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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天羽

[注意] 你们古武的管理员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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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7: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回复挺有力度,但把引用都跟回复重复了,这样不好,建议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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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8: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白天羽在2006-6-14 15:45:23的发言:
既然是网上早有的,且不管是我们热血的又或其他PDF版本,至少不是你们首发的了!而且要在标题里冠上那4个字,就得严谨些,你们不会先搜索相关信息再标榜自己?基本的情况都不了解就随便胡吹大气,自己关起门来称第1!别人教训你,你手下那帮乌合之众却只知道回避事实,真是好笑!
不过凌妙颜你这么公开承认自己不要脸,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老子发这帖,本就是想借机教训你们,痛快骂几句而已!目的达到!
最后,我几时说你们封我ID、IP了?自己把我那句话看清楚再叽叽歪歪!
另外,上回?上回是你们自己灰头土脸吧?

乌合之众,呵呵,回避事实。好,就算我们是乌合之众好了,你这个刺猬合之众倒是说说,我们什么时候回避事实了?这篇帖子是妙颜上传的,我们并不清楚事实,而彼时妙颜尚未上线,无从问起。难道我们就仅听凭你这个刺猬合之众的一面之词么?

老子?教训?痛快骂?呵呵,倒是让大家来看看,到死是誰不要脸!

你没说我们封你ID,IP。那就请你来解释一下,我那个“隆吾猬”的ID登录不上了!啦,意料之中!

何谓你意料之中,你料出什么了?料出连论坛会都拒绝不要脸的人登录?

上回?哪一回?没脸之人,有话说清楚,吞吞吐吐的,你倒是怕什么啊,脸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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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8: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

三番四次

為的是啥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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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4 19: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标题还以为老凌跑到热血杀父夺妻了,心里一惊,做奸犯科,好歹判刑十年吧?

进来一看,原来就是老凌没去热血,不明白那边的形势,自作聪明在标题前加上四个字。我靠,就这么点破事,短信说说不就完了,上纲上线到没完没了,小隆同志红卫兵出身的?没生在文革时代实在屈才哟~~

要说你也不是第一次来踢馆了,大伙儿都看得出来,私人恩怨似山高比海深啊。私人恩怨倒也罢了,两人指名道姓干架就行,偏偏整天“我们热血古龙”、“你们古龙武侠论坛”的说话,干啥,搞族群对立?家人还腆着脸说关热血古龙啥事,我靠,你就看不出来小隆就是故意冲着论坛过来的?要不他骂老凌不就成了,干嘛上升到“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的高度?

我就不明白了,最近古龙迷们的版权意识咋都这么强,神经脆弱得紧,啥个风吹草动,屁股就火烧火燎,生怕自己的功劳被人抢了。古龙都死了二十年了,咱们在这里讨论考据,不就图个自娱自乐,争啥?还掩人耳目,日球了,天大的丑闻看来要飘进中南海了不是?

话说回来,小隆同志其实挺热情,天天上窜下跳,给大伙儿当宠物,这也不容易。我们应该以包容的心态,拍拍他的头,跟他说一声:“乖,这里没骨头给你啃,回去撒欢吧。”

当然,老凌也有不对,以后搞这种“网络首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旁边一个“全球最大”在那里虎视耽耽哩,你拉的屎硬点他就说你便秘,阶级斗争那根弦崩得是相当紧。老凌太实心,也不是第一次被人阴了,怎么一点不长记性?回去好好反省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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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11: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暴汗。。。。

今天才知道古武和热血有这么多矛盾,真是没有想到。

各位消气先。我建议大家还是把精力放在多读几遍古龙书、研究古龙作品上,不要浪费在这些意义不大的小事上。维护网站权益是对的,但这些事情可以双方私下解决,用不着这样兴师动众,被人看笑话。

看来我以后发贴也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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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17: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我并不在乎是谁首发的,只要是先生的,那就是我们大家的共有的!

