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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倪匡最费神之作“短打系列”___据《时报周刊》等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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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11: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4 捕头和大贼  
       <初载于《时报周刊》第474期[1987-03-29~1987-04-04] >

  班房里生着一大盆炭火,可是炭火边,好像比外面北风呼号的空地更冷。
       捕头蹲在炭盆旁的长板凳上,向着火,紫膛脸映着青潋潋的炭火,他的双眼之中,也像是燃着火。
       班房里其余十来个捕快,都尽可能贴着墙角站,离捕头远一点,每一个人的视线都盯着捕头的右手
       ——捕头不用火筷子,而就用他的手,不经意地,挟起火堆的炭来。
       手指略用力,大块的炭,便发出“啪”的一下爆裂声,碎成无数碎块,溅起许多火星,落向炭盆。
  大家心中都在想:那大贼要是叫捕头逮着了,捕头会不会立时出手,就用他那江湖驰名的铁砂掌,一下就挟断大贼的颈骨?

       对于这一点,虽然大伙还有不同的意见,但是对于捕头必然会毫不留情,只要大贼一落网,必定会先把他手筋脚筋挟断,绝没有怀疑。
       那神出鬼没的大贼,这三个月来,干下了九件惊天动地的案子,两天前,竟然偷进了九门提督三姨娘的房间中,不但盗走了大批珠宝,而且还绑起了三姨娘,轻薄一番。
       提督大人暴跳如雷,吼叫声连衙门都几乎震塌。
       捕头正该提督大人管,不怕官,只怕管,限令三日之内破案,一定要人赃并获。
       眼看已过了两天,侦骑四出,虽说提督授权,可以调到京师全部捕快,甚至军官兵士,可是连大贼的样子,也只有三姨娘的那句话:“那贼的手,又细又白……”
  又细又白的手,京师内外,怕不有好几万双,凭这一点,饶是当了三十多年捕头,也束手无策!

      一想到这一点,捕头又挟起老大一块炭来,运气吐劲,双指一紧,“拍”的一声响,又将那块炭挟得火星乱迸,碎裂开来。
      他豁然站起,一口闷气,自他宽阔的胸膛中直吐了出来,发出“哧”的一声。
      提督大人在暴怒时对他的呼喝,令他耳际嗡嗡直响,根本听不清他在嚷叫着什么
      ——还好听不清,不然,像捕头这种爆裂性子,只怕当场就忍不住!

       他向门走去,门上挂着厚厚的棉帘子,他再呼出一口闷气,五指并拢,一下子插向前,一寸来厚的棉帘,给他利刃一般的五指穿过。
       他顺手一扯,一脚踹开了门,一股寒风卷过来,他大踏步走了出去。
       班房中的捕快在寒风中,人人发着抖,望着地上的棉帘:
       要挟碎炭块容易,要穿过柔软的、毫不着力的棉帘子,那谈何容易,由此可知捕头的铁砂掌已炼到了多高的程度!

  一个捕快喃喃地道:“这……堪称天下独步了吧!”
  另一个一望而知是老公门的叹一声:“是又怎样?提督大人限了三天,三天不人赃并获,就要把捕头娘子绑在十字街口,三姨娘曾受那贼什么样轻薄,要捕头娘子也照样叫轻薄!”
       两个年轻捕快气得浑身发抖:“这……象话吗?”

  老公门苦笑:“官说的,就象话!捕头娘子又年轻又水灵,年纪小得可以做捕头的女儿,真不知怎么会嫁给捕头的!”
  年轻的大声:“当然是敬重捕头是一条好汉!”
       人人都叹了一声,心中想的全一样:好汉又怎么样?身在官门,还不是得听当官的调配,看起来,提督还真做得出!

       旁人心中怎么想,捕头自然不知道,他在一出门,寒风扑面而来时,伸手在自己脸上,重重抚摸了一下,心中想起他和他年轻的妻子第一次见面时她说的那句话
       ——大好男儿,怎么身在官门三十年,还不想离开!

  当时他就发怔,盯着面前那俏生生、水灵灵的小姑娘(当然是大姑娘,但在他的年纪看来,也当然是小姑娘),盯着看来极诱人的薄薄红唇,在他五十年单身生活之中,竟第一次兴起了要去亲吻一个异性口唇的冲动。
       不过,令他震撼的,自然是出自那片小巧的口中的那种他从来也未曾听过的话;那令他惘然。
       他的回答,幼稚得和他魁伟的外形,和他响亮的名声,和他超绝的武功全然不相称:“怎么……能离开呢?”
  她用手背掩着嘴浅笑——她的手又细又白——然后吸了一口气:“总有办法的!”

       以后的日子,又快又像梦,像是醉酒之后的梦,片片段段,记也记不起来,甜蜜得无法形容。
       他娶了她,她成了他的小小的妻子,那使他知道人活在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

  然后,不到半年,京城就出了大贼,提督竟然想出了这样的办法限他三日破案!

      他心中的恨意,令他重重一掌,拍在一只石狮子上,拍得那石狮子的头碎了一半,他一抬头,才发觉自己已来到了家门前。
      就在此时,门打开,他年轻的妻子挽着两只包袱走出来,抛了一只给他。
      他接在手中,沉甸甸地,她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走吧,海阔、天空,哪里不好去!”

  他盯了她好一会,才明白了当日她说“总有办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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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1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5 杀手和联络人  
      <初载于时报周刊第478期[1987-04-26~1987-05-02]>  
                                    
       谁会把杀手和绸缎铺掌柜联想在一起呢?所以,绸缎铺掌柜就成了杀手的联络人。
       或者,就是为了要做杀手的联络人,他才成了绸缎铺的掌柜。

  绸缎铺的掌柜,几乎都有相同的外形,由于顾客多是女性,所以他们特别耐性,脾气好,随和,背上插着一柄尺,点头哈腰的时候,那柄尺看来也特别显眼。
       他自然和普通的绸缎锈掌柜不同,因为他是杀手的联络人,只有他,可以找到神出鬼没的杀手
       ——也不对,应该说,只有通过他,才能和神出鬼没、下手万无一失的杀手取得联络。

       杀手,受雇杀人,雇用杀手者,无权也不会过问杀手用什么方法杀人。
       只要在指定的日子前,被杀者死了,杀手的任务便已完成;
       雇用杀手的,在先付了一半费用之后,等到目的已达,就得依约付另一半费用。

  杀手是什么样子,甚至是男还是女,根本没有人知道,连联络人也不知道。
       杀手收的费用,一律是信誉较好的银号所发出的银票,每张纹银一万两,杀一个人,要多少张,并不一定,视乎要杀什么人而定。
       杀手自然不会和雇主直接接头,靠的就是他这个联络人。

       一疋一疋的丝绸,由年轻的伙计抖开来,他背负双手,站在顾客的身边介绍着丝的色泽和质地。
       顾客是一个中年妇人,首饰宝光夺目,拣得很严,在看了七疋之后,仍然没有满意的,抬起头来,神情紧张焦切:“我看了多少疋了?”
  他很有耐性地答:“七疋。”
  顾客却坚持着:“不,十疋!”

