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唐宋豪侠小说】
明人胡应麟称:「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少室山房笔丛‧;二酉缀遗》)鲁迅据此进一步发挥,强调「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有意为小说」
为唐传奇的基本特徵(《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作为现代文类意义上的小说,注重的正是这「文采与意想」(同上),故不妨把唐传奇作为中国小说的真正开端(至於六朝时的志怪与志人,尽可作为唐传奇的渊源来考察)。若如是,侠客在中国小说史上的第一个投影,自然只能到唐传奇中来寻找。值得庆幸的是,「豪侠」
恰好是唐传奇三大表现题材之一。尽管其数量不及「艳情小说」与「神怪小说」,但「豪侠小说」中不乏传世佳作(如裴鉶〈聂隐娘〉,杜光庭〈虬髯客传〉等);更重要的是,后世武侠小说,不少直接间接从这里获得灵感。
从司马迁为游侠作传,到唐传奇中豪侠小说的崛起,在这近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侠客形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一变化过程,依其表现形式及创作思想,大略可分为以《史记‧;游侠列传》为代表的实录阶段(两汉)、以游侠诗为代表的抒情阶段(魏晋至盛唐)和以豪侠小说为代表的幻设阶段(中晚唐)。实录阶段的侠客形象当然也含作者的主观评价,但离实际生活不远;抒情阶段的侠客形象加入了许多诗人的想像,日益英雄化和符号化;幻设阶段的侠客形象被重新赋予血肉和生活质感,但保留想像和虚构的权利。聂隐娘、崑崙奴(裴鉶〈崑崙奴〉)行事固属无稽,即使最具「历史小说」味道的〈虬髯客传〉,考之於史,也殊多牴牾。只是传奇作家尚不希望完全卸下「实录」的外套,往往把一个虚幻的豪侠故事安放在一个具体的历史背景下,并让其与实有的历史人物发生联繫,甚至提供证人或註明出处,造成一种凿凿有据的假象。刘昌裔、田承嗣、薛嵩不妨实有其人,可聂隐娘、红线(袁郊〈红线〉)则纯属作家的创造,前者只不过为后者的行侠提供背景。这一点与后来横空出世、生活在没有确切历史座标的侠客大不一样,故引得不少学者误入歧途,引史实证小说,将藩镇割据与侠客仗义直接对应起来。你可以说豪侠小说中的故事「亦史亦文」;至於小说中的侠客形象,则基本上是「文」,是作家独立的艺术创造,与历史事实无关.
同样是作家独立的艺术创造,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丰富多采,诗歌中的侠客形象则难免大同小异。不管是张华「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的壮士(〈壮士篇〉),还是贯休「别我不知何处去,黄昏风雨黑如磐」的侠客(〈侠客〉),都只是一个「剪影」。诗人无意於讲述一个曲折有趣的行侠故事,只不过借「侠客」这一意象抒发自己的情感。李白的〈白马篇〉叙述主人公游侠、从军、立功到退隐的全过程;柳宗元的〈韦道安〉甚至详细描写「颇擅弓剑名」的儒士韦道安如何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功成不图报,「义重利固轻」,最后飘然远逝──即使在这样叙事成分很重的诗篇中,侠客形象仍然很难得到充分展开.在侠客形象的丰富与生动这一点上,诗歌远不是小说的对手──诗歌毕竟以抒情言志而不以叙事写人见长.
