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剑指襄阳
“啪~!”清脆的鞭响惊醒了秋日的晨梦,黑白两骑飞驰在颖水北岸。
“不是说去稷下吗,怎么突然改道?”白马公子悦耳的声音回荡在萧疏的林落间。
“往大梁虚晃一枪,就要他们觉得咱们会去稷下,那几位都是王朝的不世高手,必定在马陵道伏击,当年庞涓即在此处被孙膑伏击。”黑衣骑士观察了一下方向,道,“咱们取道鄢陵,在颖水换船,顺流下南顿(即边荒集前身项城),绕过上蔡和汝南,往信阳穿过大别山,直下武昌;那时潇天的船队正好赶到,便同行汉水,逆上襄阳!”
“好一招虚晃一枪,只苦了马儿。”
“阴山良驹,日行八百,无妨也!”大黑马仿佛听得懂主人的赞誉,长啸一声,加速前驰;白马不甘落后,全身一振,发足追赶。
大梁东四十里,黄河大堤南。
“吁~~~~~”战马长嘶,青竹勒马回身,冲三人道:“你们不觉得追错方向了吗?秦风最善于利用环境,不会如此显而易见的放我们去追;马陵道兵家险地,他不会想不到;没有渡河去河北,必是往南,直接下襄阳了!”
华服者看了黑袍客一眼,果断道:“有理,兵分两路,尖尖你陪竹子往南先行,若截住他二人,飞鸽通传;我与甲子仍往马陵──散!”
“好!”四骑当即散开,背道而驰。
“甲子,回马,悄悄跟着他们。”两骑拨还,原路驰回。
“你担心竹子?”黑袍客像是看穿了他的用意,道,“尖尖虽是大大咧咧,大事上却精明得很,竹子想要私放他们,不会那么容易。”
“女人心软,况且是她的爱徒,”华服者道,“分开走,便是留下余地,免得当面难堪;女人虽然心软,鼻子却很灵,咱们走许昌大道,直接下大别山!”
黑袍客“嘿嘿”一笑,道:“这才是霸主本色──走!”
秋雁横飞,颖水粼粼;疏林夹岸,浮桥相连。
“吁~~!”黑衣骑士勒马,猛然回头道:“有追兵!”
白马公子一凛,问道:“过桥?绕道?”
“过桥!”黑衣骑士当机立断,拍马踏上浮桥。那浮桥是由十几只小船并排、铺上木版连接而成,战马一上去,就剧烈的摇晃起来。
“涉水舟桥,你这旱鸭子不成,我先!”白马公子翻身下马,牵着坐骑走上浮桥,道,“下马,跟着,慢慢走,别用力。”
两人两马,先后过桥,黑衣骑士拍拍大黑马,对那白马公子道:“七夜,来段笛子。”
“追兵在即,你还有心情听笛子?”
“人到跟前,只能背水一战。”黑衣骑士翻身上马,手扶刀把,目光射向前方疏林,道,“此间不比战场,秋笛一曲,足矣!”
白马公子微微一笑,轻巧的从怀里取出紫竹短笛,凑到嘴边,纤指一动,声回林间。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黑衣骑士策马缓行,风吹水动,芦苇阵阵,秋笛悠扬,以歌做和,“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哗啦啦~”惊鸟起于林,一人长笑而出,头顶秃秃脑袋尖尖,手提斩马刀,来回打量二人,道:“居然能在我尖尖面前有此雅兴,不愧是竹子的好徒儿。”
黑衣骑士转向白马公子,低声道,“他想拖住我们,厉害的角色还在后头,我一动手,你便往南冲,先行和潇天会合──明白?”