       当同样的对白,重复了三次之后,他虽然觉得奇怪之极,但是对方既然照足要找杀手的暗号而来,他这个联络人自然必须负责安排。
       所以,他压低了声音:“请到内堂去,那里有进贡用的好绸。”

       中年妇女的行动,看来不是很灵活,跟着他走向内堂。
       他在想:要雇杀手的,大多是江湖中人,和人结了仇,自己没有本事对付,就来雇杀手行事。
       也有许多卑鄙的阴谋,例如杀了帮主,副帮主就顺理成章当了新帮主,而且还咬牙切齿,要为老帮主报仇,等等,什么样的肮脏事都有。
       相形之下,杀手只管杀人,纯洁得和婴儿一样!

   到了内堂,他真的在一个柜子中,抽出了一疋鲜红色的丝绸来,在并着的两张紫檀木的八仙桌上,摊开了少许,他发胖的手,在柔滑的绸面上,轻轻抚摸着,并不望向对方。
       由于中年妇女看来不像是江湖中人,所以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先开口。
       但是……
       中年妇女已然急不及待,压低了声音:“我要杀人!”
       中年妇人的声音,甚至在微微发颤。
       自然,江湖上人过的是刀头舐血的日子,生、死看得淡了,杀人和被杀,都是在江湖上闯荡,必须随时接受的事实,而普通人,杀人是一件大事。

  他仍然轻抚着绸子:“很贵,看要杀什么人,都很贵。”
       妇人的声音急促,说出了一个名字来。
       那个名字,倒令得他陡地抬头,看了中年妇女一眼,那是城里大镖局的总镖头,一手五虎钩,江湖知名。

   他,作为杀手的联络人,绝不问为什么,他只是道:“二十万两,先交一半。”
   妇人犹豫了一下:“一个月之内要他死!”
       他点头,妇人解开了紧攥在手中的钱包,数了十张,每张纹银一万两的银票。
       他看了一看,对于这种银票,他经验丰富,一看就知道是真的,只要持票到银号,高兴的话,就可以有白花花的一万两纹银抬出来。

       送走了中年妇女,他仍然觉得有点奇怪!
       很少这样的委托人,她和总镖头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要总镖头死?
       他照例,把十万两银票,扣下了六张,把四张,放在离铺子不远的一堵砖墙中,只有他和杀手才知道的一个用砖块掩饰得很好的墙洞中;
       再用一张小纸片,写上被杀人的姓名,好让杀手去行事。

       他应该放九张银票在墙洞中,他抽一成佣。
       但是最近一年来,他却只放四张,他所得的,比杀手还多,人总是贪心的,杀手又无法和雇主直接见面,怎知杀人的代价是十万两还是二十万两?
       杀手本来就只要十万两,他有本事叫雇主拿出二十万两来,那是他这个联络人的本领,他心安理得,绝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当天晚上,他把六张银票小心地放进一只镶满了宝石的小盒子
       ——那里面,至少上百张同样的银票。
       他拍着盒子,知道自己一辈子也花不完那么多银子,可是不知为什么,每当增多了几张,心中总有一股异样的满足,他深深吸着气,像是银票上有芳香四溢。

       然后,他转身,准备放好小盒子时,看到了日间曾见过的那中年妇人。
       在他还未有弄清楚是不是自己眼花时,一柄闪亮的匕首已经插进了他的心口。

  杀手需要联络人——老实的联络人。
  杀了不老实的联络人,可以再找新的、老实的联络人,甚至一样是绸缎铺的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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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11: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20 22:56 编辑

§6 庄家、输家和赢家  
         <初载于《时报周刊》第478期[1987-04-26~1987-05-02]>  

       黄澄澄的金子,看起来动心,互相碰撞时所发出的声音,并不十分动听。
       庄家身边,脚下,地板上有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坑里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元宝、金块,当一支大竹挡把桌上的金子全都扫落那坑中时,发出的声音,简直令赌客心痛。

       在赌桌上,要分出输家、赢家和庄家来,再容易不过。
       庄家神定气闲,你呼天抢地,赌神罚咒,谢祖谢宗,嘻哈大乐,那是你家的事;
       庄家他只管掷骰,受注,把桌上的金子扫进坑中,或由坑中捧出金子来给赢家;
       赢家自然兴高采烈,口沫横飞,输家倒不一定垂头丧气,有的红了眼,有的青了脸。
       赌场内的美女再风骚,也只是在赢家身边娇声嗲气,绝不敢去撩拨输家,自讨没趣。

       黄金赌场是京师第一大赌场,只见金,不见银,再珍贵的宝物,只要赌客押下桌子,立时就有专人估价,输了,一样用挡子扫进坑中,赢了,哪怕十万八万两黄金,哪怕是押一记就走,都付得痛快无比。
       据说,黄金赌场的后台,撑腰的,就是京师的九门提督,那就令得富商大贾、江湖豪客,赌得更是酣畅淋漓,一夜之间,在赌桌上转手的金子财宝,不计其数。

       今晚的情形,和往日相比,多少有点不同,才入黑,就进来了三个波斯胡人,一色鬈发高鼻,深目短髭。
       其中一个身形最高大的,一进门,手臂一长,就搂住了一个女侍。
       女侍立时全身柔若无骨,向他靠去,乐得那胡人叽哩呱啦,不知说些什么,却又毫不含糊地在女侍身上乱搓乱摸,喧闹无比。

      可是一当他们在赌桌旁坐下,却又心无旁骛,赌得极精,一上来,抖开三只小皮袋。
      灯火之下,蚕豆大的金刚钻,闪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来,喧闹的赌场中顿时静了下来,三皮袋金刚钻,怕不有两百来颗!

