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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路乞说到李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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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7 03: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路乞,一个会说流利普通话和广东话的美国人,应该已有不少人听说过,但我孤陋寡闻,直到上星期才偶然地从《鲁豫有约》里知道这样一个奇怪的人。

  路乞是他自己起的名字,不是陆小凤的陆,是大路的路,据他自己说,取自屈原的“路漫长其修远兮”,而乞,是因为他有个“怪癖”──他经常衣冠楚楚在中国的大街上拾捡地上的烟头果皮,如果附近没有垃圾筒,他甚至会把垃圾放到他的西装口袋里……

  一米九多的高个子,一个将近七十岁的人,不时地弯着腰在地上拾垃圾。有句古话叫光棍眼里揉不进沙子,而在他的言行里,他是在不停地和垃圾作斗争。

  突然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人,我的第一反应是诧异,然后是心灵的悖动。

  人的年纪渐长,骨头渐脆,大脑则愈发麻木了。早就不认同中国是礼义之邦这类的话,所以也见惯了马路上的口痰垃圾,也见惯了一些人稍为背转身子就在大街上、花树后撒尿。

  也听说过德国人在三更半夜里没有电子眼的红灯前,依然会老老实实地等三分钟后转灯,但更加见惯了很多的外国人,在我居住的城市里,也和我们的国人一样冲着红灯横过马路。所以我一直以为,再纯粹的守道义的人,来到现在的中国生活,一定会最终被我们的国人同化。

  因为如果他们守法守道义,他们就会被身边的人视为异类,简单地说,被视为傻瓜。

  这应该是中国人的力量吧,嘿嘿,众口烁金。

  就好象有人说过,历史上的中国(应该说是中原大地),不是好几次被异族人侵占吗?没用的,最终他会被中国人所同化,然后他会被我们的国人赶回老家。哪怕是纵横欧陆的蒙古铁骑也一样。

  然而,在路乞的身上,我看到了难能可贵的纯真与坚持。

  这个外国人,他身体力行地自发拾起地上的垃圾,他每日如是地这样做,一开始连他的中国妻子也极力反对,但他坚持了,最后反倒是他的中国妻子接受了他的做法,还帮助他在大街上,舆论上,网络上推广这种行为。

  路乞,很好地为国人上了一课。

  *** *** ***

  有点可惜的是,我觉得鲁豫也未能完全接受这个奇怪的外国人吧,所以总觉得鲁豫似乎很想调侃一下这个外国人,而路乞虽然能说十分流利的国语,却配合不了鲁豫,反倒要他的中国妻子替他的行为心态作出国人可以接受的解释,所以我当时只看了开头就转了台。

  然而,路乞,这个名字我却深印脑中,甚至和李探花放在了一起。

  李探花,一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名字,有人说他傻,有人说他伟大,更有人说他是自恋甚至是虚伪……

  李探花将自己心爱的女人让给了救过自己一命的朋友,换来的是几个人永恒的痛苦。这样的一个人,我对他的态度,也有过好几次的转变。

  第一次知道小李飞刀这个人,我会被他所感动,在同情他这个饱受自己心理折磨的中年人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事迹当得起男子汉的称号。

  当然,我并不认同他的让爱,所以我曾经对自己说,如果是我心爱的人,我断断不会这样傻把她让出去,相反,我会用一生的时间来珍惜她,要她觉得我会是她无悔的最好的选择。

  当时我十六岁。

  *** *** ***

  后来,当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开始怀疑起李探花,觉得他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么伟大。

  在先生后来的故事里,只要提起李探花,一定是赞颂他伟大的人格,赞颂小李飞刀背后代表的仁爱。但我却已经不大认同,李探花也杀过不少人,除了上官金虹,还有大欢喜女菩萨、百晓生……先生借别人的口说李探花信守宽恕和爱要比仇恨的力量大,但好象也不怎么觉得李探花有宽恕过谁。

  他对林仙儿更谈不上宽恕,而是想借吕凤先的手去杀;龙啸云几次害了他,他没有报复,但似乎只是歉疚的成份居多,不见得这就是伟大和宽恕。

  更主要的,是他的让爱,让人怀疑只是种假伟大。

  所以,当时的我认为,这只是小说里虚构的人物。而且,李寻欢,并不是先生口中说的那么伟大。

  *** *** ***

  然而,当我活到现在,三十好几的时候,我还是认同了李探花这个人。

  至少,我可以为他的让爱作出解释:

