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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天羽

[注意] 你们古武的管理员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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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5: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将一本在网上流传了一两年的书, 拿来并挂上网络首发的名义, 这不是不要脸是什么? 你们的意思就是, 你不要脸, 我还不准说你不要脸了? 还必须客气的指正你的毛病? 先不管你是不是有意挂这四个字的, 但正常人都知道网络首发是不能随便挂的, 凌妙颜身为管理员, 却在没有任何调查的情况下挂着网络首发几个字, 这不是不要脸是什么? 跟在后面的几个人, 没听毛主席说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根本不知道事情怎么一回事的就出来骂楼主扯淡, 说楼主不配谈古龙, 我想问, 配不配谈古龙是由你们说了算的么? 不分青红皂白就说别人是疯狗乱咬人, 你也不想想你自己配不配? 总之在标题前面挂上网络首发这种事不过是个人的道德问题, 一个人的道德有问题还不许别人批判了? 贵坛坛主真是跟古代的皇帝一样牛了啊! 就好象见到一个人偷东西, 按照你们的说法, 我如果骂他无耻, 那就是我没有素质, 所以我必须悄悄发条短信告诉他, 你这么做是错误的, 才能显的我人品多高尚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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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6: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边城不浪在2006-6-14 19:35:37的发言:

看标题还以为老凌跑到热血杀父夺妻了,心里一惊,做奸犯科,好歹判刑十年吧?

进来一看,原来就是老凌没去热血,不明白那边的形势,自作聪明在标题前加上四个字。我靠,就这么点破事,短信说说不就完了,上纲上线到没完没了,小隆同志红卫兵出身的?没生在文革时代实在屈才哟~~

要说你也不是第一次来踢馆了,大伙儿都看得出来,私人恩怨似山高比海深啊。私人恩怨倒也罢了,两人指名道姓干架就行,偏偏整天“我们热血古龙”、“你们古龙武侠论坛”的说话,干啥,搞族群对立?家人还腆着脸说关热血古龙啥事,我靠,你就看不出来小隆就是故意冲着论坛过来的?要不他骂老凌不就成了,干嘛上升到“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的高度?

我就不明白了,最近古龙迷们的版权意识咋都这么强,神经脆弱得紧,啥个风吹草动,屁股就火烧火燎,生怕自己的功劳被人抢了。古龙都死了二十年了,咱们在这里讨论考据,不就图个自娱自乐,争啥?还掩人耳目,日球了,天大的丑闻看来要飘进中南海了不是?

话说回来,小隆同志其实挺热情,天天上窜下跳,给大伙儿当宠物,这也不容易。我们应该以包容的心态,拍拍他的头,跟他说一声:“乖,这里没骨头给你啃,回去撒欢吧。”

当然,老凌也有不对,以后搞这种“网络首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旁边一个“全球最大”在那里虎视耽耽哩,你拉的屎硬点他就说你便秘,阶级斗争那根弦崩得是相当紧。老凌太实心,也不是第一次被人阴了,怎么一点不长记性?回去好好反省反省。

看完这段回复我真庆幸“家人”兄没有直接惹到这位斑竹大人!不然他麻烦就大了。

为什么我说“家人”惹到这为“不浪”斑竹会有麻烦呢?

1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而他们的老大凌坛主又摆明了是死不悔改的主,再加上现在的“不浪”斑竹,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大部分管理者,都属厚颜无耻之辈,“家人”要是在这里公开针对你们几个斑竹进行批评,还不得反过来被你们恶人先告状,给骂死啊?

2为什么我说这个“不浪”斑竹是厚颜无耻之辈呢?明明早有人发表了的东西,你们却大言不惭地冠以“网络首发”,这跟把别人的作品拿来发并加上“原创”标记有区别么?这样的行为居然被“不浪”斑竹轻轻带过,说成“破事”,到后来干脆把这事给忽略了,直接就说我骂凌坛主是因为私人恩怨。哈哈…这个“不浪”斑竹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之术果然不是1般的厉害,难怪能在这里混上斑竹,确实有些水平!

3为什么我上升到“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的高度?很简单,以前的事先不提,你自己回头去看看现在这帖,我根据事实教训你们凌坛主,但帖子后面却充斥了好些跟你1样避重就轻,不谈基本情况而直接对我进行主观攻击的人。这类人在你们这占了大部分,而且为首的坛主又是典型的死皮赖脸,嘿嘿,我据此说你们白痴,还不对了?

