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武侠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3580|回复: 49

[原创] 《凤舞九天》代笔研究与版本考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7 19: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古迷都知道,陆小凤系列之《凤舞九天》是由薛兴国续完的,这一点也已得到薛兴国本人的证实。但古龙究竟写到哪里,代笔究竟从何处开始,代笔部分的情节发展是否是按照古龙的构思进行,等等,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定论。此文试图通过手头掌握的资料、个人的分析以及同其他资深古迷的探讨,挖掘出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代笔研究

  《凤舞九天》是陆小凤系列的第六部,发表于1978年,古龙亲笔部分的创作时间笔者推断应在1973年左右,因为文风和1973年创作的前五部相同,而1978年左右古龙作品的风格又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

  古龙在创作中经常会表现出缺乏耐心,尤其在他灵感滞塞或者玩心大起时。在这一部书中,古龙又开始隐隐显出不耐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想到了让他的好友薛兴国来代笔。

  薛兴国在“握紧刀锋的古龙──十七年后的怀念”一文中对当时古龙的创作背景有这样的交代:

  也就是在这段日子,他和长得非常清纯的梅宝珠结了婚,并且共组了宝龙电影公司。可惜这时的古龙实在是太红了,太多的女人不是爱慕他的名气,就是想通过结识他来在电影和电视国度里飞跃。宝珠对于那么多的女人,起初还能忍受,知道他逢场作戏的个性,但他动不动就失踪好几天的做法,令她担心古龙会变心,所以就带着和古龙生下的小孩,返回南部的家去了。于是古龙更加放浪了,在报上的连载的小说时常脱稿,他便告诉编辑找不到他便找我代笔几天。最厉害的一次是他写了《陆小凤之凤舞九天》前面八千字,创造了一个武功天下无敌的大坏蛋之后,后面全交给我来续貂,要我想办法把杀不死的坏人给杀死。

  为了要我代笔代得顺畅,他后来便在构思故事时把我叫到他身边,把他的构想对我说了,以便他失踪时可以把故事发展下去。古龙写作时有个习惯,一定是酒一杯,烟一根,烟上要抹上有薄荷味的绿油精,边吸边写。不过这段日子的他,精力消耗太多了,不够精神的他,常常会拿着香烟,把脸贴在冷冰冰的墙上,似乎在倾听墙内的什么精灵,对他说出故事的内容。如果他倾听不到什么,他是不会去动笔的,如果他不动笔,报社的编辑就要焦急了,等他吃饭的朋友就只有干等了。


  按照薛兴国的说法,从大约八千字以后,就应该是薛的代笔。

  可林保淳在关于该书的评论中写道:

  这是陆小凤故事系列的第六部,题名“凤舞九天”,是为了强调陆小凤在经过“隐形人”事件后,浪子心定,终于得偕红粉知己江沙曼,“是飞翔在幸福的九重天上的陆小凤”,因而意欲归隐江湖。但这是否为古龙所取的原名,是相当值得怀疑的。此书从写作、出版到印行,颇有一些波折,主要是古龙实际上并未完成这部作品,而目前可以看到的有两种版本:一是香港武功出版社所出的,题名为“隐形的人”,故事未完;一为台北皇鼎出版社所出,故事完整,据闻为薛兴国所续,题为“凤舞九天”。两本相较,大抵从“仗义救人”的后半段,“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以上,完全相同。由于两种版本后面的情节发展互异,因此,究竟古龙原作写到哪里,颇有异议。

  现在流传的版本(包括台湾风云版、香港天地版和大陆各版),都是故事完整的《凤舞九天》(我非常同意林保淳的说法,即《凤舞九天》该书名不是古龙原意,《隐形的人》才更适合做书名)。按照林保淳的说法,在“仗义救人”一章的后半段往后,应疑为代笔部分。但“仗义救人”以前的篇章,远不止八千字。这就和薛兴国的说法不一致了。

  到底哪一种说法比较准确呢?

