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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来凌大哥的论坛了,很是过意不去,今天在群里看到有人说想讨论一下武侠的发展,就把自己以前的旧文那出来晾晾,全做抛砖引玉。
读了楼主文,大有沧海桑田之叹~~~
至于路在何方?鲁迅他老人家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与秦九共同探讨一下,在讨论之前,先贴鲁迅的一篇文章《流氓的变迁》
从网上找来了一篇关于墨子的文章,也贴在这里:
墨子和墨家学派
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一位有卓越贡献的自然科学家。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诸子创说,学术空气十分活跃。涌现出了许多思想家和科学流派。墨家就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派。 墨子名翟,生卒年不详。近代学者一般认为,墨子生于公元前476年左右,卒于公元前390年左右,也有人考证说墨子大约出生在周敬王四十年(公元前480年)左右,卒于周威烈王六年(公元前420年)左右。 墨子出生何地,也有争议。《史记.孟荀列传》说他是宋国的大夫,《吕氏春秋.当染》则认为他是鲁国人。也有文章相传他原为宋国人,但后来长期居住在鲁国。墨子可能出生于当时的“士”阶层,但他本人曾经当过制造器具的工匠,具有丰富的生产工艺技能。据说,他制作守城器械的本领比历史上最著名的巧匠鲁班还要高明,曾经在楚惠王面前与鲁班互比攻守城池的技术,结果斗败了鲁班。 相传墨子初学于儒术,但由于不满儒术所提倡的繁琐的“礼”,因而自立新说,创建了墨家学派。墨子的学说对当时的思想界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墨家学派是儒家学派的主要反对派。墨子的门徒很多,大多来自社会的下层。他们组成了一个组织严密的政治性团体,纪律要求非常严格。这些人能够吃苦耐劳,勤于进行实验,作战十分勇敢,平时从事生产劳动。墨子及其门人为人们做好事,即使是牺牲了个人性命也在所不惜。因此《淮南子》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而且他们功成不受赏,施恩不图报,过着极其简朴和艰苦的生活。 墨子的一生都是在为扶危济困的正义事业而奔忙,班固《答宾戏》中说:“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就是说墨子像孔子一样为天下事而终日奔劳,连将席子坐暖和将炉灶的烟囱染黑的功夫都没有。他“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长期奔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宣传他的政治主张。相传他曾阻止强大的楚国进攻弱小的宋国,实施“兼爱、非攻”的主张。后来鲁阳文君要攻打郑国,墨子知道后又前去说之以理,说服鲁阳文君停止攻郑。他“南游使卫”,宣讲“蓄士”以备守御。又多次访问楚国,献书楚惠王。但后来他拒绝了楚王赐给他的封地,离开了楚国。墨子晚年来到齐国,企图劝止项子牛讨伐鲁国,但没有成功。越王邀请墨子作官,并许给他以五百里的封地。墨子以“听吾言,用我道(听我的劝告,按我讲的道理办事)”作为前往条件,而不计较封地与爵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思想主张。 墨家学派在政治上所代表的是广大小生产者、小私有者阶层的利益。墨子的学说,如“天志、明思”等仍脱离不了殷周的传统思想,但赋以了“非命、兼爱”的内容,以反对儒家的“天命”和“爱有差等”的思想。墨子认为,“执有命是天下之大害”,极力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不应有亲疏贵贱之别。他更有“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献身精神。他的“非攻”思想,体现了当时人民反对掠夺战争的意向。他提出“非乐”、“节用”、“节葬”的主张,反对当权贵族的“繁饰礼乐”和奢侈享乐的腐朽生活。他意识到了劳动人类生活的基础,提出强调重视生产和“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的主张。在政治上,他主张改善劳动者和小生产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提倡“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则得治”,并且提出“尚贤”和“尚同”的观点,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 对于知识和逻辑等问题,墨子有较深的研究,制定了作为认识真理准则的“三表”,并且提出了“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墨子的教育思想是“艰苦实践、服从纪律”,提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教育目的。 墨学在先秦时期曾为一时之“显学”,可是到了汉代就衰落不显了。但是,墨家精神并未失传,汉代以后的侠士是墨家“兼爱”精神的继承者。中国的民间社党“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平等互助的侠义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墨家精神的真传。中国歌颂侠义精神的诗歌和侠士小说,其精神源头莫不与墨家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墨家思想在中国民间的社会底层流传着,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之大,并不亚于儒学和道学。