  一个衣着华丽的老者立时在庄家的示意下走过来,拈起几颗,向着灯火,瞇着眼,转动着看,口中啧啧有声:“这样吧,不论大小,每颗算一千两。”

  波斯胡人互望了一眼,点了点头,一开口,居然字正腔圆:“一共两百零四颗,一次押了。”

  胡人神情有挑战的意味,庄家却连眉毛都不动一下,张口就待答应,忽然有一个听来相当嫩的声音:“等一等,庄家先别受!”
  循声看去,一个脸色了白,一身玄衣的年轻人,目光盯着三小堆金刚钻:“正想找些金刚钻,懒得一颗一颗去买,就和这三位对赌一下。”
  三个波斯胡人一副只要有得赌,什么都不在乎的神态。

       庄家和老者一起向那年轻人望去,虽说京师是大地方,八方风雨会神州,什么样的人物都有,可是庄家又岂是闲着就睡的,是什么人物,有什么来头,心里多少有个数。
       然而,这年轻人貌不惊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这时,庄家向赌场中的自己人,连打了十来个眼色,可就是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来路。

  那老者“嗯”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望着年轻人,年轻人探手入怀,却并不立时取出来,现出十分诡异的一笑:“二十万零四千两金子,不能带在身上,要是我输了——”讲到这里,向那三个胡人看去:“就拿这个抵数!”

  他手伸出来,拿着一段黑漆漆的木头,三指宽,一指厚,一掌半长,轻轻放在桌上,还伸手按着。

       赌客对赌,分输赢,本来和庄家的关系不大,赢家自然会另给庄家抽头。
       要是年轻人拿出来的是立时可以兑现的庄票,根本不成问题。
       可是却是这样的一节烂木头,庄家不能不发话:“这个,你这是什么宝物,恕小可眼拙!”

  庄家一面打眼色,四个一色密扣英雄袄的打手,已自年轻人身后走过来,齐声道:“让我们来瞧瞧!”伸手向桌上便抓。
       年轻人动作极快,按在木头上的手,向后略缩,那木头竟是一只木盒,盒盖移开了少许,剎那之间,只见精光夺目,人人眼前一亮。
       年轻人立时又推上了盒盖,所有人竟没有看清盒中是什么!
       只见那三个波斯胡人,陡然脸色通红,眼中异光大盛,叫:“赌了!”

       波斯人识得异宝,他们叫赌了,庄家自然无话可说。
       一时之间,人人心痒难熬,想知道盒中究竟是什么宝物。
       但年轻人虽已将手缩回,也没有人去乱动,那四个大汉,也悄然退出。

  庄家摇停了骰缸,波斯胡人先叫:“大!”年轻人沉声:“小!”

       庄家揭开骰缸,所有人轰然大叫,年轻人赢了,若无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怀中,再伸手去拢那三小堆金刚钻。
       三个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闪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刀攻向年轻人,年轻人手指疾弹,三道亮电也似的闪光过处。
     “铮铮铮”三声,弹出的三颗金刚钻,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胡人的额上,鲜血四溅,仰后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静无声中,年轻人将金刚钻放进皮袋,喃喃自语:“用这闪亮的玩意当暗器,真不错!”
       他站了起来,漂亮地向庄家:“地上的三颗归你!”

  直到他走出赌场,赌场中还静了好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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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11: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7 大侠和送礼人   
       <初载于《时报周刊》第499期[1987-09-20~1987-09-26]>

  人强,马壮。
  马蹄践在青石板铺成的道上,如暴雷、如战鼓,震得人耳朵嗡嗡直响。马上的人,伏在马背上。随着马身的起伏,远看如同波浪。

       青石板铺成的道,宽一丈两尺,笔直向前,一眼望去,几乎看不见尽头,一色的三尺见方石板铺得严丝合缝,春天的野草再强,也无法在这条大道上发出一株芽来。
       驰在这条道上的人都知道,路长三十三里,这种气派,官家也及不上;那是两淮大侠六十六岁寿辰时,大江南北,凡是算得上是大侠的朋友,聚资筑造;
       自河边直通到大侠的庄子,历时一年。
       当初筑成时,轰动州府,不知多少人想策马在上驰骋一番。

       四年过去了,两淮大侠七十大寿接近,那又该是江湖盛事。
       早在大半年前,各大门派,各帮各会,都正在为寿礼动脑筋。
       大侠能享有那么大的名头,不但武艺超群,还得急人之难,有求必应,天下受过两淮大侠好处的人不知多少。知恩报答,到时自然贺客云集。

       而事先,送礼的就络绎不绝。
  这个在马上的黑衣人,就是送寿礼来的。在他的腹际,系着一只方方整整的盒子,外面包着黑缎子,闪闪生光,也不知盒中是什么宝物。

       庄子渐渐接近,石板大道陡然向上拱起,形成一道长可二十丈的拱桥,桥下是护庄河,骏马冲下桥去的势子更疾。
       要策马进庄,有一个规矩:就在桥埂,有一道高可四尺的石栏,要是自度人不强马不壮,在下桥时,就得勒住马,那才能在石栏前停住。

       不然,连人带马,要是撞了上去,准撞个粉身碎骨。
  那石栏上,很有些颜色暧昧、看来红不红黑不黑的痕迹,看来叫人心惊肉跳,那自然是撞死在上面的人马所留下来的。

       若是骑术精娴,在下桥的时候,非但不勒马,反倒策马疾冲,势子不竭,在桥埂一提缰绳,飞跃而过,就能直冲向庄子。
       到时,不但庄门大开,庄丁恭迎,大侠还会待为贵宾
       ——大侠自身精于骑术,所以也特别敬重擅骑的英雄好汉。

       这个骑者的来势快绝,未到石栏之前,只听得他一声大喝,马已腾空而起。
       马是黑马,人穿黑衣,片刻之间,犹如卷起一阵黑色旋风,在石栏之上,呼啸而过。
       在庄子中的庄丁,暴雷也似喝采,唯恐来不及,早已急急大开庄门,以迎宾客。

       可是人马一过石栏,只再前进了一丈,就陡然勒住;四条马腿,竟像是钉在地上。
       马上人欠身,向庄丁拱手为礼,表示尊敬。

       这一下,又是喝采声如雷,来人能有那样精湛的骑术,还对大侠这样尊敬,自然更获得好感。
       众庄丁也拱手为礼,来人策着马,不急不徐,向庄子中驰进去。

       早就有人飞奔去通报。
       来人在大堂的石阶前一下马,就有一排武装汉子恭迎,齐声道:“庄主在大堂相候!”

