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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龙乘风 《剑王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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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给大家带来龙乘风后期未结集作品《剑王传奇》

(武侠世界杂志 第36年24-30 期连载,感谢论坛大神 helloworld666 提供杂志PDF )


(Q群7649715 中华武侠小说群,锋惊形大侠OCR 并一校,轩辕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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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英俊剑王饶杀手 挑灯刀王战堡主
  雪如鹅毛,漫天飞舞。
  长街冷寂,一片萧索。
  一个长途跋涉而来的陌生人,用古铜刀柄掀开了酒铺的帘幕,甫入店堂便嘶声大叫:“老板,给我酒!我要最烈的酒!”
  回应他的却是一把银铃似的嗓子:“客官,这里只有老板娘,老板早就醉死了,这里也没有最烈的酒,只有最香最醇的女儿红。”
  这陌生人抬起头,看着这个老板娘。
  老板娘也看着他。
  四道目光交投,似是在冰冷的酒铺店堂内燃起了热烘烘的火。
  这个远道而来的人,大概三十二、三岁左右吧,他个子高大,但并不迟钝,尤其是一双灵活的眼睛,充份显示出他绝对不是一个呆子。
  只要不是一个呆子,就一定懂得欣赏像南宫金丽那样标致的女郎。
  南宫金丽就是这店铺的老板娘。
  店铺内,只有她这么一个女人,但却有数之不尽的美酒佳肴。
  “这位大爷高姓大名?”
  “游四海。”
  “贱妾南宫金丽,来自南方。”
  “看你似是大家闺秀,为甚么会流落到这荒凉小镇?”
  “贱妾命途崎岖,天生命苦,此事不提也罢。”
  “老板娘既不愿重提伤心往事,在下也不便勉强,此际即将夜幕低垂,咱们共醉于此,却又何妨!”
  “醉,贱妾是不怕的,就只怕我这个山村之妇,难登大雅之堂,伴君共饮。”
  “嗯,这算是什么话了,来,咱们今晚就喝个痛痛快快!”
  游四海是一个江湖客,更是一个以杀人为业的独行杀手。
  这一次,他北上边疆,也正是为了杀人而来。
  干他这一行买卖的,雇主买的是仇人的脑袋,而杀手卖的却是自己的命!
  不卖命,又怎能割掉别人的脑袋,去换取黄澄澄、白花花的金子银子?
  想不到在这里,游四海遇上了个绝色佳人——南宫金丽!
  南宫金丽的衣衫很单薄。
  她把酒菜一坛一坛一盘一盘的捧了出来。
  那些酒果然是第一流的好酒。那些菜也是热腾腾,是很香滑、很可口的小菜。
  “是淮阳菜!”
  游四海大为赞叹:“想不到老板娘的厨艺竟然精妙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一面赞叹不已,一面牢牢地凝视着南宫金丽。
  南宫金丽在陪他喝酒。
  她的呼吸均匀而细长,游四海不禁问了一句:“老板娘练过内功吗?”
  南宫金丽柔声回答:“练过一点点,那是用来强身健体的。”
  游四海笑了笑:“你很好看,肤色很健康,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那么好看的女子。”
  南宫金丽垂下了脸,嫣然一笑:“游大爷取笑了。”
  游四海连忙摇头不迭,道:“不!我是说真心话,我是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生意人,决不会口是心非……”
  游四海从来没见过这样迷人的女子。
  南宫金丽笑了笑,道:“游大爷,贱妾酒力不胜,有点醉了,失仪之处,还望大爷包涵包涵。”
  游四海忙道:“不,老板娘若是真的醉了,在下……在下告辞。”
  “我醉了,你却一走了之,这就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生意人本色吗?”
  “不,不,在下并不是这样的人,但……但男女授受不亲,要是在下还不离去,只怕……不怎么方便……”
  “要是我今晚不想再做生意,提早关门打烊,那又怎样?”
  “这……这当然是方便一点的……”

  ※  ※  ※
  店铺提早关门打烊不再做生意。
  游四海望着南宫金丽,忽然说道:“我是个寂寞的男人,你明白吗?”
  南宫金丽轻轻依偎在他的胸前:“我也和你一样,都是个很寂寞很寂寞的人,你的心意,我又怎会不明白?”
  她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游四海梦中的美人就是她这个样子的,也许,她比起他梦里的美人还更娇媚可爱一些。
  但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人用力拍门。