白马公子撤下紫竹笛,苦笑道:“你说得便是军令,违抗不得──自己小心。”
黑衣骑士朗声道:“河南第一大盗赵公子,今日便将你擒拿归案!”说罢,足下一蹬,纵马前冲,马刀“铮~!”出鞘,好似乌云中一道闪电,卷向尖尖。
尖尖步战,双手横握斩马刀,他面对的是天下最一流的骑手,有了一刀斩杀大秦斥候的经历,更凭添了几分胆气。
“呼~当!”步骑交错,金铁齐作,大黑马风一般掣过尖尖身边,留下一记闷响,黑衣骑士回头大叫:“走!”白马公子一声喝呼,纵马往南驰去。
“不愧为大秦世家的老大!”尖尖看了眼肩头护甲上那道深深的刀痕,若非穿着这件百战宝甲,只怕一条胳膊已然报废。黑衣骑士毫发无损,胯下战马精神抖擞。
“马战,只怕这天下还没人能在我秦风手中占得便宜!”
“只怕未必~!”蹄声起,两骑飞至,华服黑袍,不由分说冲过浮桥,激起大片水花,分左右将黑衣骑士阻在中央。
华服者抽出长剑,凛然道:“大梁一见,未得尽兴,今日补上。”
“赳赳老秦,旋死不踵,能与王朝第一高手过招,平生无憾!”话音落,刀光起,人马合一,猛冲撞向华服者。
“大秦突骑战法!”华服者长剑横身,喝道,“甲子掠阵,尖尖去帮竹子!”
“呜~~~”江风再起,惊叶沙沙。青竹站在水边,长剑插在地上,长发飘飞,笛声低回。白马公子剧震,猛然勒马,环顾水畔疏林,青影遥遥,喊道,“师父!”
青竹放下笛子,回眸道:“一年不见,男儿装束,还是这般英姿飒爽。”
白马公子跃下马,走到青竹身边,道:“这一年师父可好?”
“你说呢?”青竹反问。
风起猎猎,青竹问道:“厝乌、甲子、尖尖,王朝三大高手围攻,凶多吉少。”
白马公子不假思索道:“大秦不为一人生而起,不为一人死而亡。”
“你也学得这般铿锵言语了。”青竹道,“七夜,跟我回去吧,救下至人,咱们师徒便退隐江湖,过咱们得逍遥日子──你我终不是争霸天下的性子,何必强求。”
“师父曾说,人生一世,但求尽兴,”白马公子幽幽道,“天下纷乱终有尽时,七夜虽是女儿身,却也想尽力而为。”
“大秦虽强,终不过一介门阀,先以酷刑对待至人先生,再发求贤令煽动天下,树大招风,终为千夫所指──”
“师父,”白马公子打断了她,道,“您不是教导我,选定了自己的路,就要一直坚持下去,正因为这样,我才离开星空门,转投大秦,徒儿已是大秦一员,便不会半途而弃,只为的一己安身、逍遥快活。”
青竹深深吸了口气,手不觉按在剑把之上,喃喃问道:“为何单单选中大秦?”