  来人朗声答:“多谢大侠厚待,淮西帮使者来送寿礼!”
       他一面说,一面向前走,三十三里路,一口气驰来,面不红、气不喘。
       看他剑眉朗目,大约三十上下年纪,行动之际,矫健无比,眉宇之间,隐隐有一股狠劲,可是却又深藏不露。

       当他踏上石阶时,迎接他的庄汉闪身相让,离他最近的两个,竟感到有一股寒意。
       两人互望了一眼,看来十分自然,身子一缩,先进了大堂。

       大侠纵横江湖,近五十年,自然少不免有些敌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自家在明、他人在暗,小心提防,总没有错。
       一感到来人透着杀气,先一步警告,只要大侠有了提防,来人不论用什么手段,都难以得手,能留个全尸而退,已是幸事了!

       来人跟着进了大堂,近中交椅上,大侠端坐,还未曾看清大侠的样貌,那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已令人不敢逼视。
       来人疾趋几步,在离大侠还有四五步时,就单膝下跪,自报姓名来历。

       他动作十分利落,反手已把腰际所系的方盒,摘了下来。
       大侠目光如炬,盯了那盒子一下,淡然问:“请起,贵帮帮主安好?”
  来人一提身,站直了身子,回答很出人意表:“不安,不好……”

       大侠却不甚惊讶:“有何不安,可有在下能效劳之处?”
       ——大侠毕竟是大侠,一开口就问人要不要帮忙。

  来人一字一顿:“帮主已于三日前,遭人所杀!”
  大侠双眉一耸:“凶手是谁?”
  来人身子更挺:“我!”

       大侠哈哈大笑,来人扯开黑缎,打开盒子。
       剎那之间,宝光闪耀,盒中各色宝石,耀眼生花,大侠目光凌厉,一眼就看到其中有一颗极大的金刚石!

       盒子再盖上,来人恭恭敬敬,双手奉上。
       大侠一示意,身边的人接下。

  大侠略欠身,满面笑容:“恭喜阁下,新任帮主!”

  来人吁了一口气:有大侠这句话,他帮主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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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11: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8 帮主和副帮主  
         <初载于《时报周刊》第499期[1987-09-20~1987-09-26]>

       密室中静得连针落在地上都听得到
       ——大家都那么形容静,可是实际上,绝不会有什么人在那种情形下,掉一枚针落地,试试是不是听得到声音。
       在大堂中的所有人,都把手按在两张合并在一起的方桌上,一动也不动。

       帮主坐在方桌的一边,盯着每一个人,他自己的双手也按在桌上。
       一共是六个人,在帮主对面,是副帮主。
  副帮主的一下吸气声,打破了僵硬的沉寂,这才陆续有了一些呼吸声,但仍然没有人说话。

       六个人,除了帮主和副帮主,其余四个,是帮中的四大堂主。
       这间密室,等闲帮众也进不来,那是总坛中最机密的所在,多少秘密大事,全从这里商议出来。
       去年,也是六个人,就在这间密室中,商定了突袭飞鹰会,结果,全帮高手倾巢而出,一举成功,势力一下子就扩展到了大江以北!
       当然,帮中也有牺牲,老帮主就在那一役当中,伤重不治,去年的副帮主,顺理成章,当了帮主,而四大堂主之首,天高堂堂主,就当了副帮主。

  全歼飞鹰会的那一役,至今江湖上人提起来,还是津津乐道;那是去年一年,江湖上最惨烈的一战,只怕再过十年,也不会被人忘记。

       帮务在这一年,也兴旺非凡。
       全帮上下,在帮主带领下,意气风发,就算是一个小角色,走在道上,一亮出帮名来,也能蒙人另眼相看!

      可是,帮主的脸色,为什么那么难看?
      为什么副帮主、四大堂主,奉令一进密室,帮主就喝令所有人的手,必须按在桌上,一动也不准动?

       全是在江湖上闯荡惯了的人,都知道一定有不寻常的事发生,可是谁都不问
       ——帮主陡然十万火急召集,有什么事发生,他自然会说。

       真是十万火急,玄高堂主在江门处理帮务,接令后立时启程,骑死了三匹骏马,才能及时赶到。
       这时,他全身还都被汗所湿,不过在这样的气氛下,汗全变成了冷汗。
       六个人中他最感到好像在冰窖,实在想动一动,可是帮主既然说了谁也不能动,那就谁也不敢动。

      帮主的目光如冷电,盯着每一个人,直到才可以听到的呼吸声又静了下来
      ——再度屏住了气息,他才一声一顿:“帮中出了叛徒!”

       除了帮主自己之外,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震动。
       只是不由自主地震动,没有人敢有意识地动,连眼珠也盲视向没有听到这句话之前的地方。眼珠若是听到了这句话而转动,那就有可能是心虚的表现。

  帮主的声音,听来像是刀砍在铁上:“叛徒,就在这间密室中!”
       这句话,倒在各人的意料之中。
       所以,连不由自主的震动都没有,每个人都像是泥塑木雕。

  帮主突然长叹一声,声音之中,透着无限的疲倦:“都是出生入死,共事了多年的老兄弟,挣下了本帮好大的事业,居然还有人出卖自己人,当了叛徒,唉!”
      帮主缓缓地摇着头,当他摇头时,他目光又缓缓在每个人的脸上扫过。这时,人人都现出十分悲愤的神色
      ——必须要有这样的表现,连神色木然都不可以。

  帮主忽然站了起来,双手仍然按在桌上,那令得别的人要略仰高头,才能和他面对面。
  帮主的声音听来令人心寒:“我已知谁是叛徒,自己了断吧!难道还要大家出手?”

  比刚才更静,更僵凝。
  整个密室,都像是一块冻结了的冰,密室中所有人,也就像是被嵌在冰中。

  “自我了断”的方式有许多种,但显然没有人准备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帮主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就要出手了,听着,我一出手,别人就跟着我出手!”