  ※  ※  ※
  南宫金丽无奈地打开了门。
  在门外,站着了一个白衣如雪的剑客。
  “这里已经打烊了,这位客官……”
  “我是来找人的。”
  “找谁?”
  “我要找的这个人,是个没出息的杀手,他要去杀一个他绝对杀不了的人,这无异是自寻死路,所以,与其让他前往送死,不如让他死在我的剑下,最少,也可以让我磨练磨练一下剑法!”
  这白衣人的语气,听来十分狂妄。
  南宫金丽却笑了起来:“你这个人很有趣。”
  白衣人道:“但我的剑并不有趣。”
  南宫金丽道:“你的剑,会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吗?”
  白衣人道:“会!而且现在就杀!”
  他的说话才说到一半,南宫金丽的手已从发髻里抽出一撮细如牛毛的暗器,更在他把这句话说完之前,把这些暗器射向白衣人的脸庞、胸口等致命要害。
  她这一手暗器功夫已足可列为当世一流高手之列。
  但她的暗器,却全都给白衣人闪了开去。
  南宫金丽脸色一变,正要回身变招出击,白衣人的剑已抵在她的粉颊上。
  “你可以动,但只要再动一下,你以后就再也动不了!”
  白衣人轻描淡写地说道。
  南宫金丽冷冷一笑:“好快的‘变形流星剑’,你是‘剑王’孙秋笙的什么人?”
  白衣人淡淡一笑:“我就是孙秋笙,但我从没有认为自己是什么‘剑王’!”
  南宫金丽的脸色又变了。
  她当然早就听说过孙秋笙这一号人物,可是,她却未曾料到名满天下的“剑王”孙秋笙,竟然是一个如此年轻,如此俊俏的年轻人。
  “为什么还不动手?”
  南宫金丽冷笑着:“你不是说过会杀女人的吗?”
  孙秋笙道:“要杀你易如反掌,但你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要是就这样把你干掉,未免有点可惜。”
  南宫金丽瞟了孙秋笙一眼:“你想怎样?不妨直说!”
  孙秋笙道:“我只想你看清楚我的剑法,认识清楚我这个人,然后抛开一切,跟着我闯荡江湖!”
  南宫金丽道:“我若不依从,那又怎样?”
  孙秋笙道:“你会的,因为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出色的男人!”
  在这段时间之内,游四海一直都在瞧着孙秋笙,也在听孙秋笙的每一言每一语。
  他实在再也无法忍受这个狂妄青年对自己的侮辱。
  “决战吧!”
  他厉声大喝。
  孙秋笙的回答却是:“我们不可能有什么‘决战’的情况存在。”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因为你我的武功相差太远,你向我动手,并不是‘决战’,而是送死!”
  “放你娘的屁!”
  游四海大怒,挥刀疾劈孙秋笙。
  他这一刀极快,极凶猛,也极准确!
  他常用这种刀法把别人的脑袋砍成两片!
  这一刀大有名堂,是失传已久的“裂头刀法”!
  但他这一刀才劈出去,脸上已连续给孙秋笙打了五六记耳光!
  这五六记耳光打得极是重手,竟把游四海打得险些昏倒过去。
  虽然,最后他还是硬撑了下来,但第二刀无论如何已没法子再劈出去!
  因为孙秋笙的剑尖,已抵在他的咽喉上。
  “你这种刀法大概只可以在街头卖武讨两个赏钱,要是靠它去刺杀柳浣天,和送死又有什么分别?”
  孙秋笙叹了口气说道:“我实在不认为你有可能在柳浣天的手底下使得上一招半式!”
  游四海呆住了,脸色灰白得像个死人!
  孙秋笙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柳浣天的武功有多厉害,游四海的确是懵然不知的。
  他只知道雇自己去行刺柳浣天的人出价极高,对一个职业杀手来说,那是极大的诱惑。偏偏游四海很需要一笔巨大的财富,为一个债台高筑的老朋友解决财务问题,所以,他决定接下这桩买卖。
  可是,他还未曾找到柳浣天,已在这里败得一败涂地,而且,击败他的人,赫然正是名震天下的“剑王”孙秋笙!
  游四海没话说了,他索性闭着眼睛,等待孙秋笙的剑尖刺入他的咽喉。
  但孙秋笙没有杀他,只是冷冷地说出了两个字:“快滚!”
  游四海呆了!
  他没有死,但却已再没有信心去刺杀柳浣天。
  经此一役,游四海在武林中除名,再也没有人能找得到这一个职业杀手。

  ※  ※  ※
  烛光柔和,南宫金丽的肌肤闪动着诱人的光泽。
  她实在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
  她每一个动作,看来都是那么优美。
  孙秋笙手里有杯,杯中有酒。酒芳香,美人更是活色生香。
  他对南宫金丽说:“你可以把自己变成一条母狗,但我不会随时随地和你胡混!”
  南宫金丽的眼神立刻变了,变得像是毒蛇一样。她的欲火,在转瞬间化为怒火!
  她的眼神充满怨毒!
  因为孙秋笙的话,就像一把锋利的剑狠狠地插中了她的要害!
  孙秋笙意犹未足,接着又补充了几句:“你若不怕冷,要把衣服脱掉,就请你滚出门外去!”
  他的话绝对不留半点情面余地。
  南宫金丽咬了咬牙,突然用力把大门打开,冲了出去。
  外面风雪渐大。
  她脱掉了身上所有衣服,然后站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这女人果然很绝,而且绝得妙不可言!
  但孙秋笙更绝。
  他把大门关掉,然后吹熄了所有蜡烛,接着盘膝而坐,修练内功。

