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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的是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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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02: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擅自出版《楚留香傳奇》等被判赔40万
www.jfdaily.com 2008-11-26 07:47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 姚克勤
  晨报讯 珠海出版社未经授权出版了《楚留香傳奇》等6部古龙所著武侠小说,这些作品在沪上某书店进行销售,上述两单位被美国宋氏企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6万余元。昨天,黄浦法院一审判决出版社和销售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出版社赔偿40万元。
  美国宋氏企业公司诉称,真善美出版社于1960年至1966年间,聘请作者熊耀华(笔名古龙)写作《楚留香傳奇》、《情人箭》、《浣花洗剑录》、《大旗英雄传》、《湘妃剑》、《孤星传》6部武侠小说。双方约定,著作权归真善美出版社暨宋德令之父宋今人所有。1984年,宋今人去世,宋德令继承真善美出版社及其拥有的全部作品著作权,1996年,宋德令将这些著作权转让给美国宋氏企业公司。2006年4月,美国宋氏企业公司在上海某书店发现了珠海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古龙作品集。
  珠海出版社辩称,曾与“古龙著作管理发展委员会”、“古龙著作发展工作室”的授权代表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并在广东省版权局登记备案,因此既无侵权故意,也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而某销售单位辩称,不明知涉案图书侵权,若确系侵权可停止销售。
  法院认为,珠海出版社未经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侵权故意明显,构成对原告著作权之侵权。销售单位销售侵权作品,其行为亦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但其提供了图书的合法来源,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民事责任即可,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08-12-16 11: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当时珠海出《古龙全集》的时候并未拿到全部古龙小说的版权,不过珠海出版社出版古龙全集的赢利估计远超赔偿的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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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20: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善美到现在还是咬着古龙几部小说的版权,死也不肯给其他出版社授权,照这样说,国内出版的有可能都是侵权吧,风云时代不是也取消了真善美持有的几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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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21: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龙小说版权(特别是影视)的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作品的普及,幸好有了电子版。但是直到现在为止,武侠小说似乎还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在许多书店里,金古的作品都是对折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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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08: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登不登大雅之堂和销量没有关系。名著论斤卖我见过的也不在少数。金古作品早已赚得盘满钵满,但再受欢迎的作品,翻印太多,也会超过需求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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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11: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老让的说法,地摊上的一两块钱一本的文学名著多了去了,也不影响它名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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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8 09: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没想到珠海在未拿到一些作品版权的情况下居然敢出古龙全集,古龙全集销售这么好,赔的这点钱能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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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20: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留香傳奇》、《情人箭》、《浣花洗剑录》、《大旗英雄传》、《湘妃剑》、《孤星传》
——哈哈,这六部版权真善美捏得死死的,别人出版立刻打官司。不知和环球武林打过官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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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2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那是真善美的权利
要说别家出版社全然是照顾读者或完成古龙心愿云云,未必未必
赚了钱毕竟就是赚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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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2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件事看来,真善美至今不愿意和风云时代或古龙后人合作,情有可原
因为陈晓林和古龙著作权管理委员会关系密切,而委员会凭什么授权给珠海呢
早在兄弟阋墙打官司的时候,哪些作品属于古龙,那些卖断,应该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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