  他一直在扫来扫去的眼光,忽然凝止在他对面的副帮主身上,冷森森的目光直视着副帮主。
       副帮主在开始,还很能沉得住气,但是渐渐地,他面肉开始在簌簌发抖,当其他人的目光,随着帮主的注视,也停在他身上时,
       他鼻尖上和额上,都沁出了豆大的汗珠来。
       他终于忍不住,陡然站起,双手也离开了桌面,挥动着,张大了口。

  不过,他没有发出声音的机会,帮主已陡然出手,凌空一掌,掌风强劲,劈面所到,这一掌或许不足以致命;
       但四大堂主的攻击,随之发生,副帮主两胁、腰、背同时中掌,震得他眼珠也跌了出来。

  没有人知道副帮主临死前想叫什么,只有帮主可以肯定他想叫“我不是叛徒!”
  因为,帮主知道,根本没有叛徒。

       帮主要除去副帮主。因为帮主在一年前是副帮主,他知道副帮主最想做的是什么
       ——就像他去年做过:在帮主和敌人浴血苦战时,冷不防在背后暗算!

  他不要帮中再有副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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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7: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19 12:42 编辑

§9 仇人和报仇者
       <初载于《时周刊》第500~512期间[1987-10-03~1987-12-26]>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他们本来不是仇人,非但不是仇人,而且是好朋友。
       好朋友是为何会变成仇人的?
       原因不复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且事情既然到了如今这一田地,当年的事,已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们都认定了对方是仇人,心中充满了对对方的仇恨,更都认为非报仇不可——报仇的方法,只有一个:要用对方的鲜血,把自己心中的仇恨之火淋熄。
  仇人相见了,并不是偶然相遇,而是在几乎同时向对方发出要了断对方之间的仇恨之后所选择、决定了的时间和地点。

       在这段过程中,双方都有朋友奔走,有的劝阻,有的鼓励,有的煽风点火。
       这其间,有的是一个的朋友,有的是另一个的朋友,有的是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
       ——他们两人既然曾是朋友,自然会有共同的朋友。

  别人的意见是不是有用?不得而知,反正都知道他们之间的仇恨,除了你死我亡的决斗有了结果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方法可以解决。

      所以,当他们仇人相见时,有不少人在一旁,有的幸灾乐祸,要看他们干个你死我活时,谁会是幸存者;
      有的忧心忡忡,隐见到了悲惨的结果;
      有的木然无动于衷,像这种仇人厮杀的事,江湖上每天不知有多少;
      有的兴高采烈,他们全是一流的刀手,双方为了报仇,又曾遍访名师,学了许多绝招,在生死相拚中,自然会一一施展,好令看的人大开眼界。

      人多,自不免人声嘈杂,可是当“呛”地一声,两柄单刀,同时出鞘之后,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
      本来,离他们最近的人,也有十来步,可是仍然在这个距离中的人,感到两柄利刃刀身上的那股冷森森、寒浸浸的闪光直逼了过来,叫人联想到了不祥的死亡,因而不由自主,退得更远些
      ——当然,他们在移动之际,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静得像老鼠的幽灵。

      日头升起并不多久,在对峙着的两个人的侧边,阳光照在刀身上闪起的那片光芒,即使退远了,也叫人心悸;
      人们本来早知道他们之间有深仇大恨,可是也不知道仇恨竟深到了这一地步,这时等他们利刀出鞘了,才算是明白
      ——两柄刀的刀刃上,在阳光照射下,都闪耀着一道蓝殷殷的光彩,像是在雪亮的刀刃上镶了一道蓝边。

   自然人人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竟不约而同,在刀刃上淬上了剧毒,见血封喉的剧毒!
       本来,那是下三滥的行为,在武器上喂毒,君子不为;
       做了,也绝不敢公然在人们面前显露,只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形之下,偷偷杀人。

  可是他们如今的情形却不相同,刀上喂毒,表示他们要报仇的决心,也表示了这场决斗,没有伤,一伤了就是死,哪怕只划破一点皮肉,结果也是死亡!
  死亡的决心,表示报仇的意志!

       围观者更静,盯着两柄缓缓举起来的利刀
       ——奇怪的是,事后,竟没有一个人能回忆得起,他们两个人这时的神情如何?
       因为每一个人的视线,都盯在两柄利刀上了,人的神情如何有什么重要?是悲是喜?是乐是怒?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决定生或死的利刀。

      甚至他们自己,也不注意到对方的脸,那张多少次一闭上眼,就浮现在眼前,仇恨令得对方咬牙切齿的脸,这时也变得不重要了。
      是圆是方?是长是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能一刀将它剖开来,使拥有这张脸的人死亡,不再存在于人间!

  他们一定是同时想到这一点的,因为几乎在同时,他们的身子各自“腾”地同前踏出了一步,使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许多,两柄利刀,也扬得更高。
       厮杀就快开始了,他们都在想:
       等他发动了,我再应接,还是先攻,等他来对付?

       虽然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积聚了那么多年的仇恨之火,总得由死亡来了结;
       可是单是这个选择,就那么难以决定,僵持持续着。

       两人之中,是谁先想到,还是同时想到的
      ——把对方的脸剖开来,自然重要,但如何保护自己的脸,不被对方刮开,岂不是更重要?
      一定是同时想到的,因为两人几乎是同时,又“腾”地向后退了一步。
      脚步如此沉重,令得围观的人,觉得地面也为之隐隐振动。

       那一步退出,两人都想到:
       要保护自己的脸不被剖开,最好的方法,是先令对方死亡,可是对方不会站在那里不动,就必须保护自己。

       太阳慢慢升高,围观者也换了几十次气
       ——他们又同时想到:如果现在根本没有围观者,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会怎么样?
  同样的念头闪过:转身、飞奔、离开!

  可是当着那么多人,绝不能这样。
  他们终于各自发出了一下近乎绝望的叫声,冲向前,刀光闪动之后,是两股血柱的迸溅。

  他们满足了。
  旁观者也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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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7: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19 12:43 编辑

§10 摆擂台和打擂台的
       <初载于《时周刊》第501~513期间[1987-10-10~1988-01-02]>

       擂台设在两条大道交岔的十字路口,好大的气派,那四根一人合抱的柱子,竟然是上佳的乌栢木,两丈来高,笔也似直。
       柱子顶上,各顶着一堆在阳光之下,令仰头向上观看的人,气都喘不过来的金块,闪闪生光,眩目生花。那是擂台主设下的彩金
       ——每块重五十两,谁只要敢上台,不论胜败,都可以得到一块。

      擂台设下了这样的彩金。哪还有不轰动的?
      五月初一开台,台下围了上万,消息早已传了开去,江湖上沸沸扬扬,说的也都是擂台的事。
      练过拳脚的人,从四面八方涌来,有的只为看热闹,有的自然想趁机名扬天下,有的,说明了,冲着五十两一块的黄金,不为别的。

      自然,有武功更高的,早已成了名的人物,都在打探擂台究竟是谁摆的?
      可是只知道,由豪富黄百万主持,到时候,谁在擂台上接受挑战,竟一点也打听不出!