4说了这么多,再回头来就事论事。对于你们那个纯粹胡扯的“网络首发”,不知道你们到底会怎么处理。之前由于速度太慢,我都打不开古武,现在都还不知道你们到底把那本书怎么办了。不急,我等着看呢,看你们还能狡辩出什么花样来!总之我既然占理,就不怕你们人多!蒲松龄怎么说来着?“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尔!”用来形容你们,再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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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6: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都是一帮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尤其是骂别人都是大"白痴"的那个小"白痴".嘿,看啥看,说的就是你.刚刚上来就有好戏看,真精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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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6: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风行天下似乎是现实里的1名法官?当时不知谁跟我说的这事,我不置可否,但对方要是今天跟我说风行天下是法官,我搞不好连牙齿都笑掉--中国的法官如果说几句话就漏洞百出到这地步,那我们的法制也就完了。

老凌发表曹正文先生的文章,是否经过曹先生的授权,那是曹先生和老凌他们自己的事情,对于民事纠纷,有一句话叫作“民不告,官不究”,既然曹先生没有出来对老凌进行质疑或是提起诉讼,其他人来发话,那不是近于扯淡么?

哈哈…这口气倒还真像是法官啊!随便1句话就想把事情弹压下去。照你这么说,现在所有媒体都别干了,趁早关门--他们报道的东西,他们揭露的腐败肮脏等事,有多少跟媒体本身有关系呢?有几件跟去采访的记者有关系呢?风大总版你写过好些关于“侠”的随想之类文章吧?虽然绝大部分我都从未读过,但我想1个能写出这么多“侠”之随想的人,估计对侠义精神很有了解。今天看来竟完全不是1回事,你的思想“狭义”得很!天下事天下人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义务来指出你们的错误,这个侠义的精神还是应该肯定吧?

但冠以“网络首发”是否就是“不要脸”,或是“还真是不要脸到家了!!!”我觉得难说得很。如果触犯了法律,自然有法律的制裁,但是随意的侮辱他人,难道就是正确的么?


哈哈,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你像法官了,但却是很没水准那种。这话电视上天天在喊,但另1个事实似乎你故意忽略了,中国的法制现在还远谈不上健全,再加上腐败什么的,犯罪而没得到制裁的人多了。侠是怎么来的?就是现实里的不平事得不到公正裁决的时候生出来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自然有法律的制裁”。哈哈,你打这几句话的时候,手发抖了么?至于你们冠以网络首发是否不要脸,我想这个基本事实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从性质上看,你们凌坛主这回干得确实太过分,送他1句不要脸,实至名归。那既然我有理有据,这么教训他几句,难道不正确么?前面有谁提到了鲁迅,嘿嘿…他在文章里多少次骂人走狗汉奸?又有几个人能理直气壮地反驳呢?极少,因为鲁迅大多是言出有因的。我这回教训你们,情况也差不多。

至于我说“你们古武论坛”,理由很简单。古武不是1个人的论坛吧?那我说的时候当然得用“你们”;“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嘿嘿,这就要牵涉到前事了。以前我来这里跟你们凌坛主相互求证1个事的时候(就是之前你们管理处那个《干杯》的帖),不清楚情况却参与进来率先对我进行攻击的人还少了?你们这的大部分人都属这类避重就轻的鼠辈,而坛主却在干了那等不要脸的事之后还死不认错,据此说“古龙武侠论坛的白痴们”,问题不大吧?

既然家人先生说了,他和隆先生是朋友,所以“在这不评判什么。”但是,又为何对古武会员的言论大加鞭挞呢?

风大总版,你既然要装出公允的态度,就最好不要带有色眼镜来说话。你自己看清楚是你们古武的人先毫无理由地主观攻击在先,还是家人在无理取闹?

至于你最后说,“在网络上发布他人的文章而没有经过作者的许可或授权,本身就是违法的事情”,这事到底是否违法还不好说。最近世界杯打得火热,我们就拿体育来说吧。cctv-5《天下足球》栏目经常未经许可擅自在节目里使用歌手的作品,但却没有构成侵权。因为他们说那并非是商业行为。既如此,像电视台那种靠广告和收视率等赚钱的地方,那类行为都不是侵权,我们在论坛里使用别人的文字,又不是去卖钱什么的,何来侵权之说?

你那段话比较长,我仔细看了看,相当部分是针对“家人”的,跟我没什么直接关系。所以那部分我就不引用了。先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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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6: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风行天下在2006-6-16 23:00:46的发言:

简单说几句:

一群小偷在坐地分赃,争论得十分激烈,却忘了那赃物的主人究竟是谁。既然文章是曹正文先生的,未经曹先生允许在网络上随便使用,就是违法,就是不道德。不管是网络首发还是中发或是末发或是2005年即在网络上率先推出,都逃脱不了这个本质。抛开曹先生的版权来谈其他,本来就没有什么意义。难道你不提版权,就不允许别人提版权?呵呵,真有趣。你以为你是谁?希特勒?

