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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剧本小说《掌门人之死》疑似为古龙亲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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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剧本小说《掌门人之死》疑似为古龙亲撰考


  在本年度初基本完成<剧本小说《边城》为古龙亲撰考>文字工作之后,开始关注署名古龙的第二部剧本小说《掌门人之死》,是否有新老坛友,也在论坛发表有关《掌门人之死》原作者之考证报告。


  等候半年之后,本论坛未见任何与《掌门人之死》相关的考证文字或评论,根据一些侠友的信息,外网上甚少查到考证《掌门人之死》作者归宿的专题。可能不少关心古龙的读者,都不知道有《掌门人之死》这部小说。


  于是决定跟进此事。


  《掌门人之死》定义为电影故事,也可以理解为以剧本小说为体裁。


  作者署名为古龙的《掌门人之死》,知识产权体现为“故事”或“原创故事”,不同于原著小说;而电影出品公司固然可以购买原著小说,改编拍摄电影,也可以购买“故事”作为蓝本(底稿、剧本框架),请人编写成电影剧本,再拍摄电影。


  因此,对于知识产权为“原创故事”的作品《掌门人之死》,考证其作者归宿,不同于普通小说(武侠小说类)的作者归宿考证,必须根植于电影发展历史,才能有效的进行考证;相形之下,武侠小说类的作者归宿考证方法,未必很适合其考证。


  换言之,仅仅采用文字实证的方法,可能无法得到圆满的考证结果。


  而最有效的考证方法,是根植于电影发展历史、融合原著作者的作品创作历史的综合考证方法。


  由于《掌门人之死》大致发表于1973年10月;为此,花了一个月的业余时间,将古龙截止与于1974年的小说,重新阅读了一遍。


  又花了廿日时间,看了嘉禾电影公司一批创业电影、嘉禾创业者在原公司尤其邵氏的代表作电影,以及《掌门人之死》相关电影演员的电影代表作。


  再花一周时间,核对笔者早期的香港电影笔记、中期的古龙介入电影业笔记。


  如此,已隐隐感觉到古龙宗师,伏案疾书、挥斥方遒的身影。


                                                                                                                                  2025-11-12古龙武侠论坛首发


                                                                                                                                                     半剑飘东半剑西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5-11-13 12:20 编辑

目录

§01  署名古龙之电影故事《掌门人之死》原始出处
§02  《掌门人之死》发表期趋前的古龙作品
§03  《掌门人之死》隐藏之两处关键信息
§04  作家古龙与电影导演黄枫之遇合
§05  邹文怀创立嘉禾初始危机与黄枫之机遇
§06  李小龙电影票房奇迹之启示
§07  《掌门人之死》中之人名黄仁植池汉载
§08  黄枫与古龙有结拜之谊
§09  古龙“前期”作品的中外武功对决暨武道小说创作实践
§10  黄枫邀请古龙撰写《合气道》续集“电影故事”之恰当性和完美性
§11  古龙与电影之不解之缘
§12  古龙1973年亲撰《掌门人之死》有强烈动机
§13  从《掌门人之死》人名相关性推测作品为古龙亲撰
§14  从《掌门人之死》外国武道流派相关性推测作品为古龙亲撰
§15  从《掌门人之死》外国历史时期相关性推测作品为古龙亲撰
§16  《掌门人之死》文字细节与古龙作品相关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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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01署名古龙之电影故事《掌门人之死》原始出处与文字链接

  署名古龙的电影故事《掌门人之死》,发表于《武侠春秋》第173期、174期,出刊时间分别为1973-10-03、1973-10-10。

  第173期刊载电影故事的文字,从“(一)”之“正午。阳光照在原野上,两匹马急驰而来,”到“他夺过酒瓶,把瓶子里的酒,从金老四头上淋了下去。”

  定义为《掌门人之死(上)》

  第174期刊载电影故事的文字,从“(十四)”之“金满脸是酒,眼里却有泪。”到“正午。阳光灿烂。两匹马越野而去。”

  定义为《掌门人之死(下)》

  《掌门人之死》的副标题为《合气道电影故事》。

  感谢凌管理员,贴出《掌门人之死》全文,链接为

  https://bbs.gulong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4199&extra=

  与同为剧本小说的《边城》比较,《掌门人之死》更像微型(浓缩)的剧本。

  其中有剧本元素,例如“申不再回答,突然将茅打晕。(幕全黑)”

  “(幕全黑)”要求剧组灯光师将灯全熄。

  也因为是微型(浓缩)的剧本,与普通武侠小说差别大,增加了考证难度。

  这或为《掌门人之死》一直未见详细考证报告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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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02《掌门人之死》发表期趋前的古龙作品