      于是,传言更纷纷,会是一个绝色女人,有的说,少林寺的方丈才是擂台主。
      一个多月下来,愈说愈神,等到初一开台,台下万头拨动,台上一幅精工绣成的“龙虎风云图”的帷帘一掀开,台主迈着步子走出来,台下竟然鸦雀无声。
      一时之间,人人错愕得屏住了气息,忘了出声。

      接着,极度的寂静,变成了极度的喧哗,在一下几乎是万口一词的“啊”的一声之后,人声嘈杂,各人争着问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忽然走出来,已在台上亮了相的擂台主,在台上作了一个四方揖,看样子像是开口讲了几句话,但就算是离擂台最近的人,也没有听到他在说些什么
      ——他的声音,全叫喧哗的人声淹没了。
      况且,就算静,只怕也不会有多少人听到他的讲话声:
      小孩子的嗓门能有多大?

      是的,此时站在台上的,是一个看来至多不过十岁的小男孩。
      一身锦袄,圆脸大眼,生得倒也富态,然而万众瞩目的擂台,竟然出来了这样的一位台主,这实在太出人意料之外!

  人声嘈杂之中,人们很快交换意见,信息速疾无比地在人丛之中流窜,孩子的身份已被确定——大豪富黄百万的孙子,据说也是黄百万的命根。
  于是,意见再被汇集,有的人大乐,有的人大怒!

       大乐的多半是好事之徒、浮滑子弟、市井流氓。
       他们认为,四根大柱子顶上的金子,自然是真的,也确然每人只要上台,就可得五十两。这次擂台,从头到尾,都只不过是黄百万要令他的宝贝孙子,变着法儿玩新的游戏!
       这也正是有一些人大怒的原因
       ——全是真正有武学根底的英雄豪杰,五十两金子不会放在他们眼里,这样被人戏耍,都觉得是奇耻大辱!
       所以,当时就有百十人,或大声咒骂,或一言不发,一下散了开去。

       也就在这时,才有人想起,柱子上的金块虽然有四大堆,但总有派完的时候。
       后上台不如先上台,上得台去,当然不能真和黄百万的孙子打,让小孩的拳脚,在自己身上招呼几下,装成败了,领他五十两金子,足够在城里逍遥快乐好一会。
       此时不上,要待何时?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剎时之间,人人想到了这一点,同时,至少有一二百人,齐声大喊,向擂台前抢过来。
       人丛中,也是一场大乱,你推我拥;一些夹在人丛中看热闹的女流,便吃了大苦,有好些杀猪也似尖叫,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更是乱上加乱。

       小小的台主,居高临下,在台上看到了下面混乱的情形,捧腹大笑;
       这一来,更叫人相信黄百万是叫宝贝孙子来耍乐的。

       这时,争先恐后,来到了台前的有一二十人。
       为了争上台,先在台下起了冲突,乒乒乓乓,打了起来,拳来脚往,好不热闹,自然也免不了有的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正纷扰间,人丛之中,飞起一条人影,越过在台前纷争的众人,一下子上了台;
       恰好刚有两人也算是上了台,都被那人双肘一缩,“砰砰”两声,撞下台来,好一会挣扎不起。
  上了台的是一个精瘦汉子,向着小台主一抱拳,一脚便踢向小台主的面门,又快又急,竟像是直把小台主当对手一样。

       这汉子一动手,台下顿时静了下来。
       小台主身子一闪,整个人陡然弹跳起来,身形姿势,怪异莫名,那汉子还未及缩回脚来,胸口已重重中了两掌。
       擂台四面都空,四面也都围着人,面对那汉子的,看到汉子口中鲜血狂喷,在那汉子背后的人,却看到断折了的肋骨,竟尔戳破了背上的皮肉,带着血箭,向外撑了出来。
       小台主身子反跃向后,快疾无伦,鲜血竟没有一滴洒在他的身上!

       他一退,那汉子身子也倒下。
       小台主反手一掌,拍在一根柱子上,劲力直传到柱顶,恰好弹起一块金块,落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那汉子已经塌陷了的胸口上
       ——黄百万没有失言,不过,死人怎能享用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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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7: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19 12:44 编辑

§11 保镖和劫镖者
     <初载于《时周刊》第502~514期间[1987-10-17~1988-01-09]>

  有人说:“人只有两种——一种是保镖的,另一种是劫镖的。”
       只有他能劫了永保镖局保的镖——十年来:永保镖局只失了这一次镖,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永保镖局在开创之初,一龙四虎就已经夸下海口:永保镖局只要失一次镖,立即偃旗息鼓,再也不在江湖上露面。

       一龙是父亲,四虎是一龙的儿子,四兄弟,还有什么关系比父子兄弟更亲密的?
       何况龙、虎父子兵的武功,确实惊天动地,各有所长,镖旗一亮出来,黑底金绣,中间是一条盘虬威武、腾空欲起的龙,四角是四头栩栩如生、作势欲扑的猛虎,谁不敬佩?
       黑道上人,明知永保镖局只保红货,不保金银,接的镖,全是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弄到手一件,只怕就能畅快花上三年五载,可是谁也不敢动手;
       反倒一有镖队经过,就远远避开去,免得看了眼红,一时忍不住,宝物没到手,反丢了性命。

       当然不是一开始就是那样的,开始的第一年,永保镖局的镖,遇劫十一次
       ——遇劫,不等于镖被劫走。
       十一次的结果,毫无例外是劫镖的黑道中人,血流五步,尸体还被在大道的当眼处挂了起来,身上钉着一龙四虎早为劫镖者准备好的牌子,上面刻着:“劫镖者死”四个大字,据说出自一个大儒的手笔。

       也有些仁心慈肠的人,认为一龙四虎出手太狠,未必一定要开杀戒,但他们坚持,于是,第二年,劫镖只发生了三次;第三年,一次。
       第四年起,一帆风顺,永保镖局的镖旗一展,哪怕押镖的只是一个三岁孩儿,谁又敢斜眼向镖车瞧上一眼!

