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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把小处放大:楚留香、陆小凤合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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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3: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明:1、以下所述均以原文依托,有根据,有推断,绝无臆造和恶搞,更不给作品挑毛病。人性善变,什么样的发展都有可能发生。2、所有引用材料来源清楚,既不无中生有,也不添枝加叶;既不偷师,也不防贼;既欢迎锦上添花,更喜雪中送炭。3、原文中的细节也许古龙是无心为之,但我却是有意为之。所持观点,仅限我自己。

(一)复述一下前尘旧梦(代前言)

  楚留香、陆小凤是古龙作品中极为重要的人物形象。如果没有这两位,恐怕古龙所受到的赞誉会少一些,作品人物群像中也会减色不少,更让爱好武侠的朋友少了许多谈资,让女孩子少了许多憧憬。
  1967年,古龙发表了《铁血傳奇》,又称《楚留香傳奇》,分为:《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三部。这三部是古龙在写作这个故事时,创作的一个整体,就象某些版本标注的那样,是“正集”。后来另版时有的出版社改为四部,从《画眉鸟》中分离出一部《水母阴姬》,仅此而已,内容什么都没有改变,楚留香还是楚留香。
  两、三年之后,古龙又创作出了《楚留香傳奇》续集三部。先是《鬼恋侠情》,又名《借尸还魂》,之后是《蝙蝠傳奇》,这两部实际是个整体,最后是《桃花傳奇》。完成了整个楚留香故事。
  但是,尽管都是古龙的作品,也有区别。在古龙创作之初,楚留香的整体形象、故事安排仅仅是“正集”的三部,这是一气呵成的作品。之后的续集,都不是古龙最初的本意。也许在写作正集时,古龙的脑海里连续集的影子都没有。当然也仅是“也许”而已。从故事上看,《鬼恋侠情》和《蝙蝠傳奇》是从正集上一脉相承下来的,不知为什么古龙拖到以后才写?也许这些才是最初的整体框架。
  曾经看过有的评论说妙僧无花在大沙漠故事中复活是败笔,败胜都不要紧,关键是古龙写作的设计之初很有可能就是这么安排设计的,正集的所有的故事是一气贯通的,其实是一个大故事。古龙在此部傳奇中,故事的伏线都很长,“血海飘香”故事开篇不久,就有神水宫的宫南燕登场,“大沙漠”故事还没到高潮,画眉鸟已经出现。古龙是有深意的,也许他没料到正集会如此的大受欢迎罢了。
  假设连正集都湮没无闻,会有续集的出世吗?
  所以本文谈及楚留香,仅限“正集”。
  1973年,古龙又完成了《大游侠》,也就是《陆小凤系列》。包括五个相对独立又有些关联的故事。就是《陆小凤傳奇》、《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
  作品情况是这样,古龙本身的背景故事又如何呢?
  写楚留香故事的时候,大概古龙还沉浸在《浣花洗剑录》《武林外史》《绝代双骄》的成功喜悦之中,名望与金钱已不必说,还有一位日本女留学生千代子相伴,人生的几种得意事,基本齐全了。所以,再看看楚留香,主题写的是享受、分享以及充分享受后追求的新奇刺激。分享,当然是友情,朋友的友情。
  写陆小凤时候的古龙,状态应该是不如从前。古龙经历了吟风阁事件,差点送了命,那位日本女留学生也分了手。尽管古龙的人生不缺少女人,但肉体的伤害在他握笔的时候就没有残痕吗?陆小凤的主题,已经没有享受了,而是偷欢。陆小凤也有朋友,但主题已经不是友情了,而是背叛。数一数陆小凤的那些朋友就知道了。
  古龙开始考虑人生的一些哲学的事情了,并从作品中反映出来。伤痛还没有养好,他没有精力创作长篇,写了一些中短篇以及自己写自己的续书。《欢乐英雄》是小故事组成的,《七种武器》则直接就是写的小故事。最后,他把自己内心的伤痛和挣扎都推给了陆小凤。