  ※  ※  ※
  翌日,风雪已停。
  酒铺的大门又再打开。
  打开这大门的是南宫金丽。
  她已穿上衣服,还披上了貂裘大衣。
  她打开大门之后,把八个少女推入门内。
  孙秋笙仍在里面,他在喝茶。
  他这杯茶还没喝完,就已给八个少女包围着。孙秋笙笑了起来,对其中一个少女说:“你已多久没有亲近过男人?”
  这少女红着脸,垂下头回答:“我……我还是个处子。”
  孙秋笙“啊”一声,又问另一个少女,问的仍然是那一句话。
  第二个少女的回答,竟然也和第一个少女的回答完全一样。
  最后,八个少女都异口同声地表示,她们全都是玉洁冰清的处子。
  孙秋笙呆住。
  南宫金丽这个女人果然很不简单。
  孙秋笙咬了咬牙,突然把其中一个少女抱入怀中。
  少女的脸立刻红得像是给火烫一样。
  孙秋笙问她:“你这样做可以得到什么好处?那个女人给你什么报酬?”
  少女回答:“金丽姐姐没有给我们任何好处,但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很愿意为她做事。”
  “做任何事?”
  “嗯,是的,就算她要我们八个人一起跳河,我们也不会留下一人在岸上。”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因为她是我们这条村镇的再生父母。”
  少女由衷地说:“若没有金丽姐姐,我们这一条村镇里的村民早已给盗匪劫杀得片甲不留!”
  孙秋笙恍然地点了点头,然后轻轻把这少女推开:“你回去吧!你们全都回去!”
  少女吃了一惊,急得连眼泪也掉了下来:“不!我不能走!”
  其余的少女也齐声说:“我们都不能走,我们是属于孙大侠的。”
  孙秋笙叹了口气,道:“你们既然称呼我是孙大侠,就应该明白真正的大侠决不会乘人之危,趁火打劫。”
  “但……我们是自愿的。”
  “难道孙大侠嫌弃我们长得太丑陋吗?”
  “孙大侠,我们真的自愿陪伴……”
  “够了,够了!”
  孙秋笙挥着手,朗声说道:“你们都是很漂亮的女孩子,我很喜欢,每一个都喜欢……但我更喜欢你们的金丽姐姐!”
  “是真的?”
  “那太好啦……但金丽姐姐知道吗?”
  孙秋笙笑了笑,道:“她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但却也很糊涂,有许多事情,她是看不出来的!”
  “那容易得很,我们去告诉”她,提点她便是!”
  好不容易,孙秋笙才把这八个少女送出门外。
  不久,大门又再打开。
  身披貂裘大衣的南宫金丽又回来了。
  她什么也没有说,孙秋笙一个问题也没有问。
  他只是轻轻一掌把南宫金丽身上披着的貂裘大衣震碎。
  南宫金丽把身上其余的衣裳褪下,然后才说:“你若再把我赤条条地赶出去,我会脸红的,因为现在已经是白天。”
  孙秋笙叹道:“好!好一个淫妇!”
  “你杀不杀淫妇?”
  “不杀,若把淫妇杀掉,世间上还有什么乐趣?”
  孙秋笙终于英雄难过美人关。南宫金丽令他知道,一个厉害的淫妇的手段到底是怎样的。

  ※  ※  ※
  八十里外有一个游四海曾经准备前往的地方。
  这里有一座堡垒,堡主就是柳浣天!
  “兵器王”柳浣天!
  柳浣天名震北方,擅使一百零八种大大小小的兵器,由逾千斤的仙人担以至细如牛毛的夺命金针,都能使得出神入化,罕逢敌手。是以,在他四十岁那年已被武林中人称为“兵器王”!
  正午时分,柳浣天正在练武厅中舞刀。
  他的刀法亦刚亦柔,快如电闪,沉若奔雷,轻如柳絮,重比泰山。
  他练刀既罢,便沐浴于“兵器池”。
  “兵器池”遍布兵器,重兵器、外门兵器以至神兵利器,触目皆是。
  不但池边的兵器架上遍布兵器,就连池底也布满各种各样的兵器,池底甚至还有铁蒺藜,要是一脚踩下去,可不好受得很。
  “兵器王”不愧是“兵器王”,他曾大言炎炎:“无论是谁想刺杀柳某,根本不必带兵器来,这‘兵器堡’中,随手拈来皆是杀人利器!”
  柳浣天不但狂傲霸绝,而且好看。
  他每次沐浴都有四个绝色美女相陪,正是:秀色可餐。

