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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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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14: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从某种意义来讲,江湖中的行侠仗义就是一个司法审判的过程。
       洪七公就曾以一段大义凛然的判词让裘千仞心甘情愿地低头伏法──“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化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当年的自由主义者王怡对洪七公这段话批判有加,因为他质疑洪法官对自身所抱有的那种绝对的道德自信。
       仔细回顾当时的审判场景,我们有理由相信洪法官是属于大陆法系的:其一,裘千仞曾邀请一灯大师、渔樵耕读、周伯通、瑛姑、郭靖、黄蓉等一干人组成陪审团,结果这些人都因为对自身道德的不自信而拒绝了;其二,洪法官的判词基本算一“三段论”:大前提-恶徒该杀,小前提-裘千仞是恶徒,结论-裘千仞该杀。至于“恶徒”的内涵和外延,洪法官以列举的方式作出了解释:所谓“恶徒”应包括贪官污吏、土豪恶霸,或者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
       可是问题也就在这里。首先,是否罚当其罪?对于恶徒就该肉体消灭而不是劳动改造吗?这其中包含了什么样的审判理念?其次,怎样界定恶徒的范围?在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外,是否还有继续列举的可能?如有此可能,又是否当然属于洪法官的解释权限?其三,审判的逻辑应建立在“某某是恶徒所以该死”还是“某某因犯有某某恶行所以该死”之上?即刑罚应该是人罚还是行为罚?如果属前者,那么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欧阳锋父子在书中明显是属于“恶徒”中人了,但洪法官为什么就能对他们一再姑息和延迟审判呢?换个角度就是,怎样才能将“恶徒该杀”的口头法则不折不扣实现为“恶徒必杀”的司法结果?
       估计洪七公是没耐性去解释的。毕竟,能从金国的一个小奴隶成长为江湖最严刑峻法的第一大帮派的CEO,岂是此等婆婆妈妈之辈?依法治江湖的成本和代价是如此之大,对比手起刀落的快意恩仇,洪七公的选择已不言而喻了:法治,法治!法甚鸟治?冷了弟兄们的心!

       2

       对比金庸先生,我更愿意把古龙的江湖审判方式归为英美法系。
       阿飞并非是天生的法官。
       少年的阿飞从无人的荒原来到繁华的城镇本是为了两个目的:成名和替他母亲报复世人。当然,作为一个拥有超群实力的江湖人,他不可避免地要卷入审判者这个角色。
       被阿飞审判和处决的第一批恶徒,说实话死得都有些冤枉:白蛇在公共场合抢劫是不错,至少手段还不算过分,不比他兄弟黑蛇当场行凶一剑砍掉人家脑袋,他只是削了几支蜡烛来显示他的抢劫实力而已,而从阿飞杀他前那句“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来看,还会让人家误解阿飞只是不服气他的炫耀;至于查猛、虞二拐子、四极乐童子等人,或许平时看来都多少会有他们的取死之道,但在该案中阿飞杀他们,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冤枉了李寻欢而已。
       在中原八义控诉铁传甲背叛和杀害他们老大翁天义一案中,阿飞的这种倾向性尤其明显。
       中原八义为办成铁案,动用了江湖人轻易不动用的程序正义,但他们没有料到他们邀请的三个审判员之一阿飞,从内心深处已经认定了铁传甲无罪。阿飞是这样解释他的自信的:我是在原野中长大的,在原野中长大的人,象野兽一样,天生有一种能分辨人善恶的本领。
       我们可以看到,阿飞的话是经不起逻辑推敲的。王小波曾经说过,一头原野中的公兔子天生能辨别的,只能是母兔子好,大灰狼坏。要它区分人的善恶,估计是拿胡萝卜过来的人好,拿牛耳尖刀过来的人坏。
       我们更可以看到,本应该回避审判的阿飞使用武力破坏了这场来之不易的程序正义。为了争取投票权更大的审判长位置或者争取多数无罪审判通过,阿飞当场对另外一个审判员赵正义使用了暴力胁迫手段。而最后他带着铁传甲离开法庭时更以武力直接威胁:不让铁传甲走,中原八义都得死。
       因此,初涉人世时的阿飞同样是以朴素的道德观和极大的道德自信来进行江湖审判的:李寻欢不该死,李寻欢的好朋友也不该死,想杀李寻欢和他好朋友的,则必是该死的恶徒。如果考虑到少年阿飞和中老年洪七公的审判水准基本一致,那么对他的审判结果似乎也不应当过于苛责。
       当然,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把阿飞的位置解释为陪审团成员之一,那么他的无罪宣判就比较符合程序正义了。因为对现代法制理念来说,仅有被告的供述是不可以定罪的(何况铁传甲承认的只是对不住翁天义而不是对翁天义的死负责)。而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的一个陪审团成员,阿飞完全有权力从他的生活经验和审判情况来判定铁传甲无罪。
       我之所以作出这种判断的理由在于:从某些细节来看,这场审判的真正法官应该是中原八义中的金风白。
       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临近结尾处,当铁传甲终于求得一死后,金风白坦承了最终的真相:原来他早知道铁传甲是被冤枉的。但是为了保护他们老大的名誉,为了那所谓男人之间的义气,他只能和铁传甲一样选择沉默。
       金风白虽陷入道德困境中不可自拔,但在他的心目中,铁传甲当然是无罪的。如果古龙能修订一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这个细节,改成是他而不是那个可有可无的边浩去邀请阿飞来审判铁传甲,那么这场审判的一切角度就完美了:出于义气,他必须和他的兄弟们去四处侦缉铁传甲;出于正义,他又必须想尽办法在铁传甲真正归案的时候施加援手──作为一个出色的江湖侦探、追查行踪的行家,他不可能查不到阿飞和李寻欢、铁传甲的交往,他应知道阿飞会救铁传甲。

