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武侠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鐧诲綍

鍙渶涓姝ワ紝蹇熷紑濮

查看: 3939|回复: 4

[四月任务]佣兵计划之狩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18 18: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域,大漠。狂风卷集着黄沙,遮天蔽日,使得天与地变成了一色的暗黄。

  阳关之内,丝绸古道从此穿过。其实你根本看不到路,唯一作为路的标记的,就是一堆堆的白骨。

  漫天飞沙之中,缓缓走来三骑。为首的男子年纪在四十岁上下,身材略显单薄,瘦巴巴的脸上,一双精明的眼中不时闪过一丝光亮。在他身后,左手边是位年不过三十的男子,相貌英俊,一身白衣如今已满是尘沙,背后斜插一柄略显古旧的长剑;右边则是位三十多岁的黑汉子,下巴上有一蓬浓密的胡须,身穿粗布长袍,腰间挎着一把单刀。三人座下的马都是名马,但是却都是疲惫不堪的样子。

  忽然,黑大汉的马前腿一软,好像要跌倒了,但是一晃之后,又勉强稳住了。走在前面的中年人回过头来,关切的问道:“黑子,你的马还挺的住吗?”

  黑大汉轻轻拍了拍马头,应道:“应该没事,唉,走了这么远的路,太难为它了,好在前方便是流沙镇,可以好好修整一下了。”

  白衣剑士面色凝重,缓缓开口道:“老乐,你觉得,我们这次任务接的,是不是有些轻率,欠考虑呢?”

  被称作老乐的中年男子叫伯乐,跟当年那位相马大师同名,而他的相马之技也决不低于当日的伯乐,黑大汉绰号叫铁匠,白衣剑士的绰号则是剑仆,这一行三人从离开黄石镇至今,已经在这风沙漫天的大漠中艰难的跋涉了三日,三日里没有见过一样活的东西,难怪白衣剑士会由此一问。那么,究竟是什么事情将这几个人吸引到这里的呢?

  闻听此言,伯乐也陷入沉思之中,良久,他才说道:“的确,此行之前,我们对大漠之凶险是有些估量不足,我现在奇怪的是,柳先生为何会接下这庄生意呢?”

  “有……呸呸。”铁匠刚一张口,便被风灌了一嘴沙子,他吐了几口唾沫,擦擦嘴后才接着说道“一百万两银子摆在面前,任谁也会失去控制的。”

  “问题似乎不是这么简单的。”伯乐沉思了一会,说道:“柳先生下单子的时候,神情很凝重,这单生意的背后,应该另有隐情。”

  伯乐话音未落,忽见地上卷起一阵沙尘,随后,一个手持弩弓,全身被黑色水靠包裹的人从地下钻了出来,嗖的一声,弩箭离弦,射向老乐的咽喉,老乐急忙一拉缰绳,坐下马用两条后腿站立起来,弩箭射入马的脖颈。

  马尚未倒下,伯乐已经飞身而起,手中马鞭抖出,缠住了黑衣人的脖颈,随手一带,将他甩出很远。

  就在这个时候,更多的黑衣人从沙地中冒出,十数人各持弩弓,将那三人围在中央,随后便是一轮齐射。老乐三人各挥兵器隔挡,第一轮箭雨过后,三面出击,转瞬间已欺身到黑衣人身旁,黑衣人见状,丢下弩弓,自腰间拔出短刀应敌。

  剑仆的剑法犀利,每一剑刺出,均伴随一道血光,老乐的马鞭也是神出鬼没,十步之外便可将人缠住,铁匠却似不太适应手中的单刀,只是一味挥刀狂舞,饶是如此,因他力大,杀伤力也不一般。这边三人拼杀一阵,转眼间便打倒了五六人,无奈沙地中似乎有源源不断的黑衣人窜出,照此下去,这三人必定凶多吉少。

  大漠中本来风沙就大,加之众人搅动,此刻更是黄沙漫天,迷的人睁不开眼睛,黑衣人不但全身被黑色紧身皮靠包裹的严严实实,就连眼睛部位也有一层薄薄的透明白玉片遮挡,因此风沙中仍可挣开眼睛看东西。