从「实录」的史书(包括自以为「实录」的志怪、志人),到「抒情」的诗歌,再到「幻设」的传奇,作为文学形象的「侠客」逐渐酝酿成熟。但侠客形象并非一开始就出现在唐传奇的舞台上,先是神怪登台,继而是恋爱中的青年男女,然后才轮到打抱不平的侠客。而且侠客登台也是先充当背景,逐渐才挪到舞台的中心。在公元九世纪上半叶的传奇中,黄衫客、许虞侯、古押衙都只是穿插性人物,主角仍然是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侠客的出场只是帮助排忧解难的「手段」(分别见蒋防〈霍小玉〉,许尧佐〈柳氏传〉和薛调〈无双传〉)。从九世纪下半叶的段成式、裴鉶、袁郊等人开始,侠客才成了真正的主角,「豪侠小说」也才真正诞生。
在传奇创作领域,宋人基本承袭唐制,侠客形象仍然延续下来,且略有发展。故本文论述以唐传奇为主,兼及宋传奇。元明文言小说中侠客形象无甚光彩自不待说;入清以后倒是有不少着名文人乐於描写侠客,如李渔、蒲松龄、王士祯、沈起凤、袁枚等。只可惜「生不逢时」,明清白话小说对侠客形象的表现,远非简短的文言小说所能企及。故文言小说系统的侠客形象,实以中晚唐时最有魅力,后虽余波千年,却没多少新的创造。
这里着重考察唐宋「豪侠小说」在行侠主题、行侠手段以及评价眼光和描写技巧等方面,与游侠传记和游侠诗文的区别,兼及这一唐宋小说家重新确立的侠客形象对后世武侠小说的深刻影响。
一
侠客行侠,并无一定之规。同是史家,司马迁笔下的侠客与班固笔下的侠客尚且不同,更毋论后世文人千差万别的侠客形象。但何谓「行侠」,在汉人毕竟还有个大概的标准:除了讲信用,重然诺,赴士之阨困这一正面形象外,还有睚眥必报,藏命作*,自掌生杀大权这一负面形象。司马迁不讳言其「不轨於正义」,班固则称其「惜乎不入於道德」,后世反游侠者抓住其「不法」、「不道德」不放,讚游侠者则力图使其行为合法化、道德化。曹植等人之所以非要「幽并游侠儿」「慷慨赴国难」不可,就因为若非如此,这些「不法之徒」不可能为社会所接受。於是游侠诗篇往往借助於「仗剑行游─驰骋边关─立功受赏」这么一个三部曲,使得侠客「少年时代」的不法行为不但可以原谅,彷彿还是日后保家卫国的「前奏」,以便让这令人仰慕又令人害怕的轶出常轨的「流浪儿」重新回到文明社会。
唐代小说家无疑也面临这同一课题,即如何借突出侠客「行侠」的伦理意义来消除读者的疑惑和不信任感。或则「仗义」,或则「报恩」,如此行侠自然是光明磊落;「比武」学艺虽谈不上崇高伟大,可也无伤大雅──唐宋传奇中侠客行侠的三大主题,可以说都无懈可击,后世的武侠小说也大都依此为本。可过於纯洁的侠客形象,有时并不十分可爱。反而是那些尚未完全定型的带有更多原始游侠味道的侠客,更值得品味。侠客周皓「常结客为花柳之游」,为保护宠爱的歌*而出手打伤将军高力士之子,然后亡命江湖;而另一个大侠周简老则出以援手,「令居一船中」
,并妻以表妹,借此逃避官府追捕(段成式〈周浩〉)。冯燕「少以意气任专,为击毬斗鸡戏」,杀人亡命后又*人妻女,形象实在说不上高大;只不过后来的「杀不谊,白不辜」,还有点侠客的味道,难怪作者讚曰:「真古豪矣!」(沈亚之〈冯燕传〉)只可惜此类既可爱又可恨、未经充分道德化的侠客形象,在此后的文言小说中很少出现.