       然而梅花盗一案中,阿飞莫名其妙地成为一个恶盗的帮凶。从全知全能的作者笔下,我们当然知道阿飞和李寻欢都是被人冤枉和陷害的。但是在别人为审判者的情况下,找出证据去证明梅花盗另有其人是他们唯一的自救途径。
       对比李寻欢在少林寺的斗智斗勇,阿飞的努力实在乏善可陈:因为他想到办法是,冒充梅花盗去杀一些该杀之人,达到为被囚禁在少林寺的李寻欢洗刷罪名、至少也为他争取到一定破案时间的目的。
       在这里,阿飞再一次陷入了洪七公的绝对道德自信:既然张胜奇、申老三等人都是该杀的“恶徒”,那么即便采取了冒充梅花盗的手段,也根本不影响审判结果的正义性。
       他终于掉进了林仙儿、百晓生等人精心设置的陷阱。如果不是李寻欢和心树大师巧妙引单鹗入彀自招罪行,估计阿飞最终肯定要被那帮虚伪的道德自信者轻易地“我代表江湖判处你的死刑”。

       3

       梅花盗一案给阿飞带来的影响是惨痛而长久的。
       作为一个习惯于充当审判者角色的强者,突然有一天他换位成为一个被审判者,特别是他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洗刷清自身上的罪名后,他对江湖审判者这个角色的担当必然会有了全新的认识。
       于是在《边城浪子》中这个飞扬热血的少年变成一个沉默的陌生人出场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位伟大的法官。
       我之所以称之为伟大的法官是基于以下两点认识:
       其一,他因无名而中立。
       对《边城浪子》中的阿飞,古龙从始至终都称之为“陌生人”而非“阿飞”,即便在追星女丁灵琳兴奋地认出了这位前辈偶像之后。如果回顾几十年前他刚出场的那句“不成名我只有死”,我们不仅要唏嘘:要经历怎样的一段沧桑才能把一个人改造得如此的平静啊?
       其二,他因中立而公正。
       对于傅红雪,阿飞有明显的好感,可是并不因此偏袒傅那种盲目的复仇和无理由的杀人。我相信古龙安排的阿飞试剑路小佳的那个细节,绝非简单的证明他作为前辈高人所达到的武学境界,更有深意的想必是为了告诫傅红雪:绝对的武力并不代表绝对的真相,武力并不能代替正义审判。
       对于幕后者易大经,阿飞明显没有好感,因为易大经给他的感觉像龙啸云。但是,判断易大经与龙啸云的相似性已经不再是光靠那“野兽般的直觉”了,阿飞得出这个判断是建立在搜出易大经仿冒李寻欢字迹的有力证据之上。
       最后,在易大经供述的基础上,阿飞对整个梅花庵血案(和梅花盗一案相同在“梅花”俩字上)下了两个结论:
       ──他(白天羽)也许做错很多事,但我想他最错的还是交错了朋友。
       ──我也并没有说一定是你们错,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也许是永远都没有人能判断的。
       从大陆法系法官看来,这个判决明显是不合格的。如果洪法官在场,想必是这样宣判的:白天羽负义薄幸,易大经大奸巨恶,均为该死的恶徒!白天羽已死毋论,易大经,你就是第二百三十三人!
       南京的王法官如在场,一定会对洪法官的上述判决心有戚戚哉:从常理来讲,你易大经如果对梅花庵血案问心无愧,为什么要冒充李寻欢的字迹骗阿飞去杀傅红雪?   

