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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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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8 21: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哇,老妈,你不是在开玩笑吧?真的要我加入那什么狗屎的帝国学院?”
面对着水晶球,我不禁大叫起来。
“臭小子,这是你老爸的意思,和老娘我可没什么关系。“
“哟!哟!哟!难道老天下红雨了吗?我那温柔贤淑的老妈什么时候居然变得如此听他的话了?这可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喜事呢。”
“小王八蛋,你少在那里耍嘴皮子,老娘我只是不想看见你们一大一小两个混蛋再继续疯下去而已。他这个建议的确是可行的,而且你也老大不小了,别再继续混下去了。”
“咦?老妈,他给你吃了什么迷药了,让你这么帮他说话?我记得以前你可是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看的啊。”我笑嘻嘻地道,“该不会是中了美男计吧?老妈,你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了,再中这种招就太丢面子了。再说,他再帅,也已经老了,不如你儿子我帅。你放弃他吧,还是我们母子俩相依为命的好。“
水晶球中的老妈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混小子,连你老妈的豆腐都敢吃,是不是不想活了?小混蛋,我是认真为你考虑过了,你和他这样继续对立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虽然那混蛋的确不是个东西,但他毕竟还是你的亲生父亲。偶尔地听他一次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知道了老妈,我会考虑的。”
收好水晶球,我双手枕头斜靠在墙上,心下很是有些郁闷。虽然老妈一向不干涉我的生活,对于我和那个男人的对立也保持默许的态度,但如今她老人家居然转了口风,这事情,就真的变得有些麻烦起来了。毕竟,即使我再不怎么把那个男人放在心上,但对于抚养照顾了我十多年的老妈,还是不能不给面子的。
以一介贵族家庭来说,有一两个私生子流落在外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应该说在贵族圈子里,这种事情简直是太习以为常了,属于那种“是男人都会犯下的错误”,根本就没有人会在意。因此,对于自己是某人的私生子这种事情,我一向是并不怎么放在心上的,甚至还为那个被老妈的美色所迷惑的可怜男人而感到悲哀。因为老妈这人,按照我这做儿子的理解就是,除了身体是个女人之外,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一点女人味,尤其是那性子,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别提!摇头比较快一些!
小的时候曾经也有一两次难得发善心,想去安慰安慰我那被遗弃的可怜老妈,稍稍表示一下做儿子的同情之意。但老妈的回答却是;“那种爽过之后就提起裤子溜走,连再见都不说一声的混帐男人,我为什么还要记挂着他?”──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这女人完全是自找的!沦落到现在这境地绝对是自作自受,一点都怨恨不得别人的。基于男人的立场,我是坚决拥护对方抛弃这个女人的英明举措的。
其实我的父亲,不,准确地说是被我老妈的美色所迷惑,从而在将我制造出来这一不幸事件中曾经担当过某种角色的那个可怜男人,倒真的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他是在十多年前的卫国战争中如旋风般崛起的英雄人物,以一介下级贵族身份起家,凭借着其武勇和智慧,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一跃而成为帝国最有实力的大贵族之一,尤其是在军队中有着崇高的威望。据说仅仅只是提到他的名字,那些久经沙场桀骜不逊的勇士们便有着昂首挺胸收腹想要行军礼的冲动。对于这些勇士们而言,那个男人,是个宛如军神般的存在。
这样伟大的一位英雄人物,身边自然少不了红颜知己,多的是风流韵事。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和他有着牵扯不清关系的女性人数实在不知凡几,其中自然也包括我那傻呼呼的被偶像光辉冲昏了头脑的老妈。
老妈一直认为,她这一辈子有两件事情是绝对做错了的。一是以为完美的白马王子就等同于完美的情人,却忘记了完美的白马王子往往也意味着他有着许多许多的情人;二是以为可爱的小娃娃就等同于纯洁的天使,却忘记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天使和恶魔其实是等同于同义词的。前面那个错误导致她到现在还孤家寡人一个,并且对所有的所谓英雄人物一律嗤之以鼻,后面这个错误则令她痛苦了十多年,一直到今天都在悔恨当初怎么会一时心软把我给生下来的。
当然,我老妈也决非等闲之辈。作为一名高级炼金术士,虽然和风之帝国的六名大魔导士之辈比起来还颇有些差距,但在制造魔法用具这一方面,还很是有些造诣的。只可惜她老人家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东西,却被我这个一点魔法天赋都没有的儿子随手拿来当废品送人──主要是送给那些美丽可爱的魔法师姐姐们了──气得她差点犯下杀子大罪。在我才十一二岁的时候老妈就实在忍受不了了,于是就通知那个男人说,十多年前你在这里还扔下了一堆垃圾,现在该回收回去了,其实其本意就是我实在受不了这混蛋了,你赶紧把他带走吧。只是这则消息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导致了我现在所处的状况。因为那男人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很是有些惊讶。他虽然风流,但却一向自以为手脚做得很干净,不可能在外面留下种子的,于是就派了一个人过来问究竟是不是我的啊。结果那使者自然就很倒霉了,被我那愤怒的老妈留下来当了好几年奴隶使唤。而这个使者,就是我的武技启蒙老师布鲁克叔叔。他是帝国有名的神箭手之一,在卫国战争中建立了大功,却因为不愿意当官而成为了四处流浪的佣兵,是老妈的好朋友之一。