          □        □        □

  笔者的看法比较接近于林保淳。因为在“仗义救人”之前的篇章,从语言文风、悬念设置、叙事手法来看,都是古龙的风格,没有丝毫破绽,特别是语言。如果其中有代笔,不会如此天衣无缝。

  大抵从“仗义救人”的后半段,“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往后,确实完全是不同的风格和水准,熟读古龙书的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分辨出是代笔。

  其一,语言。

  在古龙的众多代笔者中,薛兴国的语言算是勉强及格,比司马紫烟、于东楼要强上一点,所以能瞒过一些初读古龙的人。但是,无论是语言的“形”和“神”,和古龙还是有着不少的差距。

  下面列举几段代笔的文字:

  对恋爱中的沙曼来说,“什么”的解释只有一种,那就是危机。
  所以她一点也冷静不起来。
  她站起就要往里面冲。
  有一个人却不想她冲进去。
  ──谁?
  老实和尚。
  所以老实和尚就拉住沙曼的衣袖。
  沙曼绝不会让老实和尚拉住她的衣袖。
  所以老实和尚只好挡在沙曼的面前。

  (刻意模仿古龙的短句和分段,却给人太过头的感觉)

  星星,满天的星星。
  闪亮的星星。
  璀璀璨璨的星星。

  (这几段曾经被某些评论引为古龙“骗”稿费的依据,其实是薛兴国写的,同样是模仿得过头了,古龙很少会如此罗嗦地描述同一样景物)

  ──西门吹雪会不会发生意外?
  ──沙曼会不会发生意外?
  ──他们全都发生意外?
  ……
  ──沙曼在哪里?
  ──老实和尚在哪里?
  ──宫九在哪里?
  ──他要到哪里寻觅沙曼的芳踪?
  ──他要走哪个方向,才能寻觅到沙曼的踪迹?

  (这种频繁、随意而罗嗦的自我发问是薛兴国的一贯笔法,在《剑神一笑》中同样多见,古龙偶尔也有这种写法,但没有随意到如此地步)

  宫九道:“没有把握的仗,打来何用?”
  陆小凤道:“那我就先走一步了,再见。”
  陆小凤说完,展开轻功,飞也似的走了。

  (最后一句多余而可笑,古龙从不会用这种多余的陈述和铺垫,蒙太奇的手法,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留白”)

  陆小凤道:“因为我会在我下榻的旅馆前面,画上一个三角形的记号,所以,你要遵守你的诺言。”
  宫九愣住。
  陆小凤得意的笑了笑,提高声音道:“拿来!”
  宫九面无人色。
  陆小凤道:“你要做个不守信用的人?”
  宫九掏出一锭黄金,交给陆小凤。
  
  (描写极不恰当,为了区区一锭黄金冷酷高傲的宫九会“面无人色”?)

  西门吹雪道:“你的人,就会和你的马一样下场。”
  宫九冷哼一声道:“你有自信吗?”
  西门吹雪道:“西门吹雪是江湖上最有自信的人。”
  宫九道:“真的吗?”
  
  (两大绝世高手,对话却愚蠢可笑)

  类似的明显代笔段落数不胜数,也就不一一列举了。

  至于代笔的精确开始点,我认为大致可以确定是在“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也许还应该再往前几段。

  其二,情节安排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仅是老实和尚一句的“也许瞎子会比我们看得更清楚”就特意让花满楼出场,委实有点说不太过去,好像只有瞎子才会推理。

  花满楼帮陆小凤作了一番推理,陆小凤就突然想通了,去找叶星士。

  陆小凤灵犀指天下无敌,但和宫九一次手没有交过,却象老鼠见了猫一样,连滚带爬到万梅山庄去找西门吹雪帮忙。
  宫九仿佛对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从未有耳闻,还是巴巴地跟着陆小凤到了万梅山庄,而西门吹雪居然也没有向他出手。

  宫九好像突然想通了西门吹雪的厉害之处,居然叫比自己武功差很多的鹰眼老七去对付西门。

  鹰眼老七也蠢得可以,只因为看到了“西门吹雪 长安”这几个字就乖乖地起身到长安去了,丝毫不考虑西门吹雪一剑就能洞穿他的咽喉。

  然后,西门找到了小玉,陆小凤又找了西门,然后又找到了鹰眼老七,好像大家随身佩带手机并开通了GPRS定位服务那样精确,一找就找到了。

  然后,老实和尚和鹰眼老七一样,突然变成了个坏蛋,变成了宫九手下的走狗;而在系列之七《剑神一笑》中,老实和尚又恢复了老实的本性。

  写到这里,故事已经写得象在捉迷藏一样一团糟了,薛兴国同志还不罢休,又把《决战前后》的桥段搬出来,把宫九变成了意图谋反的太平王世子,逼陆小凤去杀皇上,陆小凤当然不应。