       英美法系有两位伟大的法官霍尔姆斯和卡多佐在总结他们的法官生涯后,均在他们的著述中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为逻辑的大前提──法律规则是不断变化的,一种在从前社会属于进步的法律理念,在当今社会中或许已经成为落后的异端,因此纯粹依靠逻辑是危险的,法官必须密切审视社会并从自己的经验中立法。
       好比洪法官,从他杀第二个人开始直至他杀到第二百三十一人,他的判词想必除了数字的增加外再无新意。逻辑重复,杀人继续。那么不管他在美食上的人性表现得有多么卓著,事实上他在工作方面已成了一台精密而嗜血的杀人机器。
而阿飞在经验中学到的是:司法绝不是科学,逻辑并不绝对的可靠,精确、正确的判决更是从来就不存在。
       因此阿飞会审执分离,将判决的执行事项交给傅红雪为之。在我所看到车载斗量的江湖中,这几乎是唯一的一例。
       古龙所在的台湾不折不扣应归为大陆法系,金庸所在的香港不折不扣应归为英美法系,两人更都曾在当地打过官司,至少都亲身经历了两地的司法系统运作过程。然而在他们的江湖中,审判方式却刚好相反。
是巧合,还是必然?

       4

       江湖毕竟是江湖。
       如同西方正义女神蒙眼象征中立,一手持天平象征权衡,一手持剑象征现代法治须以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器为依靠。江湖中,你也永远只能依靠你自己手中的剑。
       所以洪法官在宣判之后,立即“手持竹棒,只防他(裘千仞)羞愧之余,忽施突击”;而阿飞之所以能震慑易大经,很大的原因也是在于他的惊世武功和他那些能令人感觉比死还可怕的手段。
       实力,永远是一个江湖人的根。你若想做一个江湖中的审判者,你必须有比一般江湖人更强的实力,除此别无他法。
       和阿飞少年时同时代的金风白,因为没有足够的实力,所以他虽然竭力想做一个主持正义的法官,却永远无法实现审判的正义。

       金风白是一个落拓、黝黑、其貌不扬的江湖小人物,他的身份则是个卖野药的郎中,然而书中透露,这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曾经是南阳府一贴堂金家药铺的世家子。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以下一系列场景:意气风发的世家子金风白天性好武,结交了翁天义等肝胆相照的兄弟,共同组成中原八义去行侠仗义。一群意气相投、家世良好的年轻人每年中秋前后,都要在老大的庄园里欢聚一段时间。他们侠名在外,良朋在侧,美酒盈尊,人生到此似乎再无缺憾。然而在某一个特殊的场景下,这个年轻人却骇然发现自己最尊敬的老大“义薄云天”翁天义竟然在做杀人越货的没本钱勾当。这个不失善良的年轻人陷入道德困境不可自拔,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大继续作奸犯科而一筹莫展。终于,铁传甲被派来调查案件,不久后他们的老大就被秘密处死。接着是世家敝败,这群年轻人从此踏上了寻找铁传甲复仇的漫漫之路。
       可以肯定的说,金风白的荒谬人生就此开始。
       我无法想象他和其他结义兄弟们在一道侦缉铁传甲过程中所表现的那种不合时宜的迟疑和钝滞;我也无法想像他眼睁睁看着被仇恨占据一切的兄弟们把一生耗在复仇路上、自己却不敢说出事实真相的犹豫和痛苦,或许还有荒谬感;我更无法想像当阿飞从他们的审判中带走铁传甲时他是意外还是欣慰。
       金风白因实力(武功)不足以支撑起他直面人生的勇气,随着他的结义兄弟们在复仇路上所花费的代价越来越大,他逐渐更完全失去了坦露真相的勇气。从最后铁传甲为他们拼得一死后,他却对二哥易明堂说“姓铁的既已死了,我们退吧”来看,在死亡的威胁下,他差点就选择了让铁传甲作牺牲。
       如同杨过在金庸笔下曾是个异类,金风白在古龙笔下也是个异类。
       杨过武功没有练成时,在天下群雄面前坦诚自己要娶师傅做妻子,被最尊重师傅的郭靖一把抓住胸口,差点就被击破了天灵盖。但等他武功练成后,要娶师傅做妻子依旧,郭靖最尊敬师傅也依旧,但是包括郭靖在内就再也没有人拿宋朝的礼法来审判他。
       作为一个江湖中的小人物,金风白虽有自己胸中神圣的道德律,只是没有实力支撑的道德律在现实中不值一文钱。
       ──你愿做阿飞,还是金风白?
       ──你能做阿飞,还是金风白?

