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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贺双春__《倪匡早年奇遇自述[倪匡传奇]》倪匡著.初载于《香港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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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6 08: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3-2-6 08:04 编辑

                                    [下册 部分内容可怕_应部分坛友要求刊出_非倪匡全集研究者 建议不阅读]

【第一篇.□□专家的五大法】

         有人说,少年时或青年时见过、经历过一些事,印象最深刻,难以泯灭,虽不尽然,大抵也有点道理。

       【此处删去1696字】

         正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第二篇.第一次看执行□□——□□】

         【此处删去1581字】

       一直到现在,有时还会在恶梦之中,看到那只眼睛,虽然当时是几乎立时闭上眼的,因为我胆子小,不敢再看下去。

       我承认胆小,你胆子够大吗?


【第三篇.两次面临死亡的经验】

       一连两篇,说的都是不很愉快的事,由于那是离开学校之后的最早社会经验,印象特别深刻之故。
       死亡,是人人必然会有的结果,由于死亡之后情形怎样,临死之前的感觉如何,都不能有言传或文字传之故。
       所以,每一个人对死亡,都有神秘和恐惧之感。这是无可避免的事,除非真是勘破生死,了然无惧,那只有非常人才行,寻常人是做不到的。

       生平,有三次濒临死亡的经验,生死真正只在一线间,临死之前的感觉,其中两次都一样,但值得记述一下。
       两次面临生死大关,都是水厄,也就是说,有两次是差一点在水里淹死的。
       第一次,时间还记得极清楚,是一九五一年三月八日。
       那一年三月七日,从上海到苏州,住进了位于关门外北□□的「华东□□□□大学第四院」的宿舍,当天下午,就搭马车,在市内痛快地游了一阵。
       在玄妙观饱食各种咸甜点心,初次离开生活了十六七年的上海,只觉无处不新鲜有趣。
       第二天,本来应该参加什么小红讨论的,但生性自由散漫,偷偷溜了出来,跳上了一辆马车,直赴虎丘,去游名胜古迹。

       三月八日,江南的天气还相当冷,身上「装备」甚多,外套是一件童子军的制服大衣,穿的是长统胶靴,因为天正在下雨。
       在到虎丘之前,先到西园看罗汉,沿途走小路时,看到了一个骷髅(江南乡下,葬地凌乱,每有走小路见尸骨的情形),到了虎丘,在生公说法石上坐了片刻,便从那刻有「虎丘剑池」四个大字的月洞门中,走了进去,只见窄狭的潭水,黑黝黝地,并不是十分起眼,抬头望,是西施吊桥。
       在洞门口徘徊了一会,看到右边近断崖处,潭水甚浅,穿的又是长筒胶靴,足可涉水而进,寻幽探秘一番,于是,小心翼翼,右手扶山壁,踏着在水中的岩石,向内走了进去,走进二十来步,已到尽头,停了片刻,转身,再走回来。
       谁知进去时,右手扶山壁,比较能着力,出来时,变成左手扶山壁,全然无可着力之处,心中已经发慌,而浸在水中的石头上面十分滑,一脚踏不住,整个人,就在完全来不及想一想发生了什么事之际,一下子就滑进了剑池的水中。
       当时,全然不懂游泳,衣服又多,再加上长靴,在变故之后,另一个感觉,是身子一直向下沉,当然,口鼻之中,都有水灌了进去,怪的是,忽然睁大了眼,看出去,是一片碧绿无边无际的碧绿。
       当其时也,更怪的是,神智极其清醒,心地也十分平静:原来我要死在苏州,原来我要死在苏州!
       除了这一点,什么也不想,真是平静之极,比起现在午夜梦回,思潮起伏时,不知平静了多少。
       那时,身体在做什么动作,也完全不知道,突然之间,手像是抓到了什么,接着,就被人拉了上来。那位救命恩人的名字是孙丕烈,据他说,在月洞门口听到了一下呼叫声,才看到我堕水的,但自己真是记不起曾在堕水前发出过呼叫声的了。
       这时,自然有不少人围了上来,几个苏州老人都说剑池水深两丈,常淹死人,没听说过落了水又被救上来的,真正命不该绝云云。全身湿淋淋回宿舍,尚未正式开学,已被公开点名批评了。
       那位孙丕烈先生,时有往还,忽然一次往访不遇,原来已因【此处删去7字】,自此下落不明了。
       在死亡的边缘,心境竟然极度平静,毫无恐惧感,而当时又是确知自己会死的,这只是个人的经历,未知其它濒临死亡经历的人,是不是也一样,倒真希望有机会切磋交流一番。

       第二次差点被淹死,是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赉特旗了,有一条河——绰儿河。那时,已学会了游泳,颇得自然之奇趣。
       那天在接连几天大雨之后,又去游泳,谁知河面增阔,河水暴涨,但是却不知道河水变得这么湍急。
       在河滩下水,水才及腰,已站立不稳,心知不妙,已经被水冲走,湍急的河水中还有大小漩涡,一路翻翻滚滚,被冲向前,眼看一座相当大的木桥,迎面而来,非撞在桥柱上不可,
       双眼一闭,心中想的是,毕竟还是死在水里!心境还是一样平静无惧。
       可是,到了桥柱之前,忽然并不撞上去,在旁掠过,就着百分之一秒的机会,抱住了桥柱,捡回了一条命,已被冲出三公里有余了。
       这次经历,总算明白了什么叫作「船到桥头自会直」,大抵是由于水流的关系,或许是由于命不该绝。

       两次面临死亡,都十分平静,想想,好好活着,心境又何必激动紧张?
       不过,想想容易,做起来却千难万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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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6 08: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篇.不可思议的臭虫智慧】
 