  (二)楚留香的故事背景和他的家世

  楚留香故事发生的历史年代是清朝初期,最有可能是乾嘉时期,绝不会晚于道光。
  一个是言语证明,一个是实物证明。
  在“大沙漠”故事中,有一段琵琶公主的话:
  琵琶公主叹道:“看来一个人若是做了国王的女儿,也不是什么幸运的事,难怪前朝某公主临死的时候要掩面大哭,说:“愿生生世世勿生帝王家”了。”2P401
  古龙有所指啊。前朝某公主,很明显是指长平公主了。明末,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皇帝砍掉了自己女儿长平公主的手臂,说“愿生生世世勿生帝王家”。金庸的《碧血剑》有此片段,被砍掉手臂的长平公主后来习成武功,得号“独臂神尼”,《鹿鼎记》中也有她的故事。
  前朝既然是“明”,当下必然是“清”了。
  一句随口的话也许不代表什么,再看一件证物。“楚留香傳奇”中至少有两处说到。
  “这尸身穿的是昂贵的锦缎衣裳,腰畔挂着翡翠的鼻烟壶,黝黑的脸已被海水泡得浮肿起来。”1P9
  “包袱里有条丝巾,角上绣着个‘曲’字,有个小木瓶,拔开瓶塞,就发出一股淡淡的郁金香的香气。……除此之外,还有一粒黑色的珍珠,一对判官笔,一包金珠,一大串钥匙,一个翡翠鼻烟壶,一柄小银刀。……判官笔在闪着光,这对判官笔不但比武林中通常所见的沉重,而且打造得分外精致。胡铁花又道:‘判官笔、鼻烟壶、钥匙、银刀和金珠却必定是那死公鸡的了,他这人真婆婆妈妈得和女人一样,连钥匙都带在身上,难道还怕别人等他走了后,就开他的房门,偷他的东西么——嘿嘿!看来他倒该改个名字,叫小气鬼了。’”
2P292
  第一个是描写天星帮总瓢把子七星夺魂左又铮的。第二个那些物品是姬冰雁的。里面都有一个相同的物件“翡翠鼻烟壶”。
  古龙太懒了,连鼻烟壶的材质也不换一换,也许那年正流行翡翠的。
  鼻烟壶,武侠小说里出现,太罕见了,也许是独一份啊。
  鼻烟壶,现在是文物级别了,在历史上出现得晚,消逝得快。明代不见,清初出现,康雍乾盛行宫内,常作为赏器,清中期风靡全国,道光时“近日贩夫牧竖无不握此壶”,已经是大路货了。鸦片战争前后,鸦片和香烟盛行,鼻烟壶就惨遭淘汰了。鼻烟壶的功用,可以说:身份地位的象征和自身财富的炫耀更胜过实用,观赏价值远大于实用价值。
  以左又铮和姬冰雁的身份地位、财富,佩戴此物,很合乎情理。而且是在上层人士流行时就开始佩戴了。和现在手机一样,十年前是少数人持有,既方便使用又可炫耀,现在是拾荒的的都有好几部。
  从鼻烟壶推断,适合的时期是乾嘉时期。

  楚留香的家世很不一般,完全可以参考年青时的曹雪芹。
  先看一段话——
  李红袖道:“我先说几件事给你听。”
  她自宽大的衣袖中取出个小小的簿子,一面翻看,一面念道:“上次你从济南取来的一批
货,已卖了三十万两,除了救济龙虎镖局王镖头遗孀的一万两,趟子手张、赵两人家眷各五千两外,还替黄秀才付了一千两丧葬费,又替赵国明付了一千五百两喜酒聘札、替郑……”
  提供的信息是:楚留香的财产来源之一是有买卖。一卖就是三十万两。在乾隆初年,三十万两白银相当于现在六、七千万人民币。这买卖小不了吧?给一个功名只是秀才的丧葬费就是一千两,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今年中国企事业丧葬费改革才提高到五千元啊!
  楚留香的家底、买卖于此可见非同凡响。
  再往下看——
  李红袖白了他一眼,道:“总之,三十万两都已分配出去了,你自己田庄里收来的五万两,我也替你用出去四万。”
  在此,还是先说几句闲话。
  清军入关之后,对土地有几种经营方式,其中之一就是田庄。是官庄,而不是私庄,由内务府统一管理,采用租佃出租给农民,将所收地租分给王公宗室。官庄设庄头,直接管理农民,征收地租。政府其实是大地主,而负责具体执行管理的庄头是内务府的代理人,相当于二地主。庄头直接对内务府负责,欺上瞒下,他手中的权利有多大,可想而知;他过手的油水有多肥,不难想象。
  按李红袖的说法,楚留香就有这样的田庄!
  其实,李红袖此处说得简略了,田庄不是楚留香的,而楚留香很可能就是庄头。说话是可以这样说的。我们常说“我单位如何如何”,其实单位不是我的,是“我所在的单位如何如何”,李红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田庄规模有多大呢?收租就是五万两。当时情况,一般比较贵的是一亩地租金一两白银。五万两,就是五万亩地。清政府划分的田庄的小庄是240亩,大庄最大是720亩。也就是说,楚留香负责许多大田庄。如果他不财源滚滚的话,那才是比借尸还魂更奇怪的事呢。
  还往下看——
  李红袖道:“你享受得还不够?江湖中已有不少人在说你的闲话了,别人可不知道你花的都是你自己的,都说你假公济私……”
  什么样的人能假公济私呢?一是公家人,二是为公家办事,而自己不属于公家人,所谓的编制之外人员。这样的人吃个回扣,做个假账什么的,还不是小菜一碟?
  谁在说闲话,不是江湖上的人,而是朝堂里的人。看着楚留香眼红啊!楚留香有私家游艇、有穿不完的衣裳、有饮不尽的美酒,有……应有尽有。难怪李红袖都说“你享受得还不够?”。无论花谁的钱,最后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动辄几万两、几十万两、上百万两银子,是古龙小说的诟病。但是,这些银两也要看谁能拿得出来。楚留香、李寻欢能拿出来,阿飞、叶开是一定拿不出来的。当然这些也可以认为是古龙的夸大。
  还有个问题是李红袖的话是否可信,还是在那儿和楚留香对吹牛皮?
  陪伴在楚留香身边的有三个女孩子,按书中所记,是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被收留或者买来侍候楚留香的,楚留香自己也说“她们本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始终跟随在楚留香身边,一直跟了将近十年了,是应该熟悉楚留香的情况的。李红袖的话是可信的。可疑之处是楚留香也许不是庄头,而他爸爸或者爷爷是庄头,他只是个富豪之子。
  顺便讨论一下李红袖、宋甜儿、苏蓉蓉的身份。她们肯定不是正室,侧室也不是。侍妾也够不上,充其量是侍婢。能上床的可人的漂亮侍婢。古龙已经把她们定位很清楚了。仔细看她们是如何称呼楚留香的就知道的。不是“官人、相公”,而是“少爷、留香少爷”。