       5

       实力之外,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江湖审判者还必须具备性格方面的某些特质。
       金风白之所以陷入道德困境中不可自拔,被他解释为“翁老大对我一向义重如山,连铁传甲都不忍说,我又怎么忍心说出来?”
       金风白的话显然是很有问题的:铁传甲固然会出于内疚而不忍心泄露翁老大做强盗的秘密,同时他也深知即便他向中原八义告以原逶,这些已经将人生捆绑上复仇战车的江湖人也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但是金风白为什么从来就不愿意在中原八义这个小圈子里坦承真相呢?
       只能解释为翁老大已经成为他心目中的神,对神那是万万不可有一丝不敬的想法。这种思想经过十七年的不断在头脑中强化,使得他最后已经丧失了直面真相的勇气。
       完全屈服于某种权威极其容易使人陷入偏执和疯狂。比如《创世纪》中的张自力,当他极度尊敬的大哥死于非命,而他认为仇人是叶荣添的时候,他对叶荣添的复仇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这样疯狂的理念一路滑坠下去,使得他根本没有办法最终接受叶荣添并非杀他大哥的凶手的事实。
       写出金风白数年后,古龙曾在《流星蝴蝶剑》写了马方中、孙巨两个肯为朋友忍受一切、牺牲一切的极端人物,同样古龙解释为“因为老伯是他们心目中的神”;但再过数年,古龙对《英雄无泪》中赚人眼泪无数的钉鞋,赞叹之余却也借卓东来的口不无刻薄的评价道:钉鞋对朱猛就好像一条老狗对它的主人一样。
       在古龙描写的各种友情之中,金风白、马方中、孙巨、钉鞋这四个江湖人基本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的人格都为他们的主人/老大吸收,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就是为了主人/老大。他们自愿蒙上眼睛,却是习惯盲目而不是为了中立。
       很难说古龙是赞赏和完全同意这种男人之间的感情方式的,否则我们就会看不到诸如欢乐英雄,楚留香、陆小凤和他的朋友们等人物。但其中写的最好的,还是阿飞与李寻欢的故事。

       阿飞是个多情的人,他的感情就像冰山下的熔岩。
       当他第一次结识李寻欢,就将这个人当作了自己的终身好友。为了替李寻欢洗刷梅花盗的罪名,他可以冒着性命危险独闯兴龙庄。
       而当他将自己的第一份感情奉献给林仙儿的时候,这种感情更纯粹得令人动容。即便林仙儿被揭露为梅花盗、即便在性爱方面“任何人都可以,就是阿飞不可以”、即便他曾认坚持“不成名我只有死”,但最终他都能抛下一切跟林仙儿去过打狐狸、数梅花的苦居生活。
       但他的人格从来就没有依附于李寻欢、林仙儿这两个人。
       他曾视李寻欢为精神之父,但是当李寻欢一再想向他证明林仙儿本性难移的时候,他会爆发出犀利的质问──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
       他似乎从未怀疑过林仙儿,但是在林仙儿把他与李寻欢的关系比作荆无命与上官金虹之间相互利用的关系的时候,他会严厉地告诫林仙儿──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在某种世俗的权威面前,阿飞或许会迷失,却永远不会屈从。如果没有这份对自身人格和尊严的执著,他也不可能“突然想通了”。
       阿飞确实是个太骄傲也太孤独的人,但他是否真如丁乘风所评价的那样──“是个永远也做不出大事来的人”呢?
       他确实不如洪七公那样,领导了一个江湖大派,做了许多的“大事”。
       他只尊敬自己内心的道德律,而且,他从不要求别人去服从这种道德律。

       6

       我曾想象:在某座荒凉边城的一条古道上,在二十余年的光阴中,曾经先后走过了两个陌生人。
       第一个陌生人,当他孤寂的背影从尘土滚滚的路上走过时,偶尔回头,眼神游离、迷茫、萧索、空洞。
       第二个陌生人,他孤寂的背影从同一条尘土滚滚的路上走过,却从不回头。但如果你能追及前头并等候他的目光,你会从他平静的目光中想起一个已逝歌手的某段歌词: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就像带走每条河流/所有受过的伤/所有流过的泪/我的爱/请全部带走。
       我会在那一瞬同时祝福这两个陌生人:
       ──陌生人,愿你们在江湖获得幸福。

  
发表于 2007-9-23 16: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在天涯里没有抢到,在这里抢到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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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17: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边城浪子》里阿飞的出场,共三章,一万多字。