       接连三篇,说的都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这一篇,且来说轻松一点的事。有一桩经历,在谈天说地之际,总喜欢拿出来作为谈资。
       可是,一直说了近二十年,都没有人相信,以为是编出来的故事,直到六七年前,在台北,几个人闲谈,又谈及了这件事,只说到前一半;
       座间一位先生就接了下去,原来他也有同样的经历,证明不是胡说,当晚高兴莫名,只可惜记性不好,只记得这位先生是电影界做美术工作的,尊姓大名,一概不记得了。
       那件事发生在南京。生平只去过一次南京,是夏天。南京的夏天之热,真是热得无可言喻,绝非香港人所能想象,有「中国四大火炉」之称的四个城市,南京是其中之一。火车的时候是午夜,车站出来,上了马车,直赴旅社,一路上,风倒是有风,可惜不是凉风习习,而是热风习习。
       到了一家小旅社,人已疲惫不堪,躺在铺上,一面扑蒲扇,一面入睡,汗出如浆,不在话下,但也朦胧睡去。睡不多久,忽然全身到处奇痒无比,朦胧之中,一面抓痒,一面睡。可是越抓越不对劲,跳起床来,着亮灯一看,只觉遍体生麻,连痒也不觉得了,原来铺上,爬满了臭虫,数量之多,难以形容。
       在铺上,一只接一只,恰好排列成了一个人形的平面,人一跳起来,排成的队形散乱,那种丑恶,吸血而又有奇臭的小爬虫,在铺上蠕动,心中所产生的恐惧感,自然也达到了极点。一面发出恐怖的叫声,一面拍打身上的臭虫,落在地板上,就用脚践踏。
       小旅馆那有什么隔音设备,这一闹,自然醒了看更人,其中有一个旅客,赠以杀虫粉一包,这种杀虫粉,叫「六六六」。
       有了杀虫粉,看看铺上臭虫会把人抬起来的情形,是无论如何不敢上铺再睡的了,好在地上看来还干净,就清理了一下地板上的死臭虫,把「六六六」药粉,洒了一大圈,人躺在圈中,观察了一会,臭虫一爬近药粉圈,便不能再前进,确有防虫作用,于是熄灯,以为可以安睡了。
       谁知,到了朦胧睡去之际,全身又是奇痒难当。药粉明明有防止臭虫侵入的作用,为何又会到处被咬呢?跳起来再着灯一看,不禁整个人都呆住了,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每当讲这件事,讲到这里,总会停下来问听的人:你们猜一猜,我看到了什么情景。)
       总是没有人猜得出来,也总是揭晓了看到了的情形,也没有人肯深信。

        直到遇到了那位先生,他接了下去,他说的,就是我当时所看到的。
        他说:「我知道,你看到臭虫列着队,沿着墙脚,爬上墙壁,然后,转到天花板上,到了你身子的上面,再跌落下来,跌进药粉圈中,它们不必冲过药粉圈,用这个方法,一样可以接近你,吸你的血!」
        一点也不错,情形真是如此。
        这真是不可思议之至,那片如纸薄的昆虫,为了生存,竟会有如此高的智慧!而且,昆虫在粗糙的平面上,可以附着身子,可是到了上空,它怎知道放松脚上的力量,使得身子向下落来呢?当时,灯着时,墙上,天花板上的臭虫行列,还正浩浩荡荡,一只只臭虫,还不断从天花板上落下来,正确无误地落在药粉圈中间!
        自然,一晚没有再睡,临走,找了一个小瓶子,捉了五只特别肥大,才吸饱了血的,放进瓶中,塞上塞子,想看看它的生态。但不久就浑忘了这件事,大约在一年之后,忽然发现了这只瓶子,看到瓶中有几片小小的灰白色透明的薄片,如皮肤屑然,一时之间,还想不起那是什么东西来。
       打开瓶塞,把那几片薄片倒出来,薄片由于太轻,是飘下来,而不是落下来的,其中有两片,飘落在手背之上,像是魔术师在施展高超的手法一样,眼看着那两片薄片,在不到三十秒的时间内,由白而红,开始膨胀,从平面迅速变成立体。
       臭虫,在一年多之后,它们还活着,一有机会,立刻又恢复了它吸血的本能!
       在目定口呆之后,心中恐惧之极,觉得人的生命力,和臭虫简直无法相比,神经质地大叫了起来,把那五只臭虫,都弄成了粉末,可是心头余悸,至今犹存!
       臭虫,江南各地皆有,南京特多,日本人称之为南京虫。广东也有,别名「木虱」,早期香港戏院中都有,但现在似乎越来越少了。
       臭虫,又名床虫,在生物学的分类上,是昆虫纲,半翅目,异翅亚目,臭虫科的生物,靠吸取热血动物的血液为生。在依靠吸血为生的昆虫之中,臭虫不算是最可怕的一种,也不是最温和的一种,介乎中间。
       另外几种可怕或更温和的吸血昆虫,也曾有和它们打交道的经验,自然,我会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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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6 08: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篇.与吸血虫打交道的经过】

