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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冰之火

[分享] 大惊喜──国华/清华本剑毒梅香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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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 05: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闲人甲不必如此,老让当然知道这个事,毕竟也讨论过了
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是,以前认为整部是上官鼎代的,续笔说根本只是烟幕弹

判断诚然不易,我自己有把握的也只到京山求医,离第四集末了还差得很远

以下各家说法颇有出入:

一,《台湾武侠小说发展史》第二章第三节213页注70:“原刊本共四十六集,第四集以后由上官鼎续完。”附录〈台湾武侠二十名家书目〉称“仅写3集”。林保淳〈上官鼎与武侠小说〉亦称:“只写了前面三集。”
三集误,应四集。全书共十五集、四十六回,四十六集为四十六回之笔误。

二,郭琏谦〈古龙武侠小说目录及创作年代商榷〉:“根据真善美出版社发行人宋德令先生表示:‘《剑毒梅香》古龙仅撰写四册,大约至十八章,以后皆是上官鼎代笔。’《剑毒梅香》共计十五册,其中约十一册为上官鼎所写”。
前四册(集)有十四回,非十八章。

三,翁文信《古龙新派武侠的转型创新》:“《剑毒梅香》则约由古龙完成前面的三分之一(四集左右),其后由上官鼎续完”。
亲笔篇幅为四十六分之十四,占三分之一弱。集数则为十五分之四,约四分之一。

辍笔原因,参见燕青〈初见古龙〉:“他先写了十多万字,便拿去卖给出版社。……古龙提出要求,先拿二十集的稿费,以便要安心续写下去。一来古龙的小说写得精彩,使出版社爱不释手;二来当时出版社之间竞争也很剧烈。古龙就看中对方的弱点,他要求预支稿费,当然是有求必应。拿到了稿费,古龙便变成神龙,小说也就是见首不见尾”,疑似诈欺。《时报周刊》250期〈古龙的武侠与感情世界〉则说:“他写的第一本武侠小说,稿费是八百元,只有成名作家的一半。他写了第一本,稿费立即暴涨,可是,出版剑毒梅香的清华书店,却不肯跟着调整。”古龙辩称:“那我只好替别人写了,钱很重要,尤其在穷的时候。”林保淳〈上官鼎与武侠小说〉直言此书已与清华签约。若然,古龙有违约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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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08: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闲人甲 于 2008-11-30 23:58 发表
古龙写了开头部分之后,上官鼎接手续写到完。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就在武侠圈内无人不知的事情,大陆出的书中也都提到。让斑竹居然一点都不知道,真是太好笑了!你不仅要去恶补早期古龙,还要好好看看以前的资料。一个人 ...


这位朋友,我不知道你指的圈内是指什么,如果只是说历史的版本资料,那么我可以和你这么讲,古龙以前的创作年表资料,现在被发现的错讹之处不下百余处,我们正在通过考证一一修正,以前的资料未必是正确的,如果死抱以前的资料,而不敢去置疑和修正,那才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另外,有什么意见,用你原来的ID质问便可,何苦辛苦注册马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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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剑毒梅香前几集是明显的古龙初期风格,当时我怀疑第四集开头一万字左右为代笔,惜乎没证据,至于上官鼎的代笔不看也罢,本来很有意思,很有味道的叙述变成了无聊的打杀,许多好玩的伏笔也都消失无踪了,怪不得古龙不满意,以至自己另搞了一个神君别传,可惜不知道那儿能看到完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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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让你飞 于 2008-12-1 08:49 发表


这位朋友,我不知道你指的圈内是指什么,如果只是说历史的版本资料,那么我可以和你这么讲,古龙以前的创作年表资料,现在被发现的错讹之处不下百余处,我们正在通过考证一一修正,以前的资料未必是正确的,如果 ...


前人提供的资料很多也是有价值的,就比如剑毒梅香,你前面说“以至以为全是上官鼎代笔”,我想一方面是你没有细读,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对前期作品不太重视,以至于对前期风格不太熟悉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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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闲人甲 于 2008-11-30 23:58 发表
古龙写了开头部分之后,上官鼎接手续写到完。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就在武侠圈内无人不知的事情,大陆出的书中也都提到。让斑竹居然一点都不知道,真是太好笑了!你不仅要去恶补早期古龙,还要好好看看以前的资料。一个人 ...