  奇怪的是,宫九没有拿费尽心思抓来的花满楼和沙曼来要挟陆小凤,非但放了他们,而且还要和陆小凤单独决斗。
  最后陆小凤用鞭子搞死了宫九,还居然在宫九手下的重重包围中全身而退。

  纵观这半部的情节,不但没有丝毫悬念和张力,而且幼稚到了搞笑的程度,代笔也就不难分辨了。

          □        □        □

  如此拙劣的情节编织和文字,很难相信是如薛兴国所说,他是按照古龙的构想续写下去的。

  “仗义救人”之前那天衣无缝的布局和行云流水的文字,也并非薛能做到,如果他能做到,那后面也不会如此天壤之别。

  再看看薛在《十七年后的怀念》一文中关于代笔洋洋自得的口气,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八千字后续貂”要么是薛在吹嘘,要么是薛记忆失灵。

  二、版本考据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林保淳的这段关于版本的说法:

  目前可以看到的有两种版本:一是香港武功出版社所出的,题名为“隐形的人”,故事未完;一为台北皇鼎出版社所出,故事完整,据闻为薛兴国所续,题为“凤舞九天”。两本相较,大抵从“仗义救人”的后半段,“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以上,完全相同。由于两种版本后面的情节发展互异,因此,究竟古龙原作写到哪里,颇有异议。

  既然皇鼎版的后面部分是由薛代笔,那么武功版虽然“故事未完”,但却又“后面的情节发展互异”,言下之意岂非是说武功版后面还有一段和现在流行版本不同的文字?这段文字是古龙的亲笔,还是别人代笔的呢?

  为了揭开这个谜底,笔者最近花重金购入了一套香港武功版的《陆小凤》,共8册,其中第8册为《剑神一笑》,第7册内容为“重回岛上”至“隐形的人”,大致就是《凤舞九天》由薛代笔的那部分。第6册为赫然正是〈隐形的人〉!而且确实如林保淳所说,自“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这句以后,大概有约40页的文字,同现在流传的完全不一样。

  而这约40页的文字,经过我的仔细阅读,可以基本确定为古龙亲笔。这一发现着实让我又惊又喜!

          □        □        □

  我现在简述一下这40页的情节:

  “仗义救人”之后,陆小凤被围困,束手就擒。

  导演这场好戏的主角太平王世子出场了,刀是有伸缩机簧的,鲜血也是从雪囊里挤出来的,鹰眼老七和老狐狸也是预先布下的棋子,武功超群的七品武官原来是司空摘星,也就是说,他们三个都出卖了陆小凤。这场戏的目的只有一个:擒获陆小凤。

  小王爷原来是受朝廷所托,将那车镖银委托给镖局运送至京城的“代理人”,出了这样的大事,小王爷自然无法向朝廷交代。而种种迹象又将疑凶指向了陆小凤,因为陆小凤每年的花费在五万两以上,但没人见过他赚过一分钱;而且喜欢朋友和热闹的他,却偏偏选在这个时候出海。

  陆小凤开始解释,解释出海是为了排遣心头的苦闷和寂寞,然后就说到那个神秘的岛屿,岛上那些神秘的、隐形的人。

  不料,唯一能证明陆小凤所说话的沙曼和小玉,在这个时候,却都矢口否认是有这样的岛、是岛上的人。

  陆小凤被关进了地窖,这个时候,小王爷的义妹、父王刚收的义女,来到地窖,要杀陆小凤,而这个女人,赫然竟然是牛肉汤,她要杀陆小凤的理由是:“我是个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公主,可你却偏偏能看出我是个荡妇。所以你非死不可。”

  在生死攸关的刹那,陆小凤又被老实和尚和司空摘星救走,小王爷再次现身,原来戏中有戏,这一切其实是演给旁人看的,为的是掩人耳目,尤其是掩牛肉汤的耳目,小王爷早就对这位父王刚收的义女有了戒心。

  而且小王爷发现,一直跟随自己左右六大高手,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全部被其他人杀死后易容改扮,自己性命已是危在旦夕。