        夏天穿短裤,常被人问及,怎么脚上,一点腿毛也没有?男性的小腿之上,或多或少,总有点腿毛,绝少光滑无毛的。
       回答是:给蚊子咬成这样的。闻者自然不信,蚊子怎能把腿毛咬掉!
       在平常的情形之下,自然不能。但是,在整个腿上,全被蚊子叮咬之后的肿块排满了,又没有什么止痒药,只好用力抓搔止痒,搔到皮肉之上起满肿块,蚊子又毫不容情,再叮咬那些密密的肿块,肿块上有肿块,可以达到三四层,搔到两条腿肿粗逾倍,皮肤烂了又好,好了又烂的情形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自然,久而久之,腿毛也消失了。
       生平到过两个蚊子最多的地方,一个是安徽省北部,洪泽湖畔,一个是内蒙古的草原。
       那两个地方的蚊子,多到什么程度呢?如果用帐子,不论帐子是什么颜色,半夜用电筒一照,帐子都是黑色的,因为帐上附满了蚊子。
       天色才黑下来那一阵,是蚊子初出动的时候,在野外,可见成群的蚊子,如烟雾一样飞来飞去,发出惊人的声响。绝对没有半分夸张,张口说话时,如果恰好一群蚊子扑过来,可以扑得满满一口全是蚊子,吐也吐不完,滋味之佳,自然也臻至极点。
       内蒙古草原上的蚊子,来势还不算凶,洪泽湖上的蚊子,才真是凶猛绝伦,穿上两条单裤,一样叮得你遍体鳞伤,而且数量又多,除非天一入黑,就躲在烟熏过的空洞中不出去,或是缩在蚊帐中,不然,无法不由得这种小小的,一捏就死的昆虫的荼毒。
       而在那种境地之中,和蚊子的斗争过程,作为万物之灵,真是败得惨不忍睹,千愿万愿,愿意把自己体内的鲜血,十分之一供给它为食物,千求万求,只求它在饱食之余,不要留下毒液,使皮肤又红又肿,痒得攒心攒肺。可是这样的投降书,一点用处也没有,蚊子跟本不接受。
       比蚊子温和的吸血昆虫是虱子,虱子的种类很多,单是在人体上生活的,就有头虱,体虱和阴虱。古怪的是,看起来它们都是一样的,但是却各有地盘,河水不犯井水,头虱不在身体上吸血,只在头上,阴虱也绝不越雷池半步,只在那小小的地盘上活动。
       虱子吸血,比较温和。古人俗语说:「债多勿愁、虱多勿痒」,倒真是实在情形。
       曾有一个冬天,在苏北,和几个人一起晒太阳,觉得身上暖和了,脱下穿了几个月的棉裤子,顺手一抖,虱子像雪花落地一样落下来,为数至少以千计,但倒也不觉痒。老乡说:虱子吸血,不论身上有多少虱子,必有一只虱子王,虱子王担任咬人角色,其余虱子,一只一只,衔住尾,通过虱子王吸血,所以,虱子再多,通常被咬而发痒,只有一处云云。
       这种说法自然成疑,但绝不见身上有相应增多的红肿块,这倒是事实。
       虱子是吸血昆虫最懒的,在北方生活几年,北方人的玩意,学会不少,有一样,杀头也学不会。北方老乡晒太阳,伸手进棉袄一捏,捏几只虱子在手,逐只逐只,放在口中咬,咬碎一只,发出轻微的「必」的一声响。据说,咬破之后,虱子有一点血浆流出来,美味可口,且大有补益云。那真是不敢试,情愿让虱子咬,不愿意咬虱子。
       吸血昆虫之中,跳蚤也是可怕的一种,这种其小如栗,黑色,身体捏上去十分坚硬,一跳可以跳几公尺远的小虫,在苏北特多,被它咬了之后,红肿块历久不消,痛痒交集,可又特别难捉,时看它附在身上,五指拍下,饶你再眼捷手快,也是十拍九不着。
       也曾捉到过几只放在透明盒子之中,「劈拍」声竟日不绝,都是它跳来跳去撞在盒上的声音,精力之充沛,任何生物都难以望其项背。
       而所有吸血昆虫之中,最可怕、最强悍霸道的是牛虻,牛虻的外形,一如苍蝇,但有拇指大,连牛皮那么厚,尚且会被它咬得鲜血淋漓,发狂奔逃,幸好一生之中,只在苏北河边,给牛虻咬过一次,咬在近腰的大腿上,鸡蛋大小的红肿块,竟月不消,肿块顶端有小孔,黄水不断流出来,痛苦无比。
       再有的是蚂蟥,这种像鼻涕一样的东西,甚至不是虫。有一次下水田,起来时,还错以为自己穿了靴子。明明是赤脚下去的,怎么回事?
       仔细一看,才看到小腿上,附满了蚂蟥,黑灰色,正在拚命吸血,当时,不是为了害怕,也不是为了恐惧,更不是为了呕心,而只是感到一阵莫名的东西——作为高级生物的人,怎么会那么没有用,竟出于号啕痛哭,蚂蟥附体,扯也扯不掉,幸而田边早有准备,有大桶盐水在,双脚浸入盐之后,蚂蟥才纷纷脱下来,扭曲蠕动,真是想起都打冷颤!别对我说农村
       可爱,农村可怕的东西太多了,单是各种各样的毒虫,甚至没有毒的虫,也足以令人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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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6 11: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六六」杀虫粉,当年叫六六粉吧?
  辛苦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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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7 08: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篇.奇妙莫名的蝎子草】