  最接近1973年10月的古龙作品包括陆小凤系列、七种武器系列、《火并萧十一郎》、《七杀手》、《剑‧花‧烟雨江南》,

  前趋(倒序排列)为1972年连载的《九月鹰飞》[部分1973年]、《绝不低头》[部分1973年]、《边城浪子》、楚留香系列,1971年连载的《大人物》、《欢乐英雄》[部分1972年],1970年连载的《流星‧蝴蝶‧剑》[部分1971年]、《萧十一郎》,连载期颇长的《多情剑客无情剑》。

  根据剧本小说《边城》的考证实践,古龙在撰写剧本类作品时,一些文字会用到稍后发表的作品(也可能这些作品在撰写剧本类时已经同时在创作小说)。

  因此,也必须考虑在1973年10月稍后发表的小说,例如《天涯‧明月‧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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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03《掌门人之死》隐藏之两处关键信息

  古龙宗师,喜欢在其作品文字中故意留下未解之谜,同时又在文字缝隙、隐藏一些重要信息,留给有缘的读者去发现。

  笔者正是根据古龙在《武林外史》中隐藏的若干重要信息,解决了古龙作品某些未解之谜。

  参考前帖《解古谜__朱八的下落在哪?[古龙七大疑案之五]》等。

  在《掌门人之死》之“(一)”,署名古龙作者隐藏了第一处关键信息是:

  “正午。

  阳光照在原野上,两匹马急驰而来,茅瑛和黄仁植的脸已被晒得发红,看来行色很匆忙。”

  □□□□□□

  茅瑛和黄仁植是此电影故事两个主角的名字,貌似平淡无奇。

  但熟悉古龙风格之读者,容易发现古龙对小说主角的名字,往往要颇费心思去塑造,古龙的命名往往予人以赏心悦目之感。

  而《掌门人之死》却没有对主角另起名字,采用的是两个电影演员的电影海报原名,为什么?

  武打演员茅瑛之名,不如郑佩佩、杨紫琼般著名,但对于熟悉香港电影发展史的读者,却是一个重要名字。

  茅瑛是邹文怀“反出”邵氏兄弟电影公司、自立门户之后,签约的前三个女演员之一,在嘉禾电影历史上,值得写上一笔。

  在嘉禾电影公司的创业年,邹文怀首捧的女演员本是苗可秀。但苗可秀的《刀不留人》票房成绩不佳,邹文怀转用茅瑛,后面也引出署名古龙的电影故事。

  署名古龙作者隐藏之关键信息,必须结合茅瑛当时的外号“女版李小龙”加以了解。

  此外号、另再结合《掌门人之死》发表时间,可以加深对宗师古龙发表作品迫切性的理解。

  在《掌门人之死》之“(二)”,署名古龙作者隐藏了第二处关键信息:

  “日本人从头到脚看了她几眼:‘你是中国人。’

  ‘中韩两国本就是兄弟之邦,情同手足。’茅瑛挺胸道。”

  如果仅仅阅读《掌门人之死》的全部文字,很容易有莫名其妙的感觉。

  茅瑛在电影故事中的确是中国人,《掌门人之死》中有一处文字:

  “另一个人看着茅瑛,忽然道:‘姑娘莫非就是池老师傅门下那位最有本事的中国姑娘?’

  茅瑛点点头:‘我就是为了他老人家这件事赶回来的。’”

  □□□□□□

  茅瑛是中国人,但她为何说“中韩两国本就是兄弟之邦”?

  “赶回来”——茅瑛从何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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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5-11-12 10:40 编辑

  