这一万字,已经把一个从性格叛逆却也能虚心接受良友教诲的愤青,到沉稳淡定开始给晚辈摆事实讲道理的中年男人的转变过程,刻画得非常深刻生动。

当然,他骨子里的那股尖锐始终不变,只不过从锋芒毕露转为英华内敛。如黑泽明《椿三十郎》里的仲代达史和三船敏郎,同样锋利的两把宝剑,一把永远处于出鞘状态,另一把则被剑鞘包围,看不出什么光彩。

梁羽生也喜欢让上一部作品的主角,在续集里以前辈面目出现。可惜这些主角们在下一代的江湖中,不仅风采全失,甚至让读者产生老而不死是为贼的错觉。

古龙的三个处理是饶有趣味的。

一是从头至尾只以“陌生人”命名;

二是武器从利剑变为短棍;

三是陌生人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因为我已老了,老人的话总是比较多些的。”

至于他归隐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当然不知道。

这种写意和留白的技巧,非大高手不能办。

另外,就此文前三节看来,只要是学法的,都免不了手痒,走走王怡论武侠的不归路。

这个话题某人更有发言权。

关门,放风行天下。

PS:楼上的兄弟,抢沙发的时候,顺便谈几句看法,沙发坐起来不是更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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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18: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上一部作品的主角,在续集里以前辈身份出现,在古龙的作品中,极为少见,大多数情况下仅仅只是提到名字。

每次读到边城中陌生人出现的这一段,都会让我悠然神往,莫名激动。这一段确实非同一般、饶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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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22: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审判裘千仞一节,早就受到了王怡辛辣的嘲讽。但洪法官是否属于大陆法系,却是值得怀疑的。相对而言,大陆法系的法官对于法律的适用是机械的,他们宁愿把法律与数学相联系,把法律适用等同于套用数学公式,认为填入数字后经过周密计算便可以得出准确结果。三段论是大陆法系法官的拿手好戏,中国的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往往如此表达:债务应当清偿,这是大前提;张三欠李四款4000元事实清楚,这是小前提;故判决张三偿还李四4000元,这是结论。但是,并不能必然的认为,适用三段论的法官便是属于大陆法系。因为大陆法系的法官对于法律只能适用,而不能创设。洪法官所适用的大前提即恶徒该杀,显然是由其自行创设的规则,由此看来,洪法官不仅仅在行使审判权,也同时行使着立法权。能够享有如此权力的,已经不是法官,而是君主。

当强*犯欧阳克为洪法官所获时,所受到的仅是责骂与小惩,而裘千仞受审却获得死刑,这当然不是因为洪法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得不扎实,只是流于形式,从而导致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显然,洪法官对欧阳克行使了特赦的权力,或许欧阳克因为其叔叔的关系,而属“八议”之列,可以同罪而不受同罚。无论如何,这也是为大陆法系所不容许的──总不可能立法规定强*罪应处死刑,而甲犯强*罪仅仅受到训诫。这已经不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而是严重的徇私枉法。由此来看,王怡称洪七公为江湖的道德高标,也许只是一个反讽。

总的来看,洪七公一言可以立法,一言可以废法,他不是法官,而是帝王,是君主。

古龙江湖的审判模式是否属于英美法系,同样值得怀疑。

英美法系苟求程序正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有的美国人都认为辛普逊有罪,但是因为证据的瑕疵,辛普逊却被开释。然而阿飞在审理易大经一案时非但未保持消极的中立,而且行使侦查权积极主动的取证,已有违背中立之嫌了。而且这样的证据,在英美法系国家,是否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还是值得怀疑的。阿飞法官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很大一部分还是来源于自由心证,而这恰是法国法中的玩意儿。而且阿飞法官在审理此案之前,明显的对易大经无好感,在内心已经有所偏倚,怕是也违反了法官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若是四会法院的莫兆军法官也如此积极主动侦查一番,怕也不会承受牢狱之灾。至于南京法院按常理判决彭宇一案,并无可责之处,毕竟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而且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也不相同。最高法教导我们如何认证的时候,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之类的字眼也是赫然在条的。

古龙在血海飘香中对任何侠客皆可充任法官及刽子手的资格提出了质疑,并喊出了法律庄严的口号,但是大约十年的时间,他就改变了看法,认为:“报复”并不是种很好的法子,只不过那至少总比让恶人逍遥法外好。开始提倡以牙还牙以血还血,重归于蛮荒的丛林正义。其实武侠小说中的审判,往往是绕过繁琐的程序去追求实质正义,例如铁枪庙中,欧阳锋法官审理的黄蓉指控杨康谋杀欧阳克一案,黄蓉代表控方公然诱供,并与欧阳法官一起用馒头贿赂限制行为能力的证人瑛姑,在杨康明显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而不给他指定辩护人,最终给杨康定罪。在江湖中,只要实体是正确的,任何程序上的错误便可以被原谅。其实这也是中国传统的、朴素的司法理念,包青天所审理的案件至今尚被津津乐道,便是有力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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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22: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怡的文章也贴在后面,以供参考。其实王怡引法入侠,往往是另有所指,法与侠对他而言,只不过是棵桑树而已。他在本文的题眼在于最后一句。