  ※  ※  ※
  柳浣天的堡垒,也有人称为“兵器堡”。
  无论如何,柳浣天都可算是江湖上一号了不起的人物。
  了不起的人物通常都有仇人,而且越是了不起的人物,仇人也就越多。柳浣天当然有仇人,“挑灯刀王”傅峥嵘就是其中一个。
  傅峥嵘的刀法独特,在武林中罕逢敌手,他有“刀王”之誉,理所当然。
  但是“挑灯”这两个字的来源,却又是怎样的?
  关于这一点,江湖中人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说,傅峥嵘的乳名叫“挑灯”,因此被称为“挑灯刀王”。
  也有人说,傅峥嵘的刀法之中,其中一招名曰“挑灯看月”,因此便称为“挑灯刀王”。
  但也有人说,傅峥嵘年轻时风流成性,身边有无数佳人可供选择,但结果却娶了一个河东狮回来做妻子,虽是“刀王”,却给一个女人欺压得连头也抬不起来,此谓之“千挑万挑,挑了一盏烂灯笼”。这就是“挑灯”这两个字的来源。
  但不管别人怎样说,傅峥嵘对“挑灯”这两个字从不解释,也从不向任何人反驳。
  他似乎只要“刀王”这两个字就已很足够了。

  ※  ※  ※
  这一天天气很好,兵器堡外终于出现了一个极恐怖的人。
  “挑灯刀王”傅峥嵘来了。
  他身形高大,衣服残旧,身上披着一件破旧的皮袍,但在皮袍下斜斜挂在腰间的一把刀,却是名震武林的“削命”。
  “削命”的意思是一刀削命!
  削的当然是敌人的性命!
  没有人能计算得清楚,每年给这把刀削掉的性命究竟有多少!
  也许,根本就连傅峥嵘自己也算不出来。
  例如在上个月,他单人匹马直闯荡雁峯九盗寨,那九个大盗头领固然是全数被杀,其余盗匪的死伤更是不计其数。
  事后,有人在荡雁峯上点算死尸数目,发现在这一天之内,死在“挑灯刀王”刀下的盗匪竟有一千二百零九人!
  在一天之内,凭个人之力,一个人手持一把刀便把一千二百零九条性命取去,简直是一件令人无法想像的惨事!
  傅峥嵘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也许不能算是“人”的“人”!
  现在,这样的一个“人”已来到了兵器堡外。
  他要决战柳浣天。
  理由是柳浣天太好色。
  但这当然只是表面上的理由,甚至根本不能算是个理由,而真正理由却是傅峥嵘很想杀一个不易杀的人,来证实他自己有极出色的杀人本领!也许,这个真正的理由也不是真真正正的理由。
  最真真正正的理由是根本不必讲理由!
  他是为决斗而决斗,为杀人而杀人而已!

  ※  ※  ※
  堡门大开。
  这堡垒气象森严,而且名为“兵器堡”,它令人产生一种肃杀的感觉。
  堡门大开,若按照常理,大门两旁必然会站立着一些雄赳赳的武士。
  但现在并不如此。
  站在大门两旁的,并不是武士,而是两列令人为之目眩的美女!
  每一个美女的容貌都是上上之选。
  足以令人为之瞪目结舌的美色,一个又一个呈现在傅峥嵘的眼前。
  傅峥嵘却只是冷笑。
  他步履沉稳,手握刀柄,一步一步进入堡内。
  他又冷冷地说了一句话:“谁敢走近我身边两尺,杀无赦!”
  四个美女笑嘻嘻地围了上来。
  五尺,四尺,三尺。
  在三尺之遥的距离外,四个美女停止了脚步。其中一个说:“你就是一名满天下的‘挑灯刀王’傅大侠吗?看来真的很帅!”
  另一个笑着说:“天气好冷,咱们身上衣衫太单薄,傅大侠可以把身上的皮袍借给我们取暖吗?”
  又有一个说:“哟!你这个男人,你的话真吓人,说什么只要走近两尺,便会大开杀戒,难道你的心肠是用钢铁铸造出来的?”
  最后一个说:“照奴看,他是金刚怒目菩萨心肠,我可不相信,他会向咱们这些弱质女流下毒手。”
  这个美女的说话才说完,刀光已起!
  那是傅峥嵘的刀!
  一刀劈下,这个美女的脑袋立刻被劈开两半!
  其余三个美女,显然已给这一刀吓得花容失色,急急向后倒退。
  “她还没有走近两尺的范围,你怎么把她一刀杀了?”
  “难道你是个不讲信用的人?”
  “她犯了什么错?”
  傅峥嵘的回答却是:“别再问我,杀她的不是我,这是‘削命’的主意!”
  “削命?削命在那里?”
  美女尖叫。
  傅峥嵘把刀一晃,刀锋有如一泓秋水,虽已杀人于电光石火间,但刀锋并不沾血。
  这是好刀,绝世好刀!
  它的名字,就叫“创命”!
  傅峥嵘冷冷道:“你们现在明白了没有?”
  美女们回答:“明白了。”
  “既已明白,还不快滚?”
  傅峥嵘厉声大喝。
  “不必了!”
  一把柔和的声音突然响起:“我的命令一向都是铁一般的命令,没有人能违背我的命令!”
  这人的声音虽然柔和,但整个人却并不柔和。
  这一个人看来就像是一块坚硬的钢铁,又像是团可怕的烈火。
  他手里虽然没有兵器,但整个人的本身就是兵器。
  因为他就是兵器堡的主人柳浣天!