老妈还有一个好朋友是卡琳阿姨,也是在卫国战争中认识的。和粗鲁火暴的老妈不同,卡琳阿姨温柔善良爱心充沛简直就是贤妻良母的典范。她原本是大地女神神殿的祭司,在卫国战争中作为随军牧师出征,很得那些士兵们的尊敬。战争结束之后她并没有回到皇都的主神殿任职,而是留在了当地照顾抚养那些因为战争而失去父母的孤儿们。这项工作很不好做,因为那群孤儿中不仅有我们风族人的孩子,还有我们风族人与蛮族的后裔。而蛮族,则正是卫国战争时期的主要入侵者。
所谓的蛮族,其实是我们风族人对于生活在帝国西方奔雷草原上的那些游牧民族的蔑称。他们包括闪族人、高车族人、蔷族人等等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游牧民族,其中以闪族人最为强大,统一了各部族而在奔雷草原上建立起了游牧王国奔雷王国。十九年前,也就是在我出生的前一年,奔雷王国联合了帝国南方的高山王国共同发起了对我们风之帝国的入侵,在短短四个月之内就占领了帝国十多个行省将近一半国土面积,甚至一度打到了皇都城下,建国一百五十多年的风之帝国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存亡危机。虽然一年半之后就将蛮族人赶回了奔雷草原,但对于帝国的伤害,却也是难以挽回的了。尤其是在战争的最后阶段,眼看着败局已定的蛮族人犹如疯狂了一般,对控制区域中的风族人实施了惨绝人寰的种族屠杀。一直到今天,在帝国西部的几个行省内,都可以看到当时的大屠杀所留下来的痕迹。
与屠杀相对应的,当然还有暴行。究竟有多少风族女性被蛮族人强暴而生下孽种已经是无法统计的了。应该说,这是战争造成的创伤,这些女性能够生存下来本身就已经够不容易了,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事实上,在战争结束之后,这些女性的遭遇却更加悲惨,不仅没有得到安慰,反而被自己的亲人当作家族的耻辱而和她们的孩子一起被送上了火刑架。强大的风之帝国,由于这场战争,帝国经济几乎崩溃,各种矛盾同时也浮上了水面,一下子就变得衰弱起来。
卡琳阿姨当时所照顾的,主要的就是这帮被称之为“孽种”的孤儿。这项工作之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一向高高在上狂妄自大惯了的风族人,却被他们从来就看不起的蛮族人赐予了如此沉重的伤害,甚至一度几乎灭国,这种耻辱感,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们能够宽容地对待那些所谓的“孽种”的。出于国仇家恨,即使是再怎么富有爱心的风族人,在一提到要帮助这些“孽种”的时候,也会毫不犹豫地关上大门。因此卡琳阿姨在做这件事情时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和爱心,一直到今天,都深深为人所赞叹。
至于说起我和我那个老爸对立的原因,就很有些难以启齿了。我那个老妈虽然个性不怎么样,但却也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没错。而卡琳阿姨更是温柔贤淑得乖乖不得了,是我幼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娶到的梦中情人。只是,呜呜,说起来我就想哭,这两个大美女,居然都是我那混蛋老爸的情人,而且还只是他诸多情人中的两个而已,能不让我痛恨他吗?
还记得我第一次向卡琳阿姨告白的时候──那时是七岁还是八岁,我已经不记得了──卡琳阿姨当时的回答是:“好啊。”紧接着来了一句,“反正你爸爸不在,拿你当替代品也不错。”──这话听了能不让人郁闷吗?想我当时小小年纪就相貌堂堂仪表非凡,跟在我屁股后面的漂亮可爱妹妹没有十个少说也有八个,受欢迎得不得了,居然还只能当别人的替代品?你说气人不气人?
更令人气愤的是,我那混蛋老妈,虽然每次在背后说起我那混蛋老爸来就恨得牙痒痒的,巴不得将他千刀万剐,但一见了他面就什么都肯原谅他了 ,一点原则性都没有,叫我这做儿子的在旁边看着都觉得丢脸。
唉,我最亲近的两个人,心里面最重要的人却都不是我,每每想起来就够乱不爽一把的了。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倒也罢了,本少爷最多只会对那个混帐男人感到愤怒,还不至于到达势不两立的地步。但最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那家伙,在确认我的确是他儿子之后,便对我摆起了当父亲的架子,说这说那的,实在有够厌烦。拜托!本少爷活了十多年,没吃过你家一粒米饭,没用过你家一个铜币,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进行说教?以为有血缘关系就了不起啊?本少爷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早过了那种需要父亲的心理年龄,你想当我父亲,还得看本少爷愿不愿意认可呢!
尤其令人恐惧的是,一想到真成了他儿子,就得整日介听那混蛋没完没了的教训,这个不行那个不准的,顿时觉得前途一片黑暗。所以这些年来,我努力地躲,拼命地躲,就是不想与他会面,不愿意接受他对我的安排。本少爷是有独立意识的人,可不是任人摆布的人偶啊!
只是现在似乎想躲也躲不了了呢!一旦老妈也背叛了我站到和那个男人同一阵线上的时候,留给我腾挪的空间,便格外的狭小了。毕竟做儿子的,虽然嘴巴里可以说:“你喜欢那混蛋是你的事情,和我可没什么关系。”但真正行事的时候,还是要顾虑到老妈的心情的。
所以事情才变得麻烦起来了啊!
叹了口气,搔了搔头,我离开阴影处,出现在大街上。
今天的天气非常之好,照在我眉毛上的眼光实在是十分地强烈。在这种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本应该带着个漂亮妹妹出来游玩散心的。但来到皇都才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认识的人实在是少得可怜,更别谈遇到什么值得让我动心的大美人了,实在是辜负了这大好的天气。
如果帝国学院里,真的如外界传说的那样,有着诸多气质迥异的美女的存在的话,那进入帝国学院就读,也并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呢!