       一直十分害怕各种昆虫,初到香港,蟑螂竟然会飞。第一次,当一只又肥又大的蟑螂,突然自天而降,停在身上之际,发出的呼叫声,简直使人以为发生了命案。
       而第一次过黄河,在茅屋大便,低头一看,忽然看到成千上万的一堆,无头无脑,拖着一条尾巴,老鼠不像老鼠,无可名状的东西,在那里蠕动爬行,有几只已经爬上了脚背之际,也曾连裤子都忘了提,就惨叫着奔了出来,真被吓得魂飞魄散。
       事后,才知道那是一种大麻蝇的蛆,苍蝇的蛆有手指粗,而且长尾巴,真是想起都怕,所有恐怖电影,不及万一。
       一九五二年、五三年间,在苏北黄河边上,开垦盐硷地办农场,种的主要是棉花;
       这地方,从来也未曾种过棉花的,可是怪就怪在这里,棉花一种下去,各种各样吃棉花的昆虫,也随之出现。
       真难想象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的,会飞的倒还有话可说,有的长年在泥中,专咬棉花的根,行动极迟缓,竟然也来了,真是匪夷所思。
       收集到的害虫标本,超过七十种。有一次,拔起一颗棉花,带出几条虫来,仔细一看,遍体发麻,拔脚就逃。
       那种虫,如拇指整个大,上半截,如蟑螂,已经够丑恶的了,而要命的是它的下半截,竟然包在一个透明的膜内,里面五颜六色的内脏,历历可见,可怖程度,是所有昆虫之最,看了令人汗毛直竖,直冒冷汗。
       后来知道这种昆虫叫蛴螬,一个老干部叫我去捉来制标本,当时就拒绝,叫他自己去,「不服从领导分配」的罪名最大,也宁愿停职反省,不愿再多看这种昆虫一眼;
       那家伙,至少有一九零公分高,堂堂山东大汉,结果还是不敢去捉,怎怪得本人胆小!
       蝎子不是昆虫,南方很少见,长江以北最多,在苏北被一只蝎子的尾螫了一下,螫在小臂上,立时三刻,小臂肿胀起来,真是吓得呆住了;
       幸而旁边有当地老乡,对于被蝎子螫,颇有经验,一个紧握住手腕和臂弯,不令毒两头窜,另一个飞奔而出,又大口喘气奔跑回来;
       手中拿着几株形状普通的青草,连根带叶,还有几朵小花,根上还有泥土,大声命令:「放在口中嚼,嚼烂!这是蝎子草!」
       当时,也不知道蝎子草是啥家伙,反正救命要紧,就塞进口里,一口咬下去,味道又涩又苦,简直不是人所能忍受的怪味;
       心中且是连珠的叫苦,想不到被小小一个蝎子螫了一下,竟然要变成了食草动物。
       那几株蝎子草,越嚼越是味道怪,好不容易嚼得烂了,脸上只怕也有了青草色。
       那个老乡忽然又叫我张开口来,他手中抓了一把盐,塞向我的口中,又命令:「再嚼!」
       蝎子草的味道已古怪,再加上了一把盐,一面不禁泪如泉涌,心中感到莫大的委曲:人为了生命,真是什么都得做!
       不过,这种冤气冲天的感觉,在半小时后,就消失无踪;
       因为嚼烂了那几株蝎子草之后,一半敷在被螫的创口上,一半敷在肿起的手背上,不过半小时,肿也消了,痛也止了,那只蝎子,早已一脚被踏成了肉酱,仇也报了,气也没了。

       这种不起眼的野草,竟有那么大的功效。原来当地人全都知道,蝎子草专治被蝎子螫,就算是最毒的花间蝎(身上一间灰白,一间黑,毒性极烈)螫到了,一样可以很快治好。
       而且妙的是,凡是有蝎子出没之处,一定长有蝎子草,很快就可以找到;
       找到之后,一定要被螫的人亲口嚼烂,加盐,才有效。
       自然把这种野草的形状,牢牢记在心头,以防再有这种情形时可以立时治疗,不过幸而只是那一次,以后再也未曾被蝎子螫过。
       后来,曾问过很多对草药有认识的人,都知道这种草叫蝎子草,不知道它正式名称。
       一直到最近,才在「中药大辞典」中,找到了它的来龙去脉。
       原来它有一个十分古怪的名字:景天三七。主要的药效是医治各种出血的,但:「鲜景天三七适量,加食盐少许,捣碎敷患处,治蝎子螫伤。」
       原来「捣烂」即可,可是当地老乡却要自己嚼烂,想不是存心戏弄,多半也有道理,要不是有那么一回嚼草经验,这件事只怕也不会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那种味道,真是试过一次之后,再也不想有第二次的了。
       蝎子的形状,像足了虾,尤其像美国出产的一种「小龙虾」,毒刺是在尾际,所以蝎子尾一直是翘着的,两只蝎子互相攻击之际,十分壮观。
       那么可怕的东西,居然可以吃的——不是小说中的情节,真可以吃。
       吃法是把捉到的蝎子抛进热灰之中——先烧草或柴,烧成了灰,趁温度还很高的时候应用,加上盖子,等灰冷了,蝎子也熟了。
       老手一拉一挤,就可将肉挤出来,形状全然像是白灼虾,其肉洁白、细腻、很是可口;
       还可以晒干,晒干了的蝎子肉,是下酒妙品,那是我吃过的许多古怪食物之一。另一种是蝗虫。
       据说蝗虫食谱已被介绍到香港来了,不知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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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7 08: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篇.形如鬼怪的毁容】

       在大兴安岭林区,见到过一个被严重毁容的人——无脸的伤毁程度,简直令看到的人目定口呆。他头部的一半,头顶上没有头发,是可怕的疤痕,半边脸上的肌肉几乎完全没有,鼻子的一边肉也没有,一只眼睛完全不见,想是当年的伤势极严重,所以伤疤凹凸不平,还有一个一个不知怎样来的肉瘤,那种可怕程度,真是文字难以形容,保证这个人在任何场合出现,所有的人都会屏息,骇然盯着他看。
      伤得这样重的人,居然活了下来,这不能不算是奇迹了。这个人平时,用一幅布,把他的半边头脸包起来,以免太过骇人。
    (由于对这个人的印象极深刻,所以曾把他的外形,用在一篇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身上。)   
      用布包着,总有解开的时候,第一次看到那么可怖的一张脸,真是像见鬼脸。这个人脾气倒并不古怪。
       后来相熟了,有一次实在忍不住,问:「你伤得那么重,是怎么受伤的?」
       其人长叹一声,说出了原因,听了之后,真是令人难以相信,啼笑皆非!