  ※  ※  ※
  当年柳浣天赤手空拳,但胸怀大志。
  二十年前,他年仅弱冠,已有着过人的野心,狂傲的气魄。
  兵器堡本来绝对不属于柳浣天这个人。
  但柳浣天坚信四个字:人定胜天。只要肯去干,敢去干和确确切切地去干,一定有志者事竟成!
  当年和他在一起的朋友,全是酒肉朋友。当这些酒肉朋友知道他有这种野心的时候,都讥讽他是个疯子。
  但不久,这些人就知道自己的眼光,实在是太差劲了。
  柳浣天真的干了!他在三年之内,做了三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第一件事,是杀了兵器堡的“兵书老人”!
  第二件事,是杀掉“兵书老人”所有弟子,所有亲戚和一切的朋友!
  第三件事,是杀了“兵书老人”唯一的妻子,“蝴蝶婆婆”于荷荻!
  至于第四件事,就是他成为兵器堡的主人,但他既然已做了前面的三件大事,那么第四件事,早已被视为顺理成章,毋庸惊诧。
  当柳浣天成为兵器堡的主人之后,自然有不少强敌向他挑战。
  这些挑战的人,各有目的,有些是为了印证武功,有些是为了替亲友报仇,有些是要杀了柳浣天,然后把兵器堡据为自己有。
  甚至有些人,根本是自寻短见之辈,反正都是求死,不如向柳浣天挑战,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总而言之,这二十年以来,死在柳浣天手底下的武林高手以至武林庸手,不计其数!
  只是,在最近两三年,柳浣天已很少亲自出手杀人,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就算是有人想前来送死,也不能轻易地接近柳浣天。
  然而,傅峥嵘是例外的一个。
  因为柳浣天相信,这个姓傅的刀客会是一个很好的对手。
  他相信傅峥嵘最终还是要败在自己手下,但在这人伏诛之前可得大费一番工夫。
  柳浣天认为如此最好。
  因为杀人这件事对柳浣天来说,是一种无以上之的乐趣,尤其是杀一些武功高强的武林高手,那种乐趣更是无可代替的。
  傅峥嵘既已送上门来,又岂可轻易错过!