说起这个帝国学院,据说在建国初期就建立起来了,历史非常悠久。它最早期的时候只是所纯粹的军事学院,以为帝国军队培养中高级陆军军官为目的。到了现在,虽然军事科目依旧是主要课程,但教学范围却已经不仅仅限于此了。它下面又分军事、女子和人文三个学院。军事学院仍然以培养军事人才为主要目标,是帝国学院最大最主要的学院。女子学院则是教导那些贵族小姐们音乐绘画品茗插花之类消遣玩意的,但最重要的却是告诉她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要知道,在贵族圈子里,夫人们之间的交际应酬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有的时候甚至比当丈夫的出面来得更有效率些。至于人文学院,则是为帝国培养政府官僚的。毕竟在这个帝国之中,大部分贵族都依旧还得在政府部门任职,从皇帝陛下手中领取一份薪水,因此拥有一技之长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要知道,拥有贵族爵位和拥有与爵位相当的领地完全是两回事。帝国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即使贵为公爵之子,一成年就可以拥有伯爵头衔,但那也只不过是个虚衔而已,没有什么实利的。如果不是嫡长子的话,也就仅仅只能从父亲手中继承一小块领地而已,勉强够养家糊口的,而如果遇到一个心地恶毒的长兄,甚至连这么一小块领地都有可能得不到。虽然在现实之中这种事情很少发生,但在长歌和戏剧之中,却是最经常的题材。这样的贵族,被称为绶带贵族,与拥有真正领地实权的佩剑贵族形成鲜明对比。绶带贵族如果想要翻身,自然最好的去路就是为皇帝陛下效命。而他们的人数也远比佩剑贵族来得多,组成了政府和军队的中坚力量。
其实在帝国早期,尚武精神还是颇受敬重的。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在军队中建立了功勋之后都会得到认可,获得爵位和领地,可以说当时军功高于一切,所以才能开疆拓土打下今天的江山。但到了今天,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和平生涯之后,世道就变得大不一样了。虽然说“马上可以得天下,但不能在马上治天下”这道理本身是没错,但作为帝国中坚的贵族子弟如今却也实在是太不象话了。平日里横行霸道作威作福,一旦事到临头了却跑得比兔子还快,这才出现了十九年前的那场卫国战争,出现了被一个疆域不过我们三分之一人口不及我们五分之一的小王国打得几乎要灭国的可耻局面。而那个助纣为虐的高山王国,其人口总数甚至还不及帝国的任何一个行省,居然也敢来老虎头上拍苍蝇──这家伙现在已经被帝国吞并了,成为了帝国南方的三个行省,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南方领。
按照我那个混蛋老爸的说法是:国家老了,只手难以回天啊!听他老人家的口气,显然是感觉到自己英雄迟暮,所以才将希望寄托在我们这下一代身上──如此受重视,我本应该觉得自豪才对。只是如果他想用这个借口来对我使东唤西的,那还是省省吧──有这工夫,去培养教训他自己的那两个正统儿子才是正经!
总之呢,本少爷现在才十八岁,年轻得紧,也意气风发得紧。无论自己将来会做出什么成就,但前提绝对是,决不能按照那混蛋老爸指定的道路来走。要不然,将来被自己儿子这么说一句:“老爸,要不是有了爷爷,你哪里会有今天?”我的老脸往哪挂?羞都要羞死了!
不过在这之前,先给自己找个老婆吧!没有老婆,那儿子也无从谈起啊!
既然这样,那么,就进入帝国学院吧!要不然,那混蛋老爸肯定还会罗里八嗦喋喋不休的,不被他气死也会被他烦死啊!
有够麻烦的!
[em10]
 楼主| 发表于 2005-7-8 21: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凯·格德莱恩?来自艾登堡行省镜之湖城?”
报到处的教官是个五十多岁的大胖子,肥嘟嘟的绝对可以拖到屠宰场去卖掉,这体型本身就够让人看着不爽的了,偏偏那双眼睛还又细又小,贼眉鼠眼的活脱脱一奸诈小人模样。更令人气愤的是他的语气,厌恶得宛如见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般,就好象咱这种人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他面前。实在是势利小人,狗眼看人低!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无他,在凯·格德莱恩这个名字后面,并没有附着什么伯爵子爵的名号,也就是说,我没有爵位,不过是个平民而已。
帝国学院中平民学员的数目的确是很少,但并不是没有的。遍布南方沿海,势力极为庞大的商业联合会几乎每年都会派遣一部分人来皇家学院学习──倒不是来学什么技能的,商业联合会本身就已经拥有商业学院与航海学院了,在这些方面甚至做得比皇家学院还好,而是为了与那些国家未来的主宰拉好关系,对于将来的发展大有好处。还有风之帝国的两大国教太阳神殿与大地女神神殿,同样也会帮助一些平民人家的子弟进入皇家学院──这些学生们毕业之后自然也会投桃报李,成为神殿的有力支持者。另外还有军队,会将在部队中表现杰出的军官送进帝国学院进行再培训──当然其中贵族子弟出身的军官往往占有优势。帝国学院中的平民学员几乎都是由这三大势力推荐的,偶尔还有一些平民学员,则是通过其他方式进来的。比如家里特别有钱啊,又或者获得了某位有力人士的赏识啊,甚至走裙带关系也不无可能──据说我们皇帝陛下现在最宠爱的那位妃子,就是平民出身,她的亲属,即使没有贵族爵位,也自然是高人一等的。
而我手中所拥有的,就有两份有力的推荐书。一份来自于帝国最赫赫有名的六大魔导士之一杰克斯大炼金术士,我老妈的老师。另外一份则是不久前皇都的大地女神主神殿派人送来的,估计是卡琳阿姨帮忙做的手脚。听那使者说,卡琳阿姨即将回到主神殿担任大主祭之职了,那也是个很了不得的职位了。要知道,整个大地女神神殿,也不过三个大主祭而已。
手中有了这两份推荐书,不要说进入帝国学院就读,即使是进入皇宫拜觑皇帝陛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
只是那教官似乎颇不相信的样子呢!拿着那两份推荐书左看右看,甚至还用了个魔法球之类的玩意印证了一下真假──拜托!大地女神神殿暂且不说,谁敢去假冒大魔导士的推荐书啊?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总之那教官虽然白忙活了半天,最终还是不得不认可了我的资格,在我的履历表上盖上了专用印章,承认了我是皇家学院的学生。
剩下的,就是住宿的问题了。帝国学院校园内部当然也有供学员住宿的宿舍,不过──
看着手上那份表格,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真他妈黑呀!住宿费居然比学费还贵!三年学费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个金币而已──其实已经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户人家的全部财产了──但住宿费更贵,最便宜的房子每年也要一百个金币。
“没有更便宜的房子吗?”