       愈是没有风险,所保的镖,价值也愈来愈高,总有人会动脑筋的。
       只要得一次手,就是终生享用不尽的财宝,财宝的用处太多了,径寸的明珠,在美女雪白的胸脯上滚动,就能令美女俏脸上绽开醉人心魄的笑容
       ——当男人说会永远永远对女人好的时候,总得多少拿点财宝出来,交到女人手里,“好”的程度,自然也依照财宝的多寡来决定。

       有人说:男人积聚财宝,目的就是为了讨女人的欢心。
       掉过来说,当男人有了需要讨欢心的女人时,财宝就有了异样的作用。
  他起意劫镖,原因就是那么简单——一个令他寝食不安,魂萦梦系的美女,他非要得到手不可的,偏偏立下了规条:谁都可以量珠来聘,条件只有两个:
  一:是男人!
      二:聘礼必须是永保镖局的一趟镖,不论内容,劫来的,要有永保镖局的封条为凭。

  第一个条件及格的太多,第二个条件,听到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缩一缩头,俏脸如花,固然动人,可是看身上钉了一块“劫镖者死”的牌子,横尸在大道边上,美人的笑靥再动人,又有什么用!

       美人儿的条件,在江湖上沸沸扬扬地传,自然也传到了永保镖局。
       一龙四虎表面上一笑置之,暗中自然也做了一番功夫,轮流上省城,去见了那位美人——都承认确是绝色,在省城著名的销金窟丽香院中,只见客,客人也只能是见她,连手指都不能碰,除非能带着劫到手的镖来,人就是他的。

  在大道上行了一天,中午打了个尖,天色将黑,三虎一指道旁小路:“找个近路!”
       他带头,先抖缰疾驰了出去,两个镖头和四个伴当跟着,马蹄翻飞,奔驰快绝。
       突然之间,三虎一挥缰绳,他骑的那匹马一声长嘶,转了一个半圈,他反手掣刀出鞘,刀背在马股上一拍,催马疾驰,迎向本来跟在他后面的六个人,那柄夺命催魂的鬼头刀,已然挥出!
  他事实上只出了一刀,由于双方的势子都疾,一刀已经足以令得六个人都尸横就地了。

  他成功地劫了镖,捧着那只盒子,美人就是他的。
  有人说:“保镖的可以变劫镖的,劫镖的也可以变保镖的。”

  人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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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7: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19 12:44 编辑

§12 梢公和过渡的   
     <初载于《时周刊》第503~515期间[1987-10-24~1988-01-16]>

      梢公手中的一支竹篙,足有一丈二三长,篙尖是晶光铮亮的一个铁嘴,往岸上的树桩上用力一撑,渡船就向河水淌了开去。
      梢公放下竹篙,双手握住了橹柄,有规律地摇动。
      船首划开河水,形成十分美丽的水波,明亮光滑得像缎子,不几下,船已远离了河岸。

      船上人不多。梢公的双眼看来有点昏黄,身上也一阵酒味,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
      摇着橹,口里哼着不成腔调的山歌,眼睛却早把几个过渡人看了个透。

      那个黑里透红,俏得令人心荡的小媳妇,奶大腰细,虽然坐在那里眼观鼻,鼻观心,可是总时不时深深吸一口气
      ——本来已涨鼓鼓的双乳,就会随着向上挺耸,也必然令在她旁边那个眼珠在她身上乱转的年轻人,喉结上下急速移动,吞着口水。

      以梢公的阅历,竟然看不出这女的,和那年轻人是什么路数
      ——衣着、行装虽极普通,可是又有点怪,不像是寻常的渡客。

      另外一个彪形大汉,倒一眼就可以看出是走江湖的,多半是个镖师,背上挂着一只沉甸甸的包袱,不时用手去摸上一下,神情紧张
      ——也曾打量了那黑里俏、年轻人、梢公和另外一个不住在咳嗽的老头子几眼。

      那老头子的咳嗽声,浑浊得像是夏天晚上打不出来的闷雷,一下又一下,叫人心烦。
      他蹲在渡船的船首,不时把一口浓痰,吐向看来无边无岸的河水。

      就只有五个人。
      橹声一下接一下,渡船上没有人说话,还是只有梢公在唱着不成腔的山歌。
      小船在梢公的操纵下,稳稳向河中心驶去,有时不免会摇荡一两下,但很快就会稳下来。

      等到船真正到了河心,梢公双手离开了橹柄,搓了几下,一脚踏向竹篙。
      那枝竹篙,竟像是活了一样,“啪”地一声,跳了起来。
      梢公棹篙在手,先向黑里俏伸了过去,篙尖几乎没碰到人家鼓蓬蓬的奶尖。黑里俏陡然缩了缩身子,梢公瞇着眼笑:“摆渡钱五文,请穿在篙尖上。”

   篙尖是三寸来长晶亮的铁尖。黑里俏二话没说,把五枚铜钱,用看来十分美妙的手势捏着,一枚一枚,向篙尖上穿去。
     梢公一手握着篙尾,轻轻抖动,穿在篙尖的铜钱,发出了铮铮的响声,篙尖移向了那年轻人。

     年轻人一扬手,五枚铜钱连翻飞出,在半空中打了一个旋,又不偏不倚穿进了篙尖。
   梢公“呵呵”一笑:“好手法,东海金蟾门的吧?”
     年轻人脸色略变,可是没有说什么,倒是黑里俏,黑白分明的一双大眼睛,狠狠向年轻人瞪了一眼。

      梢公忽然又古里古怪一笑:“对了,六横派和金蟾门很有点过节……”
      说到这里,年轻人霍然站起,梢公急道:“可别在我这小船上了断!”
    年轻人又愤然坐下,黑里俏不再看他,他反倒肆无忌惮盯着她看,神色阴暗不定。

      梢公把篙尖移向那老者,老者手指又干又瘦,还发着抖。
      船在河心打着圈,更令他穿不准,费了好一会,才算串了五枚铜钱进去。
   梢公一直盯着老者在看,老者却只是专心一致,目不斜视。

      梢公发出了一下大不友善的冷笑声,篙尖移向大汉。
      大汉已提了五枚铜钱在手,可是梢公的篙尖,吊着十五枚铜钱,响声不绝,却一下子移向大汉背上所挂的包裹,而且手向前一伸,“笃”地一声响,篙尖竟然刺了进去。
      从刺进去的声音来听,像是刺进了一只木盒。

      大汉陡然站起,小船乱晃。
      梢公手向下一压,那彪形大汉,竟然被生生压得“蓬”地一声,又坐了下来,双眼瞪得极大,叫道:“反了,反……”
      他叫到第二个“反”字,口张开,梢公的篙尖,已经连着铜钱,直刺进了他的口。大汉吓得眼珠乱转。
      梢公一伸手:“老汉在水上做没本钱买卖,拿来!”