郭靖的哈姆雷特式危机

《射雕英雄传》里,郭靖出得江湖,一年之中惨遭大变。五位恩师抛尸桃花岛,成吉思汗意欲南侵,母亲李萍则在郭靖面前断然自尽,以明其志。郭靖纵马南归,一路上又是兵荒马乱,尸骨遍野,令人触目惊心。郭靖茫茫漫游,不知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一时间诸般事端纷至沓来,如同哈姆雷特得知叔父杀兄娶嫂的真相后,陷入不得解脱的质问之中: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郭靖不得不停下来,像兔子一样暂时退出与乌龟的比赛,对自己进行碎片整理。

"练了武艺又有何用?连母亲也不能保住。"
"我一心要做好人,但到底让谁快乐了?"
"完颜洪烈自然是坏人,但成吉思汗呢?"
"穆念慈姊姊是好人,为什么却对杨康死心塌地地相爱?"
"我怎能杀别人的儿子,叫她母亲伤心痛哭?但是,难道任他来杀我大宋百姓?"
"我勤勤恳恳的苦学苦练,到头来只是害人。但不学武我又做什么呢?我这个人活在世上,到底是为什么?"
"活着好呢,还是早点死了?若是活着,此刻已是烦恼不尽,日后烦恼自是更多。若是死了,当初妈妈又何必生我?"
"世间到底有没有天道天理?老天爷到底生不生眼睛?"
   
你说郭靖笨不笨?这些问题没有慧根又如何思量得出来。连修道数十载的丘处机也将他开导不了。郭靖一句反:"武功要练到四位前辈一般,固然千难万难,但即便如此,于人于己又有什么好处?"丘处机立刻就呆了,只有叫他去找周伯通。
   
韩非将游侠列为五蠹之一,就是看不惯这些江湖之人以武犯禁,任用私刑。而现代法治的一个目标就是要减少和消除私力救济,并将善恶恩仇纳入一个看得见的诉讼程序当中。
   
侠客们脱离宗法社会,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其价值取向便以"忠义"为先,孝悌为后,与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殊为不同。杀人活人,全在一念之间。一个不再以孝为根基的江湖社会,杀起人来就没什么恻隐之心。李逵的母亲被老虎吃了,回到山上摆谈起来,众位兄弟只问杀虎的细节,说到痛快处哈哈大笑,没有一个人有片言安慰之语。当然李逵恐怕也不需要安慰,每一回劫法场,他都像过节一般,见人就杀,不分军民。又加上没有源自宗教的对于善恶的绝对标准,杀与不杀的问题,每个侠客都全凭自由心证。黑白两道,谁杀谁不杀,大侠们心中通常都是泾渭分明、毫无怀疑的。所以在一个如此崇尚暴力的环境中,郭靖能够灵台清明,屡遭惨变之后堕入信仰危机,已经算有大智慧之人,在射雕一族里已是一枝独秀。相比之下,黄蓉的那点小聪明又实在算不了什么。
   
后来上了华山,看见丘处机被沙通天等人围攻,情势危急。郭靖在一旁天人交战、内心苦痛不堪:"丘道长若被彭连虎等害死,岂非全是我的不是?但若上前相助,将彭连虎等击下山去,又到底该是不该?"

此时的郭靖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他渐行渐远,慢慢不闻兵刃相接之声,独自倚在石上,呆呆出神。

此时郭靖心中真正的问题是,谁有权力去杀人?谁授予了侠客做法官和刽子手的资格?暴力本身是一种善还是一种恶?
丘处机与沙通天,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天啊,我该怎么办?

洪七公的出现,终于将郭靖从哈姆雷特式危机当中解救了出来。
   
裘千仞作恶多端,在华山被众人围攻,眼见像拿撒拉的妓女一样凶多吉少,又没有耶稣出来发问,便哈哈大笑,自己跳出场子,向众人质问道:"说到是非善恶,嘿嘿,裘千仞孤身在此,哪一位平生没有杀过人,没有犯过恶的,就请上来动手!"

一灯大师长叹一声,首先退下。其他各人扪心自问,皆心中有愧。五十步笑百步,谁有道德上的绝对优势和权威向他扔石头呢?