不得已,我开口问那肥嘟嘟的教官。对方很轻蔑地瞪了我一眼。
“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帝国学院!整个帝国最高等的学府!来这里就读的,都是帝国未来的精英!这里的条件是最好的!哪是你这种乡下穷小子所能够来到的地方!”
……算我没问好了!
总算知道那些破落贵族们为什么明明拥有贵族身份却不肯将自己的子弟送进帝国学院的原因了。光住宿费就这么贵,以后还要加上吃饭穿衣游玩嬉闹,算下来这笔帐可了不得,足以让一个普通富裕人家倾家荡产的了。这哪是来就学啊,简直就是送上门来挨宰的!
“不过我这人一向好心,看你可怜,就给你指条明路吧。”
听那胖教官这么一说,惊讶得我下巴都快合不拢了。他也会一向好心?难道是我看错了人?
“哪,这里有个地址,就在学院旁边那条街上。你到那里去住宿,费用比在学院里要便宜得多。。”
……好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英雄也会有囊中羞涩的时候。大丈夫能屈能伸!
接过那地址,感谢了那教官,我按照地址上所标明的方向走去。当然,我是绝对不可能听见那教官在背后奸笑又有一个白痴上当了的。
地址上所说的地方,是个普普通通的双层平民住宅。和四周林立的商业店铺比将起来,显得很不协调。而且那住宅显然已经颇有些年月了,十分地破旧。在我推开大门听到那如鬼哭般的沉重吱嘎声时,甚至被吓了一跳。
而被吓了一跳的,不仅是我,还包括屋子里的其他三个人。更令人惊讶的是,三个都是女性,坐在屋子中央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被我这么一惊吓,同时将目光转向了我,令我当场就愣在了大门口。
“好了,终于又有个人来了!”
首先开口的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一头黑色短发活泼而俏丽的女孩子。年纪估计和我差不多大小吧,打扮得倒是颇为新潮,短衣短裙肉光致致的,双臂和大腿都露在外面,也不怕会着凉。
“不行!男人绝对不行!”
坚决表示反对意见的是那个劲装打扮的长发女性,看年纪大概已经超过了二十岁,显得成熟稳重许多。
而剩下那个不说话只看的,则只是个十五六岁左右年纪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的,很乖巧可人的模样。
“那诗雅你说怎么办吧?”那个短发女孩双手一摊,“我可不想流落街头。”
“帝国学院刚刚开学,以后肯定还会有学生陆续前来报到的。我们再等一等,绝对能等到的。”名叫诗雅的女孩子如此说道。
“可那个老混蛋已经说了,要是再过三天不交房租的话,就把我们都给赶出去。你知道那家伙绝对是说到就能做到的。三天时间,就算能够等到合适的人,对方会愿意先替我们垫付房租吗?”
一听这话,我顿时额头上冷汗直冒,悄不言声地就往大门口退去。拜托,虽然说和三个可爱的女孩子住在一起绝对会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但如果因此而活活饿死的话,那也太得不偿失了。
只可惜我逃得还不够快,尤其是忘记了那该死的大门,稍稍碰一下就会发出吱嘎吱嘎很响亮声音的。结果我刚刚半只脚退到门外去,那大门就很不给面子的叫嚣起来,顿时再次将那三个女孩子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这种情况下,再无声无息逃走的话,似乎也太……我摸了摸鼻子,小心翼翼地道:
“对不起,打搅了。我只是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这里有三位女士的存在。我这就告辞。”
“没关系没关系,请进来吧。”那个短发女孩一下子就冲了过来,很热情地接过了我手中的行李,“你是奈特哈尔先生介绍过来的新生吧?欢迎欢迎。”
“谁?哪个奈特哈尔先生?”
“这所房子的主人啊。就是在帝国学院门口负责新生报到工作的那位胖先生。”
“……的确是他没错。”我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来得正好。我们就三个女孩子住在这里,老是担心安全问题,正想有个男子汉来保护我们呢。你要是进来住的话,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喂喂!我还没说我是来租房子的啊!