多谦让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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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19: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又是这样。。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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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23: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看去,问题不外乎几个方面: 1、老凌发了曹正文先生的文章,并且冠以“网络首发”的名义,引起了隆吾猬先生的强烈不满,所以隆先生就指责老凌“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2、正如家人先生所讲,这究竟是两个论坛的公仇,还是两个个人的私怨? 3、还是如家人先生所讲,这个争执是否与“人品”无关或是有关? 对以上三个问题,我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老凌发表曹正文先生的文章,是否经过曹先生的授权,那是曹先生和老凌他们自己的事情,对于民事纠纷,有一句话叫作“民不告,官不究”,既然曹先生没有出来对老凌进行质疑或是提起诉讼,其他人来发话,那不是近于扯淡么? 至于是否属于网络首发,纯属于个人认识问题。也许是因为老凌同志眼界浅,也许是因为老凌同志见识少,不晓得另有高人早就将曹先生的文章发布于网络,匆匆忙忙的做个五十步,以致于贻笑于人,也是活该!谁让他没有看到“百步”于前呢? 但冠以“网络首发”是否就是“不要脸”,或是“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我觉得难说得很。如果触犯了法律,自然有法律的制裁,但是随意的侮辱他人,难道就是正确的么? 至于“不要脸”三个字是否属于对人格的侮辱,应当由家人先生作出界定,然后提请全国人大或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至少可以解决很多人的疑惑。但是在这里,我决不会说隆吾猬先生或是家人先生“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2、我宁愿认为这是两个人的私怨而不是两个论坛的公仇。 既然是个人的事情,而且家人先生也振振有词的说:“把热血论坛扯出来的妹妹,我想问这又关论坛什么事?”教人觉得,这件争执与论坛根本无关,但是,隆先生为何又说:“你们古龙武侠论坛的管理员真是不要脸啊!不要脸!!!”、“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而家人先生为何又要说:“作为一个论坛,你们该做的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顾左右而言其他。” 这难道不是隆先生与家人先生把问题的高度提到涉及到论坛上来了么? 什么叫“你们古龙武侠论坛?”,既然在“你”的后面加上一个“们”字,我想这不是针对的某一个人而一个人群;什么又叫“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这个白痴如果指的是凌妙颜,那不关我的鸟事,但是加上一个“们”字,那倒使我觉得,所指的就应当是在古武注册的会员了。而且家人先生也指出并且强调“你们”两个字,又会是什么意思呢? 我倒是想问问家人先生,这究竟关论坛什么事,值得你上窜下跳煽风点火的? 3、家人先生说了,他不想起任何争执。那么我也都必须声明,我也不想起任何争执。很无趣的,对不对?只不过家人先生说的一句话很有意思:“但刺猬无理不代表你们就有理了`~~这是两个概念”。是啊,道理确实是这样。但是家人先生判断有理无理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否可以明明白白的说出来? 我觉得自始至终,家人先生既然并没有说出有理无理的标准来,那么发表连篇累牍的演说,并且武断的评判他人言论的是非,岂不就是扯淡么?既然家人先生说了,他和隆先生是朋友,所以“在这不评判什么。”但是,又为何对古武会员的言论大加鞭挞呢? 有一种人,非常喜欢采用两套标准。这种人的人品如何,我没有权利来作出评论。 另外几点: 1、家人先生说“事情经过你不清楚,你说你过来搀和个什么!”这倒是有趣的,难道家人先生对事情的经过非常清楚么?如果是非常清楚,那么请家人先生把事情的经过清楚的讲一讲,好不好?我想,在这样的事情上,没有什么见不得人之处。 2、动不动就说别人幼稚,既然如此,更得请家人先生定义一下什么是幼稚以及幼稚的标准是什么? 你能讲得出来么? 3、既然家人先生提出了质疑,认为“还有,什么叫不干净?说不要脸是不干净?”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家人先生是不要脸的,但我是干净的?我觉得我还是不能这样说,不然,古武论坛的会员会一致骂我不厚道。 4、家人朋友提到了一个叫作“九”的人,但是看完所有的贴子,并不见这个“九”来发言,既然是两个人间的事情,何必牵扯到无关的第三人?难道是为自己壮威么? 5、也是最后一点,老凌实在不应当将曹先生的文章冠以“网络首发”四字,毕竟,在网络上发布他人的文章而没有经过作者的许可或授权,本身就是违法的事情,何况,并非是首发呢,所以建议还是取消的好。 但是,这并不是贻人以可以尽情攻击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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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09: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点精确,论据翔实。