  ※  ※  ※
  傅峥嵘的刀,名为“削命”。
  “削命”当然是一把好刀,但能否砍得下柳浣天的项上首级?
  柳浣天冷冷一笑:“出刀吧!别让时间冲淡了你的斗志和信心。”
  傅峥嵘道:“我的刀已在手中,你的兵器呢?”
  柳浣天道:“这是兵器堡,我又是兵器堡的主人,我要在这堡中杀人,还愁没有兵器可用吗?哈哈哈……”
  傅峥嵘道:“好狂妄的柳浣天,可是今天你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柳浣天笑道:“我几乎每天都在犯错,但到了今天,我仍然活得比任何人都更愉快!”
  傅峥嵘冷冷道:“笑吧!尽情地笑吧!你现在若不笑,等一会就再也没法子可以笑得出来!”
  柳浣天不再笑了。
  他只是问:“傅老兄,你认为我犯了什么样的错误,而且是那样严重的?”
  傅峥嵘道:“你毕生中最大的错误,就是明知道我今天会到这里来把你一刀一刀的宰杀,但你仍然盼望会出现奇蹟,可以在傅某刀下侥幸不死!”
  他一面说,一面把刀尖指向柳浣天的心脏。
  柳浣天立刻用手一挡。
  两人的距离,最少还有三丈之遥,但这两个人的每一个动作,却似已到达了短兵相接,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凶险程度。
  毫无疑问,这两位武林大豪都是当世名重一时,声威显赫的一流高手。
  高手决战,倘若彼此功力并不悬殊,互相在伯仲之间,那么,天时地利人和便成为了胜负的重要关键。
  若论天时和地利,柳浣天定必占尽优势。
  他早已习惯了这寒苦之地的天气,而这兵器堡更是他最熟悉不过。的地方,他几乎知道每一块地面上有多少块石砖。
  但人和方面又如何?
  单对单的决斗,有“人和”这问题存在吗?
  当然有!
  最简单的,就是在柳浣天的背后有高手如云,虽然这是单对单的决斗,但只要柳浣天真的屈居下风,又有谁能保证他麾下的战将、武师、杀手,以至喽罗不会蜂涌而上,先杀了傅峥嵘然后再作道理?
  反观傅峥嵘,此人勇则勇矣,但毕竟只是孤身犯险,形势对他并不利。
  所以,这一战看来虽然只是单对单的决斗,但无论在天时、地利,以至人和方面,占尽优势的一方,必然是柳浣天,而决不会是个千里迢迢到此求战的傅峥嵘。
  但傅峥嵘是不是一个笨人?就算笨,是否笨到这一个地步?
  他也是个老江湖,难道这些关键,他真的一点也看不出来吗?
  刀已出鞘,强敌就在眼前,兵器堡中,杀气腾腾,令人不寒而栗。
  但并不是整个兵器堡都是杀气滔天的。
  最少,在小月轩中,就并不如此……

  ※  ※  ※
  兵器堡大得像个迷宫,甚至像梦幻中的迷宫。
  要是不懂得门路,很容易会被困在这迷宫之内。
  偌大的一座堡垒,堡主又是一个狂傲霸绝的武林大豪,在这巍峨的房宇中,自有许多隐秘。
  江湖上很少人知道,柳浣天有个女儿,而且是一个极之漂亮的女儿。
  她叫杏嫦。
  这时候,她正穿着一身淡紫色的衣裳,瞳孔中闪动着美丽而温柔的眼波。
  她的腰纤细、柔软,但胸脯已发育得很丰满、很动人。
  就连她自己沐浴后照着铜镜自我欣赏的时候,都对自己的身段感到很满意。
  小月轩是整座兵器堡中,唯一完全没有摆放着任何武器的地方。
  她讨厌暴力,讨厌兵器,讨厌任何足以杀伤人类的一切东西!
  但她的父亲偏偏就是杀人如麻,满手血腥的兵器堡主人——柳浣天。
  世间上许多事情都可以选择,最少是有机会可以选择,唯独亲人是命中注定的,做皇太子的不能把事实改变,做小乞丐的也不能把事实改变。
  杏嫦也不能。当然,她没有怨恨自己的父亲,她只是无可奈何。
  柳浣天虽然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给予杏嫦,但她始终寂寞。
  她身边并不乏人,最少有六个侍婢、两个老妈子,还有厨子、花王、奴隶,甚至是猫猫狗狗之类的宠物也养满了一大屋子。
  但她还是寂寞,甚至是越来越寂寞。

  ※  ※  ※
  兵器堡中,有杀气,也有香气,还有酒气。
  杀气来自傅峥嵘和柳浣天。
  傅峥嵘已出刀!
  刀光一闪,带着不可思议的高速,直往柳浣天的头顶劈了下去。
  他这一刀是全力出手,还是牛刀小试,抑或只是虚晃的一刀?
  柳浣天在这一刀之下居然笑了,笑得像只修练了三千年的老狐狸。
  他竟似是早已盼望着傅峥嵘会如此这般的一刀直劈下来。
  刀光一闪,柳浣天已向上拔起,他一拔起就是丈八!
  他手上的青筋突然凸了出来,原本赤手空拳的一双手,竟已抓满了两大把暗器!
  人在飞跃时,暗器也已出手!
  “千梅迸放!”
  傅峥嵘大喝一声:“你果然已练成了这种绝技!”