  剑仆似乎感到了局势对己方不力,眯着眼睛仔细打量这这群黑衣人,他注意到有一人始终站在较远的后方,而且,在他的衣服上,绣着醒目的鲨鱼头,看样子,他便是这次行动的指挥,剑仆打定注意,猛然间飞身跃起,挺剑直取那人,那人自腰间抽出一对分水娥眉刺隔挡,但剑仆的剑却如风中的柳枝一般,轻巧的绕过隔挡,刺中黑衣人头领的左肩,这一剑刺几乎将黑衣人头领对穿,黑衣人头领哎呀一声,咬牙挤出几个字“回风舞柳剑!撤。”说着身体使劲向后一退,从剑锋的传刺中脱身,转头便要潜入沙中。

  铁匠见白衣剑士一击得手,而黑衣人头领要逃,便甩开跟他缠斗的几个人,大步追了上去。黑衣人头领听道后面有人赶来,猛然回身,右手抖出一把细沙,白衣剑士大叫一声小心,铁匠侧身躲闪,无奈这把细沙混在漫天的风沙之中,仍有一小部分打中了黑大汉的左臂,黑大汉直觉胳膊上一阵麻痒,心中暗道:不好,沙中有毒!于是不敢继续追击,任凭黑衣人众潜入沙中消失。

  战局结束,战场上留下了七个永远没法逃开的黑衣人。伯乐和剑仆凑到铁匠身旁,仔细观察他的伤情,只见铁匠左臂上有十多处黑点,正在逐渐扩大,剑仆惊道:“难道是蜀中唐门的毒沙?”

  伯乐用手指轻轻在黑点上沾了一下,随后用舌尖舔了舔,神色凝重的说道:“不是毒沙,是毒盐。”随即回身又再次仔细打量黑衣人尸体的装束,顿了一会才说道:“这紧身皮靠和毒盐,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海沙帮帮主江逐浪……”

  “江逐浪?”剑仆皱眉道:“五年前朝廷打击贩卖私盐的活动,海沙帮早已被取缔,江逐浪当时也被六扇门抓获,最终定罪问斩了,难道你怀疑,刚刚领头之人,便是江逐浪?”

  “不是江逐浪,谁会有这海沙帮独门的鲨鱼皮靠,谁又能训练出如此精于水战的部下。”

  的确,身着鲨鱼皮靠,在流沙中跟在水中一样好用。

  自古以来,盐铁一直是朝廷专卖,贩卖私盐是重罪,但因其获利丰厚,仍有很多人会铤而走险,海沙帮便是一个活动在南海之滨的秘密组织,其帮主便是号称鲨王的江逐浪,海沙帮。海沙帮行事隐秘,又惯常在各州府之间的势力真空地带活动,长期一来未得到朝廷足够的重视,海沙帮越做越大,最终让朝廷忍无可忍,派大军剿灭了海沙帮,江逐浪等一干重要人物全数被六扇门中的名捕抓拿归案。本来这件事也该就此烟消云散的,但事隔五年,江逐浪居然又出现在了这茫茫沙海之中。

  铁匠此时已经感觉整条左臂完全麻木,面露痛苦之色,剑仆摇头道:“攻击开始了,这才仅仅是第一波。”

  伯乐叹口气,跟剑仆一起将铁匠搀上唯一一匹活马的背上,一打马,继续缓缓前行,走了几步,伯乐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回去,将尸体身上的鲨鱼皮靠全部脱下来简单包裹一下,背在身后,自语道:“大漠之中作战,这行头用的上。”


  日暮时分,伯乐等三人终于来到了流沙镇,漫步在镇子唯一一条街道上,三人的目光四处打量着,终于,在一户低矮的石屋前,三人发现了那个他们所要寻找的标制-一把小剑的图案。

  伯乐和剑仆搀扶铁匠进屋,刚一推开门,便闻到浓重的酒味,铁匠勉强抬起头,无奈的冲屋角落那位正抱着酒坛狂饮的干瘦男子道:“柳先生怎么会派你这条酒虫来做接应,他就不怕你醉酒误事吗?”

  酒虫闻听此言,似乎有些不高兴,扔掉酒坛白了铁匠一眼,刚要出口讽刺,忽见铁匠神色不对,忙关切的问道:“铁匠是不是受伤了?”