   (三)楚留香也不能替代的陆小凤
发表于 2009-4-28 16: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看这里的连载本序言:
http://bbs.gulongbbs.com/thread-7376-1-2.html
在前言中已经提到血衣人、蝙蝠公子,所以至少到蝙蝠傳奇为止计划中都是“铁血傳奇”的一部分。
之所以后来分出续集,恐怕版权有关——古龙到后来已经不想把这套书让真善美出版社一家独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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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6: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S兄所言极是,看来蝙蝠傳奇(含鬼恋侠情)不给真善美,那是因为别家(春秋)出价更高所致。
至于年代問題,可以馬馬虎虎,對歷史不必太拘泥,武俠時代本來就有可能是另外一個時空的故事。
我有一點和樓主相反的看法:認為陸小鳳比楚留香更浪漫,陸小鳳=李白(浪漫),楚留香=杜甫(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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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6: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时代,陆小凤的时代毫无疑问在明朝。没记错的话《剑神一笑》中提到楚留香的时代在陆小凤之前很多年,但《午夜兰花》中提到西门吹雪的剑。时代之错乱快赶上“超新”温瑞安了。相比之下,似乎《剑神一笑》更体现古龙的意思,午夜兰花是一时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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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6: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留香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的跨时代:从中期风貌末尾直到只写了个开头作者即离世的《死狐》。《陆小凤》就没有那种幸运了,“隐形的人”居然没写完,让人代笔。
但依我之见,陆小凤水准比楚留香高。我以为陆小凤可与欢乐英雄、萧十一郎、多情剑客无情剑列为古龙四大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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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6: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时许错乱问题:
最糊涂的是温瑞安,说难听点就是糊涂虫一个。梁羽生糊涂起来也够呛。古龙因为时代背景不明者居多,这方面问题也不明显——陆小凤和楚留香的顺序是大漏。金庸最严谨,加上新修,漏洞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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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23: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陆小凤可与欢乐英雄、萧十一郎、多情剑客无情剑列为古龙四大杰作。

怎么《边城浪子》这么不受待见捏?总感觉《边城浪子》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下面压着,被轻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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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0: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四大,古龙的佳作太多,又与个人情结有关,要说公认的话,得看投票了。
另外,古龙似乎并不喜欢为时代拘束,大可不必在这方面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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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0: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抛花生的小佳 于 2009-4-28 23:53 发表

怎么《边城浪子》这么不受待见捏?总感觉《边城浪子》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下面压着,被轻视了



目前我眼中的古龙四大名著分别为:《天涯·明月·刀》、《三少爷的剑》、《多情剑客无情剑》及《绝代双骄》

另,非常期待鲈鱼脍的这篇原创力作的下文能尽早出炉!

关于陆小凤与楚留香,个人认为陆小凤水准要更高,其实陆小凤的主要水准体现在前三部;而楚留香的主要水准好像也在前三部。

最近刚列出一堆关于楚留香的标题,涉及的内容包括楚留香的郁金香、葡萄酒、三桅船、鼻窦炎等。八卦扯淡的玩意,完全是一时兴致之下的产物。但看了鲈鱼脍这篇文章已经写出来的内容,感觉八卦的标题先搁一边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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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19: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了一段投石问路,不奢望鲜花,所幸也没有牛粪
不在于讨论四大几大的 跑题了
作家所塑造的人物是一定要放到社会背景中去的 所以和3楼的观点很不同啊
4楼是前辈了啊 仰慕一类的客气话就不多说了 既然《剑神一笑》中提到楚留香的时代在陆小凤之前很多年,那按我所说,楚留香尚在清代,那么陆小凤岂不更晚?
尚没发出的下文讨论陆小凤是从《陆小凤傳奇》、《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几本。
我觉得这是古龙的整体思想。没包括《剑神一笑》。所以还要仔细看一下。
还有问题是4楼所说“关于时代,陆小凤的时代毫无疑问在明朝。” 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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