       山林之中的猛兽,除狼,野猪之外,体形最庞大的,莫过于黑熊了。
       黑熊,当地人称之为「熊瞎子」,体重一般超过五百斤,会人立而行,样子十分颟顸滑稽,有点笨笨傻傻的,大都在夜间活动;
       活动的范围不会上太高的山,山脚下的农地,是最喜欢出现之处。
     「熊瞎子」十分笨,如果夜间,闯进了玉米田,会人立起来,用前掌采下一枝玉米,将之夹在胁下;
       然后,又去采第二枝,采到之后,又再将之夹在胁下
       ——当它重复这样的动作之际,第一支采到的玉米,早也落到地上了。
       所以,农民最恨黑熊闯进田中,一夜肆虐,可以破坏一大片庄稼,而它自己所得,始终是一支玉米而已!
       农民大都设陷阱来捕黑熊,不过只敢捉小的,捉了之后,卖给走江湖的去演把戏;
       受过训练的小黑熊,样子也很有趣。

       黑熊的性子,其实相当温和,即使在野外,遇到了黑熊,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第一次遇到,看到这样的毛茸茸的庞然大物,自然不免害怕。
       同行者有经验,立即道:不要怕,不要怕!
       人遇到了黑熊,若果要搏斗,别说一对一,十对一也不是熊的对手。
       不过黑熊极少主动攻击人,人站着不动,它只是望望然后去。
       在林中,曾遇过三次黑熊,至今无恙,便是证明。
       不过,如果遇到黑熊的人,自己不识趣,反去撩拨它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黑熊生性十分贪玩,它倒不一定有伤人的恶意,可是它随便和你轻轻「玩」一下,人就受不了啦!
       一开始提到的那个,形如鬼怪的人,就是遇到了黑熊。
       那晚,他喝了不少酒,有酒意的人,行为自然反常,见到了黑熊,反倒去逗它。
       黑熊一高兴,人立起来,两条前腿一把将他抱住,那人挣扎了一下,黑熊将他抱得更紧,肋骨当时就断了三根。
       然后,黑熊怕是为了表示亲热吧,伸出又长又粗的舌头来,在他的头脸之上,舔了一下。
       黑熊的舌头上,是长满了又粗又短又利的尖刺的,这一舔的结果,就使这个人变成了鬼怪一样的可怖!
       他当时就昏了过去,根本不知道黑熊是如何放过他的。
       等到被人发现时,人人都以为他已死了,但想不到在医疗条件极差的情形下,他居然活了下来。
       听了这个人被毁容的经过之后,又曾遇到过一次黑熊,幸而当时在一起的人相当多,黑熊在大约十公尺的距离徘徊一阵就离去了。
       当时,那人鬼怪一样的样子,不期而然在眼前浮出来,一场虚惊,也真够受的了。

       最善于设陷阱猎熊的,是鄂伦春人。这是中国东北的一个少数民族,整个族人数不超过三千人;
       可是居住的地域,却分布极广,所在的林区附近就有一个鄂伦春人的聚居处,不到一百人;
       说他们自己的语言时,没有人听得懂,不过大半数都会说汉语。
       他们由于长期猎熊,所以多少都有「熊掌」保存着,可供出售或交换。
       曾向他们买了两只熊掌,可是这种「八珍」之一,吃起来味道真正不敢恭维;
      「味同嚼蜡」还有得嚼上几下,它根本咬都咬不进去,怎样吃法?

       后来才知道,熊掌的烹饪过程,十分复杂,而且不知要多少配料下去,才能上桌入口,就这样放在水里煮,自然浪费了珍品。
       可是后来,在大酒楼中吃到了熊掌,吃起来,味道和牛筋也没有什么分别。
       黑熊的自然数量,好像也越来越少了,应该列入被保护动物之列吧!
       这种大兽,在动物园中,倒是常可以见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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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7 08: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3-2-7 08:51 编辑

【第十二篇.洪泽湖畔风物鬼情】

       洪泽湖是中国五大湖之一,双沟引河工程挖通了的那条河,虽然通向洪泽湖,但也不是通向湖中心,而是湖边上另一个和主湖相通的湖。
       这个湖面积也是极大,湖水不是泛滥期时相当浅,至多不超过两公尺,长满了三四公尺高的芦苇,密密排着,小船撑行其中,只听到船身和芦苇互相摩擦的「刷刷」声。
       那次,从湖边,要穿过这个湖到眙盱县的县城去,登上了一艘小船,撑船的根本是从小就在湖中长大的中年人,预算七八小时的船程,结果也会在芦苇丛中迷了途;
       在及目所望,只见芦苇的情形之下,打了两天转,才在第三天找到了出路。所以没有人敢在这种情形之下托大。
       不过,虽在芦苇丛中迷了路,心中一点恐惧感也没有,因为生活的必需,随手可得之故。
       水,有湖水,虽不清冽,但经过明矾一打,倒也洁净可饮。
       火,顺手一挥镰刀,割下芦苇来,就是最佳燃料,虽然才割下来的比较湿,但一样烧得着,只不过烟多一点。
       而烟多,恰好可以利用来对抗无分日夜,成千上万向人袭击的蚊子。
       洪泽湖中蚊子又多又可怕,以前已经提过,不再重复;
       而湖水之中,各种鱼产之丰富,也真是叫人吃惊,那情形,就像是养满了鱼的人工鱼塘一样。
       在船边,用最简单的网兜,随手向水中捞去,可以说网无虚发,必然有鱼在内。
       网上来鱼身小的,看都不看,抛回水中,至少要一斤多重的才要,而且得拣鱼肉好吃的才要。
       除了鱼多之外,一到天黑,大群大群的野鸭,在芦苇丛中栖息。
       小船悄悄摇过去,用一枝细长竹竿,随便挥打,等到鸭群被惊醒飞走,水面上被打昏打死的野鸭子,至少也有三二十只。
       除了野鸭子之外,还有雁鹅,大到有几十斤重一只者,用同样的办法捕捉。
       一只雁,虽然肉老些,但也可以吃个饱了,而且,只吃胸脯上那两块嫩的,谁还耐烦去嚼老的!
       食物丰富,唯一可叹的是盐十分少,大多数都是烤熟了淡吃。
       若是日子真的太长,自然也不行,不过两三天,却是新奇刺激,兼而有之,是十分值得纪念的几天日子。
       后来,有很多人旷工,就在洪泽湖上捉雁鹅和野鸭,拔了毛来卖给土产公司。
       大约一百只雁鹅,可以在它胸口的羽毛内,拔出一公斤细小柔密的绒毛来,三百只鸭子,也可以有一公斤。
       有羽毛的,土产公司不收,要净是绒毛才收。
       收购价格是天鹅绒每公斤十七元人民币,野鸭绒十二元。
  
       收购去的鹅绒鸭绒,用途极广,至今为止,天然的鹅绒鸭绒被,还是最舒服的御寒品。
       祗怕使用的人,想不到要百多只雁鹅,才能有一公斤绒毛吧!