侠客为「仗义」而行侠,可以是报自家冤仇,也可以是赴他人阨难.赴他人阨难与锄天下恶人,此类行侠执掌正义替天行道,自是大快人心。若〈无双传〉、皇甫氏〈义侠〉、吴淑〈洪州书生〉、孙光宪〈荆十三娘〉中的侠客,都可作如是观.至於为报自家冤仇而杀人算不算正义的行为,这可就比较複杂了。《史记‧;游侠列传》中郭解不为其姪儿报仇,并非侠客不能报私仇,而是因「吾儿不直」。《拍案惊奇》卷四中韦十一娘谈剑仙杀人报仇的依据:「就是报仇,也论曲直。若曲在我,也是不敢用术报得的。」可见关键在「曲直」,而不在「亲疏」。谢小娥父、夫均为盗贼所杀,於是忍辱负重伺机报仇(李公佐〈谢小娥传〉),其正义性无可质疑;解洵之妾杀死忘恩负义的丈夫(洪迈〈解洵娶妇〉),虽说罚不当罪,可也事出有因。薛用弱〈贾人妻〉和皇甫氏〈崔慎思〉中的女侠为报家仇而杀人,由於家仇的性质小说未及介绍,其复仇是否合理无法判断。「吾本无心,偶见不平事,义不容己」(洪迈〈郭伦观灯〉)──此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固然是后世武侠小说的主角;「妾有冤仇,痛缠肌骨,为日深矣」(〈贾人妻〉)──这样没有原则的复仇愿望,也是后世武侠小说中冤冤相报永无了局的江湖廝杀的先声。
侠客为「报恩」而行侠,这基本上是唐代小说家的发明,与古侠的行为风貌大有距离.朱家、郭解辈专门施恩於人而不图报,甚至为主持正义不惜触犯法律,焉能有忠君敬主的观念?报知己之恩是刺客荆轲、聂政辈的行径,与游侠无涉。只是后世文人往往把两者混同,没有体察司马迁区分刺客与游侠的良苦用心,即使陶潜歌咏「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拟古〉之八)和李白吟唱「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结客少年场行〉)这样的游侠诗篇中,也都穿插荆轲的「易水寒」意象。这就难怪唐诗中的行侠往往不是「仗义」而是「报恩」──「报恩为豪侠,死难在横行」(卢照邻〈刘生〉);「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虞世南〈结客少年场行〉);「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李白〈结袜子〉)。唐传奇中的侠客,也颇有为报恩而行侠的:红线、崑崙奴是报主人之恩,聂隐娘、古押衙是报知己之恩。所报对象虽然不同,但因行侠不再出於公心,不再分辨是非,从替天行道降为为人谋事,即使所谋得当,其境界也大不如前。至於「报主恩」中明显的依附关系,使得侠客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的英雄汉.而「为主行侠」与「为王前驱」,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晚清侠义小说中追随清官东征西讨的侠客,在唐代这一行侠主题的分化中不就已露端倪了吗?
有趣的是,与侠客的讲究报恩形成对比,唐宋传奇中的刺客反而深明大义,不论个人恩怨。皇甫枚〈李龟寿〉与罗大经〈秀州刺客〉均写受人之託前来行刺者,「感公忠义不忍加害」,此等「奇男子」,「殆是唐剑客之流也」──这与古刺客之不讲是非但问恩仇又自不同。也就是说,在唐宋传奇中,「游侠」与「刺客」形象互相影响互相转化。这一转化的原动力是如何使「侠客」(包括古游侠与古刺客)的行为更具合理性,更富有崇高色彩。至於强调报恩的观念而使后世的侠客丧失个人意志,甚至堕落为当权者的奴才或鹰犬,这可是唐代小说家所始料未及的。
唐宋传奇中还有一些侠客,既未仗义,也未报恩,只是在某一特殊场合中表现其神奇的技击本领.袁郊的〈嬾残〉、皇甫枚的〈嘉兴绳技〉、段成式的〈僧侠〉、〈兰陵老人〉、〈京西店老人〉以及孙光宪的〈许寂〉等,虽也含有一点人生教训,可在作者在读者,关注点都集中在关於技击而不是人物关系的描写上。此类侠客虽任侠而不违法,虽打斗而不流血,带有表演和游戏的性质,显得轻松活泼,别有一番情趣。在唐宋两代,此类作品似乎不大起眼;可演变为后世武侠小说中既紧张又风趣的比武或者学艺场面的描写,却颇有审美价值。