至于说人“不要脸”是不是人格侮辱,或许家人先生可以认为那不是,这教人相信,家人先生对他的父母尊长讲话的时候,一定也非常烦繁的运用这几个字眼──不过,又因为家人先生一向是采用两套标准的,所以也可能不大会出现此类情形。

简单回几句:

是否侵犯曹先生的权益,不是你风行天下说了算。你以为你谁啊?不过古武的总斑竹而已。你认为这事侵权了,那你们自己骂自己是小偷去,自己撞墙去!我在之前的回复里说了,这事不侵权,我懒得跟你在这1点上废话!

不过你接下来针对“家人”打的那个比方,我就听不过去了。我觉得应该这么说--我有个朋友,骂他儿子时也总是训斥其“不要脸”,我很明显学到了俺朋友这习惯。不过,俺素来是别人不惹我,我就不惹人的,所以我骂凌妙颜时用了那3个字,但对风行天下,暂时还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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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6: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回轩辕随意和丁点。

先给前者:你说鲁迅教育你对那种揪住1点就不放的人要少惹为妙?哈哈…我很明白地告诉你,鲁迅自己就干过类似睚眦必报的事!

to丁点:我今天之所以在这长篇大论,是因为上次在这的管理处那个关于《干杯》的帖,我因为网速太慢总打不开这里,加上在热血那边吵得也告1段落了,不想继续生事,就没在古武接着吵。但你知道凌妙颜怎么说?它说老子上回闹得灰头土脸。意思很明白,那事成了我理亏!今天我要是再退让,我岂非就真成了那种无理取闹的无聊者了?
其实你说得很在理,我根本不指望凭骂人就使对方折服。但我发这个帖的目的,至少已经公开强调过两次了,是看到古武的凌坛主那事做得太无耻,以此为借口教训他1顿而已!古武这边不是许多人动辄指责人“不配谈古龙”么?就让它们明白这个配谈古龙的凌大坛主是什么货色!要说这事全是私人恩怨,我不认同;但绝对也不是完全的公事。
我相信丁点你出来调停是没有意气的。我也1直拿你当朋友看,知道你是好心。你可以看我这几段话,有没有1丝对你的打击讽刺?但同时既然事情已出来了,我也希望你暂时别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换我的立场看古武那些人的言论:这个帖后面,凌妙颜的手下们对我的攻击还少么?关键是,我至少还有理可说,它们呢?
最后,是否配谈古龙,我不想跟丁点你讨论这问题(虽然看透古龙的本质却更多的受其阴暗面影响的人并非少数)。我可以答复你,在这个帖后面,那些继续对我进行攻击的人,我也懒得11回复了,直接1句“白痴+垃圾”送给它们全体;那些想接着辩理的人,对方的语气和措词如何,我也礼尚往来,不过分、不退让。当然,前提是这几天古武的速度还行,不会半天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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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7: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睚眦必报,看见这个词我似乎明白白天羽来这的目的了.

不错不错,很明显只有丁点是比较清醒的.有机会一定要认识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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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7: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风行天下在2006-6-15 23:43:35的发言:

1、老凌发表曹正文先生的文章,是否经过曹先生的授权,那是曹先生和老凌他们自己的事情,对于民事纠纷,有一句话叫作“民不告,官不究”,既然曹先生没有出来对老凌进行质疑或是提起诉讼,其他人来发话,那不是近于扯淡么?

关于把酒热血(rxgulong)和青龙热血(www.rxgl.net)的名字该怎么定性,谁有资格配用”热血”二字,你们古武的风凉子之前已经找借口去我们热血议事大厅吵过了,想了解的人不妨上那看去。

不过,据我所知把酒寻欢现在还健在吧?风行天下说,凌妙颜擅自发表曹正文的书,曹先生本人没意见的话,我们旁人没资格说什么。照风行天下的理论,把酒寻欢自己没出来对青龙论坛的“热血”名号有意见,你魔刀丁鹏在这唧唧歪歪喊个屁啊你?照古武总斑竹风行天下的思维来看,你“磨刀霍霍向丁鹏”这不是典型的扯淡么?把酒寻欢据说现在还健在,你有种就让他本人来说话啊?实在不行,自己去注册个“把酒寻欢”的ID,冒充了他来跟我说也行。反正这类不要脸的事你们古武擅长的人不少!

“欧阳不错”,我那句“白痴+垃圾”虽然是送给“大嘴狼”等家伙的,不过现在看来,放你身上也非常合适!