“举目大秦,浩荡为公。”白马公子道,“师父没有去过关中,在大秦,便容不得游侠行走乡里。流氓侠客,只要会功夫,一律被征去当兵;境内禁止私斗,一切有法可循,战事一开,争相赴战,唯有耕作和军功,才能有显赫名位。”
“虎狼之师,刑名之阀,一切皆功利,何来逍遥自在?”青竹冷冷一笑,道,“看来你是不会跟我走了。”
“师父教诲,徒儿此生不忘。”
“铮~!”寒光闪过,青竹长剑稳稳的架在了七夜颈间,旋又撤下,叹道,“你真像年轻时候的我,去吧,一切等襄阳大会再作了结。”
七夜用力点点头,翻身上马,回首道:“师父保重!”说罢,绝尘而去。
青竹长剑还鞘,一旁响起尖尖的笑声:“厝乌算到你不会为难她,才让你打的头阵。”
“他也算到你不会为难我,所以让你来接应我。”青竹回敬一句。
尖尖“哈哈”大笑,道:“远离权力,他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了。”
“砰~!”激战三十余合,厝乌瞅准机会回身一掌,破入秦风刀气间隙,正中其后心。秦风后心剧痛,伏倒鞍上,强忍一口甜,反手一刀,荡开厝乌长剑,催马冲刺。
“想跑,截住他!”厝乌一声大喝,一直侍立观战的黑袍客宛若大鸟般腾越而起,双掌齐出,要将秦风震下马鞍。
“操,大秦骑士,战死不下马!”秦风刀交左手,右手从鞍后摘下短弩,悄悄扣上短矢,“砰~!”回身就是一箭。黑袍客万没有料到此招,秦军短弩天下闻名,短距离之内根本无法躲闪,只得强压一口气,纵身向下,躲过要害,肩头中箭。
“呼~!”大黑马载着受伤的主人,撒开四蹄,甩开厝乌,狂奔向西南方。
三江汇聚、千帆林立。汉水、长江在此合流,位于荆州东部的重镇武昌夹在鄱阳湖与洞庭湖之间,是东西水陆交通的枢纽。虽是拂晓,东码头已是人声鼎沸。
潇天号在鳞次栉比的群帆中分外惹眼,不单因为那三层甲板的船体较普通商船高大许多,更因为船身那刺眼的明红火漆,和高高悬挂在主桅杆顶端那面金色的“潇天门”大旗!
大船靠岸,守候在码头的潇天门武昌分舵的帮众利索的架起长梯,整整齐齐的分列两队,迎接门主于潇天的到来。
“很好。”于潇天站在船头,目光扫过这群虔诚的追随者,本该得意于潇天门壮大发财的他,此刻想到的却是上岸后如何好好享受一番──武昌的姑娘,那可是天下闻名的活儿棒!
“少主,是不是该下船了?”老管家总在于潇天神飘九霄时来扫兴。
“嘿,下船,下船。”于潇天像是想到了什么,回问,“秦姐姐她──走了?”
老管家点头,于潇天“哇!”一声欢呼,跳到长梯上,怪叫,“武昌,我来也~~~~~!”
“潇潇!!”远方刮起一阵风,白马长衫,冲开熙攘的人群,转眼掠至,清啸一声,傲然勒定。
“哇!”于潇天不由发出一声惊叹,竟停在长梯上,悬空而立,上下打量着这位俊秀的白马公子,少顷,才问,“这位弟弟,好帅──你的马!”
“死潇潇,居然不认得我了,找打!”白马公子双足一点,纵身跃起,紫竹笛在手,宛若轻燕一般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往击于潇天。
“门主留神!”忠心耿耿的潇天门众一齐大喝,大老板难得驾临武昌,正是兄弟们大献殷勤的好时机,此等良机,自然要好好表现一番。
岂知那白马公子竟在半空中落下,稳稳的立在长梯上,收手不攻;潇天门众亦止步。
“原来是七夜!嘻嘻,好个白马公子!”于潇天“哈哈”大笑,仍是那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七夜轻巧的跃下长梯,道:“一年不见,死相不改。”
于潇天扛着银枪,踏上码头,看了看帮众,语重心长道:“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呢?一不能赚钱,二要赔医药费,切!加入社团,不是来拼命;社团是啥,社团是三百六十行中前途最光明的正当职业──大家一定要改变观念!恩,我写的潇天门三个代表四个坚持五个为了,大家一定要反复读、好好读,重在理解、融会贯通,务必把指导精神落到实处,用强大的精神力量带动潇天门伟大的事业──”
“嗡~!”嘘声四起。
七夜哈哈一笑,道:“功夫还不到家哦~!”
“怎么就你一个,小黑呢?”于潇天奇道,“莫非他已出奇兵拿下了襄阳?”
七夜将事情经过简单一说,道:“小黑让我们在襄阳等他。”
“好!就在襄阳等!”于潇天道,“小黑命硬,死不了!我一拿到大秦求贤令,便动身西来,这回定要大闹襄阳,哈!”
