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派 发表于 2005-10-18 12:46:21

侠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
风兄所说的我不怎么苟同,
谎言都有善意的谎言,试问为了正义而使用暴力又有什么不对?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又何必要什么授权.(当然现实里又当别论了)

笑花主人 发表于 2005-10-29 12:41:00

侠,以武犯禁,这是古代对于侠客的一个重要论断。姑且不说这一论断是否具有科学性,但仅仅从字面上
来说,在古代,成为侠客或者说侠士就意味着违法。侠的行为也许为当时或者现在的社会道德所褒扬,但
在古代却是实实在在的违反了皇帝及其统治集团所制定的具有一定合理性的法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
说,侠是与我们的社会规约所背道而驰的,当然,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约束都是每个社会保持稳定的方法。打个比方来说,一个贪污受贿无数的贪官因为自
己的关系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而最终逃脱了法律公正的制裁,那么我们就要说法律不健全啊,政府软弱无
能啊诸如此类的话,但忽然有一天,这个贪官忽然被一个抢劫犯所杀死,这时我们又会说什么呢。很显然
,我们是不会把这个抢劫犯定论为侠客的,我们只会说这个贪官死的活该,该死,老天有眼……这就是说
,公道自在人心,不论社会如何抱怨,人人也都有自己对待侠与不侠的原则,不是说违反了法律一定就能
成为侠,也不是说让很多人出了气就是侠。
侠,每个人对于这个简单的字眼都会有自己的看法,道义上来说,侠的精神是我们的社会道德保持健康前
进的一剂良药,我们不需要太多的侠,我们只需要这些侠能够唤起人们潜在的良知,唤起人们对于社会公
正的认识;我们也不能失去侠,失去之,所有的问题都依靠法律来解决是显然不现实的问题,我们还需要
那种侠的精神保留在社会道德的范畴,给人启迪,同时也维持社会的一种平衡──道德与法律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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