  ※  ※  ※
  正当柳浣天使用“千梅进放”这一手暗器绝技之际,杏嫦正倚在一株梅花树下看书。
  她身上散发着芳香之气。
  连她手里捧着细看的书也是香的。
  但忽然间,她闻到了一种从未在小月轩嗅过的气味。
  那是酒气,而且是极浓烈的酒气。
  她惊讶地环视四周,她知道,侍候自己的侍婢、老妈子、奴隶们,都很清楚自己的脾气。
  她不喝酒,也不喜欢别人喝酒,但是,对着她父亲柳浣天,她是无可奈何的。
  是谁胆敢在小月轩里喝酒?
  杏嫦惊讶地环视四周,不见任何人。
  她正要呼叫,原本四周无人的小月轩,忽然就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这人既年轻又俊俏,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什么也不在乎,就算是天崩地裂,他也会无动于衷似的。
  杏嫦怔住了:“是你?”
  这年轻人的手里捧着一个铁葫芦,那些凛冽的酒气当然就是由这个铁葫芦里散发出来的。
  杏嫦认得他,而且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人。他叫康超群,是一个很出色的剑客。
  在三个月前,他秘密挑战柳浣天。
  这一场决战,很秘密很秘密,别说是外面的江湖人,就连兵器堡内,也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这么一场的决战。
  因为柳浣天不想别人知道,康超群也没有对别人说出来,至于杏嫦更不会向任何人提起。
  为什么呢?
  其中当然大有内情……
  康超群不但是个出色的剑客,也是一个著名的偷心贼。
  他偷取女人的心,就像是战场上的猛将摘取敌人首及一般,易如探囊取物。
  杏嫦早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
  但这样的人偏偏还是可以让很多女人为他倾情,为他朝思暮想,甚至是为他而死。
  这就是康超群这种人最不可思议的魅力。

  ※  ※  ※
  杏嫦的卧室,窗明几净,布置雅洁。她是个很爱干净的千金小姐。
  但她的心是否也同样很干净?可是,怎样才算是心里干净?她又不是一个尼姑,她只是一个凡人。虽然,她是那么漂亮。
  她的容貌清丽可人,她连走路时的姿态都是说不出的曼妙,就像是舞姿迷人的下凡仙女。
  她的鼻梁笔直而美丽。
  她的眼睛永远黑白分明,就算她没有撒娇,脸上的神情也足以令男人为她怜惜。
  她美艳如花,但谁会是惜花人?
  康超群是惜花人吗?
  一个偷心贼也会懂得怜香惜玉?也会惜花?
  这可难说得很了,只视乎每个人的看法怎样吧。

  ※  ※  ※
  床上有一个拳头般大小的玉像。
  那是羊脂白玉,价值不菲。
  但这一个玉像,也可以算是两个玉像。
  那是一如二,二如一。
  怎会这样的?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一块玉,是雕着两个个人的。
  那是一男一女,赤裸裸抱着的一男一女。
  雕工很精细,男的威猛有劲,女的艳态撩人。
  任何人看见这雕像,都难免心跳加速,脸红耳赤。
  更何况是千金小姐杏嫦?
  这是康超群送给她的礼物。“喜欢吗?”
  康超群低声说道:“这是西域巧匠的杰作,有人出三千两金子也买不到手。”
  杏嫦一笑:“你又是怎样把东西弄上手的?”
  康超群淡淡道:“三千两金子不行,用六千两金子就不一样了。”
  杏嫦吃了一惊:“你疯了么?用六千两金子去换这东西,值得吗?”
  康超群道:“值得!怎会不值得?只要你欣赏,只要你喜欢,就算用六万两金子换它回来,也是物有所值!”
  杏嫦眨了眨眼:“这六千两金子,到底又是那一个羊牯的?”
  康超群道:“别人可以说他是个羊牯,但你万万不能,因为他若是个羊牯,那么你就是羊牯的女儿!”
  杏嫦吓了一跳:“你疯了?竟然盗取我爹的黄金!”
  康超群道:“六千两金子对他老人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你用不着心痛吧!”
  杏嫦嘿嘿一笑:“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我爹上次饶了你一命,你不但不感恩图报,还要盗取他的黄金,实在太不讲义气!”
  康超群道:“你错了,上次柳堡主放过我并不是因为看在我的份上,而是因为你这个千金小姐为我求情,否则……
  “算了,别再说我爹的坏话!”
  “令尊今天要跟傅峥嵘决战,你可知道吗?”
  “知道又怎样?”
  “你不担心吗?傅峥嵘是一个很厉害的刀客,就算不是天下无敌,恐怕也已相差不远。”
  她柔软的发丝贴在他的脸上,当他对她不大规矩时,她推开了他:“不,现在是白昼……”
  康超群笑笑:“你害羞吗?难道你不怀念我的‘武功’?”
  杏嫦咬了咬唇:“我的确是有点怕……要是将来有了身孕,怎办?”
  “若生男的,改个名字叫‘君侠’,若生个女的,名字由你来定!”
  “荒唐!”
  杏嫦吸一口气。

