己的玩笑:“一个人的一生如果能参加一次自己的葬礼,倒也是很有意思的经历。”──其实这个世界上拿自己做赌注的人实在不在少数,只不过许多人缺乏卜鹰的那份自信、乐观与幽默罢了,而且大多数人也缺乏卜鹰的那种能让自己长胜不败的本事,毕竟,这只是童话一样的武侠小说而已,现实生活里上哪去找象聂小无兄弟那样瞒天过海的三胞胎呢。

  不过所有的赌局,无论过程如何,结局终究要有人被残酷地淘汰出局,人生的赌局亦是如此,只不过更加残酷:因为每一个人,无论在赌局的过程里是失意还是得意,最后无一例外地都要被命运的手所操控,无情地被淘汰出局。这样的命运,卜鹰逃脱不了,古龙逃脱不了,你我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古龙在完成这样的小说后撒手人寰,冥冥之中似有宿命的深意与巧合。所以在书中,古龙借卜鹰之口说出了这样一番话:“生死胜负一弹指,谁是赢家?我也不是,天地间真正的赢家早已死光了。”

  既然结果已经注定,不如及时行乐,古龙深感人生苦短,所以努力不让人生过得沉重,在这一点上,卜鹰与楚留香、陆小凤等人的人生哲学一脉相承,只不过卜鹰纵于酒而敛于色,不在依红偎翠、处处留情,而是收起玩心一意要与胡金袖共效白头,临近辞世的古龙以这样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追悔,希望能得到那些曾被自己有心无心伤害过的女子的宽容。

  写到此处,我已分不清这篇文字是在写卜鹰还是在写古龙了,正如古龙生前在创作楚留香、李寻欢等人物时分不清是在写他们还是在写自己一样,可惜我远没有大侠那般的才华,那赶紧结尾吧,也许,我已写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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