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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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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4 1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需要说明的是侠与刺客是不同的,荆轲、聂政之流不是侠,而是刺客。只不过后代武侠小说中的人物都有些刺客的作风。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所以这二者在封建社会被列为打击的对象,对于前者,经过改造后尚可以利用,对于后者,只能用暴力进行压制,因为他有害于正常的社会秩序。自汉以后,我们可以发现儒逐渐与统治阶级合流,沦为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董仲舒是明显的一个代表,应当知道,董仲舒的儒和孔子的儒是有区别的。那么侠呢?虽然司马迁赞美朱家、剧孟和郭解“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不伐其德”,但“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无道”,遂遭灭族。

为什么侠会遭到暴力打击,就是他们经常毁坏正常的社会秩序,他们的眼里并没有法治,他们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没有一个稳定的衡量标准,或者说那个衡量标准是模糊的,比如说公平正义这些概念也是模糊的。侠的行为如果可以公然的不受约束的付诸实施,就会形成打着公平正义旗号的暴力集团,而这是现代文明社会所不能允许的。

侠的精神也是传统道德观念中的一个部分,当然不会是全部;侠的精神的体现也是传统道德观念美好一面的展示,而不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快意恩仇。比如说侠在现在一个很好的体现就是:诚信。这也是最低的侠的要求: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我们当然也赞颂见义勇为的行为,那也是侠,但决不能看到一个人横行乡里就把他同样殴打一通或是代表人民对他执行死刑,那不是现在的侠,一个公然违反法律破坏规则的人不能叫做是侠的。

有人说政府官员如果能为民做主办几件实事也可以称为侠,这个观点我不能够同意。政府官员是不能称作侠的,他正常的很好的履行职务是他的职责所在,只能说他称职,他做了他本份以内的应当做的工作。如果他不能很好的履行职务人民可以罢免他甚至要追究他的责任。寄希望于政府官员中的侠的想法是可怕的,正如过去的青天意识。政府是由人民产生的,他应当为人民服务,这是他的义务而不是权利。作为普通的民众,敢于监督政府官员的失职行为,促使我们的社会良好健康的发展,这也是现代意义上的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4 19:00: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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