然而那短发女孩已经很熟络地介绍起来。
“我叫妮娜,从尼恩行省过来的,现在是帝国学院女子部二年级学生。那个大美人是诗雅,南方领来的,是个贵族小姐呢。”
南方领来的?我瞅了一眼那个名叫诗雅的女孩子,赫然发现她衣袖袖口处竟然还绣着一小块成斗篷形状的红布。红袍军?竟然是红袍军?不对,她的年纪不对,是红袍军的后人吧。
而那个妮娜则继续热情地介绍着。
“还有珊妹妹,别看她年纪小,也是我们女子学院的高材生呢。她做的饭菜可好吃了,包你以后有口福。”
那倒的确是不错!不过……等等!我还没决定在这里住啊!
“这里环境不错啊。离学院只有一条街的距离,进出都很方便。旁边又都是店铺,想买什么东西也不用跑大老远。而且房租也非常适合,一年才要你……要你一百个金币而已。”
“妮娜姐姐……”
那个叫珊的小女孩在旁边低呼了一声,却被这个短发女孩狠狠瞪了一眼,乖乖地低下头去不敢再说话了。
“一百个金币一点都不贵的。别看这价钱和学院里的那些楼房差不多,可那里面都是那些贵族子弟在住。你也知道的,那些贵族子弟,脾气都不是很好。看你身材单单薄薄的,也不怎么会打架的样子,被他们欺负了你哭都没处哭去。在这里就不同了。衣服脏了有人帮你洗,肚子饿了有人做饭给你吃,无聊了还有美女愿意陪你聊天。你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地方去?”
“……”
“而且啊,最主要的是,你想想看,这里有三个大美女存在,而你又是个不错的帅哥,即使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你说对不对?”
“妮娜!”
这次叱责的换成那个名叫诗雅的女孩子了。她瞪大眼睛怒气冲冲地瞪视着妮娜,看样子要不是有外人在场的话,肯定会把她给生吞活剥了下去。
妮娜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悄声对我说道:“你看,诗雅连生气都那么漂亮,放过了多可惜啊!你去追她,我绝对帮你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说了半天,你都还没自我介绍呢。”
──我有时间开口吗?
我摸了摸鼻子。
“凯·格德莱恩,帝国学院军事部一年级新生,请多多指教。”
“格德莱恩?你有姓氏?你是贵族?”妮娜歪着脑袋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我,“不象啊!不管了,总之,凯,欢迎你的到来。”
她伸出右手,令我不禁一愣。干嘛?还要握手?帝国好象没有这种礼节吧?只有南方沿海的那些异族商人之中好象有这个礼节的存在哦。不过,握个手也好,反正我又不吃亏──刚这么想,就听妮娜道:“拿来呀!”
“什么?”我傻呼呼地问。不是握手吗?
“房租呀!笨蛋!一百个金币!”
……有够黑的!我看最黑的不是那肥嘟嘟的奈特哈尔先生,而是眼前这位妮娜大小姐才对。不过,算了,给就给吧。实在缺钱的话,去找我那个师爷爷杰克斯大魔导士要。反正魔法师几乎都是富可敌国的,不会在乎这点小钱。
我拿过行李,先取出那两封推荐信随手放在一边,然后再将金币给拿了出来。呜呜!钱快不够了。给了这吸血魔女──不错,绝对是吸血魔女──一百个金币之后,剩下的大概也就五六十个了。可怜这些钱,是我在佣兵行会里辛苦了整整一年多才赚来的血汗钱啊!我是不是下错决定了?现在后悔,应该还来得及吧?
一抬眼,看见妮娜双眼中不断跳动的金钱符号,顿时决心再次受到了十二级地震的强大摧残,几乎溃不成军了。我绝对可以保证,剩下的这些金币,在不久的将来肯定是不会再属于我的了,而是会长上翅膀飞呀飞呀,直飞到那个名叫妮娜的吸血魔女怀抱里去。
只是……我瞅了瞅诗雅。她的父母是红袍军呢!我那个混蛋老爸当年在皇都救援战中所率领的无敌军团呢!布鲁克叔叔每次一提起来就要流泪的生死兄弟呢!
算了!
一咬牙,将金币交到妮娜的手上,顿时便见她笑得见鼻子不见眼的,就差没有高歌一曲来庆祝一番了。
“成交!我们成为室友了。既然大家都在这个房子里住,而你又是男生我们是女生,有些事情还是必须要事先说明的,免得到时候大家都不方便。”
钱一到手,这女人翻脸简直比翻书还快!伸出纤纤食指警告我。
“第一,我们三个住楼上,你住楼下,没有我们的批准你不准上楼去,否则后果自负。别怪我没提醒你哦,诗雅可是你们军事部去年的女子剑术冠军,你不会是她的对手的。”
……那可不一定!
她再伸出中指凑成一个“二”字。
“第二,我们是纤弱女性,脏活累活是绝对干不来的。所以,以后这样的事情都由你负责。”她停了停,补充道,“屋顶上方有好几个地方漏雨,你今天的任务就是先把那里修理好,另外地板也要擦洗一遍。珊和诗雅都一个多月不在,就我一个人住在这里,已经好久没有擦洗了。”
……我是冤大头兼免费劳力啊?
“第三,我们有朋友来访的时候,请你自觉闪避。你有朋友的话,最好不要带到这里来,尤其绝对不准带异性朋友来。不过如果是既有钱又帅气的男生倒可以考虑。只是看你这傻里傻气的模样,恐怕也交不到什么有用的朋友。”
……你该不会是想钓个有钱的凯子吧?
“第四,你要是想离开,随时请便,只是这房租就不可能退给你了。钱到了我的手上,就是属于我的了,哈哈哈哈!”