  伯乐摇摇头,“没有受伤,只是中了海沙帮的毒沙。”

  酒虫将面前长桌上的酒坛搬开,扶铁匠躺在桌上,随即抓起一坛酒,拍开泥封,对铁匠道:“可能有点痛,忍一下。”说完,将酒倒在铁匠受伤的左臂之上。

  酒有解毒功效,冲洗几遍之后,铁匠左臂上的黑点基本消失,麻木感也减弱了,酒虫心疼的看着留了一地的酒,苦笑道:“我的药酒随不如郎中的药汤灵验,但毕竟也能解毒,铁匠呀铁匠,这次是我做接应,算是你的造化了。”

  铁匠身体健壮,不一会,便可以下地活动,这期间,伯乐将刚刚发生的事情详细的对酒虫讲了一遍,说道铁匠中毒时,铁匠插话道:“要不是因为携带不便,将我的宝贝铁锤留在了黄石镇,要不然……”刚说道这里,酒虫忽然嘿嘿的笑起来,铁匠扭头问道:“你笑什么?”

  酒虫道:“给你看样东西,你将最大的那个酒坛打开。”

  铁匠依言打开酒坛,竟然在里面找到了他心爱的兵刃-大铁锤。

  酒虫道:“这次我化妆成贩酒的客商前来,还带来五匹好马。”

  铁匠刚要开口,却听道一阵敲门声,伯乐前去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一个伙计打扮的人,伙计见门开了,双手递上一张请柬,道:“这位大爷,有几位大爷在麻雀客栈摆了酒席,请你们前去赴宴。”

  “哦?”伯乐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接过请柬,并随手给了伙计一小块银子。伙计道谢后转身离开。伯乐回头道:“对手的消息很灵通,这个宴我们去不去呢?”

  剑仆慎重的说道:“敌暗我明,找他不容易,既然有这样的机会,不若索性去看看。”

  铁匠拿到了自己的得手兵器,便将刚刚受伤之事全忘记了,兴奋的说道:“去,去,让他们尝尝大铁锤的滋味。”

  酒虫笑道:“管的什么宴,有酒喝我就去。”


  麻雀客栈很好找,因为整个流沙镇只有一条街,也只有一家客栈。

  客栈大堂正中那张桌子旁,此时正坐着四个人,桌子上没有酒菜,却有四只木盒。

  见伯乐等四人进来,坐在首席上的穿锦衣,土财主打扮的那人忙起身迎道:“诸位高人驾临小镇,当真使大漠生辉,沙老大本该亲自迎接,但无奈事务繁忙,脱不开身,让我们几位权且为诸位接风。”

  剑仆冷冷的道:“江逐浪的伤无大碍吧?”

  土财主愣了一下,随即道:“这位先生便是剑仆吧,阁下的七十二路回风舞柳剑法使得出神入画,想来跟明月山庄颇有渊源,失敬失敬,阁下说的那人应该是江入海,伤虽不轻,但也不会致命,到是他出手伤了铁将先生,让沙老大很是生气,托我带来了毒盐的解药。”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

  铁将哼了一声,道:“解药就不必了,那点毒根本奈何不了我。”

  土财主笑了笑,随后说道:“诸位也都是痛快人,在下也就不绕圈子了,直说吧,我们有人雇你们跟沙老大作对,也知道酬金不菲,价值一百万两白银,不过呢,沙老大跟你们并无瓜葛,大漠凶险,诸位岂不知有句俗话叫,一入大漠,万劫不复吗?这里,在下劝诸位不要再替他人卖命,毕竟钱财为身外之物,而命只有一次,诸位若能离开大漠,沙老大也有份小礼物向赠。”说着,另外三人打开了桌上的四个木盒,每个木盒中装着两颗拳头大小的明珠。

  “这夜明珠是西域特产,每颗拿到中原少说也值十五万两白银,诸位每人可以拿两颗。”土财主接着说道:“还有伯乐先生,刚刚大漠中伤了先生两匹好马,沙老大为此备了四匹西域汗血宝马作为补偿。这样的价目,诸位觉得怎么样?若不满意,还可再加一点。”

  伯乐笑道:“所谓无功不受禄,我们几个人总不能白拿如此贵重的礼物吧。”

  土财主道:“伯乐先生这么说就见外了,沙老大能结交你们这样的朋友,实为天大的幸事,这点小意思算什么。”

  伯乐忽然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他一字一顿的说道:“大漠凶险我们知道,对手强大我们也知道,其实,第一次交锋之后,我心中已经有了放弃任务的想法,如今又遇此事,看来,这任务我们几个真的应该……继续干下去。”

  “嗯?”土财主一惊,问道:“这是何意?”

