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没能上网,原因是住的地方停电一个多星期了。为什么停这么长时间电?待我一一道来: 我现在住的地方是邮电局的宿舍,两室一厅,有部分家具,空调、暖气、热水器等设施比较齐全,月租380元。但自从去年某月起,突然收取了我一项所谓的“物业管理费”,有每月28元之多。通常每月十号收电费的时候我都是去传达室将钱交上,把电费单拿回来就扔在一旁,该交的钱就交呗。 但后来无意中发现一张水电费收据开的却是28元的“物业管理费”,而且每月都有,这又不是什么高档小区,物业管理费怎会高的如此离谱?有次交电费的时候问了一下传达室的老大妈,她说此项费用是针对租房者收取的,普通住户并无此项费用。 这套房子是我与上次那个东北小伙合租的,去年东北小伙回东北后我又顺租下来的,并没有通过中介公司,而只是与房东私下签订的合同。如果说物业对租房者收取此项费用,首先应该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此房的确是出租房,并且要有物价局的收费许可,并向我开具相应的收据。但现在他只是通过道听途说就认定我是租房者对我收取此项费用,而且开具的是水电费的收据,显然很不合理。 同房东联系后,房东表示会想办法为我协调一下。但最终他说,只要不是房主,就算是房主的亲兄弟住,这项费用也得收取。并劝我交上这月费用,他已经协调好了,下月不会再收取了。既然这样说,于是我交上了此月的费用。 春节前那月没有来收费,春节后收取了两个月的费用一共不到100元,想想原来一个月就用100多,两个月用不到100也正常。以为这次没有收取每月28元的“物业管理费”,其实其中已经包含了两月56元的费用。 上月10号左右,收水电费的来查水电,查完水电后给了我几张单子,我看其中又有那份“物业管理费”一项,表示水电费我会交,但这项费用我不会交。那人说,物业管理费你不交,别的你也别交了,说完扭头就走了。 过了没几天,把我电给停了,到现在已经有一个月星期了。无法照明,每天晚上黑漆漆的;无法上网,上网只能去网吧;无法洗衣服,手工洗半天洗一件,无法甩干,很长时间才能晾干。麻将将娱乐项目也无法进行,给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打电话给物价局,物价局表示此小区属于福利性质,不太好管理。打电话给房东,他说帮忙协调却一直解决不了。昨天打电话给齐鲁晚报的一个记者同学,不知道能不能协调解决。如果不行,就去消费者协会问问。 倒不是交不起这几十块钱,但交了这几十块钱就感觉像是任人宰割,任人鱼肉一样,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