  无疑他是爱林诗音的,然而他当年的让爱,是因为他还年轻。

  年轻时候他对林诗音的爱,还是停留在表面上的,所以他认为他的让爱,会是他们三人最好的结局。

  因为,他的年轻,他还不大懂得爱。

  ──就好象我的初恋。

  我的第一次恋爱是高二的时候,糊里糊涂地就开始了,她向我表白,然后我也就来者不拒。老实说,当时我对她,也说不上什么喜爱,反正就在一起了。反正在和她一起的三四年里,我一直不认为我对她的就是爱。

  当时我会想,这就是我的恋爱吗?没有什么灿烂的激情,没有什么撕心裂肺的爱恨纠缠,就这样一起了三四年。当然,如果再发展下去,再过多几年,我会和她结婚生子。但是,我会觉得不满足,觉得如果一个人就这样地完成恋爱、结婚,这人生也太简单了吧?

  后来,是她先提出的分手。

  分手的时候是有一些痛苦,毕竟彼此很熟悉,但我也有一种解脱的意味。我想,分开了也好,反正我还年轻,我还没有经历到我所向往的澎湃的爱情,重新开始,我会找到的。

  转眼就十几年了,到现在我还是孑然一身,我找到了我所追求和向往的东西了吗?好象找到了,也好象没找到。或者说,找到了,却没有得到。

  可能因为这样吧,我会偶然地前起她。五六年前曾经见过她,她还独身,似乎她对我还有感情,但是我当时心里还有其它的人,但当我现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我却不想再去找她,甚至,我不敢打听她的近况。

  想到李探花,也许他和我也是一样,年轻的时候向往爱情,也怀疑爱情,所以他认为他虽然是爱林诗音的,却未必很深,而且,那些爱,是没有比较的爱,又或者,李寻欢也象我一样的想法,初恋不一定是最好的,只要去找,一定会找到新的、更适合自己爱的人,所以他想林诗音也一样有类似的想法──林诗音当然也需要自己走一走,找自己的爱。

  所以,他觉得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这会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这是他年轻时候的想法。所以,他的让爱,不是伟大,也因为这样,他不是故作伟大,既然不是故作伟大,更谈不上是假伟大。

  但在李寻欢江湖游荡的岁月里,他一定也接触过很多的女性,有比林诗音漂亮的,有品性更好的,但最终却发现,原来林诗音才是最适合的。

  但那时的林诗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过尽千帆皆不是”,这是怎样的一种痛苦。

  我现在就有这种苦恼,相信李探花一样如是。

  所以,李探花会痛苦,会日夜用他的刀,刻着她的样子,然而又不敢刻完。

  当然,我还不至于这么痛苦地怀念我的初恋,毕竟,我和李探花不是同时代的人,现在这个年代,是物质丰裕的年代,有五光十色的酒吧,有各种各样的女人,还有光怪陆离的网络,虽然,我还没有得到我最想要的爱情,但我不需要深邃地怀念以前,即使怀念,但我不会悔恨。

  只是,以后的我,会向命运低头,看来我是得不到我最想要的爱情了,我会选择妥协。

  *** *** ***

  顺带一提的是为什么李寻欢会事隔十年后重回故居,因为,我也有类似的经历。

  在我的初恋分开之后,又过了几年,我心里有另外的人,而她也有了男友,所以,很久没有见面的我们结果又见了面,我以为这只不过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的相会,没想到最后,我带着醉意恶作剧地吻了吻她的嘴唇,只是轻轻的一下,但竟然又发生了我意想不到的事──过了几天,她告诉我,她已经和她的男友分开,因为她其实并不爱她的男友,而她,选择了重新和我开始。尽管她的那个男友,比我好上百倍。