       关于洪泽湖的传说十分多,不过,的而且确,有一座城,是在洪泽湖的下面的,那是著名泗州城。
       泗州城在清康熙年间,由于河水、湖水大涨,就被洪泽湖水整个吞淹掉了,至今犹在湖底。
       据湖边的人说,日军侵华期间,曾派潜水人找到了城址在四周围筑坝。
       然后,运来了许多大型抽水机抽水,想令泗州城自水中出现;
       可是一连干了三个月,祗使泗州城衙门的旗杆,露了约一尺出来而已,劳而无功,只好放弃了。
       据说,水抽不干的因,是由于洪泽湖底有一个湖眼,直通东海之故——这自然是属于神话传说,姑妄听之则可,相信了就有点问题。
       洪泽湖畔的气氛十分神秘,在到了眙盱县城之后,住进了县政府的招待所,那是一幢相当大的建筑物。
       独处一室,床上有布帐子防蚊,晚上十分寂静,正待朦胧睡去时,忽然听到有翻阅报纸声音。
       报纸是夹在木制报夹之中,临睡之前,在休息室的报纸架上取下的,是一份「人民日报」,一份「光明日报」。那种翻报纸的声音,决非风吹,而是清清楚楚地隔上片刻,就「刷刷」地,慢慢地翻过去一页,就像是有人看完了翻过去一样。
       报纸就放在离床不远的桌子上,那种声音虽然不是十分响,可是听入耳中,心头所引起的震动,真是无与伦比。
       煤油灯已吹熄,黑暗之中,正常人是看不到东西的,何以还会翻阅得津津有味?当时全身发冷,手心冒汗,隔着帐子,又全然看不见外面的情形,当其时也,虽然说不怕鬼,但是幽明路隔,实在无法预料掀开帐子一看,会看到什么情景,而且,就算敢,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身子根本无法动弹,连张大口,想喝问一句「什么人」,喉际也像有东西塞住一样,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于是,祗好睁着眼,听那翻报纸的声音,「刷」地一下,「刷」地又一下——记述到这里,想起当时情景,仍不免打了一个寒颤,前后约莫半小时,声音才寂然,自然不敢睡,战战兢兢,等到鸡鸣两三遍,才掀帐而去。
       千真万确,所有报纸全翻了过去。
       到天亮了一看,才知那建筑物原来是一所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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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8 08: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篇.两件与鬼魂有关的事】

       在苏北沿海的那一大片荒地上,如何开垦土地,种棉花种粮食,自然有很多经过可写,但先说两桩在那地方亲历的,肯定和鬼魂有关的异事。
       第一桩异事,必须先说明一下当时的居住环境,才能了解。
       到了荒野之上,自然没有屋子可住,而当地民风强悍,那时(一九五二年)仍是有土匪出没,所以去的先头□□,是一个排的□□,若干干部,和若干□□份子,一共不超过两百人,要住在一起。
      住的是比较大型的窝棚——用粗竹子和芦苇扎起来的「柱子」,交叉和地面形成等边三角形,再在两个斜面上铺上芦苇,以略避风雨。
      窝棚的最宽处是地面,约宽四公尺,留下当中一条通道,两边睡人,头一定要向通道才行,若是向另一边,头会顶到柱脚。我曾戏称这种窝棚是「金字塔」。
      大窝棚相当长,约五十公尺,每一边要睡上一百人,所以在分配之际,每人占五十公分宽,不得超越。
      大窝棚的一端供出入,另一端封了起来,是泥砌成的炉灶,要供应两百来人的伙食。
      而当然没有什么床垫,连床板也没有,身子下面的是割下来略经晒干的茅草——晒干了的茅草,倒有一股异样的香味,至今还在想念。
      而当中的通道,也恰可供人走过而已。
      环境已介绍完毕,异像是,田间劳作,个个皆疲乏不堪,一到天黑,人人酣声大作,决无失眠等情形;
      而第三四晚开始,每天晚上,在人人睡意正浓之际,就有人推睡着的人;
      耳际则听得有人在说:「让一让,让一让,热死了,让我去凉快一下!」
      被推的人,睡意正浓,大都缩一下身子,翻一下身,让一让就算,也不计较。
      两三个星期下来,人人都被推过,都觉得讶异!究竟是谁,每晚非出去「凉快凉快」不可?
      于是,排长和队长,集中所有人来问,可是竟没有一个人说曾有过这样的行动!
      这自然大有可疑了,排长提议要人轮值夜班,他自己首值,可是到半夜,他倦极而睡,正好人阻在通道上;
      朦胧中又被人推醒,还是那句话,他一下惊醒,大喝一声「什么人」,在没有回答的情形下,他向天连射了三枪。
      枪声惊醒了每一个人,当晚,点起油灯,要找出那个是什么人来,找了一夜,也没有结果。
      直到天亮,负责灶上烧火的,是雇来的一个当地乡民,年纪十分大了,才迟迟疑疑地道:「可能——是鬼——作怪。」
      排长队长直斥其非:「鬼在那里!胡说八道。」
      老年乡民道:「可能是在灶下——他不是说热吗,已经秋凉了,怎么会热,除非是一直有火在烤他!」
      事情一直发展到这时,还是可以有种种「科学解释」的,排长和队长,见有不少人相信了老伙头的话,就决定「破除迷信」。
      下令把灶拆掉,向下发掘,掘下去不到一公尺,就赫然有一副十分完整的骸骨在。
      这一下,人人都青了脸,傻了眼,不知如何是好。一切只好全靠那老伙头善后,把那副骸骨,迁地为良。
      重修炉灶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半夜推醒人要出去去乘凉了。
      这一带虽然荒凉,但倒是大小军阀经常打仗的地方,又曾在几十年前,经过一场海啸,淹死了不少人。
      所以无主冤魂,不知多少,那个日间被灶火烤得火热,晚上要出去乘凉的仁兄,自然也不知是何许「魂」也了。