……不到你手上的钱,恐怕也会被你认为是属于你的吧?
“第五……第五是什么?”妮娜大小姐终于想不起还有什么可以折磨人的了,于是转身向另外两位女性请教,“诗雅,珊,你们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珊连忙摇头,诗雅却转过恋去不理她。
“好了,既然她们没什么补充的,这第五,就留着以后再说吧。”
……真亏了你,在这短短时间内居然能想出这么多!有够强的。
“真可怜。”我听珊这么低声说道,而那个诗雅接了这么一句:“他活该!自找的!”
我一笑,对妮娜道:“你说完了?说完了我能补充两句吗?”
“耶?你还有条件?好吧,你说,要是不合理的,我可不答应。”
“我的条件只有一个,而且绝对性的合理,至少在我看来是非常合理的,你一定会接受的。”我笑眯眯地道,“请你下次说话的时候不要指手画脚的这么夸张好吗?虽然你这件衣服很好看,但实在太小了些。有些东西,即使我不想看,它依旧忍不住要跳到我眼睛里来的。所以,拜托你,下次出门的时候,至少要穿上内衣好吗?”
“呀!”
妮娜惊叫一声,捂着胸部一下子就跳出老远。
“哈哈哈哈!”
我仰头大笑,觉得一天的恶气一下子都给出尽了。[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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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8 21: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开学仪式竟是如此地隆重,远超乎我意料之外。
站立于校场最中央的,是担任仪仗队的皇家骑士团。在它左右两边的五个矩形方阵,竟然打的是帝国五大主力军团的旗号:东方绿野军团的银色独角兽旗,南方沧海军团的黑色海龙旗,西方疾风军团的白色飞马旗,北方大地军团的青色洪荒巨兽旗,以及西南方铁血军团的金黄圣剑旗。虽然每个方阵不过五六百人左右的规模,但那恢弘气势,却也足以让人精神为之一振了。而守卫在校场四周的,则是以保卫皇都为使命的近卫军团与羽林军团的士兵。帝国七个军团,居然都派人参加了学院的开学仪式?这也太夸张了吧?
但很快我就觉察到了不对。那五大主力军团的士兵,虽然高举着的是各个军团的旗号,却显然没有那股在沙场上锻炼出来的杀气,反倒满脸稚气更象是刚出茅庐的新兵。
端立于校场中央人群之中,我推了推在我身边的那个学员。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不是正规军吧?”
“你是从外地来的吧?”那学员依旧保持着端正严谨的军姿,头也不回地就这么反问了一句。
“是啊,刚刚来到皇都才一个多月。”
“那就难怪了。他们是我们军事学院的三年级学生,这最后一年不是在学院里度过而是在五大主力军团里度过的。”
我不禁咋了咋舌。
“快三千人了吧?这还只是我们军事学院一年的毕业生。”
“一共是两千七百五十九人。能够最终留在军队里的,决不会超过这个数目的一半,有一年甚至只留下了三分之一。那些剩下的人,不是被分到地方上去担任警备队,就是直接回家吃老本了。”停了一停,那学员接着到,“这是罗福公爵担任帝国学院院长时立下的规矩。军队中只要最好的,不要滥竽充数的。”
我一怔,转头看了看站在我身边的这位伙伴。是个浓眉大眼英气勃勃的年轻小伙,神色凝重目光坚定,一看就知道是从哪个武将世家里钻出来的,身上的军人气息实在是太浓重了。
“你说的罗福公爵,是现在担任南方领领主的那位吗?”
“帝国有几个罗福公爵?建国一百多年来也就只有这么一位而已。”
这个我当然清楚了!只是他居然担任过帝国学院的院长?这事怎么连我都不知道?
“罗福公爵曾经担任过帝国学院的院长?”
“不错,是在卫国战争结束之后的事情。他只做了大半年,就去了西方边境担任疾风军团的军团长,防御奔雷王国的再次入侵。那些蛮族人,只畏惧他一个人。不过要是他能够继续担任学院长的话,帝国学院肯定能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我不禁微微一笑。
“你对他的评价倒是很高呢。”
“那是自然。罗福公爵毫无疑问称得上是风之帝国近五十年最杰出的军事家了,”那学员接着道,“要不是他给学院还留下了一些好的制度,帝国学院可就真的要名不副实了。”
“喔?他留下了一些什么好的制度,能说给我听听吗?”
这次那家伙终于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微微笑了起来,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当场令我差点摔倒在地。奶奶的,本来听这小子说话的语气,还以为他是个深沉内敛成熟稳重的家伙,可这对虎牙一露,就变成一个单纯可爱的小男孩了,简直就是破坏形象嘛!我晕!
“你和罗福公爵,长得有点象呢。”
“……你见过他?”
“我随我父亲拜会过他老人家。我是克兰·阿米恩斯,很高兴认识你。”
“克兰·阿米恩斯?”我眨了眨眼睛,“铁血军团的军团长鄂兰陀·阿米恩斯伯爵大人……”
“那是家父。”
“那倒真是失敬了呢。”我不禁笑了起来,“阿米恩斯家族的继承人,帝国未来的顶梁柱。”
“你是在笑话我吗?”克兰也笑了起来,“我是阿米恩斯家族的继承人没错,可要说到帝国未来的顶梁柱,至少最近十年内是不大可能实现的了。”
我一下子就对这家伙生起好感来。他身上并没有贵族子弟的骄纵之气,这点虽然难能,但还算不上可贵。然而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能力,不卑不亢的,就很值得我欣赏了。
“我是凯·格德莱恩,从艾登堡行省过来的。”
“恩,我会记住的。”克兰点了点头,就算我们认识了。
太阳已升到了天空的正中央,而校场前方的观礼台上依旧空无一人,令我们这些在这里站着枯等了一个多小时的学员们变得烦躁起来。有些性子不好的家伙,已经开始低声骂人了。我心中也很是有些疑惑,推了推克兰。
“怎么回事?仪式还不开始吗?”
