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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萧明月多次在考古版块灌水,警告不听,照发不止,判入狱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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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3 2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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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明月多次在考古版块发些无意义的贴子,短信警告不听,照发不止,判入狱一周,以儆效尤!大家可至http://bbs.gulongbbs.com/plus_fayuan_fanren.asp 点击在押犯后的眼睛图标可以抢在押犯的点数!

如有再犯,封ID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7 1:40:02编辑过]
发表于 2005-7-13 20: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刚来就不遵守规则~!也算监狱第一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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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2: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咦,我怎么抢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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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8: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点数是干嘛的呀?有什么用啊?怎么大家都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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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9: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点数有什么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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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5 21: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数是各种属性点的总称,比如可以抢到金钱、魅力、经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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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21: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什么也没抢到。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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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08: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罚,去抢点数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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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08: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抢到现金 50

萧明月骂道:还抢!还抢?我就剩个裤头了,呜呜~~

出狱后我一定“报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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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08: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也来抢劫~~~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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