  伯乐道:“很简单,你们肯出这么高的价钱支开我们,说明这个任务背后必定另有隐情,而寻根究底正是我们这些人的兴趣所在。”

  土财主一拍桌子,怒道:“你们几个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话音未落,左手旁那个身穿银甲的大汉便一越而起,手中银锤带着劲风呼啸而至,铁匠欺身上前,挥大锤硬硬的接了这一击,两锤相碰,二人均退后了五步。

  “天罚之锤!”伯乐惊道:“太行山金银铜铁八大锤中的银锤雷万?”

  银甲大汉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土财主身边的另外两人也要动手,却听剑仆对了土财主道:“从阁下的衣着打扮上看,阁下想来应该姓丁,是富贵剑派的传人,剑法想来不弱,有没有兴趣跟我比试一下呢?”

  土财主道:“剑仆果然对天下剑派了若指掌,没错,老夫姓丁名不二,杀人从来不用第二剑。”说话间,宝剑已然刺出。

  丁不二自称杀人不用第二剑,但这次,他却连续刺了九剑。在别人只能刺出一剑的时间里,连续刺了九剑。剑仆没有躲闪,只是用同样的速度刺出九剑。最后一剑时,剑仆的剑锋跟丁不二的剑锋相交的那一刹那,忽然稍稍左偏,贴着丁不二手中剑的剑身划过,刺中对手右肩,与此同时,丁不二的剑也刺中了剑仆的右肩。

  唯一不同的是,丁不二的右肩血流如柱,而剑仆的右肩竟一点血也没有出。

  丁不二大惊,一挥手道:“走。”四人起身,迅速撤离了客栈。这个过程中,剑仆始终傲然挺立,直到四人走远,才咳了一声,肩膀上血马上涌出,原来,刚刚他在中剑之后,立刻用内力闭住自己右肩的穴道,才使血没有流出来,其实刚才那一剑,他伤的并不比丁不二轻。

  伯乐等四人围着桌子坐下,酒虫上前简单的替剑仆包扎一下。伯乐沉思良久后开口道:“这次任务疑点颇多,看来,我们需要稍微破一下佣兵的规矩了。”

  剑仆问道:“你是说,找雇主去问实情?可是,行规怎能随便破坏呢?我们干的不过是那人钱财,替人了事的活,本不应知道太多的。”

  “可是,这次情况太特殊了,双方出手都非常阔气,雇主开价便是一百万两白银,而对手轻松的拿出了八颗价值练成的明珠。另外,沙漫天的手下各个都来头不小,这些黑道大豪决不是一个小小的土匪头子能操纵的。我感觉,在这件事情的背后,肯定隐藏这一个秘密,不揭开这个秘密,我们也许都会不明不白的死去。”

  酒虫低头想了想,说道:“乐兄说的没错,要不然,我陪你一起去看看吧。”

  剑仆道:“既然要去了,不妨大家一起去。”


  初到金如山的金矿上,伯乐的第一感觉是,这里更想一个要塞而不是矿场。方圆一里之内都被木墙包围,四角立有箭楼,矿场上有三队人交叉巡逻。

  金如山年近五十岁,身材略有些肥胖,虽在风沙如此大的地方,仍穿着上等丝绸做的衣服,俨然大商人的样子。他对伯乐等人的到来显然不是太吃惊,众人进屋后,金如山先开口道:“诸位侠士肯出面帮老夫一把,老夫当真感激不尽。沙漫天手下兵强马壮,老夫手下也有几个能打的人,诸位若有需要,金矿上的所有护卫都可以随便你们调遣,只要能除了这股匪患就好。”