二古侠并不一定会技击,「凡侠客必定武功高超」,那是小说家制造的「神话」。游侠结私交,立声名,解缓急,赴阨难,重要的是「古道热肠」,而不是「匹夫之勇」。「卿相之侠」如孟尝君、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者,「招天下贤士、显名诸侯」(《史记》),「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汉书》),但未见有任何勇武的表现.「布衣之侠」如朱家、郭解辈,「时扞当世之文罔」(《史记‧;游侠列传》),「窃杀生之权」(《汉书‧;游侠传》),可也不见得有什么武功。「以任侠显诸侯」,*的是气节而不是勇力。朱家、剧孟、楼护、陈遵虽显侠名未见杀伤;郭解、原涉「外温仁谦逊,而内隐好杀」,可都是他人代劳,未知本人武艺高低。
《史记》、《汉书》传游侠,强调其「喜剑」的只有一个田仲,可他「父事朱家,自以为行弗及」。可见在司马迁、班固看来,任侠并不一定需要「武功高超」。不以成败论英雄,而以「精神」、「气节」相推许,这与后世武侠小说中常见的不晓是非黑白的「武林高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可是,「侠客不怕死,只怕事不成」(元稹〈侠客行〉),以一己之力去对付社会黑暗、拯世济民,没有高超的本领实在恐怕事难成。读者在侠客身上寄予的希望越大,社会越是需要侠客来主持正义,文学中侠客的武功就必须越高超。因为不满足於「死闻侠骨香」(张华〈博陵王宫侠曲〉)、「纵死侠骨香」(李白〈侠客行〉)之类的豪言壮语,读者毕竟希望侠客真能平天下之不平,倘若老「出师未捷身先死」,岂不太令人失望?於是诗人们开始强调侠客的武功:「少年学击刺,妙伎过曲城」(阮籍〈咏怀〉);「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李白〈结客少年场行〉)。行侠不再只*意气,还得有本事,要不如荆轲那样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徒令后人感慨唏嘘:「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陶潜〈咏荆轲〉)。
到唐代作家创作「豪侠小说」时,行侠必须有武功辅助的观念大致已经定型,是侠客总多少有点武功。现代学者作为「豪侠小说」研究的牛肃〈吴保安〉和〈谢小娥传〉,《太平广记》分别入「义气」类和「杂传记」类,而不入「豪侠」类,原因大概是这两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没有一点武功。没有武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侠客,这跟司马迁的观点相去甚远,可被后世的武侠小说奉为圭臬。而且,随着「以武行侠」观念的形成,「豪侠小说」中打斗场面的描写日益纷呈异采。作家不再局限於渲染行侠的效果,而是转而突出行侠的过程,各种技击、道术与药物在实战中的运用,开始引起唐代小说家的浓厚兴趣。而这,将对武侠小说的进一步发展起很大作用。
唐宋传奇中侠客的武功,一为技击,一为道术.两者的区别在於前者是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打斗技巧,而后者则带有更多想像和神化的成分──如剑术娴熟是「技击」,飞剑千里取人头则应归入「道术」。技击可以是徒手搏斗,也可以是器械相拼。总的来说,唐宋小说家笔下的打斗场面描写「器械相拼」胜於「徒手搏斗」;「器械相拼」中又以舞剑较为精采。周浩「攘臂格之,紫衣者踣於拳下,且绝其颔骨,大伤流血」(〈周浩〉);道人「挥臂纵击,如搏婴儿,顷之皆颠扑哀叫,相率而遁」(〈郭伦观灯〉)──此类打斗,不知是对手太弱,没必要施展神威,还是作家根本不懂拳法,无从想像描写,总之乏善可陈。至於韦生使弹弓(〈僧侠〉)、敬弘之小仆使毯杖(〈田膨郎〉),都是乘人不备暗中出击,很难说是英雄本色,写起来也只能一笔带过.剑术则不然,一来源远流长,可登大雅之堂;二来变化多端,文人笔墨大有用武之地。《管子》说剑之创始,《荀子》说古之良剑,《庄子》说剑客与剑术,不管评价高低,剑作为一种「武」的象徵,很早就引起文人的高度重视。唐宋传奇中侠客多用剑,只是不一定正面描写仗剑行侠的场面。许虞侯虽抚剑壮行色,可实际上是计取而非强夺(〈柳氏传〉);古押衙用剑杀人,可真正救无双的是药而非剑(〈无双传〉)。还有好多小说如〈义侠〉、〈洪州书生〉等,提到侠客以剑杀人,只是不作正面描写。只有在〈兰陵老人〉、〈京西店老人〉、〈许寂〉等寥寥几篇比武性质的小说中,作家才正面描写剑术的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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