这时洪七公作为江湖上的道德高标,从天而降。接下来一席话掷地有声、大义凛然:
   
"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人,老叫化贪杯贪食,可是生平没有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个!"

没有一个人敢有意见,连裘千仞也为之气夺。

一个杀了二百三十一人的洪七公,说自己问心无愧,生平没有错杀一个。你信吗?你又行吗?反正我是首先就不信的。也自认不行。
   
当一个凡人拥有对旁人的生杀大权,拥有以善恶和绝对真理的名义去宣判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江湖是一个最容易自我膨胀的地方。手执利剑就等于口含天宪,这种侠客们的救世主心态仅仅来自于武功的卓越,并没有更高的意识形态来为这种绝对权威加冕。因此它显得比君主制下的权威更加无理,世俗的君王,至少有"合法性"的说词,比如孟子的"天子受命于天",胡克的"神授君权"。
   
"统治人类的权力是一种可怕的权力"。这是罗伯斯庇尔在大革命初期说的话。这位罗先生因此大声呼吁取消统治者杀人的权力,他说:当一切人的力量用于对付一个人的时候,死刑是极端不公正的。
   
那时的罗伯斯庇尔,多么像正义凛然的洪七公啊。但在随之而来的腥风血雨中,罗先生狂热地高叫着:杀死路易十六!杀死王后!雅各宾取得政权后,罗成为法国事实上的最高领袖,无论他有着如何令人称道的个人品质和崇高目标,一个洪七公就这么轻易地变成了杀人如麻的东方不败。
   
但郭靖是完全被这一番话折服了。心中豁然开朗,想到:"原来只要不杀错一个好人,就是问心无愧。瞧师父指斥裘千仞时,何等神气凛凛。只要我将武功用于仗义为善,又何须将武功抛弃忘却。"

洪七公成为了郭靖在信仰危机中意外抓住的救命稻草。他的慧根也就到此为止。他完全忽视了当裘千仞悔过跳崖时一灯大师的言行,也使自己提出的问题转移了方向。

如果说郭靖和洪七公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的江湖力量,金庸后来的作品就慢慢倾向怀疑论了。最后抵达《鹿鼎记》的虚无主义,武侠就再也写不下去。
   
郭靖重获信仰,渐渐树立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终极目标,构成这个终极目标的两个主要信念,民族大义和正邪之分,在后来的两个大侠身上,对单纯信条的绝对自信终于被复杂的现实彻底击碎。这两个大侠就是契丹人乔峰和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令狐冲的慧根最高。之所以说令狐冲是真正的隐士,是唯一真正笑傲江湖的人,就在于他完全降解了属于郭靖的终极目标。他最终跳出了所有杀戮的理由。他对于世俗价值的怀疑也是最深的。郭靖在灵台清明的一瞬提出的问题,直到令狐冲的出现,才得到一个最后的答案。
   
令狐冲是一个江湖之上的个人主义者。他在本质上更接近哈姆雷特。虽然他的解脱之路却是彻底东方化的。梅因在论及"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进程时,说:"起初,人们首先不是被视为一个个人,而始终被视为一个特定团体的成员。"在金庸笔下,我们看到只有令狐冲,在精神上是作为一个个体,而不是作为一个团体当中的成员而出现的。他比乔峰更本质地使江湖的乌托邦遭到摧毁。
   
在一个个人主义和后金庸时代的江湖中,像洪七公这样的人物本不该出现在古龙的笔下。但侠客杨凡(《大人物》),却是又一个在乌托邦的路上执迷不悟的罗伯斯庇尔。田思思离开家去寻找她心目中的大人物,结果爱上了其貌不扬的大头鬼杨凡。最后谜底揭开,这个杨凡的平凡不过是外貌,他原来才是真正的大人物,是秘密组织"山流"的首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秘密组织呢?是一群热血青年怀着正义,去暗杀江湖之上的"坏人",他们希望这个江湖变得更美好,变成一个乌托邦。

他们把这种事叫做"锄奸"。
   
杨凡的道德优越感和绝对的自信,使这部武侠小说成为我最不喜欢的、也是古龙中后期作品中最不可原谅的一本。因为他彻底背叛了一个自由主义的江湖,背叛了古龙自己的武侠精神,甚至退回到了金庸的起点之前。杨凡连郭靖都不如,连灵台清明的一瞬也没有。那么多人的死从没有让他陷入过信仰危机,却成为一个坚定而冷酷的原教旨恐怖主义者。
   
有一天,如果杨凡也振振有词:我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人。我生平没有杀过一个好人,王怡,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个!