  伯乐谨慎的说道:“金老板,论理,我们被不该来打扰你,可是,这次任务疑点颇多,刚入大漠不到一日,我们已经与沙漫天觉得手下交锋两次,我感觉,沙漫天的实力似乎远比一个普通的沙漠土匪要强的多,这个任务中,一定另有隐情,不知金老板能否坦诚向告?若金老板不方便说的话,那这次任务我们只好推掉了。”

  听了这些话,金如山长叹一声,起身道:“在我做出说明前,诸位还是跟我一起去看看那个惹事的金矿吧。”随后,引领众人走进了矿坑。

  沿着曲曲折折的坑道走了没多久,便来到一处开阔的洞中,奇怪的是,洞里根本没有金脉,有的,只是堆积如山的兵器。见此情景,伯乐等人都愣住了。

  金如山开口道:“没错,这里曾经是座金矿,但早在数百年前便已经废弃了,如今这里是沙漫天的一处秘密军火仓库。”顿了一下,见众人面露疑惑之色,叹道:“事到如今,老夫索性不瞒着你们了,其实,老夫是朝廷派往西北边陲的安抚使,而沙漫天也却非普通的土匪,他是西北最大一支叛军的领袖,近五年来,依靠西夏国的力量逐渐发展壮大,妄图借西夏国之手入侵中原,从中谋利。”

  “三个月前,朝廷的密谈查到沙漫天这处位于大漠中的军火库,朝廷便派下官为安抚使,趁沙漫天不备,强占了这里,沙漫天发觉后便开始疯狂反扑,而此处已接近西夏国的领地,若我朝派大兵前来,势必会给西夏国出兵提供借口,小股部队又根本不足以跟沙漫天对抗,老夫思量很久,才决定了打破常规,请你们这些佣兵出马,本来这些事都涉及朝廷机密,不方便告诉你们,所以才用了金矿收到匪帮侵扰这样一个借口。如今,将诸位拉入这摊混水之中,实非老夫本意,诸位若不愿惹麻烦,可以撤出,往来大漠辛苦,老夫可以给诸位十万两白银作为酬谢,毕竟,你们已经伤了沙漫天手下的两员大将,只是请诸位在离开大漠后,立刻将最近的事情全都忘记。”

  听完金如山的解释,伯乐笑道:“刚刚我说要退出任务,是因为我对局势不清楚,如今既然事情都明朗了,那我们还是要守信用的。”

  金如山闻言大喜:“多谢诸位仗义相助,请跟我会客厅,详谈。”

  回到客厅之后,金如山道:“沙漫天手下,有八员大将,分别是楚剑一、江入海、萧成大、陈漠、雷万、阮劫、丁不二、赵复。”

  这时,伯乐忽然想起客栈之中,丁不二说的一句话,所以脱口道:“一入大漠,万劫不复?”

  “没错。”金如山道:“这八个人的合称便是一入大漠,万劫不复。八人的来头均不小,其中最厉害的,便是楚剑一,他的剑法之高明,可以说天下已经难寻敌手,昔日武林盟主顾正德的后人,苍穹神剑顾天宇都败在了他的剑下。”

  “他姓楚,难道……难道会是他!”剑仆自语道:“没错,能在剑术上胜过苍穹剑的人少之又少,以楚为姓的,便只能是他了。他更名剑一,难道剑法真的已经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了?”

  “剑兄,你想到什么了?”铁匠问道。

  “没什么,只是一段旧事……”

  二十年前,黑道中出了位年轻的剑术高手,他的兵刃是一把三棱形的三锋剑,此人姓接,名天流,因他跟昔日凤歌笑孔丘的楚狂接舆同姓,故自号楚狂人。

  楚狂人接天流出道五年,打败了几乎所有白道剑术高手,成为武林中的一个心腹大患,后来,在他二十五岁之时,上明月山庄挑战天下剑法第一的舞柳剑客明飞柳,以一招落败,明飞柳见他是个难得的武学奇才,不忍心杀他,劝导几句后便放其离去,从此,接天流便消失了。

  金如山跟伯乐等人一直谈到入夜,也没有想出剿灭沙漫天的计策。当夜,伯乐等人便宿在金如山处。

  二更时分,剑仆听道自己房间的窗外有些响动,于是退开窗,见一黑影闪过,剑仆随即追出,二人一前一后来到大漠中无人之处,剑仆低声道:“接天流,这里便是不错的决斗地点,站住吧。”

  前面那人停住脚步,回身道:“在下如今名叫楚剑一。”

  “剑一?难道你的剑法真的已经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了?”