到点了,我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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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8: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小隆同志又出来找抽了,本来不想浪费时间,看到人家点名了,就再说几句。 第一,咱家回了你一个帖子,就变成“厚颜无耻之辈”?我说小隆你红卫兵出身,没冤枉你吧?文革时期,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在这里,小隆做了一个概念转换:老子=古龙武侠论坛;儿子=古龙武侠论坛的会员。嗯,我身为古武版主,自然是混蛋中的混蛋无疑了──小隆啊小隆,你一次又一次把矛盾上升到论坛的高度,安的什么心?你没看见家人辛辛苦苦给你遮掩解释,还想把人家活活累死啊? 为啥说你装孙子呢?明明是自己被我骂了,却扯到说什么家人公开批评会被骂死,怎么,底气不足,把朋友抬出来壮胆?瞧你摆出一副舌战群儒的模样,干嘛还牵扯上别人? 第二,“网络首发”四个字标得不在理,这没人否认,我们说你不对,矛头指向的是你的态度,这怎么成了避重就轻呢?你上来就白痴不要脸的乱骂,按你的意思,我们应该低头说:对对,隆大爷您说得极是,小的马上改,欢迎下次继续批评教育──你是当自个白痴呢还是当别人白痴?看你年纪应该不小了,在社会上也算混过,这么点简单的人情世故都不懂,装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愣头青,真傻假傻? 还说不是破事,你说吧,这事情有多严重,考古大业因为“网络首发”四个字就此崩塌?因为古武在曹正文评论标上“网络首发”四个字,所有古迷蜂拥而来,古武至此发展为“全球最大”?唉呀,那倒真是个大麻烦。 第三,你说你占理,所以不怕我们人多。哦,希特勒打二战推行种族灭绝政策的时候大概也是这么想:全世界只有我是对的,我是英雄,拯救德意志帝国于水火之中,其它的愚民蠢众们何足道哉?人家希特勒还有点本事,瞧你除了在这边满嘴漏风骂娘还会干啥正经事?在脸上抹把鲜血就当自个是烈士,摆出追求真理一往无前的架势,顺便把蒲松龄啊鲁迅啊都拉成同路人,我说,你别这么糟蹋死者行不? 鲁迅有一句话你记清楚了:“文人的遭殃,不在于生前的被攻击和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忘,可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沽名获利之工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 别以为把鲁迅扛出来,你自己就成了周家人的化身,你看不顺眼的人都成了国民党反动派了,被你一通机枪扫射也得认命──你自己喜欢意淫,躲在被窝里偷想就成,到大庭广众下来公之于众,这就不对了嘛。 第四,我看小隆同志如此顽强,码了这么多字,算是看明白了──小隆同志的自我感觉是如此之良好,以至于就算全世界说他不对,他也能认为是全世界亏欠了他,众人皆醉他独醒。对于这种以为身边人都得围着他转的表演欲极强的家伙,我唯一的反应是避之唯恐不及。 最后跟刀锁朋友说说,敢过来自曝,就别畏畏缩缩藏头露尾的,用马甲算什么本事?知道自己说的话不在理,害怕立此存照?唉,你说一个人躲在乌龟壳里说话,还不忘把自己打扮成义正词严状,除了人格分裂之外还有其它解释吗? 最后说一句,小隆同志扰乱古武的目的好歹达成了,我浪费时间写这么长的回帖,帮助小隆同志把火烧得更旺,这不成了帮凶么?看来还得自我检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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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9: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隆吾猥既然说上次的事是你有道理,那么请继续,请问我是如何剽窃你的所谓校对版本的《谁来跟我干杯》的,我又是如何从后台修改了发帖时间的。我已经说过,如果我真的是抄的你的文章,你也不用处心积虑的想把我们论坛搞垮,然后独自尊大了,我和古龙武侠论坛将永远消失在网络上。 对上次事件不清楚的朋友可以关注以下网址: http://bbs.gulongbbs.com/dispbbs.asp?boardID=2&ID=4677&page=1 到底是谁有理,相信自有公断。 如果边城查证的IP没错的话,刀锁应该是独孤东西吧,没必要用马甲发言,想说什么请随便。我可以告诉东西,这本书在网络流传也罢,但我的确不知,就算我无知吧。我只是在前面挂了网络首发四个字就算得上不要脸了吗?如果你们rxgl.net用了我的东西却没有注明,那么你们rxgl.net算不算不要脸呢? 有位曾经古龙论坛的坛主告诉我:既然你决定做了,就要把它做到底,无论别人说什么,问心无愧就行了。 关于隆吾猥兄指出的我误标[网络首发]的事,的确是我错了,马上改正,我不会像某些人错了还不认错,没什么意思。 另外,除非你能证明我的确剽窃了你的所谓校对版本,否则古龙武侠论坛将会永远存在于网络。我不会像曾经的某位古龙论坛的坛主一样一怒之下关了论坛,让某些人阴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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