       另一桩事更异,也是在当地,一个叫「大有舍」的小集镇上,那是一个庄子,逢单有集。
       有一次去赶集,看到几个乡民,遥指着一个少妇,在交头接耳,那少妇十分健壮,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少妇,正在购物,也没有什么异样。
       好奇心起,过去一问,乡民说这少妇,每隔一个星期,会发疯,力大无穷,不管当时在做什么,必然抛下不理,飞奔至一棵大榆树下
       ——伸手指了一下,那株大榆树就在庄子口
       ——用没有人听得懂的话,大声叫嚷,至少要半小时才止。
       当时听过就算,怎知到了傍晚要回去时,就看到那株大榆树旁,围满了人,又有人在大声叫嚷,挤过去一看。
       就是那个少妇,手舞足蹈,正在大声说话,神情极激动,可是所用的语言,无人听得懂,有几个人上去想阻止,都被她推了开去;
       每个围在旁边看热闹的人,神情都十分古怪,显然,他们看惯了这种情形,但是也觉得十分之诡异可怖。
       约莫二十分钟左右,那少妇发出了几下嚎叫声,戛然而止,垂下了头片刻,再抬起头来,神情一片茫然,看来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而刚才在她身边的两个男子,多半是她的亲人,就过去扶着她离去,一面低声交谈着几句,别人想上去和他们交谈,他们不愿理人。
       当时,看到了这种情形,心中所想到的唯一的答案就是:鬼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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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8 08: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篇.除灵魂附体外别无解释的事】

       我自小就有各种各样古怪的想法,在记忆之中,似乎一知道了「鬼魂」,就立刻深信了有这种现象的存在,而不受任何「科学解释」之左右,颇有「走在时代前面」的样子。所以,一见到那少妇这种怪异的举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灵魂附体」。但只见了一次,自然不能肯定,可是这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形,自然兴趣极高,不肯轻易放过。
       于是,在那少妇和两个男人离去之际,就追了上去,一路上想和他们交谈,可是他们一声不出,一直跟到了他们家门口,三个人进去之后就把门关上,无可奈何之极,只好转而向其它乡民,探讨详情。
       听其它乡民说,这种情形,发生在那少妇身上,已超过一年,以前,发作的次数不是很密,一个月一次之类,但是近来,几乎三天两头如此,而且,必然是在傍晚时分,若是想看,每天来碰碰,说不定很容易碰上。
       果然,自那次之后,一共又见了三次之多,且有两次,是从头到尾,恭逢其盛;少妇疾奔而来,那两个男子——一个是她丈夫,一个是她弟弟,追上了想拉她,全被她推开去。
然后,到了那株大榆树之下,她又开始大声说话,看她的神情,像是正在诉说什么,十分迫切地需要四周围听的人了解,可是她使用的绝不是当地的语言。
       可是从第二次开始,就留上了意,她说的话中,不断重复着一个十分怪的单音,这个单音发音如「淹」而又有鼻音,从神情动作看,是「我」字的意思。而且,又死记了几个较简单,她在不断重复的句子。然后,就到处去问人,那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可是问来问去,都没有人能懂。
       到第三次又看见到那少妇「发疯」时,更可以肯定,「她」是想说什么,剖白什么,可是却完全没有人懂,且把她当疯子,她的神情之焦急,再好的演技,也无法演得来。
       每一次的时间,都不是很长,半小时左右,她就像如梦初醒一样,由她丈夫、弟弟陪着离去。
       在第三次之后,终于有机会和她谈了几句,问她自己是不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一开口,全然是本地口音,说什么也不知道,不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曾做了些什么,只是「心中一迷忽,就像中了邪一样。」
       在与她说话期间,她的丈夫,带了当地民兵队长过来,其势甚汹,幸而那时年轻,看来不像存心勾搭良家妇女的模样,民兵队长瞪了几眼,自己识趣,没有再说下去,也就无事。
       等到第四次,少妇又「发作」之后,民兵队长在树旁,拦住了他们,对她丈夫说这样子下去,不是办法,要把她送到县医院去。当时少不更事,就对民兵队长说这少妇不是生病,而是她是一个不自觉的灵媒,她能和鬼魂沟通,鬼魂借她的身体,想说一些话给人听,最好有人听得明白那番话,她以后就会安然无事了!
       这样一说,几乎闯了大祸,民兵队长如临大敌,连连盘问,并说这是「散布迷信言论」,不由分说,带往民兵队部,押将起来。
       这时,真是有理说不清了,幸而纠缠期间,有人看到,飞报队部,大队长亲自出马,说明我是□□干部,级别比他们党支部书记还高,这才得以自由,民兵队长兀自幸然:「明明是反革命造谣!」
       在归途之上,把我的意见向大队长一说,给他痛斥一顿,吓得再也不敢提起。
       自此之后,就未曾再见这位少妇,一打听,果然被送到县医院去了。
       又过了几个月,还是一直在向人问记下来的几句简单的语言是什么地方的方言,那时候,听都没听过有一种东西叫「录音机」,不然倒可以将那少妇在鬼魂附体之际所说的那一番话,全都录了下来,慢慢研究。但是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遇到了一个人,听懂了那个代表「我」字的发音,十分讶异:「你到过鲁南?山东人称我是『俺』,只有鲁南董榆人,才发这样的语音。董榆话另成一格,山东人听不很懂的!」
      可是另外两句,由于学得不像,那人也不知是什么意思。推测是:若干年前,有一个董榆县的人,在那个地方「多半是榆树下」死了,可能是死得十分冤,临死前可能曾为自己辩白,但是没有人听,若干年之后,他的灵魂,和那少妇的脑电波,发生了作用,所以才会有这样怪异的事情发生。
      当然,这只是推测,但除了这个推测之外,还有更好的解释,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一辈子未曾离开过本乡的少妇,竟然会说一种十分冷僻的山东方言?
      湄海县的县城是东坎,几次到东坎去,找上县立医院,都不知曾有这样一个病人,就此不知所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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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8 0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篇.诡异绝伦的笑容】