  “没错,自从明月山庄落败之后,我便隐居大漠,日日苦修剑法,二十年间终有所成,如今,是我一血当年落败之仇的时候了。据江入海和丁不二说,阁下精通七十二路回风舞柳剑法,想来跟明月山庄有些渊源,按年龄算,明飞柳的长孙今年也该年近三十了吧。”

  剑仆微微一笑,淡淡的说道:“在下只是个无名之辈,机缘巧合学成了这套剑法而已。”

  楚剑一也笑了:“其实你有名无名都无妨,使我落败的,不是某个人,而是回风舞柳剑法,我要胜过的,也不一定是明家人,只要会这套剑法的人便可以。拔剑吧。”

  剑仆也不再多说,自背后缓缓拔出长剑,夜风中,白色衣衫跟布满全身的剑气一起飞扬。

  楚剑一拔剑,抖手一招,使的是当年成名的绝技“摊破浣溪沙”剑法中的第一招“手卷珍珠上云钩”。

  南唐皇帝李璟有一首著名的词,即为《摊破浣溪沙》,该词的最后一句便是:回首绿波三峡暮,接天流。接天流出道之后,将这首词改成了独门剑法,并仗此剑法胜过了无数高手,如今,经过二十年修炼,这套剑法使的更是如火纯青。

  剑仆不敢大意,以回风舞柳剑应敌,长剑抖开,一道道光芒如风中的柳枝一般摇曳,任楚剑一的攻势犀利,却总也穿不透剑光织成的防御网。

  楚剑一似乎打算速战速决,十招之后,他清啸一声,凌空刺出一剑,就在出剑的一瞬间,他的人和剑好像合成一个整体,不,应该说他的人变成了剑的一部分,只见半空中一道白色的闪电急速劈了下来。

  人剑合一!

  剑仆挺剑向上刺出,似乎要硬接这一招,但以他的剑法,能挡住这人剑合一的一击吗?

  就在剑尖马上要相交的那一刻,剑仆忽然做出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动作:他的右手一松,将剑仍在了地上。

  几乎是于此同时,楚剑一也在半空中硬生生的改变剑的方向,越过剑仆落在他的身后。

  二人背对背站了很久,楚剑一忽然道:“你这一招很险,但我也实在想不出,有哪一招能比这更好了。”

  剑仆道:“在下也是想来想去,感觉也只能用这一招。若不用这一招,我刚才必死无疑。”

  楚剑一道:“我隐居大漠这么些年,当日那争明逐利之心早已灰了,跟回风舞柳剑再较量一次,也无非是要了一庄心事而已,并不想伤人。唉,本以为大漠之中可以远离尘世间的那些是是非非,谁料这里又来了个沙漫天,看来这大漠我也待不下去了,你我今日有缘,这本剑谱是我二十年来修习的心得,你就拿去吧。”说完,扔了一本书给剑仆,随后转身大步走开。

  此时天已经微微放亮,剑仆翻看书,发现里面竟然还夹着一张纸。

  地图,沙漫天老巢的详细地图。


  沙漫天做梦也想不到,自己隐藏严密的老巢居然会被人找到,此时,营寨之外,金如山手下的官兵和沙漫天的匪帮正在激烈交火。

  事到如今,沙漫天仍然不是太着急,因为,这里毕竟是他苦心经营了十年的据点,防御工施可以说是牢不可破,而且丁不二和阮劫已经去西夏国求援,三日之后,西夏国的援军便会到来。