  挖掘署名古龙作者隐藏之两处关键信息,可以得到重要的结论——

  《掌门人之死》是为嘉禾电影《合气道》的续集,而创作的。

  艺名茅瑛是《合气道》的女主角,黄仁植是本名,也是《合气道》的男性重要角色。

  但在嘉禾电影《合气道》中,演员茅瑛饰演的女主角为“高玉瑛”,“高玉瑛”在韩国道馆学艺,录像带显示道馆名字为“大韩帝国合气道飞鹰总馆”。

  电影开始,高玉瑛的韩国师父声称“合气道的基本招数是从中国的太极拳、擒拿手变化而来”(电影声音的文字记录)。

  “玉瑛”另有中国籍师兄弟范威、Kao Chang(高翔?),由洪金宝、黄家达分别出演——看到洪金宝、成龙年轻时俊影,不禁有不胜唏嘘之感。

  玉瑛、范威、Kao Chang三人打伤了挑衅的日本人,其师父只有让其返回中国,走前授予合气道七段资格,指示其在中国设馆,光大门户。

  黄仁植饰演其韩国籍大师兄,临走前示范一些合气道实战绝招。

  电影未显示大师兄的韩国姓名,现在某些电影资料称黄仁植饰演Eldest classmate,其实Eldest classmate的意译就是大师兄。

  大师兄在《合气道》戏份不少,临电影结束与日本黑熊武馆馆长作生死搏斗,差点被杀。最后玉瑛杀日本馆长,与大师兄一起去找生死未明的师父。

  《掌门人之死》的情节设定,是高玉瑛听说师父出了大事,从沧州的合气道武馆赶去找师父,剧本小说未特别显示故事发生地点,从上下文推测为韩国。

  中国高玉瑛赶到韩国,所以有“中韩两国本就是兄弟之邦”的说法。

  《掌门人之死》本设计了多个人物姓名,连受辱者、施辱者都设计了名字尹二、宫本,假如原作者真的是古龙,古龙为何不发挥其特长设计两个好名字?

  古龙使用了茅瑛、黄仁植为主角名字,不另外起名字,也不使用高玉瑛的原名,正是为了隐藏一处关键信息,让读者挖掘后知道《掌门人之死》与嘉禾电影《合气道》之关系。

  而《掌门人之死》的人物设定,已经与嘉禾电影《合气道》发生了显著变化。

  《合气道》就是中日对决的动作电影,没有太多悬念。

  《掌门人之死》则是武侠类电影,带有不少悬疑环节、推理(侦探)小说特征,此本为古龙宗师之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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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04作家古龙与电影导演黄枫之遇合

  根据《掌门人之死》隐藏之两处关键信息,首先找到嘉禾电影《合气道》。

  《合气道》于1972年10月12日首映,导演为黄枫。

  黄枫与古龙的确定性合作,是1971年4月9日首映的武侠电影《玉面侠》,当时黄枫还在邵氏兄弟电影公司,《玉面侠》的导演为严俊,黄枫为编剧,《玉面侠》购买了古龙的“故事”形式知识产权,主体是《绝代双骄》,因此邵氏当时一些海报,将《玉面侠》名字直接改为《绝代双骄》。

  从电影《玉面侠》的内容分析,没有使用原著的“移花宫”,使用了“长春门”。

  “十二星相”也改成不伦不类的“劳山四怪”黑面君等。

  更糟糕的是,两个孪生兄弟改成一男一女的孪生兄妹或姐弟,失去了孪生兄弟的可塑题材。

  《绝代双骄》的亮点,无法在《玉面侠》体现,电影的票房也可想而知。

  为什么古龙不采用电影原著的方式让渡《绝代双骄》的知识产权呢?

  第一个原因,《绝代双骄》1966年分别在香港金庸的《武侠与历史》、台北《公论报》连载,由春秋出版社结集成书,可能出版协议对于《绝代双骄》有所约束。

  在香港出品的电影,知识产权让渡必须经过《武侠与历史》杂志社允许。

  感恩于金庸的提携,第一次在《武侠与历史》发表的武侠小说,不可能对杂志社提出太多要求,理论上,甚至春秋出版社在香港销售《绝代双骄》都必须与《武侠与历史》杂志社协商版权;同样道理,香港公司出品《绝代双骄》原著改编的电影,也可能需要与《武侠与历史》杂志社协商版权。

  所以,古龙可能另外拟就了《绝代双骄》有关但又不同的电影故事,作为编剧黄枫创作《玉面侠》的底本,形式上有可能类似于《掌门人之死》的文体。

  第二个原因,可能当时邵氏对古龙不太重视,不愿从连载杂志或出版社,购买小说《绝代双骄》的原著改编产权,而仅仅采用“故事”的知识产权,甚至连“原创故事”都不是。

  这对于古龙作品介入电影业,相当于一种“打折贱卖”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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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某种意义下,古龙一直为作品介入电影业奋斗多年,终于电影银幕上,打上了“故事:古龙”的字眼,总算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在认识黄枫之前,古龙先认识邵氏的徐增宏(最初任张彻的副导演),也帮助了不太熟悉武侠小说而开始从事武侠电影业务的徐增宏不少。

  甚至有报道,1965年古龙还曾经与徐增宏订交(结拜为异姓兄弟)。

  在付出数年努力之后,1971年10月22日,徐增宏导演的《萧十一郎》首映,海报才正式写上导演徐增宏、编剧古龙。

  古龙同时也是电影《萧十一郎》的“故事”知识产权提供者。

  大约是1969年,古龙提供“故事”,邵氏只购买了“故事”。

  《萧十一郎》于1970-01-25~1970-06-12在香港《武侠春秋》第1至第28期连载,但邵氏已无需向《武侠春秋》购买原著的改编权。

  古龙在《另外一个世界——还是有关武侠》中写道:

  《萧十一郎》是先有剧本,在电影开拍之后,才有小说的,但《萧十一郎》却又明明是由“小说”而改编成的剧本,因为这故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了很久。

  读起来有些“绕口令”的感觉,真正要表达是什么意思呢?