  只是,当时她并不知道我心里头另外有人,而我心里的女孩子,是苦追多年求而未得,我正处在继续争取还是就此放弃的心理挣扎中……

  总之,一笔糊涂仗。以后的事也不想多说,之所以提到以前的糗事,是突然惊觉原来所走的路,竟和李探花有一些的相似。

  李寻欢十年后重归旧巢,也许他想,隔了这么多年,他虽然怀念林诗音,但他的怀念和痛苦,是因为他找不到可以替代林诗音的人,而林诗音应该没有这样的烦恼,因为毕竟林诗音有深爱她的龙啸云,所以,李探花才觉得重见旧朋友应该不会有问题,但却没有想到他的回来,让本已经心如止水的林诗音心里激起涟漪。

  这是李探花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如我当年恶作剧地轻吻我多年前的女友后同样发生了很多我始料不及的变化,而这些变化,给我当年初恋的她,带来了很多很多的痛苦。

  就如燕十三夺命十三剑后第十四剑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变化。

  如果可以预知未来,我一定不会在分手多年后再接触已经另有她自己生活的她。就如李寻欢如果可以预知重回兴云庄的后果,他一定不会回去。

  *** *** ***

  说了这么多,只想说明,李寻欢的让爱,不是假伟大,而是年轻,他并不是虚伪的人,这样的人,生活中似乎不多,但他对爱情的看法,其实也是常人都有的想法。

  如果当年他不是让爱,他当然会和林诗音在一起,但之后他们的生活是否就真的很幸福美满呢?只怕也未必,就象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与王子,又或者如果罗密欧与朱丽叶成功逃了出去,是不是以后的日子就一定很幸福?

  只怕也是未必。

  很多东西,没有经历过,没有比较过,是不会有答案的。

  但不管如何,过去的已经过去,我们只可以向前走下去,这是先生教给我们的道理。

  *** *** ***

  最后,再说一说路乞:他不但一如既往的拾垃圾,而且他还不断地为身边的人宣扬一个道理。

  ──你会不会在你的家里吐痰?你会不会在你的客厅里乱扔果皮?当然不会这样做。既然不会这样做,那么我们生活的城市,乃至我们生活的地球,其实也一样是我们的家园,为什么我们就要往自己的家里乱扔垃圾呢?

  在路乞的带动下,他所居住的黄石市,很多人都加入了路乞的行动,而路乞还自己设计了宣扬人人都来拾垃圾的衣服,甚至还自编成儿歌……

  所以,他成名了。

  先生常说成名是种烦恼,这件事居然也发生了令人意料不及的变化──

  有人说,路乞这样做,是为了拿到一张在中国的“绿卡”,也就是说,他的出名,可以帮助他尽快成为永久的中国居民。

  更不可思议的是,居然有人在网上找到国际刑警组织的网站,那里赫然就有关于路乞的红色通辑令!

  ──据说他在美国涉嫌诈骗和帮助中国人入境美国。

  *** *** ***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了不惑之年还是那么依然地天真,总之,我不愿相信一个年近七十还在俯身收拾别人垃圾的人会是一个诈骗犯。而且,会有这么傻的在逃犯,人在异地却高调地宣扬他自己?

  我宁愿相信,那所谓的红色通辑令,是和他更早几年的经历有关。

  大概是2001年,他在美国娶了在广州认识的杨某,当时他还是律师,而前妻杨某人面很广,帮他找了很多的客户,而他的职责,就是通过律师签证帮助他的客户取得合法美国入境权。

  他的客户,当然就是中国人,而且,当然都是些腰缠万贯的中国人。

  据路乞自己说,他和杨某后来的离婚,是因为他发觉杨某给他有关客户的资料有失实的地方,所以他拒绝为这些客户提供法律上和签证上的帮助。他还说,曾经广州有一家七口交付了20万美元委托路乞和路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入境美国事宜,结果一家人中有一个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最终不能入境美国,所以,那个人认为被骗了钱,曾经扬言要控告他……

  直到现在,在路乞和他现任妻子搞的一个提倡拾垃圾的博客里,有两个IP,一个是上海,一个是广州,一直对他的博客留言进行语言上的攻击。

  我更愿相信,之所以通辑榜上有名,可能是因为别人控告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仿造签证帮助非法入境,相关人等必须在法院辩护,而路乞已经离休来到了中国定居,所以法院的传票无法传控路乞,因此才在未定罪的情况下挂起了红色通辑令。

  更何况,在大多数精明的中国人眼里,路乞是个傻大冒,有福不享反倒去拾垃圾,这样的人脑筋多少有问题,所以,提供一些假证据自然就能让他傻呵呵地帮你搞美国入境。

  假证伪证,一向是我国人强项,美国驴子分得出才怪!