http://www.kp365.com/index/text/15214.htm
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形式的正义,一种是实质上的正义,一种是程序上的正义。一般情况下,二者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比如我们所熟知的辛普逊案,就是程序上的正义战胜了实质上的正义。
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那就是我们流传极广的一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辛普逊案已经证明了杀人未必要偿命,这里只说后者也不一定就是真理。比如某人借你一笔款,但因为是熟人,是朋友,所以碍于面子,没有让他出具借据。到你向他讨要时,或许是他忘了罢,或许是他想混帐罢,他说:那有这回事?如果是这样,欠债虽然是事实,但还钱就不是那么一定了。
欠债还钱──这是实质上的正义;你必须证明对方欠你债,才能让他履行还钱的义务──这是程序上的正义。这两种正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当然是相权取其轻──程序正义是高于实质正义的。
侠所追求的,不是程序上的正义,而是实质上的正义。因为程序上的正义并不能永远与实质上的正义完全、绝对的吻合,所以侠也一直有它生存的空间。
这是从小的一个方面来说的。
墨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不同的利益集团间相互争夺攻战的时代(这种相互争夺攻战从商汤、周武时就开始了,其目的并不是为了什么仁政,所谓的“以德配天”只不过是为了解决理论上的战争正义性的问题),利益集团间的争夺攻战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使他的子民有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当然在客观上会促进社会的进步,有思想的圣贤哲人对这样的争夺的反感,也有不同的流露,老子向往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不相往来就不会有战争了),荀子说民为贵,墨子说兼爱非攻。墨子不但提出这样的思想,而且和他的门徒们身体力行:“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孔席不暖,墨突不黔”,“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他的目的,只不过为了实现“利天下”的理想。
自古以来,人们都在寻找一种完美的、能保障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的生存、发展的、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与结构,墨子在他那个时代当然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他认为只要每个人都具有他的兼爱思想就可以实现“扶危济困”的目标,事实证明,这样依赖于人们提高自已觉悟水平的办法并不能实现他的目的。所以不管他再怎么热切的希望利益集团“听吾言,用我道”,终究难以实现他的理想与抱负。
侠一般是以暴力或是间接的暴力实现目的的,这种暴力是没有任何人进行授权,它是否能代表正义,也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侠的暴力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也就是说它是非法的暴力。这种非法的暴力与合法的暴力之间(根据马克思的学说,国家就是一个暴力机关,然而国家的暴力是代表公共的暴力,是依照明确的规则(法律)授权实施的暴力,是合法的暴力)存在着矛盾与冲突。
不管在什么时代,如果专属于国家机关行使的权力可以放任给个人行使而又不受约束的话,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无序与混乱。例如刑事案件,绝对不能由某一个个人(纵然他是“侠”)来行使侦查、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执行的权力。但是侠经常自觉不自觉的行使着这些权力,比如他路见不平,看到强大的恶人欺压善良弱者,于是就运用暴力将恶人打倒,以模糊的道德概念进行衡量、判断后作出自以为公正的判决,并且予以执行,该废武功的就废武功,该痛打的就痛打一顿,该阉了的就阉(比如不戒对田伯光的做法),该杀的就杀。错了怎么办?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过,基本上侠是自责一通了事,没见到过一个去投案自首的。
谢逊杀了那么多的无辜,也没有见他把自已怎么着。
侠是用自以为正确的暴力对付自认为错误的暴力的人。这并不见得高明多少──你骂人是错误的,所以我骂你就是正确的;你打别人是错误的,所以我打你就是正确的;我比你骂得高明,我比你的拳头更硬,所以我就是有道理的;既然我是有道理的,那么你就是错误的了。
侠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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