  而据说神秘岛上有很严厉的规定:“只杀人,不劫财”。这规定从没有人敢违背。

  所以,劫镖的应该另有其人,这人已发现小王爷知道了一些秘密,所以已准备要刺杀他。

  ……

  扑朔迷离的悬疑就此嘎然而止,古龙再也没有写下去。

  从这样的布局,我们可以隐约看到后面的情节发展无疑是非常精彩而有张力的。绝不会是薛兴国那样的胡编。

  换句话说,薛兴国非但没有按照古龙的构想续写下去,而且舍弃了古龙原本的构思和伏笔。

  我拍摄了武功版几张内页照片,供大家对这些文字进行鉴别、讨论。(见二楼)

  如果这些文字能得到普遍认同,那么,在古龙所有的代笔作品里,《凤舞九天》应该是目前为止发现的第一部搁笔点和代笔点不在同处的小说。

          □        □        □

  《陆小凤》的版本,我参考了许多,发现无论是台版、港版,还是内地版,在排版、空行、分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不完美、甚至是很糟糕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在出版的时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例如,台版统一存在着频繁并段的现象,《绣花大盗》篇中,几段甚至十几段并成一大段的情况到处可见,简直让人无法忍受。40页的古龙亲笔也没有收录。

  港武功版虽然收录了古龙的亲笔部分,在段落上也保持了原貌,极少有并段现象,但却存在着漏段、空行遗漏的问题。

  大陆版本由港台版而来,当然“继承并发扬”了港台版的缺点。

  呜呼,一部旷世的武侠杰作,居然没有一个好的版本可收,焉能不让人痛心!

  结语

  我们不妨对以上的分析作一下归纳,基本可以确定的有这么几点:

  1、《凤舞九天》非此书原名,原名应为《隐形的人》。

  2、薛兴国的代笔起始点,在“仗义救人”的后半段,“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左右,而非八千字以后。

  3、古龙后面另有40页亲笔的文字,没有被收录到现在流传的版本中。

  4、古龙原本的情节构思同薛兴国续写的有很大出入。

  当然,古龙已作古,谁都无法说这些判断百分之百准确。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认真地、严谨地归纳和分析,使得出的结论离事实近些,再近些。

    让你飞
  2007年1月7日
 楼主| 发表于 2007-1-7 19: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页数较多,仅拍了6张。请注意自“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这句以后,同现在流行版本的区别:

ChCIi9sv.jpg
5AqPV9FI.jpg
pfjj2eZx.jpg
DluPeNDU.jpg

bTYt5cOe.jpg
csmTeTZA.jpg

港版的章节设置比较随意,有插图:
AJC33KlQ.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7 2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写的预备回帖:

  好,是时候彻底清理《凤舞九天》的遗留问题了,正本清源,还古龙、《陆小凤》和老实和尚一个清白。

  中学时读了《凤舞九天》,一眼看出后半部非古龙亲笔。不是因为我眼光高明,只因为薛的代笔太过拙劣。当时划分的代笔段落,跟林保淳先生文章里提到的地方,几乎一段不差。

  对亦正亦邪的老实和尚的处理,是薛最失败的地方,完全背离了古龙原意。《剑神一笑》里古龙让老实和尚“变好”的事实暂且不提,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加以分析。

  古龙借鉴了推理小说的技巧,把《陆小凤》前五部的反派BOSS设置成主人公陆小凤的好友,制造出波澜起伏出人意表的效果。大概是见猎心喜,薛兴国在《凤舞九天》里对让老实和尚开刀。本来嘛,这就跟《功夫》里的文员戴金丝眼镜一样,是很正常,也很合逻辑的。

  不过细细一想,压根儿不是那么回事。《陆小凤》前五部的BOSS各有区别:霍休、金九龄和方玉飞是“当部生当部死”的,活动范围仅仅局限在他们扮演BOSS的一集。只有叶孤城和木道人两人,才是贯穿首尾的人物,由此,这两人的“反水”,给读者的震撼尤大。

  这两人一死,整部小说头尾亮相的人物,只剩下五个:陆小凤、花满楼、西门吹雪、司空摘星和老实和尚。

  显然,抛开叛变的可能性不谈,我们至少可以肯定一件事:五人小组名单里不管有谁叛变,绝对都是超重量级的BOSS──但是在《凤舞九天》里,小老头实在太强,连宫九都算光彩夺目,那么老实和尚的叛变有何意义,有何价值?他不过是个跑腿的小角色,甚至连三号BOSS都谈不上,无名岛上有的是武艺不在他之下的人才。一个铺垫良久的人物活生生被浪费掉,“老实和尚不老实”成了一个纯粹的噱头。