大别山脚,秋叶弥天,日薄西山,一骑飞驰。
秦风伏在马背上,疾行六百里,终于摆脱追杀,来到茫茫大别山区。大别山乃是江东与荆州交界处、大江北岸的天然屏障。王朝在信阳驻有一万精兵,并重修武胜关,牢牢卡住大别山南下大道;而武昌以北的重镇安陆,历来为荆州新兵训练基地,故而北方势力想要染指荆州,只能走西北襄阳一条路。
“呀呀呀,看你往哪里跑!”武胜关前,犬吠声声。只见一布衣男子正挥舞双臂,狂追身前小黄狗。那小黄狗扑腾跳跃,甚是灵敏,还时不时回头冲那男子吐吐舌头,以示挑衅。
秦风翻身下马,力战之后,六百里疾行,早已人困马乏,天色将暗,正好休息。
那小黄狗兜了几圈,“汪汪~!”两声,竟回身昂首翘尾而坐,凛然无惧。
“嘿~~有意思!”那男子也停下不追,双手叉腰,歪着脑袋道,“还逞强那!”
“汪!”小黄狗像是在回应他,摇摇尾巴没有半点要逃走的意思。
“砰~!”弦响,劲箭破空激至,小黄狗躲闪不及,应声而倒,被牢牢钉在地上,“呜呜~”不止。
“小白~!”那男子悲吼一声,扑将上前,一把抱住小黄狗,声泪俱下;猛回头,望见了手持短弩的黑衣骑士,眼中似要喷出火来。
秦风拍拍大黑马,让他自己去溜达,扭头对那男子道:“这小黄狗獠牙齐出,有狼的血脉,若等他长大,第一个咬的便是主人。我替你除了后患,无须道谢,一会烤来吃,那才带劲!”
“你!”那男子气得面色发青、险些撅倒,轻抚奄奄一息的小黄狗,喃喃道,“小白可是我走遍大别山才找到的良种啊,好不容易养到一岁──小白,你死的好惨啊小白……”
“喂!”秦风拔出短剑,走上几步,道,“明明是小黄狗,却要叫小白,真是莫名其妙──杀狗要趁活,烤来才带劲,来,动手了!”
“滚!”那男子怒喝,随手一抽,甩出腰间竹剑,凌厉异常,直指秦风心口。
“好快的剑!”秦风纵身闪过,眼中放光,冷冷道,“小白死了,小白却活着。”
那男子长身而起,脏兮兮的手一抹黑黝黝的脸,道:“本想养它抓野味,不想命绝秦箭,嘿嘿,煮来吃了,总胜过暴尸荒野──来来来,我出狗肉你出好酒,早闻到你那股子凤酒味儿了。”
秦风大笑,道:“当日无名小白稷下一战,无缘得见,深以为憾;今日武胜关前,黄狗竹剑,倾心山野,何尝不是一件快事!老秦人无酒不上马,你眼够贼!”
“噗!”箭出,血喷,狗死。
那布衣男子正是当年威震天下、快剑无敌的剑神传人方小白。稷下之战后,小白隐遁山林,迷上养狗,过着稀里糊涂、半疯癫狂的日子。
“来,架起!”两人合力,将黄狗小白吊起,叉开四肢,绑在树干上。秦风伸手一裂,狗皮劐开,露出鲜嫩嫩、油亮亮的精肉。
秦风杀狗,小白生火,将小狗架在火堆上,不一会,已冒出“兹~兹~~”的白烟。
“香不?”
“香。”
“吃狗,有讲究。”
“何?”
“一黄 二白 三花 四黑──它,本是黄狗,又叫小白,所以我一看见,就忍不住想吃。”
“滚!死马贼!”
“哈~!香了,来来,准备好刀子。”
“小白啊~~~~你我将为一体,永世不分离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小白,裹我腹餐!”
“马贼,待吃完,你我大战三百回合!”
“谁怕谁──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