服气了,以后我写毕业论文就靠大哥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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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1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丁鹏来迟了,没想到这个无耻之徒上次被痛打的像落水疯狗一样,夹着尾巴逃窜,现在还敢前来寻衅,脸皮之厚及不要脸的程度,皆为丁某生平仅见。 不了解上次事件的朋友们请参见 http://bbs.gulongbbs.com/dispbbs.asp?boardID=2&ID=4677&page=1 看看这条疯狗是如何咬人,又被大家痛打的。大家可以学学如何防止被疯狗咬,以及如何群起痛打疯狗。 孤峰倍有感慨,大约不愿看到古派内争,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虽然你与世无争,突然有条疯狗窜出来咬你,你能怎么办?避让只会招来更多的污辱,只有痛击之,让大家认识这条疯狗的真面目。 其实我挺佩服孤峰兄的智慧,把自己古龙网站的名字定为“古龙小站”,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论坛,也留给自己一片安宁。如果你把名字改为“古龙大站”或“全球某某大的古龙论坛”,那么你受攻击就不远了,你行的正做的直?没用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看看这位隆胸(因用智能ABC打错字了,懒得改了)的伎俩,上次一上来就说污蔑妙颜把帖子时间改了,这次 上来就说妙颜把他号封了,很是精明呀。我也做过论坛,也知道上次的事件中帖子的发表时间的确是不能改的,但这次妙颜是无法证明他没有封这位隆胸的号了。看看,厉害吧,劝孤峰兄低调低调再低调,否则会引祸上身。 之所以发生这两件事并非偶然,妙颜又没有杀他父奸他妻,何能招来如此嫉恨?关键还是在于两个论坛之间。虽然古武的所谓人气(这里的人气指那些无意义的灌水,这种复制粘贴打字的简单的体力劳动谁都会做)并不如所谓的热血古龙,但也集中了几位高手,有几篇像样的文章,在古龙考证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于是招来某自诩为某全球最大之一论坛的嫉恨:小样看我不整垮你,就算整不垮你,也要整臭你,咬你两口就跑,起码你疼了,给你论坛造成负面影响了。 我所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前有例证。众所周知,热血古龙的创始人本为把酒寻欢,热血古龙的域名实为rxgulong.com,在一次热血古龙关闭后,出现了rxgl.com(现在rxgl.net的前身),也命名热血古龙。03年9月,把酒寻欢重开热血古龙rxgulong.com,重开的把酒热血人气鼎旺,而rxgl.com人气凋零(不知什么时候rxgl.com域名停用,更改为rxgl.net,原来的管理员退位让贤)。一年之后的九月份把酒热血因为种种原因暂离网络,一个多月之后重开。这时rxgl.net中的个别人发挥自己的强项,用各种卑鄙的手段游说及迫使把酒寻欢放弃热血古龙论坛,结果把酒寻欢愤怒之下放弃论坛的重开计划。rxgl.net如愿以偿,成功剽窃热血古龙的名号,以此在网络上招摇撞骗,并标榜“全球最大的古龙论坛”,估计是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ISO2003的权威认证。 大家看到了没有,他们论坛的名称都是强取豪夺剽窃而来,还三番两次来指责别人,真是怡笑大方,这世界真TM有意思,谁有资格你也没有资格,让大家尽情的鄙视他吧。如果我是rxgl.net的管理员,我就会放弃热血古龙的名字,别人的东西拿来用,东西再好也像是别人嚼过的馒头,而且会让人耻笑,有什么意思呢? 那位叫丁琴的本家说的妙,就算是人家犯了错,又关你屁事?你像条狗似的来这儿狂吠个什么劲呀,你以为你是美国电影中的主人公要维护世界和平吗,我看你只是一条得了失心疯的狗,见人就咬,最后却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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