       曾提及过,至今为止,有三次面临生死大关,两次是差点淹死,已经说过,还有一次,是差点冻死。
      地点,就是黄海之滨筑海堤的时候,时间是农历十一月中旬,正确的日子记不得了。
      那天,整个上午,都风和日丽,气温大约是摄氏六七度左右,劳动之际,一件单衫,尚且冒汗。
      午饭过后,接到一个任务,和另一位同事,带十八个人,去领粮食,粮食总数是两千斤,来回三十里。
      那是十分舒服的工作,四小时左右可以完成,沿途还可以偷偷懒,出发之后,不急不缓,到了粮站,领了粮食;
      才一回程,就觉得不对,走出不到两三里,就满天乌云,北风呼号,越走越是冷,冷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所有二十个人,身上都算是有棉袄的,生活条件差,大都是穿的「空心棉袄」——即棉袄之内,再无别的衬衣。
      而且棉袄也是旧的了,棉花硬而穿空,有的部份,棉花早已不见,自然不足以御寒,而这时,每一个人都感到了严寒。
      而天色越来越黑,看起来下午和黄昏一样,荒地之上,只有我们这一行人正走着,除了呼啸的北风之外,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停步;
      天地茫茫,这时真感到人和自然相比的渺小。
      而更严重的,还是那使人感到极度痛楚的寒冷,脸上是早已麻木了,手、脚也失去了知觉;
      寒风吹在身上,如同一刀一刀在刺上来一样。
      我和那位同事是空手的,已经自然而然,开始跳动跑着,
      以求不被冻僵,而那十八个人,每人都挑着上百斤的粮食,无法跳动,仍然是一步一步走着。
      四周围别无房舍可以避寒,前进和后退,也差不多路程,只有硬着头皮向前闯。
      突然,有两个人倒了下来,这两个人一倒,负责带队的自然要去看,只见那两个人倒在地上,身子蜷曲。
      可是脸上,却带着一种诡异阴森莫名的笑容。
      这时处境如此糟,这两个人还在笑,真是无法不发怒,当时声嘶力竭大喝:
     「他妈的快起来,还笑,有什么好笑的!」
      那两个人对于喝骂声一点反应也没有,伸手去推其中一个,触手冰冷僵硬,当时,只听得一下惨叫声
      ——也弄不清这下惨叫声是我一个人发出来的,还是其它人在那一刹间,发现这两人已冻死了,一起发出来的。
      随着那一声惨叫,立时决定:放弃粮食,向前狂奔,找地方逃命去!
      另一位同事还以为不可,抛弃粮食,罪名十分大者也,当时就骂了一连串脏话,己经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而去;
      所有人自然也一起向前奔,一路奔,一路有人倒下。
      所有倒下的人,毫无例外,脸上都带那种诡异的,像是在嘲弄什么的,阴森森的笑容。
      开始有倒下的,还去看一看,到后来,求生的本能驱使着,除了拚命向前奔之外,外界的一切全不知道了;
      只知道拚命奔,在刺骨的寒风中拚命奔。
      我第一个撞进了一间屋子,那同事跟着也撞了进来,把屋中的乡民吓得不知所措;
      不过一下子,他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一个中年汉子抱着干草,塞进灶中,示意我们近火来坐。
      两个人坐下之后,身子抖得像洒糠一样,望了望对方,脸色青紫,嘴唇发黑,自己的样子当然也好不到那里去,心中只想到一点!
      不要笑,不要笑,一笑就是冻死了!
      一个中年妇女就是一声不出,灶上一生了火,她就舀水进锅,一小碗一小碗给我们喝。
     从入口冷到入心入肺的冻水,慢慢喝到温水,最后喝到近乎滚水时,才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算是捡回命来了。

     在乡民家中躲到第二天下午,才有拯救队带了棉衣棉裤来,离开时,无以为报,送了乡民二十斤粮票。
     乡民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什么话,只当问及何以死人还要笑时;
     那中年汉子回了一句:
    「反正死了,笑着总比哭着好。」
     竟大堪回味。

     事后,知道那一天,气温骤降至摄氏零下十四度,那十八个人,无一幸免。
     整个工地上,冻死的当然不仅止那十八人,正确的数字,谁也不知道,就算不在路上,窝棚又何足以御严寒?
     单是在毛坑中冻死的,队中就有三个,两三个窝棚的人,挤进一个窝棚,再把所有可以御寒之物,全部用上,还是有人冻死在人堆中的。
     怪异的是,寒流两天就过,气温又到了零度以上,死的死了,也没有人埋怨什么。
     那次得以幸免,一来靠年轻,能在最后关头,冲进了乡民的屋子;
     二来靠乡民懂得如何救活——先喝冻水,渐渐加温到热水,不然就算不死,会有什么后果,也真难说得很。
     至于那种诡异的笑容,一直在问人,有经验的人说冻死的人,一定如此,说不出所以来。

     一位医生说,多半是由于冻死的人,肌肉反常的僵硬,所以形成脸上肌肉变形,看起来像是笑一样!
     那种笑容,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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