  这就让人不舒服了:如此重要的人物,你老薛也敢动?想让他变坏就变坏?代笔嘛,本来把故事勉强编圆,别太离谱就是,搞什么飞机呢?高鹗续写《红楼梦》,如果让焦大把林妹妹强奸了,贾宝玉苦读迎考,最终成了驸马爷,恐怕红学会出师未捷身先死。

  从文字上说,《凤舞九天》的不通之处可谓俯拾皆是,很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价值。这点,老让举得够多了。

  薛的代笔完全毁了老实和尚,对陆小凤肆意摧残蹂躏,甚至连西门吹雪也没放过。请看下面一句:

  西门吹雪激动地轻轻吟诵:“毋忘情义,长存浩气,日后再相知未晚。”(第二十一回 寻寻觅觅)

  我只奇怪陆小凤当时为何不跳跳“咚恰恰”,否则会更加应景。

  纵观全书,愚蠢的对话,空洞的抒情……无疑是击向前五部《陆小凤》的一记七伤拳。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花满楼因为出场时间太短,逃过了老薛的魔掌。

  当然,我们也不能过分苛责薛兴国,毕竟代笔得在原作家的藩篱内闪移挪腾,难度极大。何况古龙亲自撰写的前半部《凤舞九天》,水平也不怎么样,他留给薛的是一个烂摊子。

  说到这里,想起薛兴国另一件办得不太地道的事情,就是那篇流传颇广的评论《古龙十章》。

  很多人抨击古龙的分段,对其技巧和效果视而不见,认为纯粹为了混稿费。痛心疾首和冷嘲热讽者一般喜欢举出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

  风。
  冷风。
  冷风吹。

  这个段子,最早出自愤青罗永浩的语录。遗憾的是,以我个人的印象,从未在古龙小说里见过如此离谱的分段。在google和baidu上以“冷。冷风。冷风吹”和“古龙”为关键词搜索,结果是清一色的以讹传讹的言论,原著连个影子都没有──我对老罗挺有好感,但这事确实得怪他无中生有,纯属造谣。

  第二个例子,即来自薛兴国的评论《古龙十章》,其中有这么一段:

  古龙的稿费,是算稿纸,也就是说,一行二十五个字,不管写得满不满,都以二十五字计酬。
  他在「凤舞九天」写过这样的句子:
  「星。
  星星。
  满天的星星。」
  这样就赚了七十五个字的稿费了。

  翻开《凤舞九天》,有没有这个句子?没有。倒是有一句类似的:

  星星,满天的星星。
  闪亮的星星。
  璀璀璨璨的星星。

  应该说比薛文举的例子高一点点,正如蠢货的称号比白痴光荣一点点一样(谁能告诉我璀璀璨璨是什么意思?)。然而我又非常遗憾地发现,这个句子竟然出现在薛兴国代笔后的第十六回“重回岛上”──也就是说,此句不折不扣是薛某人自己的手笔。

  这就让人看不懂想不通了。罗永浩在新东方传道授业解惑,大嘴放炮是其一贯本色,无足为怪。但薛兴国好歹是古龙的好友,要说他张冠李戴,是想给古龙抹黑,丑化古龙,那自然不可能。厚道点的解释就是人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心血来潮就写上那么一笔。唉,他倒是有快感,就苦了古龙,替他背个莫名其妙的黑锅。

  谣言止于智者。以后想痛骂古龙分段文体的朋友,最好找点新招数举个新例子,再提老三篇,就显得弱智兼且下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7 21: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让挖掘出古龙的四十页亲笔,算是给古迷办了件大实事。最好能把后面几张也拍下来,让妙颜打字上传,呵呵。

从上传的六页来看,虽然谈不上精彩,但没什么大问题,很有可能是古龙亲笔。

对正文提两个小意见:

──“在古龙的众多代笔者中,薛兴国的语言算是勉强及格,比司马紫烟、于东楼要强上一点,所以能瞒过一些初读古龙的人。”

司马紫烟和于东楼都是很优秀的武侠小说家,文字水准远在薛兴国之上。不过说到亦步亦趋的功夫,当然不如薛兴国了。

──陆小凤道:“因为我会在我下榻的旅馆前面,画上一个三角形的记号,所以,你要遵守你的诺言。”
宫九愣住。
陆小凤得意的笑了笑,提高声音道:“拿来!”
宫九面无人色。
陆小凤道:“你要做个不守信用的人?”
宫九掏出一锭黄金,交给陆小凤。 
(描写极不恰当,为了区区一锭黄金冷酷高傲的宫九会“面无人色”?)