“恐怕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到来吧,说不准是皇帝陛下莅临呢。”
克兰的声音依旧很平静,我却吓了一跳。
“一个开学仪式,居然会惊动皇帝陛下?太夸张了吧?”
“一般来说是不大可能的了。不过等到明年的授勋仪式的时候,皇帝陛下是肯定会出现的了。”克兰知道我不懂什么叫授勋仪式,接着解说起来,“授勋仪式,其实就是我们军事学院学生的毕业仪式。凡是从帝国军事学院毕业的学生,都会被授予骑士称号的。最优秀的前十名学员,甚至会拥有接受皇帝陛下亲自授勋的荣耀,那可是值得武人一辈子自豪的荣誉啊。”顿了顿,他接着又提醒我,“凯,呆会如果皇帝陛下亲自莅临的话,按规定会举行简单的阅兵仪式的。到时候我们这些新生说不准都会参加。你要记住,在经过观礼台的时候,不是向皇帝陛下行注目礼,而是向我们帝国学院的学院长瑞坶·夏恩伯爵大人。这点是不可忘记的。”
“为什么?这样不是对皇帝陛下很不敬吗?”
“在军队中,将令大于一切。在军事学院,学院长高于一切。”克兰淡淡地回答道。
我愣了愣。我知道帝国学院的学院长同时也兼任军事学院的学院长,但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只是在军事学院内部,就已经实行了完全军事化管理。这种只认将令不认君令的做法在军队中的确是很有效的,也的确会加强军队的战斗力。只是,这种做法即使在军队内部也是很难行得通──哪个将领不怕被冠上个骄横跋扈拥兵自重的罪名?弄不好就是掉脑袋灭九族的大问题啊!至于那个甚至敢将这种做法从军队里移植到军事学院里的那个人,又该是怎样的有魄力啊!
“这种做法,也是那个罗福公爵留下来的制度吗?”
“那倒不是。这是先帝立下的规矩,不过和罗福公爵也有关系的。”克兰回答道,“当年罗福公爵就任帝国学院院长的时候,他的许多老部下都来观礼道贺。你也知道的,卫国战争后期,罗福公爵几乎就是整个帝国军的统帅,连我父亲当年都曾在他麾下效命。结果当时来观礼道贺的军官甚至比学院的学生还多。那些军官自发地组织了一次小阅兵仪式,行注目礼的对象就是罗福公爵。先帝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对帝国尚武精神的回归非常高兴,感叹帝国兴复有望,因而也就立下了这个规矩。”
我的心猛地抽搐了一下,感觉身上微微一寒,终于理解了我那混蛋老爸已经身为南方领领主了竟然还会发出英雄迟暮有志难伸的慨叹。他居然能活到今天,还能享受高官厚爵,实在是一件颇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简直就是自己找死嘛!
没心情再继续与克兰闲聊了。我端正了身姿,看了看四周。等得不耐烦的学员们有些骚动起来了。我们这边还算好的。毕竟是军事学院的学生,而且其中有不少人早就经过了严格的军事纪律训练,所以还能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在人文学院那边,则早已乱成一团糟了。至于说女子学院,根本就没有她们出场的份。小姐们只需要坐在校场两边的长椅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可以了──她们只是看客而已。其实女子学院名义上虽然属于帝国学院的管辖,但实际上却是完全独立的,甚至于连学院所在地,也离我们军事学院远得紧。
而在军事学院的学员之中,竟然也有着女性的存在呢。不仅如此,我甚至还看到了几个少数民族学员。这可是非常少见的,因为风族人对于帝国境内的少数民族一向是抱持鄙视态度的。能够进入这所帝国学院就学的,恐怕即使不是那些王公酋长的子女也不会差太多吧。
说起来,帝国的少数民族人数着实也不少。
帝国西部边境的两个行省,位于奔雷草原的边缘之上。在那里生活的,除了我们风族人之外,还有闪族人、高车族人、卫族人之类大大小小的十多个游牧部落,这些游牧部落与奔雷王国之间有着割舍不断的姻亲血缘关系,一向是帝国的事故多发地段,起叛乱闹独立之类的麻烦那是三天两头就有那么一回了。卫国战争期间,奔雷王国能够迅速入侵帝国,在短短四个月之内就占领了帝国十多个行省将近一半的国土面积,和这些家伙们的帮助是绝对分不开的。
而在帝国南方,不仅有着原本属于高山王国的高山族人的存在,沿海地区还有着大量远度重洋而来的异国商人。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不足以造成军事上的威胁,但财力却极为庞大,对经济很有影响。
帝国北部则靠近荒原地带,在荒原上居住的都是些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这些野蛮人比被我们篾称为蛮族的奔雷王国更为落后,甚至还没有形成正式的国家,依旧保留着野蛮时期的部落酋长制,所使用的武器也依旧以木棍石头为主。不过荒原地带实在是太贫穷了,帝国并没有兴趣去占领,只是对这些野蛮部落采用安抚手段,招募他们的战士加入帝国的军队。帝国北部的大地军团就是以蛮荒战士为主力的重装步兵兵团。
倒是帝国东方还算安宁。虽然面对的是另外一个大帝国炎之帝国,只是那个帝国的国力比我们风之帝国更加衰弱,根本就不能造成任何威胁,反倒比不上奔雷王国的强悍。
奔雷王国可以说是我们的世仇了。从建国初期一直到今天,一百五十多年来双方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战争──不,准确地说,是他们进攻我们防守,不停地骚扰着帝国边境。历代君王没有一个不想彻底消灭这心腹之患的,但却实在是有心无力。若论野战,风之帝国的军队还真不是那些游牧民族的对手,只有依靠城塞器械的帮助才能稍稍坂回部分优势。