  古龙本来已经构思了武侠小说《萧十一郎》,还未开始连载,但为了让徐增宏“捕到”的一个好机会——可以自行决定拍摄何种武侠电影,古龙先放弃小说连载,写成“故事”,再由徐增宏或其助手加工成规范的“电影剧本”,拍摄了武侠电影《萧十一郎》,为了回报古龙多年对徐增宏的帮助,让古龙挂了电影编剧的名堂(本来可能是徐增宏为导演兼编剧)。

  邵氏只购买了“故事”,这同样是“打折贱卖”的操作。

  但在当时,古龙已经不在乎纯粹的经济利益了。

  □□□□□□

  有了武侠电影《玉面侠》、《萧十一郎》的“故事”此知识产权的让渡历史,再来理解发表在《武侠春秋》电影故事《掌门人之死》之“故事”,便容易得多。

  古龙提供了“故事”此知识产权,如果嘉禾将《掌门人之死》拍摄成电影,以后得电影银幕,就会打上“故事:古龙”的字样,如果黄枫决定拍摄电影,古龙会再为《掌门人之死》增加一些细节,然后会像《萧十一郎》一样,在某武侠杂志连载小时,而不会对电影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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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注意,相对于1965年古龙貌似已与徐增宏订交(六十年代后期肯定认识),古龙与黄枫的认识要迟得多。

  但徐增宏导演的《萧十一郎》,还是要比黄枫的《玉面侠》,迟了半年才首映。

  原因在于,黄枫与邵氏的第二号(由于方小姐后变为第三号)人物邹文怀,关系甚好。

  邵氏中拍摄何电影、何时开始拍摄,决定权在高层,只有个别“百万大导演”如张彻,才有否决权与部分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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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剑飘东半剑西 于 2025-11-12 10:46 编辑

§05邹文怀创立嘉禾初始危机与黄枫之机遇

  1970年的双十日,邹文怀宣布离开邵氏、创立嘉禾。

  邹文怀追随邵逸夫多年,自立门户不仅仅是因为邵逸夫给予的薪资与邹文怀的贡献不成比例,更主要是经营理念的不同。

  邹文怀一直想改革邵氏的“片场管理”体制,实施“外包分红”模式,但得不到邵逸夫支持,而且邵逸夫即使年事已经高、子弟不愿来港接班,也不会让邹文怀当接班人,邹文怀可能永远成为邵氏的三号人物。

  邹文怀多年来一直熟悉了邵氏片场的“电影生产模式”,在“香港电影制造”的各个“供应链”都有亲信,将人马拉离邵氏、马上就可继续“香港电影制造”。

  邹文怀携手邵氏宣传部主任何冠昌(成龙的契爷)、邵氏官方杂志《南国电影》总编辑梁风、邵氏制片经理与影片冲印专家赵耀俊,准备拉走导演张彻、程刚、罗维、黄枫,明星演员王羽、郑佩佩、张翼。

  但是,在邹文怀接到张彻留书“知己酒千斗,人情纸半张;世事如棋局,先下手为强。”、义无反顾地走出邵氏大门时,却发现张彻与程刚被邵逸夫许以重酬、继续在邵氏服务。

  导演罗维是邹文怀“外包分红”模式得益者,是铁了心跟邹文怀走的,但与邵氏还有几个月的合约未履行,一时走不了。

  因此,当嘉禾在弥敦道东英大厦开业时,嘉禾仅有一个导演黄枫。

  核心演员也不够,嘉禾购买了诸葛青云的武侠小说版权,改编为电影《夺命金剑》,从邵氏拉来的演员张翼任主角,男演员不够,导演黄枫只好下场客串一个次角。

  演员王羽也是铁了心跟邹文怀走的,但有一个中日合拍计划分流了王羽的出场。

  由于武打女明星郑佩佩结婚后在美国一时不想离开(郑佩佩因“闺蜜”之伤痕需要时间抚平、消却,详见笔者另帖),嘉禾一时缺乏女打星。出任《夺命金剑》女主角的韓湘琴,是从台北的电影公司借来的。

  为此邹文怀不得不临时招聘女演员,考试录取了三名新演员茅瑛、苗可秀和衣依。

  茅瑛原名茅复静,别名毛颖(Angela),1968年在《神刀客》出演武打次角,是从龙国影业跳槽到嘉禾的。

  如此,邹文怀创业初始遭遇危机,仅仅有一个签约导演黄枫,三个签约女演员需要替郑佩佩担大纲。

  而这也造成了黄枫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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