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9日,我与萝卜排骨汤之间展开了一场拉锯战,以我的一败涂地告终。 个人对喝汤的热情,绝对不在广东人之下。可惜,我的厨艺一直只在煮面上头打转,我会煮各式各样的面,比如红烧牛肉面、翡翠鲜虾面、上汤排骨面、辣子鸡袋面等等。 我向往煲汤圣手的外号已经很久。终于,上上个礼拜,在朋友的不懈教导下,我成功煲出了一锅小排骨萝卜汤,除了味道稍淡,它方方面面都无愧于靓汤的称号。 事情看起来很顺利,但我显然过于乐观。上个礼拜周末,牛肉排骨汤给了我一次迎头痛击。当时,我本着善于创新的精神,弃排骨选牛肉,煲了一锅牛肉萝卜汤。这锅汤我只喝了一口。为了不让别人嘲笑,我没把剩下的汤渣倒在公寓垃圾袋里,而是端着锅碎步跑下楼,把一锅汤毁尸灭迹。 时间之轮转到了11月19日,我决定一雪前耻。很明显,排骨汤才是我的拿手好戏,所以我特地去超市买了大排骨,也就是筒骨,骨头分量足,煲出来的汤味道肯定更劲道。 我把骨头切成小块,加上萝卜、姜、大蒜、葱,扔到锅里,先是大火烧开,然后用小火慢炖。 因为事前曾看过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他说做萝卜排骨汤,一定要少加水,汤的味道才会醇厚。所以我只放了大约半锅水下去。事后证明,这是2006年第四季度我犯下的第二愚蠢的错误。 第一蠢事是,我去服装店买外套,东挑西拣也不满意,旁边的服务小姐一直冷冰冰地看着我。最终,我挑了一件款式不错,但稍嫌窄小的外套,走向收款台,问:有大件的没有?收款小姐温柔地跟我说:对不起先生,你刚才逛的是女装部。 在煲汤过程中,我一直向一位在线的煲汤界前辈请教,力求样样行动有出处,丁点配料有来历。最后问:煲汤,一个小时够了吧? 伊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告诉我:傻叉,煲汤没三个小时以上,怎么入味? 他高瞻远瞩洞烛万里的气势震住了我。我打算狠狠地烧,恶恶地煲,不把它整成靓汤滴滴香浓,萝卜片片深情,怎么对得起良友的苦口婆心? 喝汤前有必要读读美食散文,这跟敦伦前看A片是一个道理,酝酿情绪,方便入戏。上次喝汤,我读的是古龙散文集《谁来跟我干杯》里有关台北小吃的部分,取得了生理和心理的双丰收。 今次读啥好呢?不能马虎。还没做出抉择,另一个夜猫子朋友发来短信:干嘛呢现在? 我说,正在寻找美食文章,聊以助兴,还说了从梁实秋散文取经的经过。他对我竖起大拇指:文青! 我淫贱地笑了。读书万卷的优越性,往往体现在这些细节之处。西谚有云,知识就是力量,信焉! 我添油加醋地向他描绘煲汤的全过程,以及这锅汤将是如何的美味。在我炫耀的时候,他不停呻吟:啊,我好兴奋,不行了,啊,流了……口水流了~~ 他流下的哈喇子整整倒满了一个夜壶。 到了半夜一点半,我有点犯困,于是定了一个小时的闹钟,准备先美美的睡一觉。考虑到是小睡,我罔顾福州夜雨后的转凉天气,没盖被子。这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命运之神的脚步已经以不可阻挡之势向我走来。 闹钟的响声太过温柔敦厚,迷迷糊糊里我干了一件自己常干的事,把它按掉了。 睁开眼睛,天已破晓。我一看闹钟,五点。我×。 向厨房走去,我在口中轻声吟唱:可爱的闹钟制造商哟,我日你先人。 厨房一片灰蒙蒙,我看到电磁炉上的亮灯灭了,不由得心中一凛。 果然。揭开锅,水熬得点滴不剩,排骨和萝卜紧密粘结在锅底,锅底一片焦黑之色。这只是第一个打击。 把汤渣倒掉,我发现电磁炉的运作似乎不大正常。打火,听取噪声一片。这是第二个打击。 去了洗手间,打算洗掉满手的油腻。想起电磁炉无端报废,我的心隐隐作痛。 心隐隐作痛的时候,头也开始隐隐作痛。趁着打喷嚏的间歇,我以纯洁的45度角仰望镜子,镜中的脸足称忧郁,那是一张胡子拉茬、满眼血丝、憔悴不堪的面庞。发烧的前兆一应俱全,我完全可以想象自己下周缠绵病榻的模样。 这是当晚我的最后收获。 午夜五点半,终于做好了一切善后事宜。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决定写幅对联来警醒自己。国家不幸诗家幸,文思泉涌的我,即席挥毫,处女联就此出笼: 上联:偶遇生平未见之煲汤困局,竟一败涂地 下联:常思人品问题的重要程度,盼来日翻身 横披:实秋误我 然后我写了这篇文章。再然后我就去睡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