  ※  ※  ※
  南宫金丽本是个风一般的女人。
  说她像是风,并不是说她轻柔飘忽,而是刚劲凛冽。
  因为她并不是微风,而是大风、烈风、不可抵挡的狂飙!
  但孙秋笙却好像很有一套办法,能够把这个烈风狂飙般的女人收服得妥妥贴贴。
  但这是否暂时性的?这就得看以后的发展了。
  孙秋笙似乎像个牛郎,南宫金丽却并不是织女,而是一条给牛郎牵着鼻子,走在冰天雪地里的母牛。
  但她心甘情愿给牵着鼻子走。
  孙秋笙并不是个寻常的人,他并不过份霸道,但却又偏偏有着恰到好处的霸气。
  他不但有霸气,也有英气。
  他英气勃勃,好像永远都是神采飞扬,自信十足的样子。
  孙秋笙带着南宫金丽来到了一座巨大城堡的门外,两人一起仰视着这静静躺在冰天雪地里的“巨兽”。
  孙秋笙深邃的眼神闪动着奇特的光芒,忽然道:“这就是兵器堡,柳浣天的王国。”
  南宫金丽道:“听说傅峥嵘要找柳堡主决战。”
  孙秋笙点点头,道:“不错,而且决战已开始。”
  南宫金丽讶然地问:“你怎会知道决战已开始?”
  孙秋笙指着自己的耳朵:“听出来的。”
  南宫金丽又是一愕,孙秋笙接道:“傅峥嵘的刀名曰‘削命’,此刻‘削命’正在怒啸,啸声震动得连堡垒大门都巍颤颤地,好像随时都会塌下来的样子……要是我连这样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可以休矣!南宫金丽又是一阵怔呆,但随即咬了唇道:“我就偏偏听不出这声音来,是否可以休矣?”
  孙秋笙冷冷道:“你这人早就可以休矣,何须等到今时今日!”
  南宫金丽的脸陡地一阵苍白,眼神就像是一条刚给断掉尾巴的青蛇。
  但她努力在掩饰心中的愤怒,不旋踵间又微微一笑,道:“我们是不是继续在这里‘听刀’?”
  孙秋笙摇了摇头,道:“不!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非做不可。”
  说完,他带着南宫金丽绕过山坡,奔向兵器堡东南方半里外的一间客栈。
  孙秋笙要了一间上好的客房,不由分说便把南宫金丽拖了进去。
  南宫金丽大为奇怪,眨眨眼问孙秋笙:“你怎么了?”
  孙秋笙道:“一切正常。”
  南宫金丽眉头一皱:“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孙秋笙道:“意思很简单,我只是想你脱掉身上每一件的衣服。”
  南宫金丽更为讶异:“你怎么了?又想把我赤裸裸的赶出冰天雪地之外吗?”
  孙秋笙摇摇头:“不,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南宫金丽冷冷一笑,道:“我明白了,以前你并不需要,所以我当作一条母狗看待。”
  孙秋笙这次点点头,道:“聪明!”
  南宫金丽的脸忽然呈现激愤之色:“我只不过是一条母狗,又怎么得起名震大江南北的孙大侠?”
  孙秋笙道:“大侠也有禽兽嘴脸的时候,你就把我当作一条野兽好了!”
  南宫金丽咬了咬牙,但却并不是生气,而是有点赌气地把身上的衣裳脱下。
  她的裸体是令人怦然心动的。
  她瞥着孙秋笙:“孙大侠,我的身体怎样?”
  孙秋笙由衷地赞美:“你是难得一见的女人,足以令世间上任何男人陶醉。”
  “但你看来还很清醒。”
  “我这个人有点奇怪,”
  孙秋笙淡淡一笑:“当我碰见普普通通的女人,往往会糊里糊涂,反而遇上美丽女人的时候,却会越看越清醒。”
  南宫金丽黛眉一皱:“那么,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清醒得快要落发为僧、戒色戒欲?”
  “和尚嘛,我是一定做不来的,就算去做和尚,恐怕最少也得七八十岁以后才能考虑。”
  孙秋笙伸手抚摸着她的小腹,觉得又平又滑:“至于你……你固然很美丽,但越美丽的女人,也就越是危险……”
  “你害怕什么?”
  孙秋笙忽然掏出六颗骰子,道:“权衡利害,不如不问苍天问鬼神,用这几颗小东西来算一算,是否应该和你共赴巫山……”
  南宫金丽一怔:“这算是什么玩意?”
  孙秋笙道:“这是我师父遗留下来的宝贝,百试百灵。”
  南宫金丽奇怪地盯着他手里的骰子,问:“怎样算法?”
  孙秋笙道:“我随手把这六颗骰子一撒,且看看它的点数有多大。”
  南宫金丽道:“是不是点数越大越好?”
  孙秋笙笑了一笑,道:“果然聪明!这六颗骰子一撒下去,要是加起来只有六点,那便是小得不能再小!”
  南宫金丽道:“反过来说,要是六颗骰子的点数加起来有三十六点,那便是大得不能再大!”
  孙秋笙又笑了一笑,道:“又说对了!”
  南宫金丽道:“那么,你要掷出多少点数,才会和我干……干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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