  外面杀声镇天,大帐中,沙漫天还在跟萧成大、陈漠二人饮酒作乐,在他看来,外面有雷万、赵复二人负责,便足够了。

  三人喝的兴起,忽然感到坐榻荒了荒,沙漫天笑道:“喝多了,坐不稳了。”话还没说完,整张坐塌便被掀反,三人都摔出很远。

  榻下钻出一人,魁梧的身材将鲨鱼皮靠挤的满满当当的,正是铁匠,在他之后,剑仆和伯乐也走了出来,同样身穿鲨鱼皮靠。

  萧成大和陈漠见状,各拿兵刃冲上前来,沙漫天却趁机向帐外退去。

  铁匠拦下了萧成大,伯乐的马鞭缠住陈漠,剑仆缓缓拔出长剑,猛然一抖,身子纵向飞出,人与剑化成一道闪电,顷刻间便追上逃跑的沙漫天。一剑穿心,血溅五步。

  匪渠一死,战局很快便结束了,赵复死于乱军之中,萧成大被铁匠砸成肉饼,陈漠、雷万以及正在养伤的江入海被生擒。

  看着官兵们收拾战场,伯乐道:“可以跑了丁不二和阮劫。”

  金如山道:“丁不二和阮劫武功随高,但没有了沙漫天,难成大气,不足为患,如今叛军已除,西域各处又可保十数年的太平,全赖诸位豪侠出手相助。”

  铁匠憨笑道:“不用谢不用谢,我们是拿银子办事的,只要银子兑现就好。”

  众人大笑。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射在被血染成红色的沙漠之上,说不出的萧瑟。

 楼主| 发表于 2007-4-18 18: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在到期之前拼出了一个垃圾文,惭愧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02: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忙到现在,终于忙完了,过来瞄瞄你的文,可是我太困啦,待我养养精神再来细看。不过看了点开头,很有气势的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5 17: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认认真真将司凡兄这篇文看完了.看完后的感觉是有点"惊心动魄"!用这四个字形容并不为过,因为有不少扣人心弦生死一线的场面,确实写得精彩,写得也很有经验,布局在我看过的四篇里面最为合理。

刚开始看这篇文的时候觉得开头比较平,虽然场景氛围写得不错,但并不觉得新鲜。但是当意外遇袭后就开始变得很好看了。悬念不断,也很紧张,连着看下来是一次很好的视觉享受。可惜结尾也给人感觉急促了一点(大概从剑仆和楚剑一比武后)。

另外也有些脱字和错字的地方,看来这次成文是有点赶稿的嫌疑。如果再花点时间稍加润色想来会更加出色。

评分如下,老规矩。

立意:5分。立意不算奇,但可以称得上是好。

情节:5分。四篇文章里只有这篇给人错综复杂的解结感觉。悬念设得还不错。而且还牵出不少旧人旧事,这样故事背景也显得更加饱满。

文笔:5分:平实的文笔,总体比较流畅,只是还得在人物性格刻划上多下点功夫。

再加上预留二分。

四项加起来,一共:17分。

评分完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6 11: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要打分的

可是网络出错,太慢……没打上

经常看司凡的文,对他的文笔和思维颇为佩服。同样,看到这篇文章也没让我失望。

文章开笔比较缓进,犹如用小火慢慢煮着的茶,香味是逐渐溢出来的。但很显然,作者在文章中部的时候突然改用大火,一方面,我们看到了紧张的气氛,有点眼花缭乱的高潮;但另一方面,作者在大火后突然关火,故事的后续性不足,并没能将这个故事很好的展开,这是很可惜的。

情节:独特的引申,将单纯的任务“开发”出一个秘密来,这点比较巧妙,但是结局的仓促,没了后劲,前面“往事”和“比武”的比重大了些,而真正完成任务的时候倒显得是一笔带过了。所以扣点,得5分。

立意:立意不错,传统武侠的结构,从武世界到朝廷的事情,虽在参赛文中是种突破,但就整体来说,也不能说太奇。5分。

文笔:司凡的文笔我一向是比较敬佩的,此文仍继承了他一贯的行文得色,描写到位,简约得当,形象生动。所以至少是有5分的。

整体感觉很好,不过读着有点累,若能增加点轻松的调侃,可能会稍微放松下思维。3分。

总:18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古龙武侠网 ( 鲁ICP备06032231号 )

GMT+8, 2024-11-23 18:00 , Processed in 0.04551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