“面无人色”确实很不恰当,但宫九“面无人色”,倒不是为了一锭黄金,而是料不到陆小凤会这样戏弄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7 21: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
冷风。
冷风吹

「星。
星星。
满天的星星。」

这两段确实是非常可恶的以讹传讹,让人想不愤怒也很难。

余下的那些页,如果妙颜愿意打出来的话,我会都拍下来传给他。

正文若还有疏漏或不妥的地方,还请继续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7 23: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边城不浪在2007-1-7 20:00:08的发言:

薛的代笔完全毁了老实和尚,对陆小凤肆意摧残蹂躏,甚至连西门吹雪也没放过。请看下面一句:

西门吹雪激动地轻轻吟诵:“毋忘情义,长存浩气,日后再相知未晚。”(第二十一回 寻寻觅觅)

我只奇怪陆小凤当时为何不跳跳“咚恰恰”,否则会更加应景。

《陆小凤》──《武当之战》
  
  主 题 曲 :誓 要 入 刀 山
  
  演 唱 : 郑 少 秋
  
  作 曲 : 顾 嘉 辉 作 词 :黄 霑
  
  誓 要 去 入 刀 山
  浩 气 壮 过 千 关
  豪 情 无 限 男 儿 傲 气
  地 狱 也 独 来 独 往 返
  
  存 心 一 闯 虎 豹 穴
  今 朝 去 几 时 还
  奈 何 难 尽 欢 千 日 醉
  此 刻 相 对 恨 晚
  
  愿 与 你 尽 一 杯
  聚 与 散 记 心 间
  毋 忘 情 意 长 存 浩 气
  日 后 再 相 知 未 晚

电视剧是1977年的,应当是小说创作之前。所以,西门吹雪唱这支歌倒是很有趣的──他以为自己是郑少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8 00: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老薛的代笔水准来看,要么,是老薛的语文水平相当于中学生(初中,不含高中);要么,是《中国时报》总编的水准太差,居然找了这样的一个编辑;当然,也不排除几乎是最可能的可能,那就是:古龙的文字确实难以摹仿,即使是薛编辑这样的人也不例外。

“愚蠢的对话,空洞的抒情”──十二分的赞成老边如此评价,其实这样的评语,也可以加在古龙影视作品的编剧头上。当然,至少还要再加上两句:弱智的举止,SB的思维。

再拿老让举出的一例:

宫九道:“没有把握的仗,打来何用?”
陆小凤道:“那我就先走一步了,再见。”
陆小凤说完,展开轻功,飞也似的走了。

形容一个人的速度是:“飞也似的走了”。古龙中后期的小说(亲笔)中,如果能找出类似的修辞,我情愿把脑袋割下来给他当夜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8 0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毋忘情义,长存浩气,日后再相知未晚。”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就猜想到可能是某个香港连续剧主题曲的歌词。这类似通非通的歌词,只有粤语歌中才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9 17: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陆小凤》中,一直能贯穿始终的主角是陆小凤、花满楼、西门吹雪、司空摘星和老实和尚五人。陆小凤与西门吹雪都是从未一败。花满楼的武功可能略逊。老实和尚深藏不露,武功与花满楼应在伯仲之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轻功卓然,单论武功可能比以上四人差上一些。 在前几部作品中,各大BOSS的武功虽高,但都比陆小凤、西门吹雪要逊上一筹。但在《凤舞九天》中,神秘岛上人的武功个个高的不可思议,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是一群由于火山喷发而与世隔绝练了几百年武功而成不死之身的史前怪物。而小老头的武功之高更是骇人听闻,估计此人不是超人就是外星人。《凤舞九天》中的武功层次完全脱离了前几部的设定。正如古龙在《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中所说的:“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17 14: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大人能不能把这四十页录入分享呢?

代笔我完全无视了,可惜其流毒无法无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古龙武侠网 ( 鲁ICP备06032231号 )

GMT+8, 2024-5-3 19:55 , Processed in 0.11371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4-202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