正因为如此,帝国才在西方边境设立了疾风军团与铁血军团两大主力军团,如果再加上周围行省的地方驻兵和地方领主们的私兵在内,共有将近十六七万的兵力可以调动,其数目已经超过了整个帝国所有兵力的三分之一了。而这两大军团长,也一向是由帝国最优秀的将领所担任的。疾风军团的杜巴尔·普莱斯特侯爵大人,铁血兵团的鄂兰陀·阿米恩斯伯爵大人,都是在卫国战争中涌现出来的名将。
克兰的父亲鄂兰陀·阿米恩斯伯爵大人,现任铁血军团军团长,也是个颇富傳奇色彩的人物。阿米恩斯家族一直是帝国的武将世家,虽然还没有出现过象军团长军务大臣之类的军方顶级重臣,但却拥有好几位师团长,家族最繁盛的时期甚至同时出过三个师团长,在整个帝国都非常有名。然而这位鄂兰陀大人的少年时期却是在病床上度过的,成年之后也不喜欢骑马而是习惯坐轿,因而获得了个“姬之子”的别名──也就是女人养的或者说象女人一样的家伙,总之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意思了。这样的家伙却在皇都救援战中大显身手,与率领红袍军作战的罗福伯爵(当时还只是个伯爵)交相辉映,被誉为帝国无双猛将。只是这位猛将与历史上的其他猛将实在大有不同,即使到了现在,他行军打仗的时候依旧习惯于坐在轿子里而不是骑在马上。以至于他的部下都知道,每当主帅一旦亲自骑马作战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胜利已经是绝对的了──天知道这位伯爵大人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厉害!
这位伯爵大人的这个习惯甚至连奔雷王国的人都知道。据说他有次带了几个随从出去打猎──打猎的时候总不可能坐在轿子里吧?结果几个人在路上碰到了奔雷王国的小股游骑兵部队。对方一看见这位伯爵大人居然是骑在马上的,竟然二话不说转身就逃了。伯爵大人回去之后却是抹了一把冷汗,因为他当时只带了三五个随从,而且是轻装简从连盔甲都没穿,而对方却有一百多人,真要动起手来恐怕自己就回不来了。此事后来一直被众人传为美谈,众所周知。
然而奔雷王国那边却也是名将辈出呢!令整个帝国几乎亡国的敌方统帅安茹大公,被帝国数千万人所同时诅咒。他策划了整场战争的进程。从煽动帝国西部边境的游牧部落暴动开始,乘疾风军团出兵平定暴动之时迅速南下,先是切断了疾风军团与铁血军团之间的联系,然后将之各个击破短时间内无力再战,紧接着放弃一路上的大城重城不攻,以奔雷不及掩耳之势,只用三万轻骑孤军深入疾趋而下就攻克了军事重镇耶鲁城,其豪胆前所未有。结果耶鲁城一落入他人手中,整个风之帝国一片慌乱。因为从耶鲁城到皇都,只有六百多里的路程,站在皇城最高处,甚至可以看到那里的烽火,快马一天一夜就可以赶到。
耶鲁城的沦陷,羽林兵团不知道敌军数量有多少,根本就不敢离开皇都前去迎敌,而近卫兵团一向是皇家卫队,除非皇帝陛下御驾亲征否则是不可能离开皇都的。安茹大公仅仅以三万人就牵制住了皇都附近的两大主力兵团,而东方绿野军团与北方大地军团距离皇都又过于遥远,一时半会根本不可能赶来回援。南方沧海兵团倒是可以在短期内赶到,偏偏此时高山王国又出兵了,沧海军团根本动弹不得。战略主动权已经完全操纵在了安茹大公手中,此时他才腾出手来消灭疾风军团与铁血军团的残余部队,保证后方安全,并集结兵力着手进攻皇都。如果不是因为红袍军的突然出现,如果不是因为高山王国过于无能没能最终拖住沧海兵团的脚步,建国已经一百五十多年的风之帝国,很可能被奔雷王国在短短三四个月内就灭国了。这场闪电战打得风之帝国人人畏惧不已,提到安茹大公的名号小儿都不敢夜啼。
据我那个混蛋老爸说,导致卫国战争只用一年半的时间就结束了的根本原因,倒不是因为奔雷王国后来在战场上的连连失利,而是出身于闪族人系统的安茹大公担心如果闪族战士在战争中损耗过大的话,其他部族很有可能乘机夺取王国的统治权,在保存实力的前提下,他选择了明智的撤退。
“那个男人,是个可怕的家伙。”
我那一向自高自大惯了的老爸如此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称赞别人。[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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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12: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語言幽默,描寫精僻,光看前2章已是欲罷不能。

那皇室學院的佈局,大有哈利波特的味道,很是喜歡。

(這一篇與兄弟另一篇文風全不相庭徑,超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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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14: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章一下子出現了好多人物, 雖然介紹都十分精彩, 可惜名字均是煩複的外國人姓名,實在是難記,反而難於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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