列位看官,我的丧钟为你而鸣。

(来源:《文汇报》 2002年10月24日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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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08: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的江湖讲究辈份,温瑞安的江湖推崇权力,司马翎的江湖独尊智慧。但不管是谁的江湖,最后都得靠拳头说话,实力为王。

早在《绝代双骄》已有小鱼儿的忏悔和反思:

“不错,花无缺的计谋也许不如我,但像他这样的人,又何必再用什么计谋?只因他有真实的本事。”
“而我……我却只想靠聪明、靠运气……一个人若只有聪明,而没有本事,那又有什么用?”

《白玉老虎》对此更有进一步的阐述:

曲平的人已飞扑而起,向唐缺扑了过去。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件事。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武功远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差得多。
他一直认为一个人并不一定要靠武功才能成功,机智,镇定,人缘,都比武功重要。
现在他才知道他错了。
因为他干的是这一行,在他生存的这个环境里,武功不但是极重要的一环,而且是一个人的根。
如果你是一个商人,你就绝不会放下你的算盘,如果你是个文人,就绝不能放下你的笔。
因为那是你的根。
如果你忽略了这一点,不管你有多聪明,不管你的人缘多好都一定会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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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4 10: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就知道风行一定有独到的见解。

──或许欧阳克因为其叔叔的关系,而属“八议”之列,可以同罪而不受同罚。

这个是有道理的。金庸的江湖属于身份江湖,边城说的“讲究辈份”并不是很准确,比如天龙中就讲过,徐长老辈分虽尊,但还是帮主最后拍板的权力。丐帮等级森严、每任帮主指定接班人都表明它已经隐隐是个小朝廷了。

神雕中,杨过等人来到华山自封五绝,没料到一群武功差劲的痤人来附庸风雅,于是毫不客气把这帮人赶走了,可见老先生的中国式立山头作风实在可畏。因为说声“你没有这个资格”,这是最方便也最有效的杀伤敌人的方式。

没想到老先生在市场准入平等的香港呆了那么久,利用香港的出版自由发表了那么多影射性文字,作品的骨子里却还是老式的作风。令我想起鲁迅的那句不客气的话:明明是呼吸现今的空气,却侮蔑尽现今。

不过我看不出金古两人在约束武力上有何不同,都是内心自律。但大虾如果主要是靠制度而不是个人的道德观感来约束的话,江湖也就基本不是那个味道了。

当然两人还是不同的,老先生喜欢别人在道德上向他的大虾看齐,古龙却会说,大虾有大虾的活法,河蟹有河蟹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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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4 10: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风行的“至于南京法院按常理判决彭宇一案,并无可责之处,毕竟法官不能拒绝裁判,而且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也不相同”再说几句:

我认为该案有大大可责之处,我觉得法官判案只有穷尽成文法和习惯法之后,才或许可以“按照常理”。

台湾民法第一条: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而我们大陆,假设就同一个事实不同的当事人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法官应判断哪个事实的发生有“高度盖然性”来决定取舍,这是最高法院的证据规则明确规定的,换言之,属于成文法,应优先适用。
“高度盖然性”当然是法官的自由心证,但是毕竟会有一套客观标准,法官不得乱来。
如在英美法系,老太太这方的证据有那么多程序上的问题,早就被否定掉了。
虽然小伙子也未必能达到“高度盖然性”,但鉴于举证责任的分配上,老太太有举证证明小伙子撞了她的责任,但既然她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则应该推定小伙子主张的事实具备“高度盖然性”。
 

嘿嘿,今天和风行探讨的东西已经超过了帖子了。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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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3: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的江湖属于身份江湖。

身份与辈份无关,例如你是皇帝的叔叔,那怕权势遮天,见了皇上也只有乖乖的跪下磕头,皇帝要打你屁股你只好忍痛,并不能拿“我是皇上的叔叔”作为抗辩的理由。

在金庸的江湖中,觉得张无忌可以作为这方面的一个典范,当昔日的曾阿牛成为明教的张教主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殷鹰王虽贵为其长辈,但是见了张无忌也要自觉的执属下之礼。

刘禹锡的房子虽谦称陋室,仍然夸口“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见,鸿儒与白丁之间的界限森严,并不可以随便逾矩。

在古龙的江湖中,身份的界限逐渐消失,李寻欢算得上是阿飞的前辈,但是并不能成为阿飞在李寻欢面前失去话语权的理由,在流星蝴蝶剑中,古龙更是说:对老年人应当尊重,但是不一定要服从。不管是李寻欢还是阿飞,不管是老伯或是孟星魂,都是一个个平等的主体。这个主体的平等,与金庸笔下周伯通与郭靖结交、向问天与令狐冲结交,并没有丝毫的关系与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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