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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贴新发]小胡评小楚之一阳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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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2 15: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胡评小楚之一阳光篇

以下是节录于古龙先生对楚留香的小批,虽然我想很多人已对这篇文章耳熟能详,但我仍觉得值得在此重温一遍:

「楚留香这个人  

江湖中对于楚留香的传说很多,有的传说简直已接近神话,有人说他“驻颜有术,已长生不老”有人说他“化身千万,能飞天遁地”有人喜欢他,佩服他,也有人恨他入骨但真正见过他的人却并没有几个,真正能了解他的人当然更少了。

他究竟是个怎幺样的人呢?他年纪已不算小,但也绝不能算老。

他喜欢享受,也懂得享受。

他喜欢酒,却很少喝醉,他喜欢善舞的女人,所以一向很尊敬她们。

他嫉恶如仇,却从不杀人。

他痛恨为富不仁的人,所以常常将他们的钱财转送出去,受过他恩惠的人,多得数也数不清。

他有很多仇人,但朋友永远比仇人多,只不过谁也不知道他的武功深浅,只知道他这一生与人交手从未败过。

他喜欢冒险,所以他虽然聪明绝顶,却常常要做傻事。

他并不是君子,却也绝不是小人。

江湖中的人,大多都尊称他为“楚香帅”,但他的老朋友胡铁花却喜欢叫他“老臭虫”。

楚留香就是这么样一个人,他这一生中实在是多采多姿,充满了傳奇性。

也许就因为他是这样一个人,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发生一些不同凡向的事。」

我喜欢楚留香,第一是他的人性.

从少喜爱武侠世界的我,每每都在想:「在很多人的武侠世界里,游戏规则是武功高强的方可受人尊重.每个人的生命都如此的狭窄,只有武功?虽然往往是邪不胜正,但何为正?何为邪?最后还不是由武功高强或势力庞大的人来决定…」

要是我生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我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想不通.因为这种规则是我不能认同的.试想想:练武的资质是天生的,师承的高劣是天赐的,只有人心的光明磊落才是个人的选择.但往往一些资质平庸而心怀正义的人没在这世界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但古龙先生笔下的楚留香给了我明灯.可能你会说他武功高强,走到什么地方也不曾受到威胁,当然可以自命清高!但我想古龙先生若仍在世的话,也一定不同意. 因为楚留香这种人,正是有着对平凡人都会尊重的高尚情操.

这种尊重别人、尊重社会、尊重法律的精神,在别人的武侠世界中是从来从来不曾出现的.记得在揭发了无花和尚的时候,楚留香曾说:「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

他这种人性令聪明绝顶的他,往往要做出一些傻事.但正是他这种人性,才令人感觉到他其实是一个活生生、有血有泪的人.他这种人性也带出了我喜欢他的第二点:他是个「阳光小子(sunny boy)」.

对,这个人走到那里,那里就有阳光!

有一次,他边叫他三位红颜知己中的李红袖坐下来陪他晒太阳,边道:「讲个故事给我听,要开心的故事,要有快乐的结局,这世上的悲惨之事已够多了。」摘自<<铁血傳奇第一章-白玉美人>>

这一段只是前奏,最令我惊叹的是在蝙蝠岛一役之后,本来各人已怀着悲哀沉重的心情, 但他却可以面阳光,欣赏阳光.因为只要有阳光,就有生机,就有希望,--希望就在人间!

「 海船破浪前进。

楚留香和华真真双双仁立在船头,凝视着远方。

家园已在望。

光明也已在望!

希望永在人间!」录自<<蝙蝠傳奇第二十三章-希望在人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2 15:56:47编辑过]
发表于 2004-8-16 22: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胡评小楚之二什么时候出来?

评论文字再多一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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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03: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文字应该说是比较平实的。

引用文中语言过多了吧。

同楼上的,希望评论性语言能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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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9 2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和陆小凤比较相像,但是我觉得只是形似而神不似,能否在这方面做一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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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 11: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楚留香的个性是内敛蓄腻,陆小凤是飞扬跳脱..

从性格上就已是大不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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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0 16: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古文人侠客梦

楚留香作为梦呓的对象倒差不多,至于他尊重别人、尊重社会、尊重法律的精神,至多也是停留在口头上

他是靠剥削与偷盗为生的

古龙追求的是人性的解放与自由,楚留香或许能在这方面给人以满足感,至于他的“伟大”,显然是过分拨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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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0 17: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留香:最优雅最绅士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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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4 13: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奇浓嘉嘉普在2004-12-21 21:43:46的发言:

风行天下怎么这么说话呢?主人翁非得为社会作出大的经济贡献不行?惩恶扬善就不是贡献了?