      大汉身子发颤,扯下背上的包裹,抛向梢公。
      眼看梢公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接在手里,黑里俏陡然跃起,一脚飞出,踢中了包裹,把包裹踢得向河中心飞去。
      她姿势美妙,身子翻出,几乎和包裹同时落水
      ——也就在那时,那老者一张口,“噗”地一声,吐出一只铁钩,钧尾连着一股极捆的银丝。
      铁钧去势劲疾,直射向包裹,黑里俏伸手要去接包裹,毕竟慢了一步,老者一仰头甩起银丝,包裹又飞向半空;
      那年轻人发一声喊,身子腾空而起,却被梢公一竹篙横扫过来,哇哇怪叫,跌下河去,恰好落在黑里俏的身边。
      两人扭打着,顺着滚滚河水,载沉载浮。

  老者再一昂首,银丝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半圆,把包裹飞回来,托在手中。
  那大汉口中的篙尖缩回,暂时没有性命危险,吓得口仍张得老大。

  梢公和那老者对望着。
  好久——船在河中心打了三四个转,梢公才道:“争什么!争到了又怎样!”

  老者道:“是啊,快摇橹吧!”
  他说着:竟把那包裹,顺手递还给了目瞪口呆的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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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1 07: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4-3-19 12:44 编辑

§13 用毒的和中毒者
       <初载于《时周刊》第516期[1988-01-17~1987-01-23]>

  她问:“如果非死不可,你愿意怎么死法?”

  问的时候,她用她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抚着他的头发。他有一头硬发,和他人一样那样倔强刚硬,单是在他的头发上,就可以感到他这个人的高傲和不羁。
       他竟然连想都不想就答:“自然是毫无痛苦的死亡,人都要死,一点也不觉得痛苦就死了,最好事先一无所知,死亡突然降临……”

       答的时候,他枕在她的右腿上,她的腿,比任何羽毛枕头更柔软……
       他用力伸了一个懒腰,双手高举过头,令自己的身子尽量伸长,得到一种舒展的快畅。
  然后,他又补充:“更好的是,在最最快乐的一剎间,突然死亡!”

  他叹了一声:“那太难了,简直不能,要是能,我愿意!譬如说,你和我在一起,快乐。”
  她发出了极甜腻的“思”地一声,她俏脸上的那种甜蜜,自她心底深处直透出来,谁都可以看得出,这个美丽的女郎,用她全身的内外的每一部分,在表示她是多么快乐!

       他忽然手臂一振,“铮”地一声,精光一闪,一柄又狭又长的剑,锐利之极的剑尖,已经对准了她的心口
       ——他仍然枕着她的大腿,没有移动身子,那柄剑,在出鞘之前,也不知在什么地方,而他身子不动,这样的姿势,也实在难以令得一柄三尺六寸长的长剑,剑尖指向她的心口!
  (谁要是觉得容易,可以找自己的恋人来试试!)

       可是,他却在电光石火之间,就做到了!
       他反手,食指和拇指,挟在离剑尖七寸处,剑尖凝止不动,剑柄却在轻轻摇晃,可知他两指的指力,是何等浑厚。

  她并没有震惊,仍然轻抚着他的头发,垂下眼睑,凝视着剑尖:“嗯,刚才若是你想杀我,我也算是死得毫无痛苦了——真不亏有‘天下第一奇剑’之称!”
       他摇头……
  他道:“还不是,我出剑虽快,你总有极短的时间,可以看到剑影闪动,也就预知自己会死,那一刻间虽短,又焉知不会形成极度的痛苦?”

  她有点气咻咻:“谁知道!”
  他一翻手腕,那柄又窄又薄的长剑,铿然入鞘。他感到了她气息急促,仰起头看到了她……,投以询问的神色。
  她粉脸更红:“你……,人……心烦意乱……不知……”

      他身子一挺,已经轻轻压在她的身上……
      他捧着她的粉脸,她把自己的身子尽量向他贴,双手搂抱着他,手指微陷进他背上结实的肌肉中。

  她九只手指都可以感到他背上的肌肉在跳动,每一股肌肉,就像是一个快乐的小妖精,只有右手小指,一点也感不到什么。
  她这时,实在没有,也不会再去想什么别的,可是过去的一切,却又固执地挤进她记忆中来。

  她十岁那年,被召到祖母面前,祖母是家族的最高统领,满是皱纹的脸上,有着阴森的杀气,可是声音却又出奇地温柔:“孩子,你十岁了,从今天起,你要成为毒王之家的一分子……”
      祖母说着话,亲热地提起她的右手来,在一边的不知是哪位姑姑阿婶,手起刀落,已把她右手小指,切下一截来。
      她没有哭,也没有叫,因为她是“毒王之家”的一分子,一小截和真的一样的小手指会装上去,里面藏着独门毒药:“只一呼”。
      只要小手指的指甲,搔破一点表皮,毒药渗入,只呼一口气的时间,就毒发身亡,所以毒药才有那么怪异的名称。

      毒王一家也是杀手之家,人人都执行祖母的命令,谁也不能违反。
      所以,当她在三天前,接到祖母的命令,赫然竟是他的名字时,她也得执行!

      他的脸上,开始沁出汗珠,他的那种认真的神情,看来极可爱。
      她喘息着,勉力昂起头,自他的鼻尖上,把汗珠舐掉,也把他抱得更紧。
      他甚至根本未曾察觉到背上有一下轻微的刺痛
      ——完全不觉得她的假指甲在他的背上抓出了一道血痕,他只是在看到她鼻子上也有细小的汗珠,也想伸舌把汗珠舐去,可是舌头才一伸出来,就缩不回去了。

  “只一呼”的名称不是白叫的!

  他整个神情都快乐之极,除了伸着舌头,看来有点怪相。

       她推开他,背着他哭,心中只想到一点:
       他说过,能这样死,极难得,他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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