本无意再在古武发言。看过这个贴子,忍不住要跟一下。因为刚才有朋友问闲人甲是不是你顾雪衣呢?我回答说不是。非但不是,而且不知其为何人。

我最后声明一下。由于我在现实中工作繁忙,已经决定永久离古武论坛(短时间内还会登陆古武,因为要查看三二网友的留言)。此外,我永远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换马甲)再在[古籍交流]版发贴回贴,望各见同道周知。请不要再问我关于此的无聊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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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兄,这就是你敏感了。我说了是你了么?根本不是。我心中认为是你了么?也不是。有好管闲事、唯恐天下不乱的瘪三问你,你回都不必回的。
虽然我们有过争执,但我知道你还不至于换了马甲来指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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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闲人甲 于 2008-11-30 23:58 发表
古龙写了开头部分之后,上官鼎接手续写到完。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就在武侠圈内无人不知的事情,大陆出的书中也都提到。让斑竹居然一点都不知道,真是太好笑了!你不仅要去恶补早期古龙,还要好好看看以前的资料。一个人 ...


其实,就一个研究古龙版本的专家而言,敢于说出自己的误解和错误,应该钦佩他的坦诚,而不是如获至宝,加以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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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1: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看到闲人甲的回复时曾考虑删除或屏蔽掉,但后来以为应该不会因此而发生新的争吵,可是我错了。

其实这些争论明明可以采取一些心平气和的态度,何必因此相互指责呢?观点不同实属正常,有争论才有进步,如果大家的观点一致,统一口径,那古龙研究、版本考证还有什么必要?

一直以来我致力于一个开放的讨论氛围,从不过多干涉除反动外的任何言论。我想大家可能都忽略了一个词:交流。其实有些事情与其一直误会下去,不如面对面坦诚的交流一下,你会发现其实这些误会都会很容易消除。

闲人甲的发言可能是某位会员的马甲,也可能真的是一位新的会员与让版主的看法不同而指出,同时也有可能是一些人故意挑拨。不知从何时起,大家似乎都变得易冲动,一点小小的争论都会引起口舌之急,徒伤感情,这种情况实在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于论坛实在没有任何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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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1: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好,就此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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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1: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冷清三年,最近一年来才繁荣一些,有了不少重要的研究成果。论坛初期,资料难觅,哪怕是一则古龙逝世时的报道我都视为重要资料,最近随着各位高手的加入,资料不断涌现,研究成果越来越多,用欣喜若狂都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

因为我深知初期资料的匮乏,也深知收集资料困难,所以每位朋友的哪怕任何一点资料的贡献我都记在心里,并心存感激。

我曾考虑过用网站的广告费用设立一个研究基金,但网站微薄的广告收入减去网站的维护费用实在微不足道,加上最近经济危机,广告的收入更是狂减一半,而古龙研究需要资金的地方实在太多,只怕加上我全部的家庭费用也无力维继。

古龙研究、版本考证是个长期的工作,不必急于一时,太过急于求成反而失去了平常心。我们研究古龙都是凭着自己的兴趣,没有任何的功利心,如果把这种兴趣变成了一种负担,就失去了研究的乐趣,丧失了研究的本质。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只有大家都把自己手头的资料都贡献出来,互补缺漏,我们的资源才能发挥到最大作用。

但是,资料的提供要全凭自愿,毕竟各人有各人的现实情况,工作、生活、心情、时间、资金都不可忽略。遇到对别人不满的情况,请控制住自己的脾气,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如果对方是你,你会怎么做,你会怎么想?

一直以来我都为我们论坛的讨论氛围而感到骄傲,我实在很怀念前些日子的讨论气氛,但没想到平和的气氛下也隐藏着暗流。

我实在不愿看到任何一个人的离去,所以对于每一个人我都竭力挽留,雪衣的离去令我很伤心,其实是很小的一些事,为何会这样?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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