  所以,我衷心祝愿这位可敬的美国老人不会在饱受网络和媒体的攻击后改变初衷,但愿他一如既往。

  可以安慰的是,路乞是去年八月被披露红色通辑,而看YAHOO和GOOGLE,有关他被通辑的言论在九月之后已然绝迹。而且,路乞上《鲁豫有约》不过是几天前的事,相信他已经摆脱了被怀疑被指责的困扰。

  只是,令我现在还在感慨的是,就在路乞被网络和媒体揭露他被通辑后,在国际刑警组织网站有关路乞网页的留言里,一下子有许多来自中国的报料。

  ──我固执地相信,在这些报料人当中,有很多人是希望有悬赏奖金的。不过,讽刺的是,这种红色通辑令,只是针对未经定罪,需要引渡回国再行审讯的嫌疑人,是不会有悬赏奖金的。
发表于 2008-1-7 10: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读者是否喜欢李寻欢,都得承认探花郎是古龙笔下最有嚼头的一个人物。看到这么多人在他身上做出或正或反的文章,就更让我佩服古龙写人的通透。 我想,总有一些人物超越了简单的喜恶评判标准,喜欢也好厌恶也罢,无妨于我们为其独特、深邃、丰富、复杂的个性而吸引惊叹,并对这些人的存在和世界的多元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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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7 17: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最大的功能在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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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09: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juy兄对小李的见解有其独特之处。 “李寻欢的让爱,不是假伟大,而是年轻”──独特而精辟,现在想来,小李当初确实是太年轻,太不懂得爱了,换句话说,他经历得太少,还没有想到林诗音居然会是他一辈子最爱的人。 等到阅尽人间红颜,回过头来,才发现林是他最爱的人,而这最爱的人,却是被他亲手送出去、让出去的,今生两人要再在一起,已是彻底无望了。──这种痛苦将是种什么样的痛苦? 在这种痛苦下,狂醉、不停地雕刻、内心深处无数遍的呼喊,现在想来,是如此的真切而震撼。而这种触动心灵的震感,只读一遍多情是无法体会到的。就算读了N遍多情,如果没有类似的切身经历,恐也不能完全体会。 真正的名著,是能给人以深刻而持久的阅读感受的。多情无疑是名著中的名著。古龙也确实是龙中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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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00: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轻易批评李寻欢,说他错的人,也太年轻。 只有在小时候,我才会指着电视机里的人物,问父母,“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也只有在小时候,我才会批评那些结局不好的角色,说“他错了,当时他不应该这么做。” 我现在也许还是年轻,只是知道,人既不是神圣,也不是妖魔,不是好坏可以说清;事后也没有孔明,有些事当初料不到,有些事就是知道结果也只能这么做。也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我对这句话的理解还是很浅显。 我曾经觉得叶开放过马空群很说不过去,但是,当我学完刑法后,我又很认同他的做法,觉得他若不这么做,就不是叶开了。有很多事,我们并没有设身处地地、深入地去思考,就用那些“常识”轻易断论。而古龙笔下的人既有像普通人的一面(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受大众追捧的“侠”),也有他们与众不同的一面,特立独行,个性突出。 读了不少的武侠小说,最喜欢的还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还是李寻欢。我想,就算让一切重来,他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就算有人指责他为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他的人格魅力还是深深吸引着我,他若不是这样的人,也许就不能叫我如此喜爱了。也许我也不得不承认我灵魂深处的多愁善感,或许天生就喜欢浪漫而凄美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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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2 23:44:33 此帖为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边城不浪 发表于 2008-1-7 10:46
不管读者是否喜欢李寻欢,都得承认探花郎是古龙笔下最有嚼头的一个人物。看到这么多人在他身上做出或正或反 ...

这段说得真好。

楼主这篇文章也真是好。 “李寻欢的让爱,不是假伟大,而是年轻”,我竟从来未这么想过。楼主为我提供了新的角度,而且我非常认可。看来关于古龙的阅读,尽可以无尽地进行下去。

这次读多情,真的是一边读一边感叹,古龙,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牛逼!真正的天才罢,人才常有,天才难得,的确再不会有古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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