照你的意思,古龙先生就不该写小说,改行去写成功企业家传记了!

关于这个问题,以前在别的论坛上和网友讨论过,现在说说我的大致看法 1、“他痛恨为富不仁的人,所以常常将他们的钱财转送出去,受过他恩惠的人,多得数也数不清”。这句话是古龙对楚留香的一个评价; “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这句话也可以算是古龙对楚留香的一个评价,也是基于这句话,所以才使人认为楚留香具有尊重别人、尊重社会、尊重法律的精神。 两下一对比,事实就很清楚了,一个具有尊重别人、尊重社会、尊重法律的精神的人,可以“常常将别人的钱财转送出去”么?打一个比方,某人家资亿万而不仁,就可以随意处置他的财产么?更何况,“仁”至多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只要他没有违反法律或是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那只是他私人生活范围内的事情,例如包养二奶,只要不构成重婚,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法律也不能够干涉,作为一个个人,凭什么可以具有干涉他人私生活的权力? 人的生命、自由、安全、尊严和他的财产是同样值得尊重和保护的。 所以说:楚留香尊重别人、尊重社会、尊重法律的精神,至多也是停留在口头上。 2、“常常将别人的钱财转送出去”如果采取了秘密窃取的手段,是盗窃;如果采用了暴力或胁迫等其他手段,是抢劫。 楚留香家境很好,从小说中可以看出来,他是有田庄、土地的,当然他不可能自已从事农业体力劳动,也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他只有雇佣他人进行劳动,他又从中获取了财富,这难道不是剥削? 所以说:他是靠剥削与偷盗为生的。 3、是谁赋予了“侠”惩恶扬善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侠”自已授予自已的,他们认为是“恶”的就要去惩,他们认为是“善”的就要去扬,其中对于恶与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而且侠如果犯了错,大多是自已惩罚自已,惩罚措施一般是痛苦自责与内疚。 侠在一个理性、正常的社会中是没有存在的空间的,或者说没有存在的必要。 惩恶是社会中公共机关的职能与权力,这种职能与权力,不能赋予一个个人去行使。例如审判权,只能由法院来行使──法官也是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作为一个个人,并没有权力去审判他人。我不能去审判你,你也不能去审判他,如此而已。 4、古龙追求的是人性的解放与自由,作为一个作家,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至少他没有沦为传声筒。 至于古龙该不该写小说,那是古龙自已的权利,他可以写,也可以不写,没有人可以干涉。正是没有人可以干涉,所以他才写出了各式各样风格不一的小说。至于如何评论古龙的小说,那是读者的自由,只要能为法律、道德所允许,怎样评论是读者的自由。 我也只是一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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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1 21: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行天下怎么这么说话呢?主人翁非得为社会作出大的经济贡献不行?惩恶扬善就不是贡献了?

照你的意思,古龙先生就不该写小说,改行去写成功企业家传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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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4 16: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龙把楚留香这个人物的思想意识写得有点矛盾了~~~~~

1、首先,楚留香是古代的人

2、其次,楚留香以偷盗为生的

3、再次,他的思想是可以与众不同的,但是绝不至于超前到只有在法制社会中的人才会有的思想吧。

4、楚留香可以两手不沾血腥,从不杀一个人,但这应是出于他自己的善良人性以及对他人生命的重视,但不应是出于对法律的重视,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法律的权威性与普遍性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与渗透。

因此,如果说一个人而不去杀人应是由自己的人性所决定的,并非是受到法律的约束。

古龙可以把楚留香写成一个从不杀人的人,但是把他不杀人的理由写成是因为楚留香懂法,这太不可思意了。

楚留香会有这种观念吗,应该不会的。

对于“侠”没有明确的概念,但是很多行为可以概括出侠的所为:

“快意思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路见不平、拨刀相助”;“除强扶弱”;“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等等,这些应都当做是对于“侠”的解释,由此也可以看出“侠”的行为都是出于个人的意志,所代表的也只是个人的行为。

既然是出于个人的意志,那么“侠”的行为就不具有普遍性而言了,因此它完全脱离了法制上的约束力,它的对与错只能用道德规范去衡量了。

在众多武侠小说中不管你承不承认书中的主人公算不算是“大侠”,他们的行为意志只代表自己,并不能代表全社会的意志。

所谓的贡献也是相对于在社会上得到普遍一至的认可,才能称其为贡献。

因此,武侠小说所颂扬的“侠”的精神既使是让人为之称道的,但它的本质也是狭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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